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的类型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社区治理的类型,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关键词】地质;塔式起重机;设计;承载

塔式起重机由于其自身的特点,普遍应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中。但是在建筑施工中如何对于塔式起重机进行基础设计和施工管理确实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本文以塔式起重机的特点和分类为依据,针对广东地区不同的地质条件分析了塔式起重机的基础设计和施工管理。

1、塔式起重机概述

塔式起重机是一种旋转起重机,他的动臂装在高耸塔身上部。塔式起重机的作业空间大,它一般应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中的物料的垂直和水平输送及建筑工程中一些高层建筑部件的的安装工作。塔式起重机的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工作机构、金属结构和电气系统。工作机构的组成是起升、变幅、回转和行走四部分的组件。金属结构包括起重机的底座、塔身和动臂等。电气系统的组成是电动机、配电柜、控制器、连接线路、照明和信号装置等。

2、不同地质条件下塔式起重机的基础设计和施工

2.1天然地基塔式起重机基础设计和施工

2.1.1基础设计

天然地基的塔式起重机的基础设计适应于地质条件较好的情况。在这种地质条件下,可以为建筑工程设置较浅的基坑。天然地基塔式起重机的基础设计的关键是计算塔基的承受自重、倾覆扭矩、力矩和水平力的作用,而只设置塔基之后可以认为塔基仅仅承受着自身的自重作用。设计时应将塔式起重机分为两个阶段分别进行计算和分析。

天然地基情况下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塔基承载力验算时,由于水平力和扭矩的影响很小,所以可以将其忽略。下面我们来对天然地基情况下的塔式起重机的基础设计步骤进行分析。

(1)对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埋置深度进行计算,一般情况下的埋置深度为2~3m。

(2)对塔式起重机的地基的承载力进行计算。

(3)要确定塔式起重机的地板的最小重量和最下厚度。然后对使用的塔式起重机的说明书进行查阅,获得塔式起重机的基脚对基础的最大压力和拔力值,然后利用抗冲切等方式进行验算就可以计算出塔基应该设置的最小厚度。进行抗冲切等方式的验算时,可以不考虑地基的反力对底板抗冲切承载力的有利影响。

(5)计算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对基坑边坡稳定性的影响。如果塔式起重机是架设在基坑的侧上方时,就必须对塔式起重机产生的附加土压力进行考虑,要额外对基坑支护结构进行支护加固的设置,具体的土压力的数值是可以通过实现设计的公式计算出来的。

(6)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底板配筋设计。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底板可以设计为独立的基础底板,可就是说不和塔式起重机为一体的。

2.1.2施工管理和注意事项

天然地基的塔式起重机的基础设计完成后,就要对塔式起重机开始架设施工,施工时需要进行相应的管理和一些注意的事项,主要有如下几点。

(1)在进行施工时要注意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底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要达到一定的强度要求,其强度不能低于C20。最小的基础配筋率不能小于0.2%。

(2)在塔式起重机的施工过程中要对地基的验槽工作进行严格地控制,保证地基的承载力完全符合事先的设计要求。如果地基的承载力小于130kPa,这种地基的变形是较大的,一般不能将这样承载力的地基作为基础的持力层使用。

(3)塔式起重机安装后要对塔式起重机的垂直度进行测量,要将塔式起重机的倾斜度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4)对塔式起重机和其附着设备或者加固设备的连接工程已尽早进行。

(5)要做好塔式起重机的地下部分附近的防排水的措施,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塔式起重机的地下部分生锈,延长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寿命。

(6)塔式起重机的基坑施工阶段,就可以使用起重机了,但是这时的起吊重量最好要少于设计起重量50%以上,且操作要符合规范,不能让吊物高速迅速下坠。

2.2桩式塔式起重机的基础设计和施工

2.2.1基础设计

桩基础的塔式起重机的基础设计适应于地质条件较差的情况。例如软土地质、粘土地质等。在这种地质条件下,必须为建筑工程设置较深的基坑。天然地基塔式起重机的基础设计显然不适合这种情况。桩基础塔式起重机的设计是将将塔式起重机基础设置在桩基之上,则如同桩承台,设计步骤如下:

(1)首先要确定桩承台的最小面积。面积的计算是根据塔式起重机自身的情况和地质情况来联合计算的。

(2)计算出桩的承载力,然后确定桩的长度。长度的计算需要依据桩所承受的压力和塔式起重机的全高来计算的。

(3)基础稳定性的计算。桩式塔式起重机的基础一般都设置在较深的基坑的旁边,所以该基础除了要承受倾覆力,还要承受来自基坑的土压力。所以基础稳定性的计算是非常必要的。

(4)桩身承载力的计算。桩身的承载力可以分为水平方向的剪力、塔身的压力及桩身本身的混凝土的配筋等。但是桩身承受的水平方向的力较小,可以忽略不计。

2.2.2施工管理和注意事项

桩基础的塔式起重机的基础设计完成后,就要对塔式起重机开始架设施工,施工时需要进行相应的管理和一些注意的事项,主要有如下几点。

(1)桩基施工。塔式起重机的桩基的施工一定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事先设计的内容进行,对桩基进行精确定位,其施工要和工程桩一同完成。

(2)塔式起重机基础土方的开挖施工。土方开挖需要依据塔式起重机的位置和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进行,要按照要求分层开挖,每层土方开挖的深度不能超过1500mm。如果塔基土方开挖的坡面较长,不能只采用1台挖土机就将土直接倒运到土方运输车上,就需要安排多台挖土机进行接力挖土、倒土的方法。

(3)各种施工材料的参数设置。桩主筋锚入承台的长度应该大于40倍的钢筋直径。桩基和承台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要大于一定的强度,一般的强度设置为C25以上。桩身承台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15%,纵筋不宜小于0.2%。桩身伸入承台内的长度不能小于5倍的钢筋直径。承台边缘至桩中心的距离不宜小于桩的直径或边长,且边缘挑出部分不应小于150mm。

3、小结

广东省内的地质情况非常复杂,有很多不同类型的地质条件,在不同的地质条件下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基础设计和施工管理应采取不同的设计和施工方式。

参考文献:

[1]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

中国的冲突管理与官员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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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区治理创新个案研究——以湖州吴兴区为例

多元治理视角下邻避冲突的应对研究——以上海松江国轩电池厂争议事件为例

从“社会中心范式”到“国家中心范式”——评《治理基层中国》的理论创新

[关键词]公民社会城市社区治理模式

一、公民社会与社区治理

之所以基于公民社会发展研究城市社区治理模式选择,原因在于,公民社会发展与社区治理有着紧密的内在逻辑关系。治理理论以公民社会的日益发展壮大为基础,公民社会是治理理论实施的前提。

(一)公民社会与治理的关系

(二)公民社会发展目标取向与社区治理

(三)社区治理与公民参与

社区治理本质上是通过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好合作,实现还政于民的过程。公民社会是社区治理得以真正实现的基础,真正的社区治理离不开公民的参与。公民参与除了受政策环境、发展空间和制度平台等宏观因素的影响外,还深受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及公民意识等微观因素影响。

2.人的社会性与社区治理。公民是生活在社区中的重要主体,根据马斯洛的人的需要层次理论,人除了低层次的物质利益需要满足外,还有被尊重、认可、自我实现等更高层次的社会需求,社区居民是利己与利他统一的人,是个性化与自我约束统一的人,是植根于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经济人”和“社会人”的统一。但一般情况下,社区居民是兼顾个人理性和社会理性的,不仅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还有寻求共同体生活和被认同的需要。因此,在倡导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同时,必须考虑人的社会性,通过居民广泛参与和合作改善社区交往结构,增强社区发展和公民社会发展动力。公民参与有助于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文化规范,增强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意识,这是社区治理与公民社会发展的本意所在。

3.公民意识与社区治理。对社区居民来说,其参与社区治理的广度和深度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但从根本上讲,公民意识是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关键因素,也是公民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公民意识是公民对自己社会地位、社会权利和社会责任的一种自觉认识,也是对自己社会主体身份的认同。有了完整的公民意识,居民才能成为公民。公民是社会政治生活和公共事务中的主体,不是无足轻重的客体。[4]社区发展是一个基于法治和契约的治理领域,社区治理需要众多主体参与尤其是公民的自愿参与。如果公民没有公民意识,就没意愿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导致社区治理重要主体缺失。没有公民意识就不可能有合格的公民,就不可能建立成熟的公民社会,更不可能实现社区治理和社区发展。

二、公民社会发展的历时性、空间性与城市社区治理模式选择

(一)公民社会发展的历时性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

根据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公民通过交往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非政府组织和公民自愿团体的行为能力与行为空间的发展及企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和社会责任状态等标准,公民社会的发展从历时性角度可划分为萌芽兴起阶段、形成发展阶段、成熟完善阶段。不同的发展阶段,公民社会具有不同的特征,社区治理模式选择也应与此相适应。

(二)公民社会发展的空间性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选择

公民社会发展的空间性是指在不同类型的社区,公民社会发展的程度存在差异性和不均衡性。市场经济替代计划经济,打破了政府对资源的垄断,社会资源向不同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分散,资源流动、人员流动和社会结构的多样性构成现代城市社会的基本特征。城市社区往往是由若干不同利益群体所组成的异质性共同体,利益群体可以根据收入、职业、年龄、居住条件、社会地位等差异性进行分类,利益群体的多样性带来社区类型及其需求的多样性。不同类型的社区,由于社区内企业、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及居民等社区治理参与主体发展状况不同,导致社区公民社会发展程度不同,进而导致社区治理模式选择不同。

三、对公民社会发展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选择的理性思考

公民社会发展对社区治理模式选择有着重大影响,通过分析二者的内在逻辑关系得到如下启示。

一是选择社区治理模式应该以公民社会发展状况为依据。公民社会是治理产生的土壤和先决前提,没有公民社会的兴起和发展,就不可能有治理的出现,治理模式的确定,要根据公民社会发展状况和社区治理结构中政府、企业、公民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主体因素各自所起的作用主次、承担责任的大小而定。而且,在社区治理活动中,政府、公民社会组织和公民发挥作用的主次、作用大小、地位高低,不是由他们自身主观意志而定的,而是由公民社会发展程度而定的。社区治理模式的选择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是以公民社会发展的历时性和空间性为转移的。当前,我国公民社会正处在成长阶段,公民社会的独立性和参与性不强,与成熟的公民社会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现阶段公民社会发展的特征决定了中国政府在社区治理中还必须起主导作用,选择政府主导型社区治理模式。

二是政府在公民社会发展和社区治理中应该准确定位。政府的权力和行为应该是有限的、适度的、规范的,作为公共组织在公民社会发展和社区治理活动中应该有其独特地位和作用,并且在公民社会发展不同阶段和社区治理不同模式中政府的职能定位也应有所不同。政府职能定位准确,能促进政府和社会关系的和谐,实现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促进公民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政府定位不准确,就有可能出现失位、缺位、越位、借位现象,影响公民社会健康发展和社区治理有效开展。在公民社会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掌舵”而不是“划桨”,要改变过多参与和干预具体的社会经济活动现象,把政府的职能主要转向对社会公共领域的管理,提供对社会有用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在社区治理中,政府的职能是对社区工作作出基础性制度安排,搭建平台,保证政策制度得到有效贯彻,目标得到有效实现。政府的义务和职责不是直接提供服务,而是保证服务提供的实现。[6](P1)政府应该根据各类社区公民社会发展的不同情况,在社区治理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建立与社会沟通机制,形成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

三是中国目前应该大力推进公民社会发展。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到要努力实现中国“政治文明”。公民社会是一种独特的政治文化,是政治文明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标志着国家、市场、社会公众等各种不同的力量处于一种平衡的状态。公民社会是一个以民主、协商、参与为特征的社会,意味着存在一部渗透着自由、民主和人权理念的宪法,存在着众多充满活力的民间团体,存在着提供制约与纠错功能的健全的公共领域以及拥有公正、责任、完善、善于对话、善于合作、积极参与精神与责任的普通公民。[7]公民社会的建立和发展能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为市场与国家权力之间,不同经济成分和利益集团之间构筑一个相互交流、协调、参与合作的公共平台和空间,有利于社会与国家、政府关系的重构,有利于社会自治,加快民主化进程和社会稳定发展。健康有序的公民社会可以为社会政治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及其治理的意义[J].中国社会科学,1999,(1).

[2]罗伯特罗茨.新的治理[A].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3]喻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4]孙笑侠.法治国家及其政府构造[J].法学研究,1998,(1).

[5]喻可平.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关键词:旅游度假区管理产品

随着我国旅游业从观光旅游到休闲度假的转型,旅游度假区管理愈益受到重视。魏小安、王国新、王莹、隋永强、刘俊等学者对旅游度假区的管理进行了开拓性研究。如王莹(2002)等通过对浙江省旅游度假区的调研,指出度假区管理机构的常见模式包括度假区管委会与旅游局合署办公、独立的度假区管委会以及度假区管委会与区域开发区管委会合并三种;刘俊在《我国度假区治理结构及其变迁》(2007)一文中,系统分析了中国度假区治理结构及其类型,指出目前我国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存在两大类管理结构,一类是企业开发,一类是政府主导,具体而言包括地方政府直接治理、管委会治理、政企合一型治理、过渡型治理、企业化公司治理等。

上述有关旅游度假区管理的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旅游度假区的管理主体,即“谁来管”的问题上,然而,研究旅游度假区的管理,并不仅仅是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如果不能明确旅游度假区的管理对象和管理内容,即“管什么”的问题,对管理主体(“谁来管”)及管理方式(“怎么管”)等的探讨可能都略显苍白。

旅游度假区的管理对象及内容

为了进一步明晰旅游度假区的管理对象及管理内容,参照StephenL.J.Smith对旅游产品五大要素“有形产品、服务、好客、多样化选择和游客参与”的划分,本文结合旅游度假区的实际情况,对其产品及相应的生产者进行了如下梳理,并明确了对各类生产者的管理内容(见表1)。

由表1可见,旅游度假区的管理根据产品生产者的差别,可大致划分为六种类型:自然资源及环境管理、设施(含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管理、员工管理、周边景区(点)管理、当地居民管理和游客管理。对旅游度假区的管理主体及管理方式的进一步研究,将建立在这六种类型之上。

旅游度假区管理重点

为了进一步明确旅游度假区管理的核心和重点,图1表示了旅游度假区的产品生产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图中箭头粗细表示对旅游产品影响的大小,箭头越粗,影响越大。

由图1可以看到,旅游者是旅游度假区产品的消费者,同时也是旅游度假区产品的生产者,他们在和旅游度假区内部的自然资源和环境、各类员工及旅游度假区外部的当地居民和周边旅游景区(点)的直接互动过程中,共同生产出旅游度假区的产品,该产品能否满足旅游者的需求,取决于这个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参与者,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上的纰漏都可能导致整体产品的失败。

首先,自然资源和环境是旅游度假区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旅游度假区的基本产品,因此,如何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效利用自然资源,是旅游度假区的第一个管理重点。

其次,旅游度假区的员工是和旅游者接触最密切的人,是度假区“好客服务”的重要生产者,他们同时也负责管理和控制旅游度假区内的各种组织,包括管理组织(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企业)和营利性设施运营组织(酒店、商店、餐厅、娱乐场所等),因此,如何实现度假区员工优质、高效的服务,是旅游度假区又一个管理重点。

最后,旅游度假区所在地社区、周边旅游景区(点)等,表面上看似不在旅游度假区的管理范围内,但实际上他们都有可能与旅游者在其逗留度假区期间发生关联,从而对旅游度假区的产品造成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因此,如何实现与度假区所在地社区以及周边旅游景区(点)的协调有序,也是旅游度假区的管理重点,即便不能或不便于直接管理,旅游度假区也应在管理过程中通过第三方譬如政府、行业组织等来推动多方共赢。

参考文献:

1.谢彦君,吴凯.期望与感受:旅游体验质量的交互模型[J].旅游科学,2000(2)

2.曹霞,吴承照.国外旅游目的地游客管理研究进展[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6(1)

关键词:城市社区自治机制制约因素创新

一、社区概念及其类型

所谓社区主要是指由居住在一定地域里的人们结成多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群体,从事多种社会活动所构成的社会区域生活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是由一定的人群、一定的地域、一定的生产或生活设施、一定的组织和行为规范,以及居民的社区意识等等要素所构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实体,是人们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场所,是以聚落作为自己的依托或物质载体的。根据地域型社区划分法,可以将社区划分为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和集镇社区。

二、社区自治的基本内涵

社区自治的含义可以概括为:社区自治是社区居民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依法享有和实现自主管理社区事务的权利,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创建社区体制,优化社区资源、完善社区功能,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即人事自治、财产自治、财务自治、管理自治、教育自治、服务自治、协管自治。

三、城市社区自治机制形成的制约因素

中国城市社区机制在实际形成过程中面临着一些共同的制约因素:

2.社区治理制度、资源和价值建设滞后。城市社区合作治理机制的形成需要制度、资源和价值的有效保障。由于城市社会结构变迁、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治理的发展,目前的城市社区治理制度都处于探索、建立、调整的过程中,相对社区治理的需要来讲还不是很完善。社区治理需要相应的物质资源支持,可是,中国社会建设总体投入长期不够,社区建设无法获得大量财政拨款,社区缺乏从事经营活动的权力,社区内部公共物质资源有限,社区面向社会的资源动员能力较低,所以,社区治理尤其是自治所需的物质资源十分短缺,制约了社区合作治理的开展。社区价值是社区的灵魂,它决定方向、控制制度、制约行动、凝聚资源、创造成就。以人为本、和谐互助、全面发展、自由自主等价值的实现是社区合作治理的深层目标,社区决策要服务这些价值,社区制度建设要贯穿这些价值,社区居民要实践这些价值,社区发展要实现这些价值。

3.社会力量参与不足。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不仅限于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合作,社会力量也是重要的合作者,并且,它参与合作的程度直接影响到政府和社区的角色、功能定位。在三方合作中,政府主要负责对社区的普遍性治理和地方性治理的宏观规划、指导与规制;社区组织和居民落实国家的普遍性治理、具体组织社区的地方性治理;而社会力量主要直接参与社区专业化服务和公共资源的提供。社会力量参与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为社区提供市场化服务,如物业公司的服务;专业化的志愿服务或非营利;提供资源或捐赠。但目前的情况是,由于非营利组织数量、种类和资源条件有限,社会捐赠文化和机制处于建构之中,社区内部组织募捐能力较低,社会为社区提供专业化公益服务不足,国家和社区不得不成为力不从心的社区服务生产者,影响到国家和社区治理角色的到位以及三方的正常合作。

四、创新城市社区自治机制

1.合理划分社区及其规模。创新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的前提是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依据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的实践看来,社区的划分方法和规模调整因地而异。过去居委会的运作状态已经明确地显示,如果将社区所辖区域定位于现有居民委员会,将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重新整合,各类生活要素在狭小的空间内也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可能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损耗,也不利于新形势下城市的整体规划。如果将社区所辖区域定位于街道办事处,则又有可能续展居委会的行政化,与街道办事处融为一体,成为街道办事处的附庸,社区自治的最终目标会有遭受夭折的危险。

2.明确社区政府职能。在社区自治机构体系构建的同时,需要转变政府职能部门和派出机构的职能,明确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责任,做到有所为和有所不为。

政府力量的有所不为包括:(1)社区自治机构的权力除自治权、监督权外,还有协助基层政府开展工作的义务。因此,要防止政府将协管变成“单管”,即变相地把行政事务全盘转嫁给社区自治机构。即使遇有特殊情况需要社区自治机构办理,也需要遵循“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赋予社区自治机构必须的权力和提供必要的资金。(2)除对社区自治机构必要的依法监督外,杜绝政府对社区自治机构的各种行政性摊派事务和名目繁多的考核,严禁干预社区自治机构开展各项自治活动等。确保社区自治机构的工作更多地服务于社区居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以培养和加强社区居民群众对自治机构的认同。(3)严禁政府力量以任何理由侵占、挪用、截留社区自治机构的经费和财务,或强行上收、分成社区自治机构通过社区服务所得用于社区公共事物投入的经费等等。

5.完善居民参与机制,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完善社区自治机构体系和社区中介组织,给居民参与提供一个组织化的舞台;同时完善社区居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给居民参与提供一个制度化的保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转变社区居民的观念,树立“服务邻里,服务社区”的理念,倡导创建学习型社区,以学习型社区作为公民参与的立足点,由此培养社区居民的团队精神。

6.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制度。在政府项目资金、社区工作经费和居民公益设施中统筹解决社区社会组织的资金和场地,保证社区社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

收稿日期:2011-06-18

作者简介:张梅燕(1978-),女,江苏丰县人,讲师,硕士研究生,从事经济管理研究。

[1][美]格里斯托克.作为理论的治理:五个论点[J].国际社会科学:中文版,1999,(2).

[2]王思斌.社区建设中的中介组织培育[J].中国民政:理论版,2001,(1).

[3]夏国忠.社区简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2.

关键词:社区公共服务;“福州模式”;创新;数字社区媒体

社区公共服务是政府社会管理的新载体。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各种主体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逐步建立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在社区公共服务发展模式的探索中,各地创新出各种有效的模式,如武汉百步亭社区模式、北京回龙观社区模式等。而随着信息社会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在城市家庭中普及率越来越高,互联网的优势日益凸现,充分利用互联网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使网络虚拟与实体公共服务体系相结合,构建立体、全方位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成为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的新趋势。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即福州市社区网站集群,又称福州法治社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此方面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探索。

一、“福州模式”发展现状及主要特点

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fzsqw.省略/)是由福州市司法局、北京互联通享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办,各级党政核心部门、社区居委会参与,通过社会化运作的综合性社区服务网站集群,是全国首家以普法为主线,以社区为服务对象,力图使社会各界资源集聚、共享的数字社区媒体;是全国首家以社区为精准分众的数字社区媒体,是实施国家社区法治化、信息化战略,立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公共服务平台。其以“电子政务加速器、社区经济孵化器、百姓生活动力器、商家营销导航器”为指导,以“亲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以“构筑法治信息平台、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建设法治和谐社区”为目标,以不断满足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出发点,整合社区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为广大居民提供方便、快捷、实用的多样化服务。目前,网站设有多个栏目与专栏,是一个由福州社区网总站和包括福州市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五城区300多个社区网站组成的网站集群。其以自己突出的特点和先进的理念创新,已逐渐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福州模式”。

据笔者总结,“福州模式”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1.构建纵横交错的网上立体公共服务体系。根据我国目前的行政层级划分,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从纵向上划分为三级(市、区、街道),加上社区层级,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总共为金字塔型的四级,从上至下每一层级都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网站,每一层级的网站与自己所管辖(或指导)的下一层级的网站之间,以及平行的层级网站之间实现网网联动、信息共享,其网站集群的最基本组成单位是300多个社区网站,为福州市五城区200多万人提供服务;另一方面,从横向角度上看,每一层级网站内容丰富,主要子模块相对统一,主要包括:资讯抢先看、办事在社区、法律进社区、工商进社区、银行进社区、电力进社区等三十个子模块。纵向和横向交错有致,共同构成网上立体公共服务体系。

2.内容丰富,功能齐全。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定位为“电子政务加速器、社区经济孵化器、百姓生活动力器、商家营销导航器”,其主要内容包含了面向社区的公共行政事务(具体如工商、地税、环保、综治进社区等)、公用事业服务(电信、电力进社区等)、商业便民服务(金融进社区等)、社会便民服务(就业进社区等)、信息提供(便民情报站等)等六大类内容,为社区居民工作、生活提供着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4.政府与市场携手,互利共赢。由于社区公共服务内容繁杂,既包含行政管理范围内的内容,也包含大量商业服务的内容,还包括了居民自治、自我服务的内容,这就决定了采用单一模式运行机制无法达到最佳的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公共服务的目的。为此,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创造性地采用了由福州市司法局与北京互联通享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办,各级党政核心部门、社区居委会参与的社会化运作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政府(具体由福州市司法局负责)提供一定资金支持并承担监控网站集群运行的责任;企业(北京互联通享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充分发挥其在网站经营、维护方面的管理和技术优势,充分挖掘为居民提供商业服务的商机,获得较大的经济收益;居民获得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福州模式”的理念创新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单元和重要基石。福州市包含外来人口在内总人口约780万人,市城区有300多个社区,人口比例约占总人口的40%。随着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社区已经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地,如何高效、全面地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成为福州市社区建设中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之一,而“福州模式”正是破解这一难题的积极尝试,其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

其一,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社区事务涉及内容极广,既包括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公共行政范围内的管理事务(工商、环保、税务、计生等)也包括其他公共行政范围外的社会经济事务。而随着“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深入发展,管理与服务之间界限日益模糊,大量传统的公共行政事务日益体现服务理念,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一方面,在社区网集群内容设计中将社区公共行政事务与其他社会经济事务有机融入全方位公共服务的整体范围内;另一方面,传统公共行政事务范围内事项(如税务管理)则寓管理活动于全面服务范围内,立足“公民本位”,设置子栏目,充分体现服务理念。

其二,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的运行模式。目前中国城市社区网站的运行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由居民自建的、自己维护的网站;二是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自己建立并维护的网站;三是物业管理公司与网络公司共建的社区网站。[1]从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的视角来看,这三种模式各有一定缺陷:第一种模式内容、作用受局限,现阶段运行存在资金困难等困境;第二、三种模式通常着眼于社区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同样无法囊括全面公共服务的内容。福州市社区网站集群的运行模式符合公共服务生产与供给相分离的理念,由政府提供一定资金支持,具体由专业企业运作,政府把控方向,从而有效解决了网上公共服务体系资金、方向、技术等各方面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再造的思路

虽然“福州模式”在理念上有一定创新度,在现实中也取得一定成绩,但毋须讳言,“福州模式”无论在建构的思路还是在具体运行方面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些局限性影响到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的进一步发展。应当进一步开阔视野,吸收社区网络治理的新理念,对福州市社区网站集群进行有效再造。

其一,城市社区与乡村社区同为基层社区,具有许多共同点,通过大力发展乡村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并使其与城市社区在线平台连通,更有利于相互之间取长补短,缩小差距,协同发展。如一些乡村社区在基层民主的探索方面较之城市更为真实、先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发展更好;而城市在公共服务模式、机制、发展程度等方面做得更好,二者之间相互学习的空间很大。其二,消除城乡二元割据、实现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乡村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并使其与城市公共服务在线平台连通,有利于使即将转化为市民的村民认识、熟悉城市公共服务具体内容、政策、机制,为其更好转变为市民,以及对促进各地顺利推进城市化提供条件。

对此,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已做出初步探索,建立起乡村社区网的模块,在具体网站设计上有一些体现与城市社区网不同的栏目(如“三农”服务站),但从整体上看,福州市乡村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尚处于初始启动阶段,具体体现在,目前所建成的网站仅有由福州市新店镇西园村民委员会主办的福州西园村网(xyc.省略/xcpd/sjzrzx.asp),且栏目内容单一,与城市社区网有较大雷同,基本不能体现乡村社区公共服务的不同特点。虽然村民文化素质、上网操作技能、互联网普及率等方面与市民存在较大差距,乡村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面临更大的困难,但这应当是福州市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福州模式”应克服困难,大力推进,并通过城乡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的互通加快城市化步伐,促进城乡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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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区综合治理;治安管理;群防群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战略。社区治安环境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社区的和谐建设。所以我们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这一目标,以服务社区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为工作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推进“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为中心持续有效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完善机制,确保平安建设全面整体推进

与基层单位层层签订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建立完善综合治理信息上报、保安管理、专项奖励等5项工作制度,全面具体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召开由辖区派出所、“110”中队、主业单位参加的综合治理例会制度,分析当前治安形势,排查矛盾隐患,交流创建经验,协调解决中心及辖区单位的综合治理问题。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将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班组和个人。明确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推进。通过开展“平安单位”、“平安之星”、“零发案小区”等活动,完善修订了综合治理“四制”以及《社区综合治理考核办法》,进一步确定了考核程序、考核目标和考核内容,形成了综合治理多层次的管理考核办法,促进了“平安社区”创建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组织网络,加强群防群治工作

为了更好地做好综治工作,努力降低发案率,保证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对居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对该封堵的门进行封堵。没有安装防盗门的单元楼,通过召开区片长会议做好宣传工作,争取让居民安装防盗门、防盗窗。进一步组织老同志参加“我爱我家、我护我家”活动,充分发挥离退休人员的作用,并在居民楼梯口张贴治安案件通报,让他们了解近期的治安形势,增强防范意识。

三、抓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

进一步提高保安素质及业务水平,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这一主线,从抓教育管理入手,实行日常培训和专门培训相结合,加强保安队员的业务技能训练和体能拓展训练。通过组织保安人员强化业务、技能培训等措施,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应急能力、责任心、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文明值勤,做到责任到人,使社区的保安队伍整体水平提高,为下一步小区治安工作奠定基础。加强考核奖罚。中心每月对保安员上岗、电子监控等情况实行“三不”检查,按检查情况进行奖惩兑现,并对油田综治委、油田文明委通报的情况,进行责任“倒查”,按责任扣罚有关单位领导、责任人的奖金。对发生案件的小区在上级单位扣罚的基础上加倍罚款,实行了严考核、硬兑现的管理机制。同时设立了专项奖励基金,对在岗表现优秀、抓获小偷或不法人员、勇于同不法分子作斗争的保安员,实行重奖。

四、强化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员的规范管理

我们始终把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作为综治工作的重点,进一步落实以社区管理为主的“以房管人”工作机制,结合社区治安工作,在对小区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屋人员的管理上,针对流动人口的流动特点和类型,每月回访调查、专项清查和重点排查,进行统计、登记造册,及时掌握这些流动人员的基本情况。

五、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努力保持社区稳定

一是做好原“”练习者的监控工作,严格执行“五包一”和“五级化”管理的监控措施。坚持做到“五个回访”、“四个纳入”、“六个登门”,形成管理控制和服务并重的工作格局。二是切实抓好协解职工、内退养职工的工作。三是认真落实《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做好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建立特殊人群档案,坚持首问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制度。对居民提出的各种问题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联系对口单位,使居民提出的问题件件有落实。

六、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确保社区稳定

七、营造创建平安社区氛围,打造社区和谐发展良好的治安环境

为进一步做好治安防范工作,我们要多种形式,加大居民防范的宣传力度。以“打造平安油田、建设和谐家园”为主题,大力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利用板报、宣传栏、横幅、电子屏等工具,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结合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对普法活动作了详细安排。每月不定期对小区宣传栏更换内容,向居民通报治安形势,宣传治安防范常识。围绕群众担心的治安、安全等问题,通过悬挂横幅、出黑板报、编发治安防范专题简报,宣传防火、防抢、防盗常识,提高居民防范、参与意识,用典型案列以案说法,加强居民的警示教育。

切实找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公证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活动,为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在健全纠纷防范体系上求突破

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司法所、规范化调委会建设,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及社区矫正工作示范点的创建,切实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有效发挥防范预警功能,进一步提高对群体性上访、群体性纠纷、民转刑案件及突发性事件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加大矛盾纠纷排调力度,落实每月一小查、每季一大查的排查制度,加强司法所长、治调主任及基层司法助理员、调解员培训,有效提高矛盾纠纷调成率。

——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目的,在拓展司法行政职能上下功夫

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接收、教育、监护、考核、解除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重点对象的监管教育力度,强化帮扶措施,提高矫正效果。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做好释解人员接茬登记衔接、摸底排查工作,确定帮教类型,建立帮教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己任,在普法依法治理上上台阶

认真制定并实施《*县2011-2015年依法治县暨“六五”普法工作规划》。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和手段,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活动。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集中开展专项法制宣传。继续抓好“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关键字:社区治理;多样化;公民参与;网络;开放式;意义

社区是城市社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服务,经济组织运行、不同阶层居民生活等多方面交织的区域性共同体。社区是社会结构最基础层面上的社会单元社区,而社区治理是现代城市治理的基础性工程。加强社区治理,是提高居民文化素质、生活素质,维护城市社会稳定、和谐与发展的重要环节。然而,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我们的社会日益表露出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因素的迅速增长,社会的高风险度增加。因此,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以社会治理结构的变革为前提,只有采取社区治理的多样化才能实现社会治理的和谐目标。

一、社区治理多样化问题的界定

就社区自身方面来说,社区在意义上是多样化的。这是由于居民的流动性,经济结构的调整,郊区的兴起,一个全新的多元文化社会已经摒弃了集体密度的社区。因此,社区已经成社区在意义上是多样化和多方面的。社区已经成为支离破碎的地方,也就是说人们共享相同的领土几乎消失了。如果人们的社交网络还存在的话,那它们可能成为一种结合的类型:其延伸出的领域未必涉及邻里之间了。其他的人则更为分散,则社区成为一个独立的地区。公共治理理论家博克斯的核心观点是:“无论是个体还是集体,我们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在一个地方,我们期望发现自己成为能够连续、自主决定和控制我们自己地方公共生活的主体。”这一观点强调了社区治理中的公民自治的权利。

此外,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地方政府模式具有多样性的特征。我国就是采用这种多样性的地方政府模式使单一制完成了西方的联邦制的使命,同时,也维护了一个大国的统一和稳定。我国地方政府的多样性的具体表现为三种模式:普通集权模式、民族自治模式及特区复合模式,这三种模式构成了中国地方政府模式的特色。社区在地方政府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就能力和传统而言,每个地方的社区在解决问题和组织以及实施措施的方式都是截然不同的。因此,地方政府模式的多样性使社区治理的重要因素。不同模式下的地方政府存在着不同形式的社区治理,所以,我们有必要对社区治理的多样化进行前瞻性的探讨。

二、社区治理多样化的表现形式

地方政府的不同模式要求社区治理向多样化方向发展。其原因为:

一是期望通过社区治理来抑制某些能够用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的资源。

另一个是希望通过社区治理来提高民主发展中的民主参与能力。社区在这两个方面可能扮演一个更为中心的角色:

第一,社区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可以填补,尤其是在公共预算缩水的情况下;

因此,基于这些原因,社区治理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公民参与式的社区治理、网络式的社区治理以及开放式的社区治理。

1.公民参与式的社区治理

社区治理模式实际上是政府与社区两个治理主体之间的不同选择。我国的社区虽然是法定的群众基层自治组织,却带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居民在治理中相对弱势。美国社区内的具体事务完全实行自主自治,与政府部门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政府通过提供资金援助和制度权利来提高美国公民参与的制度化程度。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缺乏社区自治的“根基”:成熟的市场经济,长期酝酿的公民社会,以及由此衍生的民主法治精神。而国外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成功经验表明提高社区自治水平、实现社区自治才是完善社区治理的必经之路。

目前,国外发达国家的社区治理主要可总结为三种模式,即美国的社区自治模式、新加波的政府主导模式以及日本的混合管理模式。这三种不同的模式都是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随着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公民参与公共行政成为公共行政的重要内容。因此,公民参与主要是指“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切活动。”我们倡导采取公民参与式的社区治理。加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需增强公民意识。公民意识增强主要表现在对自身道德素养的培养、社会责任感的增强、自身权利的维护、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等方面。现代社会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社区事务也相对复杂起来,居民与社区生活关系最为密切,对社区的各项需要也最为了解,而且只有公民最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有了公民的参与,邻里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就更易于调节,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此外,提高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还需加强公民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互助。

为了保证公民在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一些有效性的原则:首先,公民必须了解其所在社区的治理原则。就如公共治理论论家博格斯指出的观点:无论是个体还是集体,我们都有选择的权利,在一个地方,我们期望发现自己成为能够连续、自主决定和控制我们自己的公共生活的共同体。在公民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我们应遵循的规模是自下而上的选择过程;其次,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民主原则。这意味着公民拥有更多选择和决定社区未来的机会;再次,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责任原则。由于公民是社区的所有者,所以社区代议机构只能是公民的服务者而不是上级;最后,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意愿表达清晰性。这个原则直接影响着社区决策。

总之,我国的社区治理不仅是基于公民的政府功能的提高,而且是公民社会质量的改善。现阶段我国的城市社区建设几乎全部是政府启动,政府主导的,至今还没有出现过完全由社区主体组织或其他非政府组织主导的社区建设个案。因此,通过社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社区治理的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网络式的社区治理

目前,我国社区的软件建设发展滞后,突出表现为社区自治能力弱,社区非政府组织发育不全,社区公共设施居民使用率不高、居民生活满意度上升缓慢等。问题的根源在于现行社区建设模式产生的垂直结构制约了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严重影响了城市社区的可持续发展。然而,随着全球网络化的发展,人们之间面对面的沟通减少了,而社区网络化发展逐渐成为当代社区治理的手段之一。采用网络式的社区治理有利于缩小社区空间的距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更好更快地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网络式的社区治理具有灵活性。因为其是通过网络和市场原则来自建的由网络来治理。此外,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网络通常能灵活的与公共组织,私人组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安排。

网络式的社区治理对地方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我们要摒弃政府垄断公共服务的观念,逐步放权,引入多方主体参与到提供公共服务中。同时,还要尽可能地利用市场的力量和企业家精神改善公共服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公共服务效能。网络式的社区治理可以增加政府工作的协同性、整体性,优化政府结构,实施组织整合,纵向减少层级,横向加强协同。此外,网络式的社区治理可以增强政府工作的灵活性和迅捷性,并建立在数字化网络技术支持下的地方或社区的工作协同机制。

总之,网络式的社区治理虽然在降低政府工作成本获得了理想成效,但是其只能反映社区的一个较小问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网络是虚拟的,其中可能存在不稳定或者不肯定的影响社区治理的因素。因而,在这种情况下,社区治理难以避免走向其反面而达不到治理的理想目标。网络式的社区治理是一把双刃剑,我们不仅要看到它的优点,其缺点我们也不可忽视。我们相信,网络式的社区治理模式的探索能为今后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3.开放式的社区治理

社区治理是基于社区自治来吸纳社区各类组织的参与过程。这种社区内的各类组织实施的治理是一种“封闭式治理”。大多数的治理,不论是国家治理、城市治理、乡镇治理,基本上都是“封闭式治理”的模式。但是,在社区实施封闭式的治理是不妥的。我国城市的封闭小区可能在围墙内创造出世界一流的“公民治理”形态。但是小区的“经济准入制”,围墙和保安就如同公民身价的间隔一般,这将是影响我国城市发展、社区发展的重大障碍。

社区作为一种特定的组织形式,其和所有的组织一样,都不可能是与环境绝对割裂的封闭系统,而是一个开放系统。社区治理必须依赖于外部资源的输入,而外部资源的输入过程则是外部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开放式的社区治理是社区治理制度的演化,在开放式社区治理模式下,外部主体的参与不是为了控制社区,而是致力于社区发展和提供社区治理水平。因此,外部治理主体对社区实施的是一种新的复合治理机制,也就是谋求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合作互补关系,更加强调了治理主体的参与性。开放式的社区治理所要强调的是社区治理主体并没有一个特定的范围,这也就意味着社区外的组织可以通过各种机制创新来参与社区治理。开放式的社区治理具有重要的制度意义:首先,明确社区、社会与政府的关系,从“二元对立”演化为“伙伴关系”,解决了社区治理的主体问题;其次,通过实施复合治理,解决了社区治理创新机制问题;最后,通过帮助社区获得资源信息和合法性,解决了社区发展的动力问题。

三、社区治理多样化问题的研究意义

社会发展应该从社区治理开始,社区是社会的基层组织,是社会的细胞。社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微观基础,没有基层社会的发展,整个社会的发展就无从谈起。一个健康、成熟的社区,应该是社区与政府,社区与企业、社区与社会、社区与居民的互相合作的社区。社区居民之间普遍的信任、互惠的规范和通过自主组织所建立起来的社会参与网络构成了社区民合作所依赖的社会资本。

社区治理的方式需要采取相应地多样化来对应地方政府的模式的多样性,因此,社区治理的公民参与式、社区治理的网络式以及社区治理的开放式对目前或者未来的社区治理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公民参与式的社区治理有助于社区治理的民主性。社区治理的主体有政府主导变为公民主导,这样有助于社区治理的“本土化”发展,同时,也相应地加强了社会民主的进一步发展;

第二,网路式的社区治理有利于社区治理的局限性。网络现在已成为大多数人的交流方式,网络是虚拟和多功能的,它可以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难题,同时也打破了社区因地理局限使治理难以达到有效的目标的局限;

第三,开放式的社区治理有助于社区治理的优化性。社区治理需要外部主体的参与,只用通过外部主体的参与,社区治理则可以依赖外部资源来优化治理的条件。

总而言之,社区治理多样化的问题研究对社区治理的发展具有可靠的参考依据和为未来社区治理的提供了一定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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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杜锦(1988.11-),女,湖南泸溪人,苗族,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行政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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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我国政社关系发展历程出发,结合新公共管理理论与治理理论的观点,提出“新型合作互动的网状模式”这一理想架构。通过分析当前现状向理想模式转变的困境,得出“政社职能分开”是理顺当前政社关系,实现理想模式之关键节点。并以社区为例,探讨政社职能分开的具体问题,尝试性地提出解决策略。以期促进政社分开进程,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关键词:政社关系;政府职能;政社分开政社关系,即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从静态上讲,政社关系主要包括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政府对社会事务的影响、社会对政府决策的影响三个方面。政社关系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方面,政府具有内在扩张的本能,而社会自主力量的成长易对政府形成约束,二者之间难以达到良性平衡,因此处于长期博弈状态。另一方面,政社关系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多因素的影响,随环境变化而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十报告提出“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厘清政社关系现状,针对政社分开过程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分析原因,并探讨解决对策。

一、我国政社关系发展历程概述

有学者把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概况为五种类型:公民制衡国家、公民对抗国家、公民社会与国家共生共强、公民社会参与国家、公民社会与国家合作互补。政府与社会之间,伴随着外部环境的改变,二者之间力量消涨,职能转化,政社关系呈现出不同的形态。

改革开放之前(20世纪50年代-70年代),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社完全合一。政府以单位制为主导,组织控制“单位人”,以街居制为补充,管理无单位居民。政社合一的关系形态下,管理主体一元化,政府全能;管理方式单线化,采取以单位制为依托的垂直式管理;管理手段简单化,仅采取单一的行政管理手段。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社会紧密贴合,社会管理的权力完全集中于政府。

改革开放后(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开始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成为重要的调控机制。基于“市场的发展,使政府管理所面临的是一个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的社会”这一理论假设,二元制的政社关系被提出,即政府与社会相互独立,互不干涉。政社二分的意识产生,并在实践上进行探索,1980年,全国性社团猛增至1600个,地方性社团达到20多万个。但是,一方面政府不知如何放权;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发育滞后,力量弱小;加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初期力量不足,决定其难以满足社会公共产品的需要,无法解决其自身产生的消极社会效应。因此,政社关系呈现出“社会依附,政府支配”的特点。

纵观政社关系发展至今的数种形态,不难发现,随着社会环境变化,社会管理主体从一元化向二元化、多元化方向发展;社会管理方式呈现多样化。但总体上,我国政社关系仍呈现出“强政府,弱社会”的形态,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这与我国长期强国家、弱社会的国情分不开。

二、政社关系的理想架构-新型合作互动的网状模式

与传统的公共行政不同,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出现,倡导社会组织功能边界的分化,治理主体、治理机制的多元化。分别从两种理论出发,我国学者提出过数种理想模式的设想。根据治理理论的观点,治理的目的是有效地反应公共利益的诉求,实现公共利益。治理理论下,理想的政社关系是“政府在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的社会合作过程中,起关键性作用,而非支配性作用”。根据新公共理论的观点,理想的政社关系模式是建立一个以共同目标为纽带、以多个权力中心为特征、合作互动的模式。其实质就是使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从过去的“政府垄断”专为政府、私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体共同参与的过程。

从我国现实环境来看,我国社会发展的本土化因素不容易忽视。一方面,社会组织从接近真空的状态中发展起来,从计划行政体系中脱胎而出,发展初期依赖行政推动,几乎是城市基层政府用行政力量塑造着社会,社会力量仍不足以独立应对;另一方面,中国人重政府,轻社会的传统观念短期难以改变。

联系我国实际,结合新公共管理理论与治理理论的观点,我们认为“新型合作互动的网状模式”是我国政社关系的理想模式,它是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最大目标,以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公民为多元主体互动合作为基础的,权力分散,权责统一,多元协商,方式灵活的关系模式。

权力结构上,社会管理的权力应分散于社会的各主体,公共权力的运行应具有动态性:从自上而下的权力的实施,到多元互动的权力的运用。管理机制上,依靠多元主体的合作网络的权威,而不是依靠政府的权威,打破单一中心论。运行方式上,多元主体应提升主体意识,主动提供服务,发现问题,共同推动公共议题的进展与公共利益的实现。同时,成熟的公民社会不可能一蹴而就,政府在合作网络中,应当作为社会组织发展的坚强后盾,为其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实现理想模式的关键结点-政社职能分开

政社关系的发展是一个受环境变化影响的渐进过程。以社区为例,要完成当下的政社关系向理想模式的转变,面临如下困境:

1.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2003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破了82年以来几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局限,将简单的机构改革深化到运行机制的创新上。十六大提出了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行政职能定位,明确街道承担的职能以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为主,居委会的职能则是居民自治。政府的职能转变不可能一步到位,两级城市基层组织的定位与职能划分亦较为笼统,使体制改革的优势无法体现,使得二者在互动过程中必然相互制约。

2.政社分开的动力不足

学界多对政社职能进行宏观探讨,即政府职能转变、政社职能分开的应然性分析。对于政社职能如何转变的探讨却相对模糊。而造成困境的关键恰在于政社职能划分不明晰。政社职能划分面临如下几个具体问题:

①政府与社区履职方式混淆。政府将监管责任和具体落实责任一肩挑。形成一肩挑的原因在于部门利益的制约使政府具有主观偏好与政社职能划分的路径依赖。②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NGO、社区等社会组织力量普遍薄弱,实际能承担的社会职能难以界定。在此现状下,政府哪些职能应该外放,职能应该如何外放,社会应以何种方式承接,都成为政社职能分开面临的现实问题。

③社区经费的依赖性。政府表面上将微观领域的管理和服务职能转移给了社区,但由于没有费随事转,反而加重了社区负担。看似精简了政府的机构和职能,但实际只缩小了政府的组织边界,政府的功能边界没有改变甚至仍在扩大。

四、政社职能分开的对策探究-以社区为例

基于群众自治发展来说,政府职能在于启动社区建设,规划或参与规划社区组织体系的建立。在实践中,政府职能的度的把握是关键。我们尝试性地提出对策以解决政社职能分开面临的问题:

1.以法制和契约规范政府与社区组织间的关系

政府与社区组织在承认双方法律主体地位平等的基础上,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形成了双向约束机制,避免行政专横和职权滥用,提升二者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

社区建立自主独立的财政体系,增加社区建设经费渠道,减少社区与政府在人、财、物方面的牵涉。有利于二者职能明确划分,促进政社分开进程。

在新型互动网状模式的建构中,要求主体多元,各方参与的互动性。NGO组织的发展,是社会主体多元化、社会力量提升、政社之间有效互动的要求,为政社职能的具体划分提供了可能。

4.提升公民社会意识,发展社区自主管理

把政府的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分开,把部门职能与一般社会职能分开,培养社区自我管理组织,提高社区自律水平,提升公民社会意识与自主意识,将大部分公共事务还给社区进行管理。

5.构建合理的协商程序和规则

社区参与能力的平等协商能否顺利展开,关键是协商程序和规则的合理设计。首先,建立一个能够产生广泛代表性的协商主体遴选机制;其次,保证各方协商能力实质平等,因为协商的意义于在合理化方案,要保证各方基于平等的信息资源和论辩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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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问卷调查报告通用15篇①查找资料:主要通过上网查找资料,对资料进行一定分析,以此对当代高中生的消费观念有初步了解,以便更好地开展研究工作; ②问卷调查:根据查找到的资料,结合我们自身消费的实际情况,经导师指导和小组讨论,挑选20道有代表性的问题制作成调查问卷,并对顺德各镇部分高中生进行调查,统计百分比。 https://www.unjs.com/fanwenwang/dcbg/20230227142710_6544040.html
4.dubbo接口和mq的区别dubbo和mq有啥区别14、你知道Zookeeper中有哪些角色? 15、你熟悉Zookeeper节点ZNode和相关属性吗? 16、请简述Zookeeper的选主流程 17、为什么Zookeeper集群的数目,一般为奇数个? 18、知道Zookeeper监听器的原理吗? 19、说说Zookeeper中的ACL 权限控制机制 20、Zookeeper 有哪几种几种部署模式? https://blog.51cto.com/u_16213659/10479471
5.护理专业化开始于?1.护患关系从发展过程看可分为三期,为 初始 期、 工作 期、 结束 期。 2.护患关系的基本模式有主动—被动型模式 、指导—合作型模式、共同参与型模式三种。 3.沟通过程的基本要素沟通发生的背景或情景、信息、 信息传递途径 、 信息发生者 、 信息接受者反馈过程 。 https://www.lishixinzhi.com/aa/704304.html
6.干货社会工作概论(王思斌)考研笔记整理知点社工(一)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的发展:芮奇蒙德的《社会诊断》是社会工作学科化的重要标志,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是相继成熟的三种基本的社会工作方法。 (二)社会工作目标模式的变化:早期的社会工作多采用救助和治疗模式,后来发展成治疗与预防相结合、救助与发展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http://www.shuoedu.com/article.php?id=56271
7.2017年社会工作实务基醇点2个案工作的理论与主要模式 (1)危机介入模式 危机的概念由埃里克·林德曼和吉拉尔德·卡普兰在20c40y-50y提出,个案工作中危机是指一种对平衡稳定状态的改变,危机不一定非要是灾难性时间,可以是正常发展过程中的状态,同时也是有开头结尾的持续性过程,危机是问题与希望的并存。危机与压力不同,危机是短期现象,个人会力...https://www.yjbys.com/edu/shehuigongzuo/240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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