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16时58分许,35岁的张女士(化名)经过广州市海珠区涌边街富全小区石溪村牌坊附近时,见到一个人和一身长40厘米左右的黑色犬只走了过来,没有拴绳子。“当时狗往我这边跑,我特别害怕。带狗出街不拴好绳子,对别人的安全是不负责任的。”张女士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实际上,很多市民其实都会遇到类似问题,但狗的运动性、危险性都很强,大部分人常常感到无可奈何。
据了解,目前,对于不用犬绳的管理,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在严格管理区内(海珠区全区属于严格管理区)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用犬绳牵领犬只;(二)为犬只佩戴犬牌;(三)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四)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五)即时清理犬只的粪便;(六)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
瑞宝派出所经办民警在接受广州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最后,警方呼吁广大市民,一定要做到依法文明养犬,共创和谐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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