在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资金保障,全力加快公路水路交通项目建设,投资连续8年超千亿持续高位运行。2015年以来,全省公路水路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114亿元,年均投资额超1300亿元。截至2018年底,高速公路实现市州全通达,全省通车总里程7238公里;全省普通公路总里程32.73万公里、居全国第一,普通公路建设成果丰硕;全省高等级航道1532公里,港口集装箱吞吐能力达233万标箱,水运发展格局全面提升。
(一)财政资金落实效果较好
2015—2017年,全省共落实各级财政资金1630亿元,占完成投资的40%,为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奠定了良好基础。其中,部补助资金564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25亿元,省补助资金443亿元,市县财政资金598亿元。一是我省项目争取到交通运输部的优先支持。在交通运输部“十三五”公路水路专项规划中期调整总体做减法,原则上不新增项目的大背景下,经努力争取,我省是全国极个别“项目和资金均只增不减”的省份,补助资金较中期调整前增加近30亿元。二是地方政府债券对交通建设给予倾斜。2015—2017年到位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317亿元用于全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占近三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规模1715亿元的18.5%。其中,省本级到位59亿元用于交通建设省级补助,占省本级政府债券规模171亿元的34%。三是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补助偿债资金到位及时。2015—2017年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中央补助偿债资金全额到位136亿元,省级补助偿债资金21亿元,为各地债务偿还和交通建设资金筹集增强了资金保障。
(二)市场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成效显著
(三)交通投融资平台主力军作用发挥充分
(四)交通运输行业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二、新形势下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交通建设项目作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本的公共服务产品,主要由公共财政予以保障。以前年度我省交通建设财政资金落实较好,支撑了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跨越式发展。新《预算法》实施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转向中高速。2012年—2016年,全国财政收入增速趋缓,2016年财政收入增速仅4.5%。2017年财政收入增长7.4%,财政对交通建设投入增幅将趋减缓。同时,国家持续加强地方债务管控,明确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唯一举债方式。在中央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背景下,各种金融监管政策密集出台,监管机构加强金融机构表外融资管理,去通道、去杠杆力度加大。传统依靠政府信用担保进行融资的方式受阻,平台公司融资能力削弱,已获授信因信贷额度紧缩无法按时投放,政府购买服务、PSL(抵押补充贷款)等融资方式也全部叫停,交通建设项目创新性融资渠道严重受限。
(一)可供财力与交通建设需求存在巨大差距
1.中央车购税资金规模减少。受财政部将车购税政策由“以收定支”调整为“收支脱钩”影响,“十三五”全国用于交通建设的车购税资金大幅减少,由原规划1.6万亿缩减为1.4万亿,减少12.5%,交通运输部“十三五”公路水路专项规划中期调整总体做减法,原则上不新增项目。“十四五”期,车购税政策还会进一步收紧,争取中央资金难度将进一步增大。
2.省级补助资金缺口大。“十三五”期,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规划投资5000亿元,在中央补助资金规模减少,省级财政资金增长乏力的情况下,省级交通建设补助资金缺口大。
3.市县公共财政保障机制不健全。多年来我省普通公路发展主要依靠中央车购税、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省级财政补助等交通专项资金,市县财力较弱,需要支出的民生事项较多,未建立交通建设项目以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的地方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各地面临脱贫攻坚、民生实事、产业发展等诸多投入压力,用于交通的资金相对较少,市县财政资金对交通建设投入相对不足。如巴中市2017年GDP总量601.4亿元,排全省倒数第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4.9亿元,用于交通基础设施投入18.55亿元,仅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38%,地方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4.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空间有限。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各级政府在核定限额内通过发行债券方式举债。举债空间主要根据各地区政府债务标准限额和政府债务余额情况确定。目前,我省整体政府债务率80%,低于100%风险预警线,风险总体可控,有一定的负债空间。但部分市县政府债务率高,债务风险较大,没有发债空间。
(二)省级交通存量债务偿债压力较大
1.存量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由于政府债券发行期限3年、5年、7年、10年不等,普遍较短,省级交通政府存量债务短期还本付息压力大,2020年达到还本付息支出峰值。
2.未来年度可用建设资金明显下降。参考近年来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安排规模,2018—2020年预计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总计不超过350亿元,扣除还本付息支出及其他支出,预计可用建设资金年均不到60亿元。
(三)吸引社会投资难度进一步加大
2.社会投资人资金筹集困难。央企和省属国有企业是我省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主要社会投资人,受金融政策和国资监管政策的影响,利用通道业务及结构化方式筹措项目资本金的渠道受限,社会投资人可用于项目资本金的资金规模急剧收缩。同时,在目前防风险、降杠杆的形势下,社会投资人债务融资增信也很难有大的突破,资金成本逐步攀升,自身筹资非常困难。我省已出现多个PPP招商成功项目,由于社会投资人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推进缓慢。
3.金融机构放款更趋谨慎。受制于目前偏紧的宏观经济形势,金融面临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凸显,风险易发,对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造成较大影响,防控金融风险成为金融机构的首要任务。在此形势下,信贷资金规模收紧,金融机构对在建项目支持减缓。部分项目虽已组建银团贷款,但因银行头寸紧张,无资金规模,银团贷款不能按时投放,项目建设进度放缓,甚至面临停工。同时,市场融资成本上升,大部分高速公路公司较难以基准利率融资。截至2017年底,部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5%—40%。
(四)交通投融资平台融资能力减弱
1.负债规模难有大的提升。去年以来防范金融风险力度不断加码,国企去杠杆力度持续加大。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地方政府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尽快把杠杆降下来,努力实现宏观杠杆率稳定和逐步下降”。省国资委已经提出降杠杆的具体措施,要求年末资产负债率较年初只降不增。省交投集团、省铁投集团等交通投融资平台公司负债空间有限。
3.市县级投融资平台缺乏活力。经初步统计,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大部分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规模不大,现金流偏小,偿债能力弱,在交通重大项目建设中难以发挥作用。县级投融资平台公司由于县域资源有限,所获得的政策支持较小,信用级别低,缺乏造血功能,融资能力较弱。
(五)筹融资模式创新受限
1.PPP模式推广遇新瓶颈。一是财政部门开展PPP入库项目清理,后续项目入库难度加大。财办金〔2017〕92号文要求启动对总投资超17万亿元的万余个PPP入库存量项目集中清理,清退不合规项目,财政部发布的清理结果显示,累计清退管理库项目2148个,清减投资额2.5万亿元。二是受年度财政承受能力10%红线限制,部分地区难以继续推广PPP模式。按规定,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该不超过10%。我省部分地区,如乐山、泸州等市州财政承受能力已临10%红线,难以继续通过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的PPP模式推进交通项目建设。
3.交通投资基金难以落地实施。一是基金社会募资困难。去年以来,中央和省上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政府债务管理的文件,对交通投资基金运作产生了重大影响。交通投资基金必须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进行股权投资,不能通过政府回购、财政贴息等政府兜底方式保证基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和安全退出,社会投资人参与基金的意愿不强,募资困难。二是符合交通基金股权投资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少。按照基金股权投资的操作路径,交通基金需股权投资交通运输企业,我省除省交投集团、省铁投集团外,其他大部分市州交通投融资平台实力弱,资信条件差,不符合基金股权投资条件,因此基金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投资于交通建设项目具有一定局限性。三是基金使用成本较高。基金作为一种股权投资产品,其回报率远高于债权资金。我省优质的交通企业省交投集团、省铁投集团更偏好使用债权融资工具解决资金缺口。
三、新形势下交通建设资金保障思路和措施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全力做好交通建设资金保障,推动我省交通建设高质量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规范高效”的原则,完善政府主导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强化各级财政保障;继续坚持市场化方式运作,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建设;持续深化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做实做强地方交通融资平台公司,助推行业发展;进一步防范化解行业债务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科学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一)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财力投入
1.优化项目规划引领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强力推进以立体交通为重点的开放大通道建设”等精神,突出高速公路进出川大通道建设、交通脱贫攻坚、公路水路交通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大任务,做好项目规划和资金筹措方案。积极向交通运输部汇报,加强与财政厅沟通协调,以项目规划为引领,做好前期工作,做大项目储备,引导各级财政在保持现有财政一般预算规模的基础上,通过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方式,多措并举,加大财政投入。同时,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积极争取将其他领域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用于交通建设。
(二)继续坚持市场化方式推进交通项目建设
3.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应对我省交通运输行业PPP项目发展形势及客观需求,不断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加速制度体系更新升级。强化行业领域特许经营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在全国范围内规范招标,招大引强社会投资人,打造诚信政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积极扩大交通建设项目融资渠道
1.推动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在项目工可阶段提前明确项目是否按政府收费模式组织实施,做好项目投资计划、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建立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库。强化项目前期工作,提前做好项目识别和项目储备,积极推动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发行。积极向交通运输部呼吁,争取延长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发行期限,实现项目期限与债券期限相匹配,增强项目筹融资能力。
3.推动交通投资基金落地。坚持交通投资基金设立初衷,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引入社保、信托等社会资金参与交通建设。选择优质PPP项目为突破口,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物有所值、绩效导向”的原则,合规设计交易架构,力争年底前实现首个项目投资落地,推动交通项目的全生命周期高质高效运营。
(四)进一步支持地方交通投融资平台做实做强
1.推进地方交通投融资平台增强实力。指导地方政府,按照市场化要求运作,根据《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补充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通过预算安排对所属交通投融资平台公司进行资本金注入。政府将投入PPP项目的资本金、地方矿产资源等经营性资产注入交通投融资平台公司,支持公司做实企业资产,增强其综合实力和融资能力,进一步扩大平台负债规模。
(五)进一步抓好行业债务风险的防范化解
2.督促各地做好预案防范债务风险。督促各地交通部门积极配合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理交通运输存量债务,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政府债务增量,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用好一般债券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政策规范举债融资。
(六)进一步实施交通建设资金绩效管理
1.落实地方责任规范资金管理。督促各地交通部门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对本辖区的交通项目建设进展和资金拨付情况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避免出现资金截留和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交通建设资金不及时落实到位,建设计划推进滞后,造成大量结余资金的地区,以县为单位纳入负面名单管理,专项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2.加强部省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在常态化开展全省部省补助交通建设资金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好部省补助资金重点检查,适时扩大重点检查面,争取全省21市州3年轮查一遍。进一步督促各地管好、用好部省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减少资金沉淀,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探索建立交通资金使用“追踪问效”绩效评价管理体系。逐步探索建立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进行绩效跟踪、事后进行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开展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车购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3年滚动预算、调整资金支出结构、完善资金政策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