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十大重点条款解读(下)

七、对预付式消费侵权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近年来,各类会员卡退款难事件频发,预付式消费违约或侵权问题已成为消费者维权难点。

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预先向经营者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经营者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分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模式。预付式消费付款在先、消费在后,消费者权利的实现有赖于经营者的信用及经营情况,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或风险。各类娱乐、健身、美容美发场所、餐饮商超、消费品零售和教育培训经营者,普遍存在向消费者发售预付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针对单用途预付卡和无卡式预付消费两类预付式消费作出规定。其中,经营者发布单用途预付卡的行为,应同时满足《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的金额限制、办理备案、规范预付卡适用规则等要求;针对无卡式预付消费,商家凭借消费者提供的手机号码、身份信息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信息设立账户,并以此作为消费及双方核对账目之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分类是为了方便说明和读者理解,无论是否存在实体预付卡,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经营者需要承担的义务及责任是完全一致的。本文认为,对无卡式预付消费的经营者,也应参照法律法规对单用途预付卡发卡方的要求进行管理。

对经营者预售的资金进行合理监管,能够确保消费者预交的资金安全,有助于从根源上解决预付式消费维权难的困境。多用途预付卡由金融部门严格监管,发卡单位须满足《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发行行为需要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涉及多用途预付卡的消费纠纷较少,不适用本条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从文义角度理解,“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也涵盖预购等新兴购买模式,对该条适用范围的理解可能存在歧义,有待权威部门进一步解释。

(1)对经营者提出订立书面合同的要求

为规制经营者预付式消费侵权问题,《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首次在国家级规范性文件中明确提出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要求,以及合同中应当约定的内容包括“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对预付式消费的规定外,最高法于2022年12月1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中提出“经营者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后未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导致双方对合同内容产生争议的,可依据交易习惯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认定合同内容。”从最高法的意见,再到《实施条例》明确提出经营者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的强制性要求,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对该问题的重视以及保护消费者利益、方便消费者合理维权的态度。

(2)重大经营风险和经营状况变动情形下的经营者义务

《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重申了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的义务和经营者违约情况下消费者可选的救济途径,该条第三款提出,经营者出现可能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产生影响的重大经营风险时,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情况出现重大变更时有提前告知消费者的义务。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预收费用后为逃避或者拒绝履行义务,关门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且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无法取得联系”且属于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营者,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是基于信用基础制定的调整预付式消费关系存续的条文,为构建预付式消费模式长期有效监管提供法律工具。

八、重申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

在《实施条例》送审和修订期间,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逐渐形成多方共治的治理格局。2023年7月,上海市消保委在上海市网信办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支持指导下发布《上海市网络点餐服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引》;同年8月,北京市网信办发布《北京市扫码消费服务违规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例解析及合规指引》。

十、规范消费索赔和完善处理规则

(1)不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的瑕疵不适用“退一赔三”

《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明确,在“商品或者服务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存在不影响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情况下,不适用“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该规定在未来执法实践中对遏制职业索赔之风将起到积极、重要的引导作用。这与《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中反对职业索赔人获利的精神是一致的。

(2)骗取赔偿或敲诈勒索经营者的不适用“退一赔三”,并依法予以处理

《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利用各类手段骗取赔偿和敲诈勒索经营者的,不适用“退一赔三”的规定,对具有明显主观恶意的索赔人还应视具体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处理。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3月21日公示两起典型案例,两起案例的当事人故意将头发等异物放进外卖,向商家索赔并要求赔偿26次和25次,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两名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实施条例》重申和强调恶意索赔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将起到有效威慑作用,规范市场秩序,释放被挤占的行政、司法资源。

THE END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http://www.npc.gov.cn/zgrdw/npc/lfzt/xfzqybhfxza/2014-01/02/content_1872488.htm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docx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餐饮消费者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业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秉持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觉抵制售货诈骗、无理收费等行为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责任。 一、服务行为中必须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服务行为是从业者为了提供服务而...https://m.book118.com/html/2023/0224/8002106102005040.shtm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法律分析: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法律依据:《消中华人民共和国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480705.html
4.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杜红涛律师律师文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有八章五十五条。八章分别是:第一章总则,分别规定了立法的宗旨、该法的调整范围和该法的三项基本原则;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分别规定:1、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3、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自主选择权;4、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5、消...https://www.lawtime.cn/article/lll113608880113613974oo649269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重要条款之律师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已昨日出台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之所以备受瞩目其关键在于,对数字经济下的平台经济、电子商务新模式新内容等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规范,有助于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其中,对于平台经济领域,如经营者...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978367.html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一赔三该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所支付的价款或费用的三倍;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低于人民币五百元,则以人民币五百元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https://www.66law.cn/laws/2882306.aspx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惩罚性赔偿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https://edu.iask.sina.com.cn/jy/2CrxYLGHqdn.html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55 条解读浅谈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55 条一款的理解与适用20132013 年修订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简称消法)第5555 条:“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 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 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 用的三倍;增加...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189692110.html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内容(新消法退一赔三详解)法律讲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退一赔三“赔偿性条款,此类案件一方面需要从消费者角度进行认定,一方面需要对经营者是否构成欺诈进行认定。本文就来科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内容,新消法退一赔三详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https://m.fadada.com/notice/detail-16454.html
5.消费者保护权益法五十五条赔偿50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http://fljg.com/xfqy/210857.html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全文)大众传播媒介应当真实、客观、公正地报道涉及消费者权益的相关事项,加强消费者维权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四章 消费者组织 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依法成立的消费者组织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履行职责。 https://www.gwgpac.org/page200?article_id=2393&pagenum=3
7.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2篇(全文)1993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近20年来,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尤其是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 消费者的消费习惯, 重要消费群体, 消费对象等等都发生了许多的变化。与此同时, 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方面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 各类不同的消费欺诈, 消费者获取信息缺失, 霸王条框, 不合理费用征...https://www.99xueshu.com/w/ikeyfpelu0qz.html
8.3.15普法日常生活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6654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