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研活动主要采取走访、了解当事人的方式。配合“全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针对青云路、雪涛路;两侧的沿街店面25户,长期占道摊点20户,临时占道摊点20户,及附近居住的居民、学生25人进行调查研究。被调查人员中城中居民、下岗职工15户占17%;城区失地居民20户占22%;进城务工人员及家属15户占17%;农民15户占17%;工薪阶层20人占22%;学生5人占5%。
二、调研内容
对待取缔占道经营的态度,从被调查者反应的情况来看,非常赞成取缔占道经营现象,还路于民的有46人,占51%;认为应当取缔但应给予合理安排的有27人,占30%;认为方便了周围群众的生活的有15人,占17%;认为不该取缔,否则危及其生存的有2人,占2%。
三、占道经营屡治不绝的原因
(一)是一所农产品批发市场地处县城东郊,地方偏远,消费者买菜不易,菜农卖菜难。县城多数住宅小区周边无蔬菜门市或蔬菜门市蔬菜价格偏高,不能吸引附近居民。农民自己种植的蔬菜一般于夏秋季节集中、量大,居民需求量大,季节性蔬菜不可能全部进入蔬菜市场、蔬菜门市和超市销售,因此这个时节占道经营的菜农多数是种植季节性蔬菜的农民。
(二)是下岗职工、城区失地居民,这些人一无足够的资金开设店铺,二无专业技能受聘于单位,找不到就业门路,为了养家糊口只能流落于街头巷尾占道经营,摆摊设点成为其谋生的途径之一。
(三)是占道经营符合周边群众就近购物的习惯,也为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由于占道经营业户大多数是流动摊贩,他们长年不交各种费用,加之人力成本低廉,所售商品价格自然就低。从服务居民这个角度看,占道经营具有“便民”和“扰民”的双重性,如卖菜、修自行车、修鞋等,确实方便了周边的群众,并且路边摊点的蔬菜水果,既新鲜又便宜,经营摊点大多又在住宅小区周边,确实符合了小区居民的.购物特点,因此也吸引了一部分居民的消费热情。
四、治理占道经营的几点建议
占道经营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而且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单纯靠突击整治和取缔的方法,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容易引发执法纠纷和社会矛盾,并且形成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恶性循环。因为我们目前还不能让下岗职工、失地农民过上“不用劳动就小康”的生活,我们也无法改变占道经营的便民利民的特性,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现有市场配套不健全的大环境下,尽量化解矛盾,根据占道经营的特点分类管理,达到既让弱势群体有“活路”,而我们的工作又有“出路”的目的。为此,建议应从现有实际情况出发,采取以疏为主、以堵为辅、先疏后堵、疏堵结合的方法,充分治理城市管理中的这个难题。
(二)对于街边长期占道摊点。例如老汽车站附件的路边小吃、新赵都超市门口,早起和傍晚这里占道经营现象十分严重,安全隐患大(如小摊点使用的液化气罐),烤羊肉串和麻辣烫等产生的油烟污染严重,食品安全也有问题,收摊后产生的垃圾严重污染环境。建议在不影响交通和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可以在适当路段、街巷,统一规划场地、标识,或设计一批造型统一的简易货柜或者销售亭,以便于规范和管理,这样既可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一时急需,又能促进弱势群体就业。
(四)对于十二生肖广场周边的环境管理。广场是一个城市的基本形象,也是群众健身娱乐的重要场所。占道经营、噪音扰民、八字算命等严重影响了交通和周边环境秩序,建议执法人员结合广场管理部门共同清理,作为广场管理部门更有义务配合去管理好自己的辖区,把占道经营规范到指定场所经营。
一、贯彻执行《条例》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1.狠抓学习宣传,推动《条例》深入人心。一是活动促学。在全区开展了研读原文、领导带头学、知识竞赛等学习活动,提高了大家的《条例》意识。区城管局4次邀请法律专家讲解《条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条例》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在市局组织的《条例》知识竞赛中荣获团体第二名。二是专门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在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操作、执法技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培训,促进对《条例》内容的尽快熟悉和熟练运用,助推执法队伍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上半年城管执法局有28名同志通过省法制办的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三是广泛宣传。全区成立了“《条例》宣传小组”,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社区系统讲解条例颁发的背景、意义、条款,提高《条例》的知名度。共印制法律读本500余本、宣传单5000余张,发放各街道、社区;制作社区、公园宣传栏60多个,市中心6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条例》有关内容。
二、贯彻实施条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1.学习宣传《条例》的力度有待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面还不够广,还没有向镇、村(居)拓展;力度还不够大,群众知晓率、条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方式方法还不够活,学习宣教手段有待进一步丰富。
2.市区城管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由于市区城管职能还未完全理顺,导致执法主体不明确,在城市管理中仍存在着多头管理、交叉执法、重复处罚的问题,致使市民对城管执法不理解,不配合,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偶尔发生冲突。
3.城管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现有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文化水平偏低,有些城管执法队员缺乏相应的法律素养,身处执法岗位,责任意识淡薄,管理(执法)水平与新形势要求、群众期待有一定差距。
三、更好贯彻实施《条例》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市城市管理条例》作为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是推进城市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依据,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根本遵循,要采取设立宣传日、印发宣传单、张贴条例公告、在网络、报刊、本地电视上开辟专栏、举办条例讲座、组织人员深入社区、乡村宣讲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面。加强对广大市民尤其是对农村村民,外来进城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条例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条例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条例的自觉性。
3.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包括《条例》在内的学习培训,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法治思维、服务意识、职业道德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严格日常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突出服务为先;强化队伍作风养成,杜绝暴力执法、野蛮执法、以罚代管等现象。
4.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积极与市城管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厘清市、区城市管理部门的权责。区城管局、建设局、商务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以及各镇街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紧密配合、形成治理合力,全力书写新时代城市管理新篇章,为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区,共绘新时代“诚信之州,美好之城”新画卷贡献智慧和力量。【篇三】城市占道经营调研报告
一、马路市场现状
柯桥马路市场,由来已久,成因复杂,主要集中在学校周边、小区门口和交通繁华的路口、街道两旁,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备了一定的规模。据调查,目前城区主要有4处大型马路市场,分别位于湖中路裕民农贸市场门口;笛扬路管宁小区门口;下市头万商路桥头及柯桥小学门口;兴越西区门口。每天早上5点左右,各类摊贩自发聚集到上述区域进行交易,经营范围从原先农户自产的蔬菜、瓜果到目前的家禽、水产品、肉类,兼有路边小吃、日常生活小商品等。上述“马路市场”的存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周边居民的生活,但带来的危害也不容小视,一方面直接影响到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另一方面挤占城市道路,阻碍城市交通,影响车辆和市民出行。总体而言,柯桥城区马路市场问题比较突出,广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出现的投诉也较多。
二、马路市场的成因
1、经济利益的驱动是马路市场形成的一个根本原因。因为马路市场少收或不收任何税收和费用,所以出售的商品价格往往比正规市场内的同类产品价格低20%~50%,这对1
周围居民有较强的吸引力,摊主以低廉的成本,获取较丰厚的利润,而消费者也以较低的价格获取同样的商品。对买卖双方来讲“皆大欢喜”。因此,在历此整治中,阻力不紧来自摊主,也有很大一部分阻力来自周边居民。
2、市场建设滞后是“马路市场”形成的一个直接原因。当前,柯桥城市建设和改造规模逐年扩大,大量拆迁安置小区及商品住宅小区相继建成,但居民住宅相对集中地区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建设相对滞后。在一些新建成的小区如华宇天庭、大明。颐泽苑,该小区周边目前尚未建有农贸市场,小区居民如到正规农贸市场需有一、二公里路,居民买菜非常不便,而路程相对较近的兴越西区马路市场、管宁小区马路市场就成了小区居民的首先;在一些老小区也同样存在类似问题,如管墅、管宁小区、新江新村等小区,距离近的立新农贸市场也有六、七百米远,加之这些小区建成较早,有许多的居民年纪较大,出行不便,许多人也都喜欢选择家门口的马路市场。因此,市场建设滞后及规划缺乏合理性也就成了马路市场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3、专业市场的高“门槛”是催生马路市场的一个诱因。经调查,目前柯桥城区有各类正规农贸市场8个,其中绝大部分都是由公司进行商业化运作,并且呈现铺位面积大(15—20平方米)、年租金高的特点,以兴越小区农贸市场为例,该市场内一个蔬菜摊位,铺位面积约20平方米左右,年租金需3。5万元,这样的铺位面积及租金,对于大部分自产自销的农户来说是不适合的,也是难以承受的,甚至有部分原来在市场内经营的摊主,在租赁到期后,也加入到马路市场。在调查中部分马路市场摊主也反映:“他们也知道,马路市2场影响城市环境,也想到正规市场里安心经营,但是,市场里的租金确实难以承受”。因此,柯桥城区正规市场自身“高门槛”的特点也是促成马路市场形成的一个原因。
三、当前管理中存在的困难
近年来,城-管部门虽然多次组织对马路市场进行整治,但效果不是很理想,究其原因,我们觉得在马路市场管理当中,有以下几方面困难。
二是管控合力的问题。马路市场管控涉及无证经营、车辆乱停放、违章占道经营、饮食摊点卫生安全等多类问题,各类问题的管理职能又分属不同部门,例如乱停车辆由交-警部门处理,饮食卫生由卫生部门管理,无证经营有工商部门管理。在实际管理中易产生多头管理或不管理问题。此外,因各部门管理条块分割的原因,相互配合协助的机会少,缺乏联动互动机制,各自管理造成了管理力度有限,无法凝聚合力。
三是管控力量的问题。目前,县城-管办(城监大队)白天市容执法队员仅26名(其中在编队员6名),需管理主城区22平方公里的市容秩序。同时,为了加强对马路市场的管理,县城监大队每天早上都安排队员加早班,对马路市场进行疏导管控,节假日也照常加班。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县城监大队在工作开展中由于执法力量有限,往往只能疲于应负。
四是疏导点建设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城区马路市场疏导点建设一直没有进展,以下市头马路市场为例,原计划由柯桥街道选定在老街原新华书店旧址建造简易农贸市场,力争在去年9月份建成,但到目前为止仍未建成。因此,马路市场“久治不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疏导点建设滞后。
四、整治马路市场的对策
针对柯桥马路市场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觉得当前可以从以下儿方面着手:
2、明确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按照《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交通管理,工商管理的法律、法规,对于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的问题,工商、城-管、卫生、交巡警等部门都应认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严管理。对于属于街道和市场管理中心管理的,也要认真负责地管起来,坚决扭转“重收费、轻管理”的现象,要强调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方共同参与,使之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