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4证券简称:帕瓦股份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0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怀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为公司及子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帕瓦股份证券简称:688184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70,271.90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的大额存单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5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报告期内,公司赎回大额存单1,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8,575.21万元,其中2,57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2年度实施完毕,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未在表格中列示。
证券代码:688184证券简称:帕瓦股份公告编号:2023-027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本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3年8月31日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赵婷婷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证券代码:688184证券简称:帕瓦股份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16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8月24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张宝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袁建军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琥先生
独立董事:邓超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证券代码:688184证券简称:帕瓦股份公告编号:2023-029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810.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本报告期末,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04.52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06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00.04万元,合计1,810.62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金额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3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04.52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06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金额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00.04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810.62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810.62万元。
五、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公司代码:688184公司简称:帕瓦股份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万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688184证券简称:帕瓦股份公告编号:2023-024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及金额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4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度内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授信银行
本次申请授信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中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等。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具体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为准。
(三)授信品种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项目贷款借款等品种。
(四)授信期限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其他说明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及经营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证券代码:688184证券简称:帕瓦股份公告编号:2023-025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被担保人名称: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兰溪”)、浙江帕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供应链”)。帕瓦兰溪、帕瓦供应链系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为帕瓦兰溪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为帕瓦供应链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帕瓦兰溪和帕瓦供应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程磊
3、注册资本:48,226.97万元
4、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创新大道1199号1号楼(自主申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帕瓦兰溪100%股权。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以上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帕瓦兰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浙江帕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宝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创新大道1577号办公楼402(自主申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帕瓦供应链100%股权。
8、2023年上半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帕瓦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均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投融资决策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要而做出的,有助于缓解子公司资金压力。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上述担保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184证券简称:帕瓦股份公告编号:2023-026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总股本13,437.822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2,687.5646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125.3874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现已完成了上述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13,437.822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6,125.3874万元。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