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费为每科次人民币90元,考生在报名时通过网络在线支付方式缴费,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还。
除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以下简称中房学)收取考试费外,地方考试实施机构、考试服务机构不得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性质的费用。
报名参加2016年度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请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www.agents.org.cn)"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www.agents.org.cn)"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6)凡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举行2003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3)36号)文件精神,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合格标准一般为总分的60%,一般于考后2-3个月公布。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后,应向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部门申请注册。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聘用单位送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部门初审后,统一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