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1年5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1年5月26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无。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内地首批成立的五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为国民创造财富”是博时的使命。博时的投资理念是“做投资价值的发现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博时基金公司共管理341只公募基金,并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管理部分社保基金,以及多个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及特定专户,管理资产总规模逾15141亿元人民币,剔除货币基金后,博时基金公募资产管理总规模逾5227亿元人民币,累计分红逾1778亿元人民币,是目前我国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公司之一。
其他大事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2022年度基金市场优秀机构和个人评选结果,博时基金荣获“优秀ETF基金管理人”奖,博时国开ETF荣获“ETF产品创新奖”。
2022年12月,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布2021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颁奖仪式暨深圳市金融创新奖成果。博时基金及子公司申报或与外部机构联合申报了多个项目,其中“跨境(境外)回购投资交易支持系统”项目荣获贡献奖(深港金融创新合作类)二等奖,“基于深度学习的基金营销内容智能审核系统”项目和“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项目荣获贡献奖三等奖。
12月26日,由中国基金报主办的第九届中国基金业英华奖、第四届中国公募基金英华奖揭晓,博时基金荣获2022年度优秀ESG发展基金公司等多个奖项。
11月14日,由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十九届“金基金”奖出炉,博时基金凭借优秀的资产管理能力荣获“金基金”债券投资回报基金管理公司奖。
博时基金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对其2021年碳排放量进行盘查,实现2021年度自身运营活动的碳中和,包含范围一(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和范围二(电力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积极践行绿色金融与责任投资。
9月27日,第十七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出炉,博时基金荣获四项大奖。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荣获“十大明星基金公司”;博时安盈债券荣获“五年持续回报普通债券型明星基金奖”;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荣获“五年持续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明星基金奖”;博时富瑞纯债荣获“三年持续回报普通债券型明星基金奖”。
8月12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2021年度考评结果出炉,博时基金投研能力获得高度认可,3个社保委托组合获评“综合评级A档”,2个养老组合获评“综合评级A档”。在公司基本面单项考评中,博时基金评级A档;在业务支持单项考评中,博时基金因提供专业的研究服务支持获评级A档,为社保考评结果的最高档。博时基金桂征辉荣获2021年度“3年贡献社保表彰奖”、“3年贡献养老表彰奖”,赵云阳荣获2021年度“3年贡献养老表彰奖”。
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2021年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市场优秀机构和个人评选结果,博时基金荣获深交所2021年度“优秀REITs基金管理人”。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66次,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2022年,医药板块行情围绕着疫情展开,此外,创新药资产大放异彩,而别的板块乏善可陈。
2022年,医药“困境反转”的资产表现依然较好。代表公司包括集采落地的药品、器械公司,还有疫情受损巨大的院内处方企业。传统消费升级公司由于短期数据不佳,估值较高,表现继续一般。从子行业看,医疗设备、cxo、医疗消费、科研上游表现不佳;而创新药、药店、部分专科药表现优异。在基本面上,四季度国内疫情管控出现了巨大变化。因此市场反复交易疫情板块,包括口服小分子药物、感冒药,出现了一批涨幅巨大的公司。今年四季度,医疗政策相应变化较小,主要医改政策都在稳步推进,缓和了2021年下半年悲观的政策预期。
整体而言,我们长期仍然看好行业,医药行业持续增长的驱动力是老龄化加重和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提升。这两个驱动力将长期存在,而政策波动影响行业中短期表现。后续我们将更加重视标的的本身质地与估值水平,并持续加大对中小市值以及新股次新股的研究,寻找估值合理、行业发生积极变化的细分赛道龙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7103元,份额累计净值为0.7103元,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7057元,份额累计净值为0.7057元,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3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64%,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14.52%。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手册的同时,推动内控体系和制度措施的落实;强化对基金投资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监察,通过实时监控、预警提示、定期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及时发现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公司监察法律部对公司遵守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及旗下各基金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违规隐患及时与有关业务人员沟通并向管理层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本托管人认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0669135_A41号
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认为,后附的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治理层负责监督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孙静习朱燕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2023年3月28日
会计主体: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425,389,704.00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0.7103元,基金份额344,155,720.93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0.7057元,基金份额81,233,983.07份。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江向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卫,会计机构负责人:佀方方
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756号《关于准予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619,582,029.49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669135_A1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5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19,689,692.2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07,662.7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除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本基金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与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的变更对于本基金的影响不重大。
“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本基金计提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本基金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反映在“利息收入”项目中,其他项目的利息收入从“利息收入”项目调整至“投资收益”项目列示。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
于首次执行日(2022年1月1日),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如下所述: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4,835,914.89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8,145.49元,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0.00元。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银行存款于2022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4,844,060.38元。
结算备付金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28,837.18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360.80元,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0.00元。
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结算备付金于2022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29,197.98元。
存出保证金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7,314.98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72.93元,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0.00元。
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存出保证金于2022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7,387.91元。
应收利息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579.22元,转出至银行存款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8,145.49元,转出至结算备付金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360.80元,转出至存出保证金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72.93元,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0.00元,转出至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0.00元,转出至应收申购款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0.00元,转出至其他资产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0.00元。经上述重分类后,应收利息不再作为财务报表项目单独列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90,563,699.85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0.00元。经上述重分类后,交易性金融资产于2022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90,563,699.85元。
除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外,于首次执行日,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财务报表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项目无影响。
于首次执行日,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本基金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无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未导致本基金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变化。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无余额。
博时健康生活混合A
博时健康生活混合C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级别调整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级别调整出份额(如适用)。
无发生额。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须披露的或有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须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注: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09号),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准设立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业务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7日获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博时基金,再由博时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0.40%/当年天数。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活期利率/银行同业利率/约定利率计息。
注:1、基金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的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2、基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的新股或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配售获得的新股,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采用摇号限售方式或比例限售方式,安排基金通过网下发行获配的部分创业板股票设置不低于6个月的限售期;基金获配的科创板股票如经抽签方式确定需要锁定的,锁定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3、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原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4、基金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5、本基金在持有上述受限证券期间,若获得送股配股等权益,其数量与金额也包含在上述披露的相应受限证券数据中。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注:1.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2.未评级债券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票及无第三方机构评级的债券。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于开放期内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期内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此外,本基金还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
于本期末,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除附注“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在本基金开放日,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于本期末,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于开放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于本期末,本基金确认的净赎回申请未超过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不包括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上期:同)。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持有不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资产,因此存在相应的外汇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外汇头寸进行监控。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严格按照基金合同中对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进行资产配置。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注:1、债券投资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注: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分别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项目。
于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上年度末:同)。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资产负债表的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2021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利润表的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年度报告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年度报告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注:权益投资中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香港股票金额30,373,941.98元,净值占比10.06%。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份额单位:份
注: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单位:份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2月18日发布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邵凯先生离任公司副总经理,继续担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022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王霄勇任托管业务部总裁。
2022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王洪滨任托管业务部高级专家。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本基金应付审计费为40000元。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开展基金托管业务过程中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13.1.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13.1.2《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3.1.3《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13.1.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13.1.5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各年度审计报告正本
13.1.6报告期内博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