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二)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四)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初审符合条件者请于面试前一天带原件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单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在审核过程中如因审核材料真实性未通过,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导致的法律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面试
所有应试人员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六)成绩公示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情况,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
(七)考生纪律
(八)体检与考察
(九)拟聘人员公示
(十)聘用管理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派驻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七、重要提示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在聘用前取得。
(九)疫情防控要求
(十)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举办本次面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公告由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蒙自市振兴路红河政务服务大楼(导航输入“红河州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