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而基于群团组织“找回社会”逻辑的“群社协同”是新时代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路径。H市妇联与女性社会组织的协同实践,展现出了“共识构建、互动增能、共同体塑造”的本土化“群社协同”的运行机制,有效提升了新时代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效能。新时代优化“群社协同”,党政部门需要注重形成以“有机统一”为目标的治理整合体系,群团组织需要构建以“整合共享”为基础的协同治理框架,社会组织需要推进以“专业化精细化”为核心的服务能力建设,从而不断提升“群社协同”建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整体效能。
【关键词】群社协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找回社会;社会治理
一、导言
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那么,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对此,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愈益重视推动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协同互促,以提高整体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制度建设层面明确提出要“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部分,来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这就凸显出了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作用的“群社协同”的重要路径,以形塑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近年来,随着我国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持续推进,不同品类的群团组织通过探索多元化的方式协同本领域的社会组织来实现其功能重塑,地方实践创新密集涌现,这为探究“群社协同”的问题提供了愈益丰富的经验观察对象。
既有研究关于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探讨,大多聚焦于宏观层面的角色定位、能力困境与战略构建,鲜有从新时代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建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层面来探究“群社协同”的问题,特别是对本土化行动机制的探究不够充分。本文基于对H市妇联协同女性社会组织的经验研究,力图深度探究“群社协同”的生成逻辑与运行机制,并提出优化“群社协同”的路径建议,以为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做出一些有价值的思考。对“群社协同”进行考察与分析,不仅有助于破解当前我国社会治理面临的整合难题和治理碎片化问题,还能呈现基层治理中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并进一步揭示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背景下加强“群社”合作、实现群团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中效能提升的内在要求。
二、“找回社会”:“群社协同”何以生成?
(一)在“找回社会”中突出群团组织的中间群体性质
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涂尔干(EmileDurkheim)提出社会团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源于社会成员在意识上的相似性的“机械团结”(mechanicalsolidarity);另一种是共同体成员基于自愿、自由、主动而与其他成员发生正面联系的“有机团结”(organicsolidarity)。涂尔干认为法人团体能够切合个体利益的、心理的、职业的和情感的需求,①1可视为现实中有机团结的承载者。他提出法人团体作为中间群体的作用在于能够把原子化的个人纳入社会生活主流之中,并把原先的“个人与社会”的结构改成“个人、次级群体(法人团体)与国家”的结构。②2追溯历史可以发现,随着国家与社会的发展,由罗马工匠组成的法人团体逐渐成为政府管理机构的一部分,扮演了各种行政角色。然而,由于对国家过于依赖,最终在帝国崩溃之后法人团体也就消逝了。③3因此,法人团体只有回归社会性才能发挥维护社会团结与稳定的本质作用。
图1:群团组织协同社会组织的理论逻辑
(二)在“找回社会”中呈现群团组织原本的社会属性
革命后的中国共产党采用了一种类军事化的组织方法来组织社会,把个人编进特定的单位组织之中,形成了一种个人归属于单位、单位服从于上级的垂直管理系统。同时,党的组织系统沿着科层化的行政等级序列镶嵌于一切单位组织中,并与行政组织系统密切结合在一起,依赖于自上而下的行政手段来开展党的工作和组织动员群众。正是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妇联的组织系统跟随党的组织系统这样一种建构和运作的模式,高度嵌入了自上而下的官僚体制之中,形成了一种自上而下的纵向组织体系,并且长期以来在“单位社会”的结构形态中,妇联也习惯于依赖党和政府的权威,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化方式开展工作,成为了一种高度官僚化的官僚制组织。这种沿着自上而下的官僚体制建构起来并且习惯于官僚化运作的妇联,逐渐产生了悬浮于社会的现象。
(三)在“找回社会”中彰显“群社协同”的治理价值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群团组织需要进行功能重塑,以发挥有机联结国家与社会的应然作用。换言之,群团组织需要重建社会中间层网络,以实现其回归社会这一功能重塑的根本任务。当前群团组织改革的重要取向之一即是力图通过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使群团组织更好地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进而做好政治吸纳和政治整合,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其中,“群社协同”是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现实可行的行动选择。
总而言之,通过资源整合与功能整合,“群社协同”能够有效激发群团组织内生的社会功能,同时也有利于促进群团组织有效地发挥政治功能,最终形成社会治理中协同共治的新的联合体。
三、个案分析:H市妇联与女性社会组织的协同实践
(一)案例介绍与研究方法
(二)H市妇联协同女性社会组织的行动机制
随着“单位制”的逐步解体,党对行政资源依赖性较强的群团组织从社会领域中逐步“带出”。②12在这种“带出”格局中,群团组织政治属性愈渐强化,社会属性愈渐弱化。“群社协同”是群团组织“找回社会”,激发自身社会功能的重要路径。经过近几年的摸索,H市妇联协同女性社会组织初步形成了“共识构建、互动增能、共同体塑造”的策略性联合机制,彰显了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下“群社”协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整体效能。
1.共识构建:提升妇联在协同网络中的影响力与认同度
涂尔干指出,社会团结是一种建立在共同的情感、道德、信仰或价值观基础上的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协调、一致、结合的联系状态。③13因此,他认为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是“社会团结”的最基本的因素之一。构建共识能够有力保证合作网络中不同的参与主体朝着相同的目标努力。作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连接器”,妇联只有通过构建共识,才能努力形成国家意志与社会需求的贯通对接。因此,妇联在协同女性社会组织的过程中,只有推动党政部门、妇联与女性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达成广泛共识,才能切实引导女性社会组织认同妇联的政治使命与价值理念。对此,H市妇联充分发挥“国家—民众”的中间群体作用,广泛凝聚多方共识,有效提升了妇联在协同网络中的影响力与认同度。
2017年市委办出台的改革方案,就是给我们后面联合其他部门发文件奠定了基础。我们可以给他们说,这是我们市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召开以后一以贯之的,要不断推进的一项工作,所以我们需要你的帮助。总体上来看,政策的作用在妇联联系女性社会组织中是不可或缺的,而且我觉得是具有主导、至关重要的作用。(访谈资料:20200807)
二是“打楔子”,发挥骨干引领作用。H市妇联充分发挥妇联引领、联系、凝聚行业女性带头人的优势,鼓励、动员先进女性代表牵头组建女性社会组织。妇联依托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先进女性人才,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市级三八红旗手(执委)工作室,以充分发挥她们在岗位建功、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等方面的作用。三八红旗手(执委)工作室的领域涉及家庭教育、妇儿健康、妇女维权、文艺惠民、养老服务等方面,针对妇女群众需求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在此过程中,H市妇联与行业带头人达成广泛共识,充分发挥骨干引领作用,进而全面实现妇联对女性社会组织在政治使命、价值理念与专业领域等方面的多重引领,最终实现“一个人带领一帮人、一帮人服务一群人、一群人温暖一座城”的示范带动效应。正如H市妇联宣传部部长L所言:
妇联与这些领头雁,你跟这些高层次的女性达成了一个共识的话,然后她用她的力量再去覆盖一些人。我觉得不管是任何工作,一定要先抓点树标杆,然后让她们再去带动好,这是政治引领的一种措施。(访谈资料:20200806)
可以看出,H市妇联在与女性社会组织的协同网络中,凭借自身政治合法性与社会合法性的双重身份,一方面向上嵌入,利用内生的、丰富的政治资源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将利益诉求上升为公共政策,促进共识制度化;另一方面向下嵌入,利用资源优势与层级势能对社会资源进行充分吸纳与有效聚合。H市妇联通过双向嵌入激活多元参与,实现了协同共识构建中“政府—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的双向对接与有机统合。
2.互动增能:提高“妇社协同”的有效性与精准度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学界主张国家与社会协同发展,强调“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增权、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从而形成一个国家行政能力强大、社会组织富有活力的新局面”。①14社会团结理论中针对“有机团结”也强调了契约合作的重要作用。②15妇联通过对女性社会组织增能赋权,能够有效激活其自治能力与服务能力,进而增进妇联协同女性社会组织的有效性与精准度。与此同时,妇联也通过对女性社会组织的增能反过来实现对自身的提效增能。妇联与女性社会组织互动增能,在女性社会组织之间实现资源链接,以充分激活社会组织的个性化治理效能。在具体实践中,H市妇联积极转变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妇联在社会组织关系网络建构、服务资源供给与链接等方面的枢纽作用。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建阵地”。H市妇联充分利用贴近妇女群众的传统优势,积极撬动资源下沉,努力把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灵活打造为新时代妇联人才培养、精神引导、品牌创建的新载体,重点培育具有良好示范效应与带动作用的骨干女性社会组织。建立三八红旗手(执委)工作室就是培育女性社会组织一个创新做法。工作室承担了参观学习、成果展示、服务群众、交流讨论等多重功能。H市妇联积极指导工作室建章立制、规范运作,统一制定工作室的建设标准、职责范围、激励保障与实施步骤,提出了工作室思想引领、示范带动、志愿服务、桥梁纽带与培育孵化等5项职责任务。对此,H市妇联副主席L这样评价:
首先我们妇联要把阵地建好,你要打造好,有阵地,然后她们才能去做事。比如说我们现在的三八红旗手工作室,这就是阵地。有这些阵地之后,这些社会组织才能更好去参与。就像我们说到了,在基层也能找到娘家,她才能更有一种参与感。(访谈资料:20200807)
总之,H市妇联通过建立三八红旗手(执委)工作室、开展培训交流、品牌推广等一系列增能赋权的多维举措,有效提升了女性社会组织的自治能力与服务能力,同时自身也实现了提效增能,在互动增能中充分发挥出妇联凝聚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同时,女性社会组织以建设姿态、平等身份多方有序有效参与,变消极被动旁观为积极主动参与,也助推了供需对接、服务有效、群众满意的预期目标实现。
3.共同体塑造:增强“妇社”及“社社”间的互通性与联动化
从理论源起看,“共同体”指一种社会关系,社会性是其本质属性。涂尔干提出构建“中间群体”的作用即在于让共同体的权威作用于个人,使其思维和心灵都纳入共同的轨道。①16妇联凭借自身介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中介平台,应当突出组织化和社会化的整合功能,使国家与个体之间产生更多的互动化、网络化连接,以型构妇联与女性社会组织相互耦合、有机互动的社会共同体结构形态。近几年,H市妇联通过多元途径不断延长服务手臂并形成链条,积极发挥广泛联系女性社会组织的组织化载体功能,努力打造区域性的妇女组织共同体。
我觉得这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把这些人和资源能够整合起来,调动起来,为我们这些协会共用,还把资源进行了一个整合和共享。所以我们总有发自内心的一句话,妇联是我们的娘家,有事了都找娘家,都可以来共享这样的一个资源。(访谈资料:20201206)
总体来看,H市妇联通过跨部门协作共治的治理模式广泛吸纳女性社会组织,积极主动借智、借力,构建横向组织网络,促进了政府与女性社会组织资源优势互补,合作互助,构建了一个“政府—妇联—女性社会组织”多元主体互动共存的治理场域,有效实现了对社会资源的有机整合。
通过案例分析发现,作为社会化改革的有力方式和手段,妇联协同女性社会组织能够有效地将妇联的组织网络嵌入社会和妇女之间,凸显其社会功能,有利于去除行政化和机关化,从而实现服务下沉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在具体改革实践中,妇联通过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凝聚共识,充分发挥强化引领作用,以实现国家对社会的统合功能。同时,利用互动增能、共同体塑造等联动策略延长妇联服务手臂并形成链条,建立“纵向联网络、横向联组织、交叉联资源”的枢纽中心,深度构建区域性的妇女组织共同体,实现了对女性社会组织的吸纳、凝聚与整合,构建出了“群社协同”的“强社会”整合性格局。
进一步来看,上述以“共识为本—增能为力—共同体塑造为核”的协同机制,能够有力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下“群社”协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整体效能。其中,共识构建是协同网络的生成基础,缺乏共识的协同网络根本无力生成。达成广泛共识并将其制度化是总纲,它保证了协同网络中的多元主体朝着同一个方向努力。互动增能是协同网络的重要凭借,也是共识构建的深化,有利于维系网络并保证其高效运行。共同体塑造是协同网络的升级保障,它以共识构建为前提,以互动增能为支撑,是对前两者的成果固化和深度拓展。上述三种行动策略渐次递增,通过激活多元参与,形塑有效治理的“群社协同”,对于推进群团组织“找回社会”具有重要价值,如图2所示。
图2:群团组织协同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
四、新时代优化“群社协同”的路径思考
“群社协同”不仅因应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时代要求,还有助于破解当前我国社会治理面临的整合难题和治理碎片化问题,更有利于形塑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因而,“群社协同”是新时代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深化转型的必然要求与重要路径。随着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持续推进,党政的治理整合程度、群团组织的协同治理战略、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都将影响“群社协同”的实践效能。基于对上述案例的思考,新时代优化“群社协同”需要注重以下基本路径。
(一)党政部门:形成以“有机统一”为目标的治理整合体系
(二)群团组织:构建以“整合共享”为基础的协同治理框架
(三)社会组织:推进以“专业化精细化”为核心的服务能力建设
注释:
1Crow,Graham,SocialSolidarities:Theories,IdentitiesandSocialChange,Buckingham:OuenUniversityPress,2002.p.25.
2[法]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第25页。
3王庆明:《社会团结的转型与基础秩序的重建——基于对涂尔干“社会团结”的解读》,《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4黄宗智:《中国的“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国家与社会间的第三领域》,邓正来,[英]J.C.亚历山大:《国家与市民社会》,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第420~443页。
6(1)全国妇联办公厅:《中华妇女联合会四十年》(1949~1989),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年,第494页。
7(2)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北京志·人民团体卷·妇女组织志》,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年,第100页。
8(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199页。
9(2)[美]理查德·拉赫曼:《历史社会学概论》,赵莉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77页。
10(3)周文:《2017年度妇联改革任务全部完成》,《中国妇女报》2018年1月16日。
11(1)[美]凯瑟琳·M.埃森哈特,梅丽莎·E.格瑞布纳:《由案例构建理论的机会与挑战》,张丽华,何威,程卫凯译,《管理世界》2010年第4期。
12(2)李威利:《转型期国家治理视域下党的群团工作发展研究》,《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6年第1期。
13(3)[法]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第42页。
14(1)顾昕:《公民社会发展的法团主义之道——能促型国家与国家和社会的相互增权》,《浙江学刊》2004年第6期。
15(2)王庆明:《社会团结的转型与基础秩序的重建——基于对涂尔干“社会团结”的解读》,《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16(1)肖瑛:《法人团体:一种“总体的社会组织”的想象——涂尔干的社会团结思想研究》,《社会》2008年第2期。
17(1)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03页。
18(2)张跃然:《反映社会还是塑造社会?——国外社会学讨论“政党—社会关系”的两条路径》,《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3期。
19(3)孙迎春:《公共部门协作治理改革的新趋势——以美国国家海洋政策协同框架为例》,《中国行政管理》2011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