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503)
一、学科简介
2。学科方向简介:
(2)传播学:以人类传播现象为研究对象,重点在于传播、交流与人类的关系及其变迁。主要包括三个方向:第一,传播理论研究:主要包括传播与人的交往、传播制度、传媒生产、受众、传播效果等;第二,媒介文化研究:主要内容包含媒介生产与政治经济权力、媒介文本的意义呈现、作为文化的传播技术、跨文化传播等;第三,传播史研究,包括媒介史、传播观念史、传播文化史和社会史等。
(3)广播电视学与数字传播:科以广播电视和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新媒体为主要研究对象。主要包括两个方向:第一,广播电视研究:主要包括节目和频道(率)的构架、类型、制作和运营、广播电视节目和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受众、收视(听)率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研究;第二,新媒体研究:强调以信息科学和数字技术为主导,以传播理论为依据,内容涉及基本理论研究、内容产制研究、产业模式研究以及传播与技术融合部分的研究,同时,研究新媒体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关系。
二、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并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正确价值观念的人才;
2。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具有开展新闻传播理论研究、从事新闻传播领域实践活动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3。了解新闻传播实践基本规律、掌握新闻传播领域基本知识,具有较为宽阔的视野、至少掌握1门以上外国语言的专门性人才;
三、质量标准掌握新闻传播领域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新闻传播实践基本规律,可以独立开展学术研究并撰写原创硕士学位论文,胜任新闻传播业务工作,具有人文关怀和科学探究精神。
具体要求:
1。掌握新闻传播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中外新闻传媒机构的运作方式,对新闻传播现象具有独立的分析能力,胜任新闻传播业务工作;
4。硕士学术论文应解决本学科面临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能够推进本学科知识的发展,论文写作须遵循学术规范,拒绝剽窃他人成果。四、学制与学分(以学校的实际情况为准)
五、培养方式
1。以课程学习为基础,重点培养硕士生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意识;
2。在课程学习环节注重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通过有效设置培养环节,锻炼硕士研究生的社会调查能力、撰写学术报告能力和实践能力,鼓励硕士研究生跨学科选修课程,扩展研究视野;
六、培养环节
1。入学两个月内,硕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课程学习与研究计划,包括文献阅读、文献综述、社会调查、论文撰写、专业实践等内容;
2。以课程学习为基础,通过案例分析、社会调查、方案设计、研究报告等多种方式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4。第三学期结束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硕士生在在广泛阅读文献和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的基础上,与实际项目、课题或需解决的问题相结合,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论文选题。
5。开题论证通过后,硕士生进入论文研究与写作阶段。
6。硕士学位论文实行预答辩、校内外专家评阅和随机抽检盲审制度,只有通过预答辩、校内外专家评阅或盲审的学位论文,才能参加答辩。
七、课程设置(以学校的实际情况为准)
八、学位论文
本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细则》和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
2。论文写作要求硕士学位论文在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反映硕士生已经掌握了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的格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论文字数一般不低于3万字。
3。学位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研究须经过三次审查,一是前期的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审查,二是中期的学位论文进展和完成情况审查,三是学位论文基本完成后的质量和水平审查。硕士学位论文实行校内外专家评阅和随机抽检盲审制度,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