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应依据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及方案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现场勘测情况;
②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③负荷计算;
④选择变压器;
⑤设计配电系统。包括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⑥设计防雷装置;
⑦确定防护措施;
⑧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设施应按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并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系统。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每台用电设备应设置专用开关箱,箱内刀闸(开关)及漏电保护器只能控制一台设备,严禁一闸多用。
二、施工用电线路架设与电缆敷设要求
1.施工现场作业面用电线路应使用五芯电缆线,不得使用胶质线、麻皮线和花线。
2.施工供电线路架空敷设,其高度不得低于5.0m,并满足电压等级的安全要求。需要进行大件运输的部位,其高度还应满足大件安全运输要求。
3.动力线与照明线应分开设置,不得随意爬地或绑扎成捆。
4.配电干线电缆可采用埋地敷设,敷设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铺设0.3m厚的细砂保护层。埋设电缆线路设明显标志。
5.线路穿越道路或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必须设有套管防护。管内不得有接头,其管口应密封。
6.在构筑物、脚手架上安装用电线路,必须设有专用的横担与绝缘子等。
7.作业面的用电线路高度不低于2.5m。
8.大型移动设备或设施的供电电缆必须设有电缆绞盘,拖拉电缆人员必须配戴绝缘手套、绝缘靴等个体防护用具。
9.井、洞内敷设的用电线路应采用横担与绝缘子沿井(洞)壁固定。
三、特殊场所安全电压使用要求
1.地下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12V。
四、电气设备
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3.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4.穿越道路及施工区域地面的电线路应埋设在地下,并作标记。电线路不能盘绕在钢筋等金属构件上,以防绝缘层破裂后漏电。在道路上埋设前应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防被碾压受损,发生意外。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作出分路标记,并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时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6.工地照明尽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灯具,移动式灯具除保证绝缘良好外,不应有接头,使用时要作相应的固定,应放在不易被人员及材料,机具设备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动时,线路(电缆)不能在金属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时收回保管。
五、停电时作业要求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穿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电。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六、注意事项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3.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4.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5.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6.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7.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础夯实后,方可拆出叉木或拖拉绳。
8.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9.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0.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1.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12.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雷雨时停止架线操作。
13.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14.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15.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6.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后,必须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17.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18.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19.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过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0.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21.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1.钢材、半成品等应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2m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3.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塌落。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
7.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8.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9.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架降落到离地面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0.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就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11.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
12.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销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13.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筑混凝土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14.张拉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15.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拉至控制应力的70%~80%,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16.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17.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件。
18.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19.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放范围,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20.钢筋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21.钢筋调直,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22.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开伤人。
23.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24.钢筋调直,钢筋要紧内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25.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26.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芯轴、加油和清理,须停机后进行。
27.钢筋焊接,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衡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并在开关箱内装有防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
28.焊接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29.对焊机接触器的接触点、电机,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30.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
31.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32.使用钢筋机前,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罩是否完整,进行空载运转,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33.钢筋机械发生故障时,应断电、停机,报告机修组检修,不得擅自检修,禁止未停机时检修或清理废料。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1.基本规定
(1)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一般每年还需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应安排他们从事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2)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主管部门专业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确保作业安全。
(4)高处作业人员的衣着应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应穿软底防滑鞋,绝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且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
(5)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严禁投抛;
(6)有坠落危险的物件应固定牢固,无法固定的应先行清除或放置在安全处;
(7)高处作业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通道,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上下,不得随意攀爬。
2.安全控制
(1)凡能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要在地面上工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牢固的云梯、工作平台、脚手架等并采取防止坠落措施,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3)在坝顶、陡坡、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屋顶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悬空作业时,临空面应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且安全网随着建筑物的升高而提高。
(4)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机电设备、缆绳、地笼等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
(5)夜间高处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露天高处作业,在雨雪天气应采取防滑、防寒、防冻措施,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在六级及以上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物料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安全通道。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8)高处作业时,作业点下方应设立安全警戒区,设置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走或逗留,防止落物伤人。不得上下层同时进行立体交叉作业,当不可避免时中间应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焊接安全作业规程
(1)工前应检查焊接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点是否良好,线路横越车行道应架空或加盖保护,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其接地电阻不超过4欧姆,焊条的夹钳绝缘和隔热性能必须良好。
(2)下雨天不准露天焊接。在潮湿地带工作时,要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3)移动或电焊机从电力网上接线或检线、接地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
(4)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要先关闭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5)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闭电焊机。
(6)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要安设遮挡挡住弧光,无遮拦时要提醒周围人不要直视弧光。
(7)换点焊条时要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他导电物体上。敲焊渣时要戴上防护眼镜。
(8)焊接金属器件时,要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9)在焊钳与工件短路的状态下,电源开关时不应合闸;停止工作时,焊钳应与工作分开,应将焊钳放在绝缘良好的地方,只准在非工作状态下切断电源。
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
1.混凝土运输车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2.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3.浇筑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在溜槽帮上操作。
4.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架体不得固定在外脚手架上,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管道转弯接头处,不得站人,防止管道破裂混凝土浆飞溅伤人。
5.浇筑框架、梁、栏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上或支撑上操作。
6.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
7.不得在混凝土养护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各处的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8.使用震动棒、平板震动器应穿绝缘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用电设备必须要有漏电开关。
9.使用混凝土泵车输送混凝土,泵送前应将车停放平稳,支脚伸出固定在专用的枕木上,做好防倾措施。
架子工安全作业规程
1.架子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应每年进行一次体验。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架子作业。
2.架工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任务的特点向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分工。悬挑脚手架、门式、碗口式和工具式插口脚手架或其他新型脚手架,以及高度在24m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和其他非标准的架子,必须具有上级技术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计算书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后才可搭设。同时,搭设前架工班组长要组织全体人员熟悉施工技术和作业要求,确定搭设方法。搭脚手架前,班组长应带领架工对施工环境及所需的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始作业。
3.架工作业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带,衣着要灵便,穿软底防滑鞋,不得穿塑料底鞋、皮鞋、拖鞋和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作业时要思想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准用抛扔方法上下传递工具、零件等。
脚手架施工安全作业规程
一.基本规定
1.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应严格执行许可证制度和“三不施工”的原则,即:“没有施工图纸不施工,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不施工,没有安全监护或监护不到位不施工”。
2.脚手架的设计应满足施工需要和安全要求,各类脚手架的设计必须标明其用途,搭设材料及结构尺寸说明标示清楚,图纸与计算书清楚,严格执行设计审批程序;脚手架整体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并有记录。
3.脚手架搭拆施工人员(含协作队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3.必须执行工序验收制度。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分单元(段、层)进行,单元中的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过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和下一单元的施工。
4.边坡支护脚手架搭设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申请对上层马道(渣料清理、砼施工、安全防护栏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5.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初检验收,再申请监理单位进行终检验收,验收合格后履行许可证制度,并挂牌方可投入使用。
6.脚手架拆除前,施工单位应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并提出拆除申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安排拆除。
7.严格执行班前检查制度。每班开工前,必须由作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对脚手架的结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方可上脚手架施工。
8.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时,作业危险区域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和安全哨;作业中存在交叉作业危险时,必须预先做好预防措施并协调好交叉与相邻作业的关系。
二、通用技术要求
1.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实施,遵循自下而上,逐层搭设,逐层加固,逐层上升的原则。
2.脚手架基础牢固,禁止将脚手架直接搭设在松软的基础或不牢固的建筑物上。脚手架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
3.脚手架地脚扫地杆,离地面距离不大于20cm。
4.脚手架各接点扣件应紧固。各杆体连接处相互伸出的端头长度要大于10cm,以防杆体滑脱。
5.外侧及2~3道横杆设剪刀撑,脚手架基础以上12m范围内每排横杆均应设置剪刀撑。
6.剪刀撑、斜撑等整体拉结件和连墙件与脚手架同步设置,剪刀撑的斜杆与水平面的交角宜在45°~60°之间,水平投影宽度应不小于2跨或4m和不大于4跨或8m。
7.岩体边坡脚手架与边坡相连处设置连墙杆,每≤5m设一个点,且连墙件的竖向间距应≤4m。连墙件在岩体边坡的埋深应大于50cm。
8.脚手架相邻立杆和上下相邻平杆的接头应相互错开,应置于不同的框架格内。搭接杆接头长度应大于或等1.0m。
9.钢管立杆、大横杆的接头应错开,搭接长度不小于50cm,承插式的管接头不得小于8cm。水平承插或接头应穿销,并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得用铁丝绑扎。
10.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及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不大于60°,支杆的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c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m,水平每隔7m,必须使脚手架牢固地连接在建筑物上。
11.在不等高地基区段,相连时上扫地杆应至少向下扫地杆方向延伸1跨固定,严格控制首步架步距小于或等于1.5m,否则应增设纵向平杆及相应的横向平杆,以确保立杆承载稳定和操作要求。
12.脚手架的作业平台必须满铺竹夹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在架子的拐弯处,竹夹板应交叉搭接。竹夹板要用铁丝绑扎牢固。
13.悬吊式脚手架应专门设计。使用前应进行设计荷载两倍的静负荷试验,并对所有受力部分进行详细的检查和鉴定,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1.立杆间距一般不大于2.0m,立杆横距不大于1.5m,连墙件不少于三步三跨,脚手架底层满铺一层固定的脚手板,作业层满铺脚手板,自作业层往下计,每隔12m须满铺一层脚手板。具体尺寸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表6.1.1-1和表6.1.1-2的规定或进行专项设计。
2.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得设置在同步距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mm:各接头的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顶层顶步立杆如采用搭接接长,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0mm,并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mm。
3.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横向水平杆外伸长度不应大于500mm。
4.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水平面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5.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6.一字形、开口形双排钢管扣件式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道。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形连续布置。
四、搭设安全防护
1.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搭设高1.2m的防护栏杆和高0.3m的档脚板,且栏杆的横杆间的净空高度应小于或等于0.5m,同时加设阻燃密闭式安全立网。在洞口牛腿、挑檐等悬臂结构上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面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并支撑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撑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
2.斜道板、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3,宽度不得小于1.5m,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0.3m。
4.搭设架子时,所用扳手应系绳保护,所用的紧固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传递所用的紧固件、材料、工具不准抛掷。
5.脚手架的支撑杆,在有车辆或搬运器材通过的地方应设置围栏以免遭到碰撞。
6.搭设脚手架,应尽量避免夜间工作;不可避免夜间搭设时应有足够的照明,搭设高度不得超过二级高处作业标准。
7.井架、门架和烟囱等脚手架,凡高度在10m~15m的要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高10m加设一组。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定后,再拆除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要单独牢固地栓在地锚上,并用花篮螺栓调节松紧。
五、平台安全防护
1.脚手架作业高度超过3m时,作业平台下方必须挂设水平安全网,作业平台以上还应在脚手架外侧挂设阻燃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水平安全网必须随作业平台升高而升高,安全网距离作业面的最大高度不得超过3m。
2.脚手架作业平台临边部位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和挡脚板。上下搭设安全梯道。
六、使用要求
2.使用中必须有安全员跟班作业监督,严格控制脚手架上材料重量和上架人数。任何情况下脚手架都禁止超负荷使用。
3.脚手架上不宜堆放杂物,必须放置的构件要用绳索或铁丝绑扎固定。
4.施工中,应保证脚手架验收时的结构不得改变(包括定位锥、立杆、横杆、斜撑、拉条、卡扣等)。
5.在脚手架上进行动火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严格动火作业审批,明确动火作业责任人。
②每座单独脚手架必须自上至下安装一根消防立水管。
③执行班前检查制度,有带班负责人对脚手架的防火措施、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并进行交底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④对脚手架上堆积的材料杂物和零星易燃材料必须清除,不得堆放在脚手架上。
⑤当班动火前,确保水源到位,将脚手架上的竹夹板用水打湿,并将金属结构件用铁皮或其他防火材料与脚手架易燃材料隔开。
⑥脚手架上所有焊把线、照明线、打磨机具线都必须采用绝缘物与脚手架钢管、钢管卡、扣件隔开。
⑦专人对动火作业全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将焊渣、钢筋头收集清除。
⑧动火作业完毕后,再次冲水打湿脚手架,并留专人对脚手架观察、监控半小时以上,确认无失火可能后方可离开,并做好记录,责任人签字认可。
七、拆除要求
1.拆除脚手架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哨和警示牌,必须有安全员跟班监督。
2.拆除脚手架前,必须先将脚手架上置放的所有设备、材料和杂物清除,并将与脚手架有关联的电气设备和其他管、线路、机械设备等拆除或加以保护。
3.拆除脚手架时,应统一指挥,遵循自上而下、逐层拆除,后扣接者先拆,先扣接后拆的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或自下而上地进行。严禁用将整个脚手架推倒的方法进行拆除。
4.脚手架拆除时,所有材料禁止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捆牢,用手或滑轮缓慢下放,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
5.脚手架应连续拆除完毕,如在拆除过程中发现有影响脚手架整体或局部稳定,存在安全隐患时,应暂停作业,针对其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再进行拆除。
6.脚手架拆除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所在材料堆放整齐、安全稳定。
模板安装拆除安全作业规程
1.模板的制造、吊运、架立、校正、拆除全过程必须遵守模板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等有关的安全规程。
2.模板安装前,由施工、技术、质检、安全等部门对模板的制作、安装调试进行联合检查验收签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模板安装、拆除应编制施工方案和作业程序指导书,报监理单位审批后,作业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3.装拆模板作业时,应明确警戒区域,设警示标志和安全哨。
4.装拆模板作业中,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监护。
5.模板装拆作业实行工序检查签证制度。未经监理单位检查签证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6.安装和拆除大模板时,吊车司机、指挥、挂钩和装拆人员应在每次作业前检查索具、吊环。吊运过程中,严禁操作人员随大模板起落。
7.拆模之前必须有拆模申请,应根据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强度达到规定,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模。
二、安全控制
(一)安全防护
1.设有专用吊耳。
2.各种类型的模板上应设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以及存放小型工具和螺栓的工具箱。
3.操作平台上设有消防、联络通信信号装置和供人员上下的设施,所设的洞、孔有标志明显的活动盖板。
4.高处作业安装模板时,模板的操作平台或临空面下方悬挂有水平宽度不小于2m的安全网,配有足够供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绳(带)。
5.模板强度、刚度及稳定性符合要求;操作平台上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对称,严禁超载。
(二)安装前检查
1.检查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是否完好。
2.检查钢丝绳、吊耳、吊罐、卡环等起吊用具是否齐全、完好,钢丝绳规格与起吊物吨位是否匹配。
3.检查模板的结构、吊点是否牢固。
(三)模板安装
1.拼装模板时,应根据模板形状和几何尺寸采取可靠的支撑措施,防止模板倾倒伤人。
2.放置大模板前,应进行场内清理。长期存放应用绳索或拉杆连接牢固。
3.未加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不得倚靠在其他模板或构件上,应卧倒平放。
5.大模板安装就位后,应焊牢拉杆、固定支撑。未就位固定前,不得摘钩,摘钩后不得再行撬动;如需调正撬动时,应重新固定。
(四)模板拆除
1.拆除大模板,应先挂好吊钩,然后拆除拉条和连接件。拆模时,不得在大模板或平台上存放其他物件。
2.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后进入多卡支架操作平台上,挂好安全绳然后清除模板周围可能坠落的杂物及材料,并检查多卡支架各连接模件。
5.指挥起吊设备进行对位,把钢丝绳、卡环等起吊用具挂在多卡模板的吊点上(不可用单根钢丝绳起吊),然后再指挥起吊设备把钢丝绳提升拉紧,再进行拆除作业程序。
6.待操作平台上的作业人员撤离后开始起吊,防止人员受到伤害,拆除时如遇锁死状态应确定原因并解除后方可继续起吊。
7.拆除后模板卡及小件须及时回收至仓面,防止高空坠物。
8.拆除后临时开放部位应进行临时防护,收好工器具,整理材料,关闭水源阀门,切断电源,清洗保养设备,清除垃圾废料,做到工完场清。
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1.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衡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2.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架。搭设脚手不得有跷头板,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3.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防止灰浆溅落眼内,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4.输送砂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
5.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6.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石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材料。支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以木垫。木垫要钉牢,并用横杆和剪刀撑拉牢。
2.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
4.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可搭设工作台,系安全带,不足4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硬砸或大面积整体剥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锯木机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栓应上紧。锯盘要有防护罩,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无人操作时要切断电源。
8.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过锯片。
9.进料时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10.短窄料应用棍推,接料使用挂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材料,禁止上锯。
11.暴风、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模板、支撑。发现变形、下沉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12.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设施。
13.高支模作业时,操作面下方应做好防坠措施,如拉设安全平网或铺设脚手板,并系好安全带。
普工中小机具操作安全操作规程
1.砂轮机
(1)砂轮面不准装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主要通道。
(2)工件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平面要平整。
(3)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4)砂轮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的不准使用。
(5)手提电动砂轮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要戴绝缘手套,先启动,后
接触工件。
2.手电钻
(1)手电钻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
(2)操作时,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件。钻薄工件要垫平垫实,钻斜孔要防止滑钻。
(3)操作时应用杠杆加压,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
3.倒链
(1)倒链的链轮盘、倒卡、链条,如有变形和扭曲,严禁使用。
(2)操作时,不准站在倒链正下方。
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指挥司索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洪亮和清楚。
3.80t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4.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5.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6.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表2)。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表1
钢丝绳的用途
安全系数
缆风绳
3.5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3.75
手动起重设备
4.5
机动起重设备
5~6
作吊索无弯曲
6~7
作捆绑吊索
8~10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14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表2
折减或报废
钢丝绳
种
类(交互捻制)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5
0~7
0~10
0~15
0.90
6~10
8~14
11~20
16~25
0.80
11~16
15~20
21~30
26~40
报废
16以上
20以上
30以上
40以上
7.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3个。
8.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9.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表3)。
绳卡应用范围表3
绳卡型号
卡杆直径(mm)
允许承载力
(t)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
(mm)
绳卡间距(mm)
绳卡使用数量
(个)
Y1-6
M6
0.72
7.4~8
90
3
Y2-8
M8
1.28
8.7~9.3
Y3-10
M10
2.00
11
Y4-12
M12
2.40
12.5~14
100
Y5-15
M14
2.88
15~17.5
Y6-20
M16
5.12
18.5~20
120
4
Y7-22
M18
6.48
21.5~23.5
140
Y8-25
M20
8.00
24~26.5
160
5
Y9-28
M22
9.68
28~31
180
Y10-32
M24
11.50
32.5~37
200
Y11-40
M25
12.50
39~44.5
250
6
Y12-45
M27
14.80
46.5~50.5
300
Y13-50
M30
18.00
52~56
60以上
350
7
10.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11.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12.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3.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14.组装起重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栓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15.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16.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17.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7m。
18.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措施。
19.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为桅杆高度的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20.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21.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22.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3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23.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24.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25.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cm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26.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27.设备吊装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28.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29.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30.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在滚道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31.使用管子(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应比托板宽度长50cm。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32.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装置。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33.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闹的夹角应不大于45°,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桅杆的高度,应为设备长度的1/2.5~1/2。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34.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①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的前倾或后仰应一致,并选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②设备直径大于3m时应设两套溜绳,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于3m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③溜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④负载的独脚桅杆倾斜时,应用卷扬机松缆风绳,并确保缆风绳受力均匀。
施工升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接班第一次开车,应满载将吊笼开至离地面1m处,停车检查吊笼是否自动下滑现象,如发生下滑现象,必须调整电磁制动器的间隙;
3.司机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严禁与他人闲谈;
4.严禁超载运行,载重或载人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5.随时注意信号,观察运转状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车,待故障排除后方能开车;
6.严禁装载超过吊笼宽度和高度物品和材料。
7.视野很差、大雾、雷雨天气和危险条件时,严禁开车;
8.合闸总启动后司机不准离开吊笼,只有在取走电锁钥匙后,方能离开吊笼;
9.制动、限速部件发现异常或失灵时严禁开车;
10.大风条件下应注意安全,当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不准开车,并将吊笼降到最低层;
11.卸料平台安全门未关好,不得开动吊笼;
12.下班后必须打扫吊笼,做好当班记录,拉开开关,锁好控制箱和底笼门,填写运行记录,做好交接班;
13.严禁非司机开车。
塔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塔式起重机司机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开机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有无严重磨损、裂纹和损坏现象,传动连接部位螺栓是否松动,设备各电器元件是否良好,线路连接是否安全可靠,传动部分润滑部位是否正常,并进行空运转,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行走式塔式起重机作业前,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
3.工作时应服从指挥,坚持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禁吊钩有重物时离开驾驶室,操作中做到二慢一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间快。
4.下降吊钩或起吊物件时,如遇信号不明,发现下面有人或吊钩前面有障碍物时应立即发出信号,服从指挥人员信号指挥。
5.吊运重物应高于前进方向所有障碍物2m。
6.塔机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②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③顶升时,应把载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机旋转。
7.操作时发现塔机工作不正常、安全装置失灵应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汇报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待正常后方可使用。在高处修理必须挂好安全带。
8.下班前将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松开回旋机构制动装置,使其顺风源自由转动。
9.下班前各操作控制应扳回零位,切断电源,离开驾驶室并锁好门。
油漆涂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发性油料应装入密容器内,妥善保管。油漆涂料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香蕉水等易燃物调配时,应佩带好防护用品,不准吸烟。
3.外墙外窗悬空高处作业时,应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沾染油漆或烯释剂类的棉纱、破布等物,应集中存放在金属箱内,待不能使用时集中销毁或用碱性溶液洗净以备再用。
5.用钢丝刷、板锉、气动或电动工具清除铁锈或铁鳞时,须戴好防护目镜;在涂刷红丹防锈漆和含铅颜料的油漆时,要注意防止铅中毒,操作时要戴口罩或防毒面具。
6.刷涂耐酸、耐腐蚀的过氧乙烯涂料时,由于气味较大,有毒性,在刷涂时应戴好防毒口罩,每隔1h到室外换气一次。工作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
7.使用天然漆(即国漆)时,要防止中毒。禁止已沾漆的手触摸身体的其他部位。中毒后要用香樟木块泡开水冲洗患部,也可用韭菜在患部搓揉,或去医院治疗。
8.油漆窗子时,严禁站在或骑在窗栏上操作,以防栏断人落。刷封沿板或水落管时,应利用建筑脚手架或专用脚手架进行。
9.刷坡度大于25°的铁皮层面时,应设置活动跳板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10.夜间作业时,照明灯具应采用防爆灯具。涂刷大面积场地时,室内照明或电气设备必须按防爆等级规定安装。
11.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一般应尽量在露天进行)。作业区周围严禁有火种或明火作业,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防爆等级规定进行。
12.喷涂时如发现喷得不均匀,严禁对着喷嘴察看,可调整出气嘴与出漆嘴之间的距离来解决。一般情况应在施工前用水试喷,无问题后再正式进行。
13.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涂料时,应戴防毒口罩。如对眼睛有害,则须戴上封闭式眼镜。
14.喷涂硝基漆和其他易挥发易燃性溶剂的涂料时,不准使用明火或吸烟。
15.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或罐体应设有接地保护装置。
17.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18.大面积喷涂时,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防爆等级规定进行。
19.涂刷作业时,如感头痛、恶心、心闷或心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到户外换吸新鲜空气。如仍感不适,应去医院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