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4年版)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抽样数量2件/套/条,其中1件/套/条作为检验样品,1件/套/条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甲醛含量
GB/T2912.1-2009
2
pH值
GB/T7573-2009
3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T17592-2011
GB/T23344-2009
4
耐水色牢度
GB/T5713-2013
5
耐酸汗渍色牢度
GB/T3922-2013
6
耐碱汗渍色牢度
7
耐干摩擦色牢度
GB/T3920-2008
8
耐湿摩擦色牢度
9
耐(皂)洗色牢度
GB/T3921-2008
GB/T12490-2014
10
耐光色牢度
GB/T8427-2008
GB/T8427-2019
11
绳带要求
GB31701-2015
12
附件锐利性
GB/T31702-2015
13
金属针
14
絮用纤维原料要求
GB18383-20075.1、5.2
15
纤维含量
FZ/T01057.1-2007、FZ/T01057.2-2007
FZ/T01057.3-2007、FZ/T01057.4-2007
GB/T2910.1-2009、GB/T2910.2-2009
GB/T2910.3-2009、GB/T2910.4-2022
GB/T2910.6-2009、GB/T2910.7-2009
GB/T2910.8-2009、GB/T2910.11-2009
GB/T2910.12-2023、GB/T2910.18-2009
GB/T2910.20-2009、GB/T2910.22-2009
GB/T2910.101-2009、GB/T38015-2019
FZ/T01101-2008、
FZ/T01112-2012
FZ/T01026-2017、
FZ/T01095-2002
FZ/T30003-2009、
GB/T16988-2013等
备注:
1.产品使用说明标注的纤维含量不一致时,应以耐久标签标注的纤维含量进行考核。如果未标注产品主要原材料的纤维成分和含量,则纤维含量项目不判定。
2.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样品中检测出微量其他纤维(未明示)时,如果其他纤维(未明示)的含量≤0.5%,或样品明示含微量其他纤维而未检出时,该微量其他纤维不计入总量进行判定。
3.色牢度试验采用单纤维贴衬,产品标准另有规定的,按产品标准执行。
4.针织产品耐摩擦色牢度只考核直向。
5.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考核色牢度(耐光色牢度除外)、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7.pH值的测定用0.1mol/L氯化钾溶液作为萃取介质。
8.只检测产品相应标准中有考核要求的项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
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
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
GB/T2662-2017棉服装
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31900-2015机织儿童服装
FZ/T73020-2019针织休闲服装
FZ/T73005-2021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
FZ/T73010-2016针织工艺衫
FZ/T73018-2021毛针织品
FZ/T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
FZ/T81007-2012单、夹服装
FZ/T81007-2022单、夹服装
FZ/T81004-2012连衣裙、裙套
FZ/T81004-2022连衣裙、裙套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4.异议处理及复检
4.3对样品信息有异议的,任务下达部门核查样品确认情况和生产企业提交证明材料后,维持或者撤销原检验结果。
连云区老年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每批次抽样数量见表1。
表1抽取样品数量
产品类别
抽样数量
检验样品数量
备用样品数量
老年橡塑鞋
5双
3双
2双
老年胶鞋
1双
其他类鞋
注:需要测试防滑性能的产品,备样数量不少于2双。
表2老年橡塑鞋
整鞋屈挠性能
HG/T2871-2008
外底硬度
GB/T531.1-2008
HG/T2489-2007
外底磨耗量
GB/T9867-2008
帮底黏合强度
GB/T21396-2008
外底与外中底黏合强度
防滑性能
HG/T3780-2005
压缩变形
HG/T2876-2009
拔出力
HG/T2877-2014
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
QB/T2882-2007
含氯酚
(五氯苯酚(PCP)、2,3,5,6—四氯苯酚(TeCP))
GB/T18414.1-2006
6价铬
GB/T22807-2008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GB/T19942-2019
表3老年胶鞋
(外底)防滑性能
围条与鞋帮黏合强度/帮底粘合强度
GB/T532-2008
HG/T4805-2015
相应产品标准
GB/T1689-2014
游离甲醛
GB/T2912.1-1998
GB/T19941.1-2019
GB/T17592-2006
表4其他鞋类
帮底剥离强度/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
GB/T3903.3-2011
鞋帮(帮带)拉出强度
外底耐磨性能
GB/T3903.2-2017
成鞋耐折性能
GB/T3903.1-2017
帮底粘合强度
GB/T21396-2022
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
QB/T2886-2007
外底硬度/成型底鞋跟硬度
GB/T3903.4-2017
GB25038-2010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
GB/T15107-2013旅游鞋
GB/T22756-2017皮凉鞋
QB/T1002-2015皮鞋
QB/T2955-2017休闲鞋
QB/T4329-2012布鞋
HG/T2018-2014轻便胶鞋
HG/T2182-2020棉胶鞋
HG/T4992-2016慢跑胶鞋
HG/T4994-2016休闲胶鞋
HG/T5294-2018老年橡塑鞋
连云区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每批次抽样数量详见表1。
1.1学生文具
产品名称
涂改制品
修正液
70mL
40mL
30mL
修正带
100mL
60m
40m
修正贴
100张
50张
修正笔
20支
10支
胶黏剂
液体胶
280mL
160mL
120mL
固体胶
80g
50g
30g
浆糊
300mL/360g
160mL/200g
140mL/160g
橡皮泥
(彩泥)
橡皮泥(彩泥)
3套(单色不少于8g)
2套(单色不少于8g)
1套
(单色不少于8g)
美术用品
油画棒
2盒
1盒
水彩画颜料
卷削类文具、绘图仪尺、文具盒
手动削笔机
3个
2个
1个
卷笔刀
绘图仪尺
3套
2套
文具剪刀
文具盒
16
笔袋
17
书套
(包书皮)
书套(包书皮)
18
橡皮擦
4块
2块
1.2红领巾
红领巾
6条
3条
表2涂改制品(修正液、修正带、修正贴、修正笔)
可迁移元素的限量
GB6675.4—2014
苯的含量
GB21027—2020
氯代烃
GB/T32613—2016
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
GB/T22048—2022
笔套安全
备注:笔套安全仅适用于修正笔。
表3胶黏剂(固体胶、液体胶、浆糊)
GB/T32606—2016
苯
甲苯+二甲苯
总挥发性有机物
丙烯酰胺
EN71—10:2005
EN71—11:2005
1.丙烯酰胺项目仅适用于液体胶。
2.丙烯酰胺的取样要求:称取1g进行测试。
表4橡皮泥(彩泥)
游离甲醛的限量
表5美术用品
表6卷削类文具、绘图仪尺、文具盒
边缘、尖端
GB6675.2—2014(含
第1号修改单)
表7笔袋
游离甲醛含量
GB/T17592—2011
GB/T23344—2009
表8书套(包书皮)
表9橡皮擦
表10红领巾
GB/T2912.1—2009
GB/T7573—2009
异味
GB18401—2010
耐摩擦色牢度
GB/T3920—2008
GB/T5713—2013
耐皂洗色牢度
GB/T3921—2008
备注:“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项目测试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三种邻苯二甲酸酯总含量。
GB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GB/T28846—2022红领巾
连云区笔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经营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每批次产品抽取2组样本,第1组用于检验,第2组用于备样。具体抽样数量如下:
1.1记号笔
第1组数量
第2组数量
记号笔
2套(每套至少12支)
1套(每套至少10支)
荧光笔
白板笔
微孔笔头墨水笔
1.2蜡笔
蜡笔
1.3书写笔
石墨铅笔
22支
彩色铅笔
活动铅笔
12支
考试用铅笔
自来水笔
揿动式涂卡专用笔
1.4水彩笔
水彩笔
1套(以12色/盒计)
1.5圆珠笔
油墨圆珠笔
水性墨水圆珠笔
中性墨水圆珠笔
考试用圆珠笔
备注:数量仅针对单色墨水的样品。
若墨水颜色为多色混装,需保证其中一色的样品满足抽样数量。
1.6笔芯
油墨圆珠笔笔芯
水性墨水圆珠笔笔芯
中性墨水圆珠笔笔芯
2.1记号笔
GB6675.4-2014
GB/T22048-2022
GB21027-20205.8
书写性能
QB/T2777-20156.2
间歇书写
QB/T2777-20156.8
QB/T2778-20156.2
QB/T2778-20156.9
QB/T2859-20186.2
QB/T2859-20186.7
GB/T26711-20115.2
GB/T26711-20115.9
1.“书写性能”、“间歇书写”项目测试样品量皆为10支,可由10支颜色不同的样品组成。
2.“书写性能”、“间歇书写”分别使用2组不同的样品进行测试。
3.多笔头书写的记号笔、荧光笔、白板笔,“间歇书写”项目选择出墨量大的一端进行测试。
4.双笔头书写的记号笔、荧光笔、白板笔,“书写性能”项目测试每端笔头各划线一半要求的长度。
2.2蜡笔
2.3书写笔
芯尖受力
GB/T26704-20115.1
GB/T26704-20227.1
硬度(HK)
GB/T26704-20115.2
GB/T26704-20227.5
浓度(吸光度)
GB/T26704-20115.5
GB/T26704-20227.4
夹铅芯力
QB/T1023-20186.1
出铅芯长度
QB/T1023-20186.3
GB/T26717-20115.6
GB/T26717-20115.7B法
1.石墨铅笔、考试用铅笔“芯尖受力”项目测试样品量为20支,合格率要求为95%;“硬度(HK)”、“浓度(吸光度)”的样本在“芯尖受力”合格的样本中抽取;“芯尖受力”、“硬度(HK)”、“浓度(吸光度)”初次检验不合格,允许将被测样品铅芯折去5mm以上再进行一次检验,结果以再检验为准。
2.石墨铅笔,无质量等级标志的样品按普通品的要求进行测试。
3.活动铅笔、揿动式涂卡专用笔“夹铅芯力”、“出铅芯长度”项目测试样品量为10支。
4.自来水笔“书写性能”、“间歇书写”项目测试样品量皆为10支。
2.4水彩笔
GB21027-2020
2.5圆珠笔
GB/T26714-20197.2
耐水性
GB/T26714-20197.6
GB/T32017-20197.2
GB/T32017-20197.8
GB/T37853-20197.2
GB/T37853-20197.8
考试用
圆珠笔
GB/T26699-20115.3
GB/T26699-20227.4
GB/T26699-20115.15
GB/T26699-20227.10
1.油墨圆珠笔、水性墨水圆珠笔、中性墨水圆珠笔、考试用圆珠笔“书写性能”、“间歇书写”项目测试样品量皆为10支。
2.“书写性能”、“间歇书写”项目分别使用2组不同的样品进行测试。
3.GB/T26699-2011的测试样品为自生产之日起六个月内未使用的考试用圆珠笔。
2.6笔芯
1.圆珠笔笔芯“书写性能”、“间歇书写”项目测试样品量皆为10支。
GB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GB/T26698-2011考试用铅笔和涂卡专用笔
GB/T26698-2022考试用铅笔和涂卡专用笔
GB/T26699-2011考试用圆珠笔
GB/T26699-2022考试用圆珠笔
GB/T26704-2011铅笔
GB/T26704-2022铅笔
QB/T1023-2018活动铅笔
QB/T2777-2015记号笔
QB/T2778-2015荧光笔
QB/T2859-2018白板笔
GB/T26711-2011微孔笔头墨水笔
GB/T26717-2011自来水笔及其笔尖
GB/T26714-2019油墨圆珠笔和笔芯
GB/T32017-2019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
GB/T37853-2019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
连云区自动电饭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6台,其中4台作为检验样品,2台作为备用样品。
表1自动电饭锅(理化指标执行:GB4806.7—2016、GB4806.9—2016、GB4806.11—2016)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GB4706.1—2005
GB4706.19—2008
输入功率和电流
发热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
电气强度
耐潮湿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机械强度
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
内部布线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接地措施
螺钉和连接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能效等级
热效率值
GB12021.6—2017
保温能耗
待机功率
端子骚扰电压(连续骚扰)
GB4343.1—2018
19
骚扰功率、辐射骚扰
20
理化指标(不锈钢的迁移物指标)
砷
GB5009.156—2016
GB31604.1—2015
GB31604.38—2016或
GB31604.49—2016
镉
GB31604.24—2016或
铅
GB31604.34—2016或
镍
GB31604.33—2016或
铬
GB31604.25—2016或
21
理化指标(其他金属材料的迁移物指标)
22
理化指标(塑料材料)
总迁移量
GB31604.8—2021
23
理化指标(涂层材料)
24
理化指标(橡胶材料)
25
理化指标
高锰酸钾消耗量
GB31604.2—2016
表2自动电饭锅(理化指标执行:GB4806.7—2023、GB4806.9—2023、GB4806.11—2023)
理化指标(杂质元素迁移量指标)
GB31604.1—2023
GB31604.49—2023
锑
理化指标(合金元素迁移量指标)
铝
钴
铜
锰
钼
锡
锌
理化指标(合成橡胶或天然橡胶材料)
GB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
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4806.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4806.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GB4806.1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GB4806.1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GB5009.15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通则
GB12021.6—2017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31604.1—2015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
GB31604.1—2023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
GB31604.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
GB31604.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
GB31604.3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31604.2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镉迁移量的测定
GB31604.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铅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31604.2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铬迁移量的测定
GB31604.3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镍迁移量的测定
GB31604.4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砷、镉、铬、铅的测定和砷、镉、铬、镍、铅、锑、锌迁移量的测定
GB31604.4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多元素的测定和多元素迁移量的测定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连云区电热水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台,其中2台作为检验样品,1台作为备用样品。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试验)
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试验和22.103条试验)
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连云区电热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标志和说明
GB4706.8—2008
非正常工作(只进行19.102或19.103或19.110条的试验)
(只进行21.111.1条的试验)
GB4706.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
连云区纸及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每款产品抽取2组样本,第1组用于检验,第2组用于备样。
具体抽样数量和方法如下:
纸尿裤(片、垫)
纸尿裤
婴儿款:12个独立销售包装(不少于240片)
成人款:12个独立销售包装(共120片)
婴儿款:3个独立销售包装(不少于60片)
成人款:3个独立销售包装(共30片)
纸尿布
纸尿片
纸尿垫
成人纸尿裤
湿巾
100片(不少于9个独立销售包装)
60片(不少于3个独立销售包装)
卫生纸
9卷/盒(不少于9个独立销售包装)
3卷/盒(不少于3个独立销售包装)
纸巾纸
纸巾
9卷/盒(不少于70张,不少于9个独立销售包装)
3卷/盒(不少于30张,不少于3个独立销售包装)
纸餐巾
纸手帕
面巾纸
卫生巾(护垫)
50片(不少于9个独立销售包装)
30片(不少于3个独立销售包装)
擦手纸
9卷/盒(不少于60张,不少于9个独立销售包装)
厨房纸巾
瓦楞纸箱
10个
5个
办公用纸
复写纸
2包
图画纸
无碳复写纸
书写用纸
注:1.复写纸产品抽检单组样品量的总张数不少于50张;
2.可根据样品实际状态适当调整抽样数量。
2.1纸尿裤(片、垫)
细菌菌落总数
GB15979-2002
致病性化脓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大肠菌群
真菌菌落总数
pH值/pH
GB/T28004-2011
GB/T28004.1-2021
GB/T28004.2-2021
渗透性能
吸收倍率
可迁移性荧光物质
丙烯酰胺含量
备注
1.若成人纸尿裤,未确认适用人群,按中度失禁产品成人纸尿裤/片标准要求检测;若成人纸尿裤同时明示两个失禁程度的按严重的考核,如明示中重度,按重度进行考核。
2.2022-05-01之前生产的婴儿纸尿裤产品和2022-04-01之前生产的成人纸尿裤产品按GB/T28004-2011项目检测;2022-05-01之后生产的婴儿纸尿裤产品按GB/T28004.1-2021项目检测;2022-04-01之后生产的成人纸尿裤产品按GB/T28004.2-2021项目检测。
3.微生物项目不进行复检。
2.2湿巾
包装密封性能
GB/T27728-2011
pH
含液量
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
1.微生物项目不进行复检。
2.3纸巾纸
亮度(白度)/D65亮度/亮度
GB/T20808-2011/2022
QB/T4509-2013
横向吸液高度
柔软度(纵横向平均)
柔软度(纵横向平均/成品层)
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可迁移性荧光物质
荧光性物质
1.未明确产品类型、等级的,按最普通型(合格品)标准要求检测。
2.2023-05-01之后生产的产品按GB/T20808-2022项目检测。
2.4卫生纸
GB/T20810-2018
金黄色葡萄球菌
溶血性链球菌
D65亮度/亮度
抗张指数
柔软度(成品层纵横平均)
2.5擦手纸
GB/T24455-2009/2022
铜绿假单胞菌
GB/T24455-2022
GB/T24455-2009
纵向湿抗张强度
纵向湿抗张指数/纵向湿抗张强度
1.若未明确产品等级,按最低标准要求检测。
2.2023-08-01之后生产的产品按GB/T24455-2022项目检测。
2.6卫生巾(护垫)
GB/T8939-2018
吸水倍率
吸收速度
2.7厨房纸巾
GB/T26174-2010/GB/T26174-2023
GB/T26174-2010
致病性化脓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GB/T26174-2023
亮度(白度)/D65亮度
纵向湿抗张指数
横向抗张强度(成品层)
纵向湿抗张强度(成品层)
2.2024-09-01之后生产的产品按GB/T26174-2023项目检测。
2.8瓦楞纸箱
边压强度
GB/T6543-2008
耐破强度
粘合强度
抗压强度
2.9办公用纸
定量偏差
GB/T16797-2017
紧度
D65亮度
不透明度
平滑度(CF面)
横向伸缩率
交货水分
色差
GB/T22833-2008
裂断长
施胶度
耐折度
亮度(白度)
尘埃度
水分
耐擦性
粘纸性
QB/T1204-2014
内装量
GB/T12654-2018
平滑度(正反面均)
横向耐折度
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T6543-2008《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8939-2018《卫生巾(护垫)》
GB/T12654-2018《书写用纸》
GB/T16797-2017《无碳复写纸》
GB/T20808-2011《纸巾纸》
GB/T20808-2022《纸巾》2023-05-01实施
GB/T20810-2018《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
GB/T22833-2008《图画纸》
GB/T24455-2009《擦手纸》
GB/T24455-2022《擦手纸》2023-08-01实施
GB/T26174-2010《厨房纸巾》
GB/T26174-2023《厨房纸巾》2024-09-01实施
GB/T27728-2011《湿巾》
GB/T28004.1-2021《纸尿裤第1部分:婴儿纸尿裤》2022-05-01实施
GB/T28004.2-2021《纸尿裤第2部分:成人纸尿裤》2022-04-01实施
GB/T28004-2011《纸尿裤(片、垫)》
QB/T1204-2014《复写纸》
QB/T4509-2013《本色生活用纸》
连云区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每批次产品抽取1组样本(无备样)。
配装眼镜
1副
当库存基数少于抽查数量时,可由抽样人员现场开具配装眼镜处方单(含顶焦度、轴位、瞳距等),交抽查市场主体现场制作。为确保样品的完好有效,每一副配装眼镜应附有包含加工制作参数的单据、出厂标识标签等,并有独立完整的包装。在运输和寄送过程中应适当防护,防止样品变形或破损。
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
GB10810.1-20056.6
镜架外观质量
GB/T14214-20197.2
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
GB10810.1-20056.1
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
柱镜顶焦度偏差
柱镜轴位方向偏差
GB13511.1-20116.3
处方棱镜度偏差
GB13511.1-20116.5
附加顶焦度
GB10810.1-20056.4
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
GB13511.1-20116.4
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
可见光谱区透射比
GB10810.3-20066
光透射比相对偏差
紫外光谱区透射比
镜片厚度
GB10810.1-20055.2.2
装配质量
GB13511.1-20115.8
注:1.定配眼镜所用镜片有染色时透射比应符合GB10810.35.3要求,使用光致变色镜片时透射比应符合GB10810.35.5要求,当定配眼镜明示可适合作驾驶镜时透射比应符合GB10810.35.4要求。
2.只有当抽查的样品有处方棱镜度、标称厚度时,才对序号7、15项目进行检测。
3.只有当抽查的样品为多焦点镜片时,才对序号8项目进行检测。
GB13511.1-2011《配装眼镜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
连云区塑料管材及管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二)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抽取公称外径dn25~dn200的PE80、PE100管材,公称外径小于25及大于200的管材不在本次抽查范围。同一型号(或规格)合格产品中非饮用水管材抽取5根或5盘(产品以盘管形式存放时),每根(盘)截取5段,每段1米;每根(盘)中的3段作为检验样品(分别编号为“1-1”、“1-2”、“1-3”、“2-1”、“2-2”、“2-3”、“3-1”、“3-2”、“3-3”、“4-1”、“4-2”、“4-3”、“5-1”、“5-2”、“5-3”),2段作为备用样品(分别编号为“1-4”、“1-5”、“2-4”、“2-5”、“3-4”、“3-5”、“4-4”、“4-5”、“5-4”、“5-5”)。饮用水管材抽取6根或6盘(产品以盘管形式存放时),每根(盘)截取5段,每段1米;每根(盘)中的3段作为检验样品(分别编号为“1-1”、“1-2”、“1-3”、“2-1”、“2-2”、“2-3”、“3-1”、“3-2”、“3-3”、“4-1”、“4-2”、“4-3”、“5-1”、“5-2”、“5-3”、“6-1”、“6-2”、“6-3”),2段作为备用样品(分别编号为“1-4”、“1-5”、“2-4”、“2-5”、“3-4”、“3-5”、“4-4”、“4-5”、“5-4”、“5-5”、“6-4”、“6-5”)。
(四)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抽取公称外径dn50~dn200的管材。公称外径小于50及大于200的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不在本次抽查范围。同一型号(或规格)合格产品中排水用管材抽取8根,每根截取4段,每段1米;每根中的2段作为检验样品(分别编号为“1-1”、“1-2”、“2-1”、“2-2”、“3-1”、“3-2”、“4-1”、“4-2”、“5-1”、“5-2”、“6-1”、“6-2”、“7-1”、“7-2”、“8-1”、“8-2”),2段作为备用样品(分别编号为“1-3”、“1-4”、“2-3”、“2-4”、“3-3”、“3-4”、“4-3”、“4-4”、“5-3”、“5-4”、“6-3”、“6-4”、“7-3”、“7-4”、“8-3”、“8-4”)。
(五)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在同一型号(或规格)合格产品中抽取32根管材,每根截取2段,每段1.5米,每根中的1段作为检验样品,另1段作为备用样品。盘管抽取4盘,每盘截取16段,每段1.5米,每盘中的8段作为检验样品,另8段作为备用样品。
图1样品的唯一性编号标识
对每个所抽的样品用不可擦拭的记号笔编号标识,标识应具有唯一性:检验样品用Ⅰ标识,以Ⅰ-1,Ⅰ-2,……Ⅰ-32,区分各个电工套管;对应的备用样品用Ⅱ标识,以Ⅱ-1,Ⅱ-2,……Ⅱ-32,区分各个电工套管,先编号后截取分样,(对于盘管,先截取3米/段,按顺序编号后再截取分样),以确保检样和备样一一对应,编号时要注意检样区和备样区应至少保证有一段套管具有完整标识信息,编号方法见图1。
(六)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在同一型号(或规格)合格产品中抽取2根管材,每根6米,截取20段,每段0.3米,每根取10段作为检验样品,10段作为备用样品。
(七)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在同一型号(或规格)合格产品中抽取2根管材,每根6米,截取20段,每段0.3米,每根取10段作为检验样品,10段作为备用样品。
(八)冷热水用耐热聚乙烯(PE-RT)管材:当抽取的样品原始长度为4米时,在同一型号(或规格)合格产品中抽取8根,每根截取4段,每段1米;其中2段作为检验样品(分别编号为“1-1”、“1-2”、“2-1”、“2-2”、“3-1”、“3-2”、“4-1”、“4-2”、“5-1”、“5-2”、“6-1”、“6-2”、“7-1”、“7-2”、“8-1”、“8-2”),2段作为备用样品(分别编号为“1-3”、“1-4”、“2-3”、“2-4”、“3-3”、“3-4”、“4-3”、“4-4”、“5-3”、“5-4”、“6-3”、“6-4”、“7-3”、“7-4”、“8-3”、“8-4”);当抽取的样品原始长度为6米时,在同一型号(或规格)合格产品中抽取8根,每根截取4段,每段1米,多余样品归还受检单位。
(九)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在同一型号(或规格)合格产品中抽取2根管材,每根4米,截取8段,每段0.3米,每根取4段作为检验样品,4段作为备用样品。
(十)地下通信用聚氯乙烯(PVC-U)实壁管:当抽取的样品原始长度为6米时,在同一型号(或规格)合格产品中抽取4根,每根截取4段,每段1米;其中2段作为检验样品(分别编号为“1-1”、“1-2”、“2-1”、“2-2”、“3-1”、“3-2”、“4-1”、“4-2”),2段作为备用样品(分别编号为“1-3”、“1-4”、“2-3”、“2-4”、“3-3”、“3-4”、“4-3”、“4-4”)。
(十一)地下通信用聚乙烯(PE)实壁管:当抽取的样品原始长度为6米时,在同一型号(或规格)合格产品中抽取4根,每根截取4段,每段1米;其中2段作为检验样品(分别编号为“1-1”、“1-2”、“2-1”、“2-2”、“3-1”、“3-2”、“4-1”、“4-2”),2段作为备用样品(分别编号为“1-3”、“1-4”、“2-3”、“2-4”、“3-3”、“3-4”、“4-3”、“4-4”)。
每批次产品抽取2组样本,第1组用于检验,第2组用于备样。每组样本需抽取样品数量如下所示:
表1抽样数量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
8根×16段×1米/段
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非饮用水管材:
5根×15段×1米/段
饮用水管材:
6根×18段×1米/段
5根×10段×1米/段
6根×12段×1米/段
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12根×24段×1米/段
13根×26段×1米/段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
直管:
32根×32段×1.5米/段
盘管:4盘
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
0.3米/段×20段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
冷热水用耐热聚乙烯(PE-RT)
管材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2根×8段×0.3米/段
地下通信用聚氯乙烯(PVC-U)
实壁管
4根×8段×1米/段
地下通信用聚乙烯(PE)实壁管
表2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
规格尺寸
平均外径
GB/T18742.2—2017
GB/T8806—2008
壁厚偏差
静液压强度(20℃,1h)
GB/T6111—2003
静液压强度(95℃,165h)
灰分
GB/T9345.1—2008方法A
熔融温度
GB/T19466.3—2004
GB/T19466.6—2009
纵向回缩率
GB/T6671—2001
简支梁冲击
GB/T18743—2002
透光率
GB/T21300—2007
卫生要求
GB/T17219—1998
表3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几何尺寸
GB/T13663.2—2018
壁厚公差
静液压强度(20℃,100h)
断裂伸长率
GB/T8804.3—2003
GB/T6671—2001方法B
表4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规格尺寸(外径、壁厚)
密度
GB/T1033—1986
维卡软化温度
GB/T8802—2001
落锤冲击试验
GB/T14152—2001
液压试验(20℃,1h)
氯乙烯单体
GB/T4615—1984
表5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GB/T5836.1—2018
壁厚
GB/T1033.1—2008
拉伸屈服应力
GB/T8804.2—2003
铅限量
GB/T26125—2011
表6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
抗压性能
JG/T3050—1998
冲击性能
弯曲性能
耐热性能
阻燃性能
氧指数
GB/T2406.2—2009
电气性能
表7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
层压壁厚
内层壁厚
环刚度
GB/T9647—2015
环柔性
ISO13968:2008
烘箱试验
GB/T19472.1—2019
表8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
纵向回缩率(适用于A型管材)
烘箱试验(适用于B型管材)
GB/T19472.2—2017
GB/T9345.1—2008
表9冷热水用耐热聚乙烯(PE-RT)管材
静液压强度(20℃1h)
GB/T6111—2018
静液压强度(95℃22h)
静液压强度(95℃165h)
表10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直径
GB/T21238—2016
管壁厚度
巴柯尔硬度
GB/T3854—2017
初始环刚度
GB/T5352—2005
表11地下通信用聚氯乙烯(PVC-U)实壁管
YD/T841.1—2016
复原率
拉伸屈服强度
静摩擦系数
表12地下通信用聚乙烯(PE)实壁管
扁平试验
拉伸强度
GB/T18742.2—2017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材
GB/T13663.2—2018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材
GB/T10002.1—2006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适用于生产日期在2024年4月1日之前的产品)
GB/T10002.1—2023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适用于生产日期在2024年4月1日及之后的产品)
GB/T5836.1—2018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JG/T3050—1998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
GB/T19472.1—2019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1部分: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
GB/T19472.2—2017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
GB/T28799.2—2020冷热水用耐热聚乙烯(PE-RT)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材
GB/T21238—2016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YD/T841.2—2016地下通信管道用塑料管第2部分:实壁管
连云区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船用燃料油。本细则内容包括抽样、检验依据、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
2抽样
2.1抽样型号
在被抽样单位的储罐中随机抽取同一型号的某类商品。
2.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被抽样单位的待销或仓储商品中,以实际库存量为基数,按GB/T4756-2015《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标准规定进行采样。抽取样品为同一型号,样品量不少于8升,平均分为2份,1份为检验样品,1份为备样。
注: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是抽取的检验样品,不能采用备用样品。备用样品仅是指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的备用样品。
2.3样品处置
样品经受检单位代表(经手人)确认无误后,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条,在封样单上标注“检样”和“备样”,并采取有效防拆封措施,保证样品不被调换。抽样人员负责将检样及备样携带至检验机构,备样封存于检验机构。
2.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全面完整记录被抽查产品详细信息,并对抽样场所、储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被抽样单位代表(经手人)确认无误后,在抽样单注明“以上信息已经我单位确认,对抽样无异议”,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代表(经手人)分别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被抽样单位代表(经手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抽样日期及抽样编号。
2.5注意事项
样品应经受检企业对其有效性进行确认。取样及运输过程严格按照油品安全操作,防止火灾及其他意外事故。
3检验依据
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单均适用于本规范。
GB17930-2016车用汽油;
GB19147-2016车用柴油;
GB17411-2015船用燃料油;
经企业明示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4检验要求
4.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生产领域:
车用汽油
检验标准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
B
研究法辛烷值
GB17930-2016车用汽油
GB/T5487-2015
●
抗爆性
GB/T5487-2015GB/T503-2016
铅含量
GB/T8020-2015
馏程
GB/T6536-2010
蒸气压
GB/T8017-2012
胶质
GB/T8019-2008
诱导期
GB/T8018-2015
硫含量
SH/T0689-2000
硫醇(博士试验)
NB/SH/T0174-2015
铜片腐蚀
GB/T5096-2017
水溶性酸或碱
GB/T259-1988
机械杂质及水分
目测
苯含量
SH/T0693-2000
芳烃含量
GB/T30519-2014
烯烃含量
氧含量
NB/SH/T0663-2014
甲醇含量
锰含量
NB/SH/T0711-2019
铁含量
SH/T0712-2002
GB/T1884-2000
车用柴油
氧化安定性
GB19147-2016
SH/T0175-2004
酸度
GB/T258-2016
10%蒸余物残炭
GB/T268-1987
GB/T508-1985
水含量
GB/T260-2016
润滑性
SH/T0765-2005
多环芳烃
SH/T0806-2008
总污染物含量
GB/T33400-2016
运动黏度
GB/T265-1988
凝点
GB/T510-2018
冷滤点
NB/SH/T0248-2019
闪点(闭口)
GB/T261-2008
十六烷值
GB/T386-2010
十六烷值指数
SH/T0694-2000
脂肪酸甲酯含量
GB/T23801-2009
NB/SH/T0916-2015
流通领域:
GB17930-2016
胶质含量
十六烷指数
GB/T11139-1989
船用馏分燃料油
GB17411-2015
船用燃料油
运动粘度
倾点
GB/T3535-2006
船用残渣燃料油
SH/T0172-2001
注:①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
②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的指标。
③若被检产品明示的标准要求缺少本规范规定的项目时,应按产品明示的标准要求进行检测和判定。
4.2检验注意事项及不合格项的复验
检验机构接受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不合格项按产品标准要求进行复验,并做好原始记录。
5判定原则
5.1产品实物质量判定原则
经抽样检验,产品的实物质量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检验标准规定,判定该批产品实物质量为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一般不合格。反之,本次监督检验合格。
6.异议处理及复检
6.3对样品信息有异议的,任务下达部门核查样品确认情况和生产企业提交证明材料后,维持或者撤销原检验结果。
连云区电线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1只,其中15只作为检验样品,6只作为备用样品。
表1电线组件
要求
GB/T15934-2008
电气连续性和极性
防触电保护
GB/T2099.1-2008
GB/T2099.1-2021
温升
GB/T17465.1-2009
GB/T17465.1-2022
弯曲试验
滚筒试验
耐热
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
插入和拔出连接器所需的力
分断容量
耐热和抗老化性能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绝缘材料的耐热、耐燃和耐电痕化
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
GB/T2951.11—2008
GB/T2951.1—1997
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
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
GB/T2951.12—2008
GB/T2951.2—1997
绝缘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
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
绝缘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
绝缘热延伸试验
GB/T2951.21-2008
GB/T2951.5—1997
绝缘失重试验
GB/T2951.32-2008
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
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
护套老化后抗张强度
26
护套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
27
护套老化后断裂伸长率(%)
28
护套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
29
护套热延伸试验
30
护套失重试验
GB/T2099.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2099.1-2021《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15934-2008《电器附件电线组件和互连电线组件》
GB/T17465.1-2009《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17465.1-2022《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5013.4-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4部分:软线和软电缆》
GB/T5023.5-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
GB/T2951.11-2008《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机械性能试验》
GB/T2951.1—1997《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第1节: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机械性能试验》
GB/T2951.12-2008《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2部分:通用试验方法——热老化试验方法》
GB/T2951.2—1997《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第2节:热老化试验方法》
GB/T2951.21-2008《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21部分:弹性体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耐臭氧试验-热延伸试验-浸矿物油试验》
GB/T2951.5—1997《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2部分:弹性体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第1节:耐臭氧试验—热延伸试验—浸矿物油试验》
GB/T2951.32-2008《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32部分:聚氯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失重试验—热稳定性试验》
连云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4具,其中2具为检验样品,2具为备用样品。
20℃温度喷射性能试验
GB4351.1—2005
最小喷射距离
喷射剩余率
质量
灭火器总质量
灭火剂充装总量误差
水压试验(筒体)
爆破试验
筒体爆破压力
筒体容积膨胀率
筒体爆破口情况
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干粉灭火剂)
第一主要组分含量
GB4066—2017
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连云区摩托车乘员头盔、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4顶,其中2顶作为检验样品,2顶作为备用样品。
结构
壳体a
GB811—2022
缓冲层b
佩戴装置
视野
护目镜
表面摩擦力
固定装置稳定性
佩戴装置强度
吸收碰撞能量c
耐穿透c
注:a壳体不测5.1.2.2.b),5.1.2.2.d)反光材料只测总面积和左、右、后三个方向可见;
b缓冲层只测5.1.3b);
c环境前处理采用低温。
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连云区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每种产品抽取样品数量见表1。
产品种类
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产品明示执行标准GB/T22199.1—2017)
8只
4只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明示执行标准GB/T36972—2018)
4组
2组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明示执行标准QB/T2947.3—2008)
6组
表2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GB/T22199.1—2017)
检验依据
2hr容量
GB/T22199.1—2017
大电流放电
能量密度
低温容量
快速充电能力
防爆能力
表3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GB/T36972—2018)
I2(A)放电
GB/T36972—2018
低温放电
过充电
过充电保护
过放电保护
短路保护
放电过流保护
壳体阻燃性
表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QB/T2947.3—2008)
常温容量
QB/T2947.3—2008
I2(A)放电容量
低温(-10℃)容量
短路
过放电
GB/T22199.1—2017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QB/T2947.3—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3部分: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
连云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每批次样品抽取4只,其中2只作为检验样品,2只作为备用样品。
表1电动自行车充电器(GB4706.1—2005、GB4706.18—2014、GB4343.1-2018)
GB4706.18—2014
非正常工作
连续骚扰电压
GB4343.1-2018
表2电动自行车充电器(GB42296—2022)
外壳冲击
GB42296—2022
跌落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仅测5.2.5.1、5.2.5.2)
超温保护
过充切断
延时切断
灼热丝
端子骚扰电压
表3电动自行车充电器(GB/T36944—2018)
GB/T36944—2018
泄漏电流
电源软线
电源端子骚扰电压
骚扰功率
表4电动自行车充电器(QB/T2947.1—2008、QB/T2947.3—2008)
QB/T2947.1—2008
过载保护
布线
输入、输出线及插头
202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及2024年7月1日以后销售的产品,均执行GB42296—2022标准。
GB4706.18—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
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
GB/T36944—2018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要求
GB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
QB/T2947.1—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1部分: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充电器
连云区洗手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明示合格产品中抽取样品。
2.检验方法与判定依据
表1GB/T34855-2017《洗手液》
判定依据
检测方法
外观
GB/T34855-2017
气味
耐寒
总有效物
甲醛
菌落总数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
霉菌和酵母菌
耐热大肠菌群
汞
甲醇
二噁烷
表2QB/T2654-2013《洗手液》
QB/T2654-2013
说明:
2、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原则
3.1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参与判定的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质量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3.2依据产品标准和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明确判定规则;
3.3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3.4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3.5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3.6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3.7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4.结论用语
按照《江苏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要求使用检验检测报告结论用语。
5.异议处理及复检
5.3对样品信息有异议的,任务下达部门核查样品确认情况和生产企业提交证明材料后,维持或者撤销原检验结果。
连云区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复检。
2.抽样方法
生产企业抽样:在受检企业的成品仓库或者其确认场所,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待销产品,抽样基数应满足抽样要求。抽样过程均需拍照留证。一经抽样,立即封样,任何人不得调换。
3.检验依据
表1阳极氧化型材产品检验项目
化学成分
Si
GB/T5237.1-2017
GB/T20975.25-2020
GB/T7999-2015
Fe
Cu
Mn
Mg
Cr
Zn
Ti
力学性能
抗拉强度Rm
GB/T16865-2023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
断后伸长率A50mm
壁厚尺寸
膜层性能
局部膜厚
GB/T5237.2-2017
GB/T4957-2003
GB/T6462-2022
平均膜厚
封孔质量
GB/T8753.1-2017
表2电泳涂漆型材产品检验项目
复合膜性能
阳极氧化膜局部膜厚
GB/T5237.3-2017
漆膜局部膜厚
复合膜局部膜厚
漆膜硬度
GB/T6739-2022
漆膜
干附着性
GB/T9286-2021
湿附着性
表3喷粉型材产品检验项目
装饰面上的膜层局部厚度
GB/T5237.4-2017
沸水
附着性
压痕硬度
GB/T9275-2008
表4喷漆型材产品检验项目
GB/T5237.5-2017
硬度
表5隔热型材产品检验项目
复合性能
纵向抗剪特征值
(室温)
GB/T5237.6-2017
GB/T28289-2012
(按膜层分类不同,分见表4~表7)
4.判定规则
4.1依据标准
GB/T5237.1-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
GB/T5237.2-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
GB/T5237.3-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GB/T5237.4-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喷粉型材》
GB/T5237.5-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喷漆型材》
GB/T5237.6-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
GB/T3190-2008《变形铝及铝合金铝化学成分》
GB/T4957-2003《非磁性金属基体上非导电覆盖层覆盖层厚度测量涡流方法》
GB/T6462-2022《金属和氧化物覆盖层厚度测量显微镜法》
GB/T6739-2022《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7999-2015《铝及铝合金光电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8753.1-2017《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氧化膜封孔质量的评定方法第1部分:酸浸蚀失重法》
GB/T9275-2008《色漆和清漆巴克霍尔兹压痕试验》
GB/T9286-2021《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16865-2023《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
GB/T20975.25-2020《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25部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GB/T28289-2012《铝合金隔热型材复合性能试验方法》
4.2判定原则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张家港市食品用塑料及纸制包装、容器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为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用塑料、纸制包装、容器等制品,包括非复合膜、复合膜、容器。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复检。
2.抽查产品
抽查产品种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吸管、一次性塑料餐具(碗、碟、杯、饭盒等)、食品用塑料容器(餐盒、保鲜盒、水杯等)、密胺餐具(碗、碟、杯、刀、餐盘等)和一次性发泡餐具,但不包括婴幼儿奶瓶和婴幼儿塑料餐饮具。
按照产品材质进行分类见表1。
表1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按照产品材质分类
成型品卫生标准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PE)成型品
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PP)成型品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PS)成型品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成型品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PC)成型品
食品包装材料用聚酰胺(PA)成型品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橡胶改性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成型品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丙烯腈-苯乙烯(AS)成型品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PVC)成型品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
其它
注*:对目前尚无成型品卫生标准但产品标准包含卫生指标要求的,执行产品标准的指标要求。
3.抽样方法
3.1抽样型号或规格、品种
按照获证企业生产单元,非复合膜、复合膜、容器和工具每个单元抽取一种同品种、同批次的主导产品。
企业如生产同一种类、同一材质且同一发证产品品种的不同规格产品时,优先抽取工艺复杂、性能要求较高的产品。
复合膜产品优先抽取干法复合、有印刷图案的产品。按照耐蒸煮复合膜(袋)、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的顺序抽取。生产液体食品包装用复合膜(袋)的,按照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或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屋顶包)、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的顺序抽取。生产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多层食品复合膜(袋)的,优先抽取多层干法复合生产的产品。
容器类产品优先抽取有颜色、颜色较深、生产工艺较为复杂的主导产品。
食品用工具按照非本色有填充产品、有颜色产品、本色产品的顺序抽取。
3.2抽样基数及数量
在企业成品仓库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优先抽取近6个月生产的产品。原则上抽样时应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选取3个或3个以上包装箱,分别取出相应的样品数量。随机选取的包装箱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确定。
抽样基数和抽样数量见表2。
表2
产品品种
抽样基数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PE)
不少于50卷
3卷×2
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袋)
不少于150kg
(膜类)3卷,将每卷膜外层除去至少2米,每卷膜各抽取2.5m2×2
(袋类)从3箱中抽取,每箱中抽取20个×2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袋)
单向拉伸高密度聚乙烯薄膜(袋)
聚乙烯热收缩薄膜
聚丙烯吹塑薄膜(袋)
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
不少于500kg
双向拉伸聚丙烯珠光薄膜
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袋)
未拉伸聚乙烯、聚丙烯薄膜(袋)
食品包装用聚偏二氯乙烯(PVDC)片状肠衣膜
商品零售包装袋(含保鲜袋)
不少于500个
从3箱中抽取,每箱中抽取20个×2
夹链自封袋
包装用镀铝薄膜
3卷,将每卷膜外层除去至少2米,每卷膜各抽取2.5m2×2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卷膜)不少于20卷
(袋类)不少于500个
(卷膜)3卷,将每卷膜外层除去至少2米,每卷膜各抽取2.5m2×2
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
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
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
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其它类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
聚乙烯吹塑桶
不少于100个
10个×2
软塑折叠包装容器
5个×2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20个×2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
热罐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
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
3个×2
塑料瓶坯
不少于200个
塑料防盗瓶盖
50个×2
31
组合式防伪瓶盖
32
其它类塑料瓶盖
33
其它类塑料容器
34
密胺塑料餐具
35
塑料菜板
不少于90个
36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
不少于1000个
37
饮用吸管
不少于10000个
100个×2
38
塑料购物袋(食品用)
39
日用塑料袋(食品用,含保鲜袋、连卷袋)
40
包装用多层共挤阻隔薄膜
41
共挤包装膜、袋
不少于20卷
3卷,每卷去掉2层后,每卷取2.5㎡样品×2
42
其它类食品包装用非复合片材
43
其它包装薄膜
注:(1)产品抽样数量可根据样品的实际大小,在满足检验的条件下做适当调整。
(2)抽取的两份样品分别单独封装,一份作为检验样品,一份作为复检备用样品。复检备用样品保存在承检机构。
(3)应抽产品抽样基数达不到要求时,在满足抽样数量时可抽样,但须在抽样单中注明所抽样品实际批量。
3.3样品处置
抽样后,将所抽样品进行封样,样品由抽样人员监督包装,单独封装后加贴封条,在封条上面应加盖抽样单位公章,并由双方人员签字。样品由抽样人员负责带回检验机构。
3.4抽样单
在抽样单备注栏中注明或单独扩充一栏注明所抽查产品的材质种类如聚乙烯或聚丙烯等。
抽样单应有抽样人员签字和受检企业负责人的签字盖章。
4.检验依据和项目
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下表
检测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重要程度及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塑料包装材料
GB4806.7
强制性
GB31604.2
重金属(以Pb计)
GB31604.9
GB31604.8
邻苯二甲酸酯类
GB31604.30
纸质包装材料
GB4806.8
GB31604.49
重金属(以Pb计)
注: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5.判定原则
5.1依据标准
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480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31604.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
GB31604.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
GB31604.4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砷、镉、铬、铅的测定和砷、镉、铬、镍、铅、锑、锌迁移量的测定
GB31604.3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31604.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
GB/T24334-2009聚偏二氯乙烯(PVDC)自粘性食品包装膜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5.2判定原则
5.2.1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参与判定的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质量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5.2.2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5.2.3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5.2.4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5.2.5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5.2.6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连云区过度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件,其中1件作为检验样品,1件作为备用样品。
表1过度包装产品检验项目表
(适用于生产日期在2023年9月1日之前的产品,除月饼和粽子)
包装空隙率
GB23350—2009
包装层数
表2过度包装产品检验项目表
GB23350—2021及第1号修改单
混装要求a
注a:仅考核月饼和粽子
执行其他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复检时所检测的样品为备用样品。
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含第1号修改单)
现行有效的其他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
3.3综合结论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但不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明示质量要求,未达到××标准规定”。(注:××为具体标准名称)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且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连云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辆,其中1辆作为检验样品,1辆作为备用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