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管理会计的对象问题,国内学术界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现金流量论
(二)价值差量论
在现代管理会计中,各种价值差量经过一系列的加工、处理和转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综合反映企业的盈利水平。可以说,价值差量是企业利润的具体表现形式,它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因此,管理会计的对象应该是价值差量。
(三)价值运动论
王正德(1981)、陈美华(1990)等认为管理会计的对象并不超出作为会计学整体对象的范围,管理会计仍然是以价值运动为对象的。而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在于它们各自提供信息的对象、性质和方法不同,在于它们研究问题的侧重不同。因此,价值运动应作为管理会计的对象。
(四)资金运动论
资金运动作为价值运动的具体表现形式,其可以更加全面、科学地描述管理会计的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质上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不断增值过程,而货币是价值量的表现形式,故在商品经济社会,必须同时运用实物的形式和商品的价值形式即货币形式来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个环节都顺利开展。在货币转化为资金的同时,资金运动便成了价值运动的表现形式。因此,资金运动作为管理会计的对象显得更为合理。
(六)能反映和控制的经济活动及其发出的信息
李天民(1992)、田菁(2009)等认为现代管理会计的对象是能反映和控制的经济活动及其发出的信息。对于管理会计的对象是什么的问题?应从系统论的角度来剖析,现代会计是现代化经济管理大系统的分系统,而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是从属于现代会计分系统的两个子系统。因此,分系统、子系统与大系统的对象在整体上应是基本保持一致。同时,会计直接面对的是经济活动状态和特征综合反映的信息,即综合的经济信息,而不是经济活动本身。因此,从系统论、信息论的视角来分析,管理会计的对象是能反映和控制的经济活动及其发出的信息。
(七)价值增值论
孙茂竹认为管理会计的对象是价值增值。在商品经济社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包括两个过程:一是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交换过程;另一是价值形成和价值增值过程。管理会计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价值形成和价值增值过程进行分析和处理,从而优化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交换过程,并针对有关信息提供决策支持,以实现价值增值最大化。因此,价值增值是管理会计的对象。
(八)管理成本论
成本管理作为管理会计的核心内容,使得成本-效益分析法贯穿于管理会计工作的始终,因此对企业各项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将成为管理会计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如果把经营管理层面的成本分析叫做管理成本,那么管理会计的对象便是管理成本。同时,管理成本的内容可分为以下三类:决策成本、控制成本和责任成本。
但是笔者认为,对于现金流量论,现金流量不能代表全部的经济活动,现金流量仅能反映资本的收支状况,对于其他经济活动的内容却不能真正体现,因此不能完全满足内部管理的需要。对于价值差量论,虽然“差量分析”作为一种基本的分析方法贯穿始终,但是随着战略管理会计的出现,平衡计分卡等方法却并未体现此种方法的运用,因此,差量分析只是管理会计多种技术方法中的一种。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是对象决定方法,而不是方法倒推对象,现象是本质的表现,但现象并不等于本质。作为管理会计的对象应该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通过某种方法比较的结果,因为比较的过程已存在主观的判断。最后,对于成本管理论,管理会计的主要对象或许是对成本的管理,但是不只是对成本的管理,比如对劳动者的经济行为分析、对顾客的偏好动机的分析等都不涉及成本的问题,但却也是管理会计需要研究的问题。因此,以上几种观点,对于管理会计对象的问题考虑的不够全面。
二、管理会计的对象究竟是什么?
管理会计是会计学和管理学相结合的产物,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会计学和管理学两方面来考虑管理会计的对象问题,而管理会计的对象应该是两者的结合。从会计学角度来说,会计的对象是资金运动。正如余绪缨教授所说:“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是同源分流的。”因此,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流是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客观需要。而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化并不是因为对象不同而相互分离,只是侧重点不同。
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说,管理学主要研究的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规律。而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发展,战略管理会计、人力资源管理会计、环境管理会计、社会责任管理会计等应运而生,作为主要为内部经营管理服务的管理会计,除了要考虑资金运动的信息,还应该考虑企业战略、人力资源信息、顾客需求信息、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诸多因素。如此,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内部经营管理所需的信息。所以笔者认为,应该从广义管理会计的角度去考虑管理会计的对象问题。从系统论的角度,笔者认为管理会计的对象,与会计和管理的对象应该有下图的关系: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管理;特点
1事业单位会计的一般对象
事业单位会计对象是指事业单位会计所要反映和监督的内容。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事业单位是执行国民经济计划的基层单位,担负着培养各类人才、进行科学研究和文化活动、增进社会福利、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以及为生产服务而进行的勘察、设计、计量和情报等重要任务。为了完成这些任务,事业单位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房屋、建筑物、车辆、办公用品以及用于日常开支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作为开展业务活动,完成事业计划的物质基础。这些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就是事业单位的资金。事业单位资金主要是事业单位按照事业计划向财政门或上级单位领取的经费、接受其它单位投资、向金融机构借入以及自身积累等渠道形成的。事业单位借助已有的物质条件开展科技产品开发、医疗卫生保健以及教育、文化、社会福利等活动来改善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水平,按照资金规定的用途和开支标准,以货币资金支付人员工资与福利费、人民助学金、公务费、设备购置费、房屋修缮费、业务费等各项费用,同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取得一定的业务收入。事业单位会计的一般对象就是上述能够用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或称资金运动。
2会计要素
以上所述事业单位能用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或资金运动只是对会计对象的一般描述,而且这种表述比较抽象。为了便于记录、核算与报告,以及适用不同会计主体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还要采用会计要素的形式,使会计一般对象更加具体化。会计要素就是对会计一般对象的基本分类。只有通过会计要素,才能使会计对象、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具体联系起来,使会计信息更好地反映事业单位业务经营活动的特点。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了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有: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2.1资产、负债和净资产
2.1.1资产
资产是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拥有或控制一定数量的资产,是单位进行业务活动的前提条件。资产之所以是一种经济资源,是因为事业单位以各种方式(如政府拨款、投资者进行投资等)取得了资产的使用权和支配权,并且通过对其有效使用,能够为单位提供未来的经济利益。作为资产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关键在于它能否为单位提供未来的经济利益。同时,它必须为单位所拥有或控制,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
事业单位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流动资产是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存货等。(2)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3)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等。(4)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事业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
2.1.2负债
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各种应缴款项等。
(1)借入款是指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2)应付票据是指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3)应付账款是指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4)预收账款是指事业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5)其他应付款是指事业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6)应缴款项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收入。
2.1.3净资产
事业单位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
(1)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2)固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3)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以及其他基金等。(4)结余是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主要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其中事业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经营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2.2会计平衡公式
事业单位的资产与负债、净资产是同一资金的两个不同方面。资产表明事业单位拥有哪些经济资源,其数额是多少。负债和净资产则表明是谁提供了这些经济资源。事业单位的资产都是一定的提供者所提供的。事业单位资产提供者来自两种类型:一是出资人,他们提供资金给事业单位永久使用,既不收回投资,也不谋求投资回报,但要求按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二是债权人,对于债权人提供的资金,事业单位只获得一定时期的使用权,并按照使用期限的长短支付资金的使用成本即利息。到期,债权人收回资金和利息。出资人提供的资金形成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债权人提供的资金形成事业单位的负债。负债和净资产是对资产的要求权。有一定数额的资产,就必然有一定数额的负债和净资产。反之,有一定数额的负债与净资产,也必然会形成一定数额的资产。在数量上,任何一个事业单位的资产都等于该单位负债与净资产之和。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之间的关系可用下式表示:资产=负债+净资产。
上式称之会计平衡公式,它反映了会计要素之间的基本数量关系,是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和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依据。
2.3收入、支出
2.3.1收入
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设拨款收入等。
(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拨关系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2)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4)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5)附属单位缴款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6)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7)基本建设拨款收入是指国家投资于事业单位用于固定资产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拨款。转贴于
2.3.2支出
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
(1)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2)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3)对附属单位补助是指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4)上缴上级支出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5)基本建设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用国家基本建设资金或自筹资金安排的固定资产新建、扩建和改建形成的支出。
事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收入大于所发生的支出形成收支结余,反之,则为超支。
参考文献
【关键词】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特性;会计对象;辨析
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是司法会计最基本的理论问题,然其具有动态性、多变性和复合性等特点,内涵难以界定。迄今在司法会计鉴定学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仍是最具争议的焦点问题。关于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有“案件资金”、“涉案财务会计问题”、“会计要素”、“涉案会计事实”等诸多观点;有关司法会计鉴定要素有“会计六要素说”、“法律事实构成要素说”等。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内涵不清、特性不明及认识不统一,不仅导致理论界对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分类方法出现多样化,严重制约了司法会计鉴定理论的发展,而且直接导致司法会计鉴定实践中鉴定内容的不规范,鉴定结论的正确性难以保障,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受到严峻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涉财案件急剧增加,司法会计鉴定业务量迅速增长,越来越多的会计人会取得司法会计鉴定人资质,从事司法会计鉴定工作。但以注册会计师为执业背景的司法会计鉴定人易将司法会计鉴定对象、鉴定要素与会计对象、会计要素相混淆,习惯于从纯会计学角度认识和定义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理解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以会计核算思维代为司法会计鉴定,严重影响了鉴定质量,作出的鉴定结论通常不能有力支持被证事项,庭审中难以被法官采信。
实|上,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尽管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更有本质的区别。本文对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本质、内涵及特点进行解析,并与会计对象进行多维比较,旨在剖析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核算对象的本质区别,找出二者间的内在联系。这不仅有利于深层次地认知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本质,更有利于完善司法会计鉴定学科体系,科学指导司法会计鉴定实践。
一、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主要学术观点剖析
(一)国内主要学术观点
对司法会计鉴定对象认识不统一,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当前理论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有以下几种观点:
1.案件资金[1]说。将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定为“案件资金”。
2.涉案会计问题[2]说。认为“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是案件中的会计专门性问题”。
3.涉案财务会计问题[3]说。认为“司法会计活动的类型不同,其活动的对象也不同。其中,……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是案件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
4.涉案财会事实之六要素[4]说。认为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是“涉案财会事实”,“司法会计鉴定的内容是其鉴定对象(涉案财会事实)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与损失、利润,可称为司法会计鉴定的内容要素”。
5.可鉴定的涉案财务会计事实之法律事实构成[5]说。认为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是“可鉴定的涉案财务会计事实”,由起因、发生过程、结果和因果关系等法律事实要素构成。该说将涉案财务会计事实根据其性质不同,区分为涉案经济事实(也称涉案财务事实,下同)与涉案会计核算事实,并随之将司法会计鉴定区分为涉案经济事实鉴定和涉案会计核算事实鉴定两种类型。司法会计鉴定的类型不同,其司法会计鉴定要素的内涵和鉴定方法有差异。
(二)国内主要学术观点剖析
1.案件资金说。(1)案件资金是一静态概念,不能反映“因案件事实发生而引起的资金增减变化过程”。(2)案件涉及的会计核算问题未被包含其中。(3)实物资产具有实物形态和货币表现双重属性,当账簿记录的资金运动与其记载实物流转不相符尤其是实物盘亏时,仅鉴定案件资金显然不全面。
3.涉案财务会计问题说。在具体案件中,“会计专门性问题”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纷繁复杂,鉴定要求多样化,实践中难以规范和统一。
4.涉案财会事实之六要素说。笔者认为,尽管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与会计活动有一定的联系(如会计核算方法是司法会计鉴定的技术方法之一),但二者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活动,简单地将会计要素定义为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不够准确和全面。
第三,会计六要素只用于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事实,不包括会计核算事项。
第四,不同会计主体间发生的同一济业务,在不同会计主体内表现为不同的会计要素。当涉案财务事实涉及多会计主体时,同一事实在不同会计主体中表现出的会计要素不同一。
可见,以会计要素作为司法会计鉴定要素,鉴定出的内容不是涉案财务会计事实的全部。因此不能简单地将会计要素称为司法会计鉴定的内容要素。
5.可鉴定的涉案财务会计事实之法律事实构成要素说。该观点是笔者2012年前提出的[5],当时只是对鉴定对象、鉴定要素作了初步定义和简单分析,但二者的具体内涵未作详尽研究。本文是在该观点基础上所作的进一步深入研究。
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内涵及特点
(一)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内涵解析
司法会计鉴定是为诉讼活动服务的,最终目的是提供法律证据。法律证据的作用在于揭示或证明案件事实,以此推之,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理应是案件事实的一部分,结合司法会计鉴定的专业属性,可知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应属于案件所涉财务会计事实范畴。当案件所涉财务会计事实有待证需求时,才有成为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可能。
案件待证财务会计事实成为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应当具备三个必要条件:(1)存在财务会计事实载体――财务会计资料,即可鉴定。缺乏必要鉴定材料,司法会计鉴定人无法鉴定。(2)财务会计事实涉案。司法会计鉴定活动起因于财务会计事实涉案。(3)有诉讼上的待证需要。司法鉴定是指诉讼中的鉴定,只有诉讼或准诉讼有待证需求才能引发司法会计鉴定。
综上研究表明,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是有待证需求且可鉴定的涉案财务会计事实。其中,涉案财务会计事实包括涉案财务事实和涉案会计核算事实。有待证需求是指案件中涉案财务会计事实有待证需求,可鉴定是指存在涉案财务会计资料。
实际上,经济事实是一种客观事实,并非财务会计资料所反映的事实(此事实可能真,亦可能假)。此外,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有一些“资金是否入账”、“采取何种会计方法或程序”等纯会计核算事实,亦可能成为司法鉴定的对象。因此,就实质来看,可能进入司法会计鉴定过程的就是这种涉案的经济事实和纯会计核算事实。
(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特点
三、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的辨析
(一)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与会计核算活动的比较
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与会计核算活动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活动,存在诸多差异。
第一,职能重点不同。尽管司法会计鉴定和财务会计都具有核算的职能,均能反映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但是,二者职能发挥的重点不同:会计发挥职能重点在于核算(反映)记录经济活动,司法会计鉴定发挥反映职能的重点在于还原、揭示涉案经济活动和涉案会计核算活动。即司法会计鉴定在核算的同时,还“具有复原职能、追究职能和预防(咨询)职能”[6]。
第二,目的不同。会计活动的目的是为经济管理者提供经营决策经济信息;司法会计活动的目的主要是为诉讼活动服务,为司法活动提供真实、客观、有效的财务会计证据及财务会计事实评价。
(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的辨析
1.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的区别和联系
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由图1可知,经济活动涉案产生涉案经济(财务)事实,会计活动涉案产生涉案会计核算事实。会计对象是特定会计主体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活动,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是特定案件所涉的财务事实和会计核算事实。会计对象不一定产生司法会计鉴定对象,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通过涉案会计资料(如原始凭证)一定涉及具体单位的会计对象。
2.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的比较
当前,无论理论界还是司法会计鉴定实践中,多将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核算对象混淆,认为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就是会计六要素。研究表明,尽管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与会计活动信息都沉淀于财务会计资料,但二者对象在定义、形成规律、产生目的、构成内容、物质载体、对应主题、对象属性、可知及真假性、涉及的会计核算主体及数量、涉及会计期间、使用的货币计量及会计政策域等方面均有本质不同,见表1。
司法会计鉴定使用的会计政策具有多样性和综合性分析。涉财案件可能涉及多个会计主体、跨越不同会计准则或制度的实施时区,其中的多会计主体可能因行业性质和所处生命阶段不同使用的会计政策有差异。司法会计鉴定使用会计政策可随案包括所涉会计主体、所涉时期的所有会计政策。因此,司法会计鉴定时,使用的会计政策域或大于会计对象核算使用的会计政策域,并具有多样性,需进行综合分析。涉案会计活动行为人及行为不合规产生的涉案会计事实,直接导致司法会计鉴定使用的会计政策具有多变性。
(三)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与会计要素的比较
司法会计鉴定要素是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具体化。司法会计鉴定实质是鉴定涉案财务会计事实的法律事实构成要素,因此,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为涉案财务会计事实发生真实性、涉案域、涉案主体、涉案原因、涉案行为过程、涉案行为结果、涉案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等。涉案财务事实和涉案会计核算事实因法律事实构成要素内涵不同鉴定要素内涵有差异[7]。
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与会计要素有着本质的不同,其涵义、对应主题、涉及会计主体数量、划分要素的视角、划分要素的目的、要素构成原理、要素构成具体内容、运用的学科技术、使用的会计政策及政策域等方面均有差异,见表2。
表2可知,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之会计要素不同于会计之会计要素。具体案件中,司法会计鉴定要素的内涵和外延均一般要大于会计要素。会计之会计要素仅对应会计主体;而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之“会计要素”对应的是涉案财务会计事实,是以案件为单位组成,鉴定过程中它可能是多会计主体之会计要素的综合或演绎,当且仅当涉案会计主体唯一时,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之会计要素才有可能等同会计之会计要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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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交化对财务会计系统的影响,主要涉及会计确认与会计计量两大方面。而会计确认与计量均离不开会计要素。经济新体制、经济新方式以及经济新类型的出现,首先表现在对会计要素(体系)内容与结构的影响,当然,这种影响是通过会计目标来实施的。就财务会计学本身而言,会计要素及其内在联系是会计方法建立的基础,其直接关系会计目标的实现。因此,各国会计准则机构都十分重视会计要素问题的研究。
本文试图.通过比较我国、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所确立的会计要家,提出关于新经济环境下会计要素问题的若干看法。
一、会计核算对象要素的比较
1.FASB的会计要素。
FASB在1985年12月发表的第6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NO.6)中,将会计核算对象要素划分为10个,即资产、负债、权益或净资产、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收入、费用、利得、损失、全面收益。其中,"业主投资"与"派给业主款"是企业与其作为业主的所有人之间的交易。业主投资表现为企业收到业主投入的各种资产(投入的也可以是劳务,或抵偿、转换了的企业负债),其结果是"增加其在企业中的业主利益或权益",但新业主受让旧业主的交易,不属于"业主投资"的内容;派给业主款则是指企业向业主转交资产或承担负债而"减少企业里的业主利益或权益"的交易。显然,就经济实质而言,业主投资要素和派结业主款要素是对权益要素内容的进一步深化。
FASB使用了狭义概念的"收入"和"费用"要素。收入仅指正常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收入,依据的是"流转过程收入理论",强调收入实现的完整过程。费用则仅指正话经营费用或支出,依据的是配比性和应计制会计原则,强调费用产生的因果关系和费用责任的合理归属。对于非正常经营收入,FASB单独设立了"利得"要素加以反映,因为利得实质上是一"偶发性"、"边缘性"的"净收益"。设立"损失"要素反映非正常经常活动的支出,因为损失实质上是一种"偶发性"、"边缘性"的"净亏损"。利得与损失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毋需按配比性原则加以确认。"全面收益"仅仅是将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定期汇总的结果。
2.IASC的会计要素。
IASC在1989年的"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将会计要素确定为资产、负债、产权、收人和费用等5个。
IASC依据收入确认的"流人量理论",选择了广义的"收入"要素概念。IASC认为,利得与收入一样,都代表"经济利益之增加",它们在性质上没有什么不同,因而不将收入和利得作为不同的会计要素。与广义收入要素相对应的是广义的"费用"要素。按IASC的理解,费用既包括"在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费用";也"包括了损失",并且,由于损失是指"经济利益之减少""和其他费用在性质上没有差别",因而也不把损失视作独立的会计要素。
IASC进一步认为,从会计确认与计量方面看,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也就是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因此不必单独设立类似"利润"的会计要素。
3.我国的会计要素。
中国在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首次明确确立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6大会计要素。按《收入》具体准则的解释,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显然,该收入要家为狭义概念,仅仅包括企业持续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将费用定义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意味着费用只包括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生产经营费用,而不包括"投资费用"、"营业外支出"等非生产经营费用。中国单独设立了"利润"要素,并规定其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等内容。该利润要素,既包括其他要素的汇总结果,又含有自身的特定内容,与FASB的"全面收益"尚有区别。
4.几点比较结果。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FASB、IASC和中国所确立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或称权益、产权)要素在本质界定和内容规范等方面基本相同。区别仅在于:FASB十分重视业主(投资者)权益的变动,因而,针对企业与业主之间交易所导致quot;权益增加"与"权益减少",还单独设立了"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要素加以反映。
区别较大的是关于收入、费用、利润等要素的设立:
费用的因果关系,选择了狭义的收入要素概念。但不同的是,在界定收入要素的内容时,FASB
是依据交易的重要性(如"其持续的、主要或核心业务"),而中国则是直观地依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我国基本会计准则与"收入"具体准则所界定的收人内容有差异--作者注)。
(2)与FASB和中国不同的是,IASC是依据"流人量理论"确立包括营业收入和利得的
"收入"要素,选择了广义的收入要素概念。其原因是,IASC认为收入与利得性质相同,都是"经济利益的增加",故不必分开设立单独的会计要素。
(3)与收入要素的确立相对应,FASB和中国采用了狭义的"费用"要素概念。但FASB同
样强调产生费用交易的重要性,认为能列入费用要素的是指企业"持续的、主要或核心业务"所发生的费用,而中国则将费用要素限定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IASC则采用了广义的"费用"要素概念。
(4)对因发生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的交易而产生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即我国通常所言"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基于其"边缘性或偶发性"、收支间无因果关系等特征,FASB单独设立了"利得"和"损失"要素,而中国将其直接纳人单独的"利润"要素,视为企业利润的直接组成部分。然而,IASC却将它们分别作为"收入"要素和"费用"要素的内容。
(5)对于企业在特定期间所取得的经营业绩,FASB单独设立了"全面收益"要素,并将其内容规定为"(收入一费用)十利得一损失",中国设立了"利润"要素加以反映,其包括的内容在结果上与FASB的"全面收益"相同。IASC虽然未设立单独的"利润"要素,但其将收入与费用的确认与计量等同于利润的确认与计量,因此,IASC所认定的经营业绩(即利润)的内容实质上相同于前述"利润"或"全面收益"。在企业经营业绩的确定上,FASB、IASC和中国都采用了"损益满计观(或称全面收益观)"。
二、会计核算对象要素的改进
总体上看,FASB、IASC和中国之会计要素确立各有千秋。三者均确立了会计核算对象的"基本要素",但却忽略了其他层次要素的界定。在所确立的基本要素中,IASC的结果较为合理。FASB尽管涉及到次级层次要素的确立,如"业主投资"等,但全部要素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却无法加以解释。中国会计准则基本吸收了FASB和IASC的长处。
然而,笔者认为,上述会计要素确立存在两大方面的缺陷:理论上的缺陷是忽略了影响会计要素确立的决定因素;实务中的缺陷是现有会计要素无法为会计方法提供理论说明(如各种财务报表的理论依据)且会计要素缺乏应有的内在逻辑关系。
会计要素的确立主要取决于实体的经济活动特征和投资者等对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要求。确立会计要素,目的在于规范对会计核算对象及其规律(表现为会计核算对象要素及其内在联系)的认识,为会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奠定基础。会计对象要素及其关系是各种会计方法建立和应用的理论基础。包括帐户、复式记帐、会计确认与计量、财务报表等,而会计方法的运用又直接关系到企业投资者等对会计信息需求的满足。因此,会计对象要素的界定,既影响会计方法的选择与运用,又关系到会计目标的实现程度。
经济环境和企业经济活动的特点,影响到会计对象要素的确立。盈利组织与非盈利组织经济活动的目标和特征等均有较大差别,因而其会计对象要素的设立也不相同。非持续经营企业的经济活动特征、具体会计目标等有别于持续经营企业,其所确立的会计对象要素亦有差别。比如,清算企业的会计对象要素是清算资产、清算债务、清算净权益、清算利得和清算损失。
经济环境和会计目标变化对会计要素的影响结果,主要体现在会计要素结构体系的完善和会计要素内涵的延伸(如利得、全面收益等要素内涵的"扩容")。
笔者以为,会计对象要家实质上是一个包括多层次结构的整体概念,在这个结构整体中,
静态要家与动态要素相统一,存量要家与流量要素相结合,基本要素、次要素、支要素分三个层次相互关联。
整个会计核算对象首先被划分为若干"基本要家呼有资产、负债、权益、收入和费用·。它们是整个会计对象要素概念体系的"骨架"。对各基本要素作进一步划分,便产生"次要素",如资产次要素现金、应收帐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负债次要素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股利、长期借款等,权益次要素实收资本、留存收益等,收入次要素营业收入、其他收入等,费用次要素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等,它们是基本要素的细目,用来说明基本要素的具体内容。"支要索"是次要素的合理延伸,重在揭示次要素的变动过程,而不仅仅是变化结果。如将"现金"次要素进一步区分为现金流人和现金流出支要素,可以揭示现金的流转过程,而将"实收资本"次要素进一步区分为业主投资和公司退资本要素,将"留存收益"次要素进一步区分为利润和利润分派支要素,可以更详细揭示业益的具体变化情况。其他资产等要素皆可如此划分。
存量会计要素重在反映资金的实际状态,流量会计要素重在反映资金的流动过程。资产、负债和权益等静态基本要素及其各"次要素",一般为"存量要素",而其"支要家"和各动态要素一般为"流量要素"。存量要素和流量要素所包含的内容不同,其提供的会计信息也不一样。
在"基本要素"层次,笔者主张取消原有"利润"要素。主要理由在于,利润的形成实际是收入和费用对比的结果,而对比前的"利润"体现在所获得的收入和所发生的费用中,对比后quot;利润"实质上已经成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项内容。因此,笔者认为"利润"应归于权益要素的支要素,"利润"作为基本要素存在缺乏企业实际的经济交易这个依据。同时,笔者还主张设立广义概念的"收入"和"费用"要素,以便从理论上给予会计对象要素概念体系以科学解释,从现实上使其与国际会计惯例保持一致,增强其适用性。
前已述及,会计对象要素的确立,不仅关系到企业会计目标的实现,而且也影响会计方法的运用。众所周知,编制财务报表是会计的基本方法,然而,理论界对于财务报表建立的"理论基础"问题却一致众说纷云。尽管人们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作为资产负债表的理论基础、收入、费用和利润作为损益表的理论基础已经认同,但quot;现金流量"作为现金流量表的理论基础却一直心存疑义。主要原因是:"现金流量"凭空而来,让人难以置信;同样作为财务报表的理论依据,"现金流量"与资产、负债等"平起乎坐",让人难以接受。笔者认为,各种财务报表建立的理论依据都是会计对象要素及其内在联系,只是不同的财务报表以不同的要素及其关系为理论基础。基本要素可以作为财务报表的理论基础,次要素、支要素同样可以。如现金流量表建立的理论基础就是"现金流人"、"现金流出"支要素和"现金(存量)"次要毒及其关系。
应当指出,作为财务报表理论基础的要素,既可以是处于同一层次的要素(如资产负债个表),也可以是处于不同层次的要素(如现金流量表以及损益表等);既可以是某一单一内容的要素(如现金流量表),也可以是几项不同内容的要家的组合,如原来的财务状况变动表就是以所有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内容的次、支要素为基础的。
按照笔者提出的会计对象要素框架结构理解,财务报表所反映的无非是资产、负伤、权益、收入和费用等内容,主要反映"基本要素"内容的财务报表是企业基本的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一般而言,以基本要素为基础建立的财务报表具有相对稳定性,而以次要素或支要素建立的财务报表其可变性较大,现金流量表取代财务状况变动表即是证明。当然,为适应经济环境和会计目标的变化,企业的财务报表体系与结构将不断变革,但其理论基础仍将是上述会计对象要素框架结构。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国际会计准则[S].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
[2][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娄尔行译.论财务会计概念[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
[3]葛家甜,林志军.现代西方财务会计理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0.
(4)数据的可追溯性。区块链技术能够对所有的轨迹链条行程进行记录、存储,对私自复制数据的行为能够进行追溯和追责。
2、区块链技术对会计的影响分析
2.1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2.2、提升业务效率
区块链技术在会计中的应用可以较好地提升业务效率,利用企业核算系统、信息系统相对接的方式,自动实现会计信息的确认、计量、记录和存储,有效提升会计业务综合平台的信息验证效率。同时,区块链技术下的会计应用还可以成为自动审计的证据链,实现对会计信息的全覆盖、远程审计。
2.3、降低业务成本
并购过程中区块链的优势会得到充分的体现。并购过程中,财务的并购是一个非常复杂和耗时、耗钱的工作,另外经常会出现并购过程中因为前期工作不充分,导致后期财务管理出现问题的情况。区块链的数据可追溯、去中心化、单方无法修改等优势对于解决并购过程中财务管理合并的工作,可以得到充分体现。
2.4、促进管理会计的发展
在基于密码学方法生成的分布式账簿中含有大量的交易信息,实现了对基础财务信息的实时管理,并有效促进了会计与业务活动的有机链接和融合,促进管理会计的信息化建设,使管理会计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极大的突破和飞跃。
3、区块链技术在会计中的应用分析
3.1、重塑会计核算模式
区块链技术下的会计核算模式转变了业务流与资金流分开核算的状态,使业务流与资金流充分链接和融合,利用区块链安全可靠的价值传输功能,进行会计结算、清算,使业务交易确认的同时也即确认了资金转移。同时,在智能合约的应用下,可以利用区块链的可编程属性,实现对资产或负债的计量、后续处理。
在区块链程序和加密算法的应用下,会计计量显现出相对稳定性,不会受到货币自身价值及其转换过程的影响,实现了会计确认对象的量化。同时,区块链在会计核算模式中的应用还体现出形式、载体方面的变化,将实现由传统复式记账的两维方式,向三维度及多维度的跨越式的转变。
3.2、区块链技术下的会计信息披露模式应用
在区块链技术之下,对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它采用宽型的、模块化的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使会计信息披露更加宽泛、灵活和及时,全面反映会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权益状况变动等。
宽型的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主要从广度上扩展了会计资产及负债的综合描述,不仅体现出数字形式的货币,而且还可以记录和显示数字定义的资产,转变之前会计报表附注信息的狭隘状态。
模块化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主要是指对原表型的突破和跨越,它使会计信息披露由固定化状态向模块化、重复组合的非固定化状态转变,突破科目之间的级别限制,基于会计信息需求者的个性化要求进行会计报表编制,完整表达会计信息需求者与会计信息之间的内在关联,使会计信息更加准确、完整。
另外,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区块链技术还可以极大地提升会计信息披露的效率,利用分布式计算机网络中的全球公共账簿,提升会计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和质量。
3.3、强化会计管理模式
同时,会计监督管理模式也不断完善和进步,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建构完善的经济监督体系,包括组织机构设置、监督对象范围、政策依据、具体运作等内容,利用区块链公开化、透明性、可追溯的优势特点,重点做好会计岗位牵制、审批控制、重要单证管理、参数设置等,提升会计监督管理的参与度和有效性。
3.4、提升管理会计效能和价值
在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之下,可以极大地提升管理会计的应用价值和效能,具体来说,主要体现为以下方面:
(2)价值链管理。区块链技术中的各区域节点能够独立存储采购、销售等交易信息,管理会计能够获取资产计量、成本分摊等基础会计信息,据此进行价值链的重新选择,以达到降低企业成本费用的目的。
(3)责任会计。在现代企业分权管理的背景下,要加强会计信息反馈、责任预算和组织核算,形成科学合理、高效的会计制度体系,并在区块链的分布式账簿之下,及时追踪、记录责任履行情况,客观准确地评价和考核责任中心的工作业绩,确保成本区块链、利润区块链、投资区块链等责任中心区块链信息数据的真实与完整。
4、总结
综上所述,区块链技术正以迅猛之势应用于诸多领域,对会计行业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和转变,要充分利用区块链的互联网创新技术的优势特点,突破会计领域中的复杂问题,较好地提升会计信息数据的完整与安全性。
未来财务记账、合同审批、审计等等工作都将因为区块链的应用发生变革,提高财务运作的及时性,并从根本上降低财务资金筹集与调配的成本,其透明性与安全性也得到了保障。可以预见,区块链去中心化、分布式的信息处理方式,对财务而言可能是比人工智能更具颠覆性的东西,财务要尽早做好准备。
[1]区块链在会计领域应用的探索[J].彭晓英,孙珍珍.当代经济.20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