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合一”实验室检测用印章的使用要点
1.CNAS印章的使用
实验室获得CNAS认可,且证书在有效期内,CNAS印章的情况如下。
(1)允许使用CNAS印章的情况
①实验室在宣传方面,可在自身的文件、办公用品、宣传品及网页等文件资料中使用。
②实验室签发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包含的标准或项目在认可范围内可以使用。
③实验室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含有部分非CNAS认可项目时,清晰标明具体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后可以使用。
④实验室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含有分包方项目,且分包方的项目未获的CNAS认可,清晰标明该分包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后可以使用。
⑤实验室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上包含的意见或解释不在CNAS认可范围之内,清晰标明后可以使用。
(2)不允许使用CNAS印章的情况
①实验室签发的报告结果全部不在认可范围内或全部由分包方完成,不可以使用。
②实验室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仅包含判定标准(无具体的检测方法)时,不可以使用。
③实验室的报价单及类似资料文件,不可以使用。
2.CMA印章的使用
(1)必须使用CMA印章情况
①实验室签发的报告中检测标准或项目在CMA能力附表范围内,且资质认定证书有效,向社会出具证明作用的数据或结果时,实验室必须在报告或证书上使用印章。
②实验室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含有分包方项目,该项目必须分包给具有CMA资质的实验
室,清晰标明实验室针对该分包项目是否具备CMA资质及分包实验室的名称和编号后必须使用印章。
(2)不可以使用CMA印章情况
①实验室受客户委托的检测项目或标准不在CMA能力附表范围内时,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不可以加盖CMA印章,并需要在报告中注明“该标准或项目未取得资质认定,仅作为科研、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之用”或者类似表述。
②实验室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包含分包项目并分包给未获得CMA资质的实验室,不可以加盖CMA印章,并且应注明“内部参考,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或者类似字样。
3.检验检测专用章的使用
通过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或结果时,无论是否通过上级部门的能力认可,都需要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上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如新申请实验室在提交CMA或CNAS申请时,提交的典型报告需要加盖该申请实验室的检验检测专用章或实验室公章。
4.CNAS印章和CMA印章的使用差异对比
类别
CMA印章
CNAS印章
检验检测专用章
使用要求使用位置
必须使用报告或证书上部适当位置
可以使用报告或证书上部适当位置
必须使用机构名称或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绩位置
有能力的分包,分包给有能力的实验室
使用CMA章,须在报告或证书中注明分包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
使用CNAS印章,须清晰注明分包的项目
必须使用
有能力的分包,分包给无能力的实验室
不可以使用CMA章
使用CNAS印章,须清晰注明分包的项目;
注明检测项目不在CNAS认可范围内
无能力的分包,分包给有能力的实验室
可以使用CMA章,须在报告或证书中注明分包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注明该分包项目不在实验室能力范围内
无能力的分包,分包给无能力的实验室
使用CNAS印章,须清晰注明分包的项目;注明检测项目不在CNAS认可范围内
用实验室自己的设备,部分项目有能力,部分项目没有能力
使用CMA章,须在报告或证书中注明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
使用CNAS印章,须清晰注明无能力的项目
二、实验室检测用印章使用规范
1.CNAS印章的使用要求
1.1徽章规格
CNAS徽标的规格如图所示,可成比例放大或缩小,应清晰可辨。
1.2徽章颜色
CNAS徽标的基本颜色为蓝色或黑色。
蓝色:C:100M:95Y:25K:0(标准色)
C:100M:56Y:0K:0(标准色)
黑色:C:0M:0Y:0K:100(标准色)
1.3徽章使用
CNAS具有CNAS徽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其他机构和个人未经CNAS的书面允许不得使用CNAS徽标;CNAS根据有关规定使用徽标。
实验室或检验机构应将CNAS认可标识置于其签发的报告、证书首页上部适当的位置。
1.4国际互认联合标识(ilac-MRA/CNAS)印章一般是出具境外使用报告或在客户有需求时使用,实验室不可以单独使用国际认可标志。
2.国际互认标志使用要求
2.1IAF-MLA标志
2.1.1IAF-MLA标志式样
2.1.2IAF-MLA标志颜色
IAF-MLA标志的基本颜色为蓝色或黑色。
蓝色:C:100M:80Y:0K:0
C:100M:56Y:0K:0
黑色:C:0M:0Y:0K:100
2.2ILAC-MRA标志
2.2.1ILAC-MRA标志式样
2.2.2ILAC-MRA标志的颜色
ILAC-MRA标志的基本颜色为蓝色或黑色。
蓝色:C:100M:56Y:0K:0
2.3国际互认标志的使用
2.3.1IAF和ILAC拥有IAF-MLA和ILAC-MRA标志的所有权。CNAS是IAF和ILAC多边承认协议签署方,并与IAF和ILAC签署了使用IAF-MLA和ILAC-MRA国际互认标志使用协议,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2.3.2CNAS拥有IAF-MLA和ILAC-MRA国际互认标志使用权,并根据有关规定使用该标志。CNAS通常以与CNAS徽标结合(国际互认联合徽标)的方式使用国际互认标志。
2.3.3CNAS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不得单独使用国际互认标志。
3.CMA印章的基本要求
4.检验检测专用印章
通过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对外出具具有社会证明作用的数据或结果时,应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证明由该实验室负责。实验室的公章和检验检测专用章对于报告或证书具有相同的证明作用。实验室的检验检测专用章为圆形,并包含本实验室名称、“检验检测专用章”字样和五星标识。检验检测专用章应加盖在报告或证书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检验检测结论位置,还有骑缝位置也应加盖。
5.电子印章的使用
三、附录:实验室检测用印章介绍
实验室印章通常可分三类:
如CNAS(ChinaNationalAccreditationServiceforConformityAssessment,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徽标的标识章(简称CNAS印章),引用GB/T27000(等同采用ISO/IEC17000)和GB/T27011(等同采用ISO/IEC17011)中的有关术语并采用下列定义:
1.1CNAS徽标:代表CNAS机构的特定图形,CNAS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1.2认可注册号:CNAS授予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特定英文字母和数字组合。
1.3CNAS认可标识:CNAS授予的、供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使用的,表示其特定认可资格的图形,通常由CNAS徽标和标明认可制度的文字、注册号组成。
1.5国际互认联合徽标:由IAF-MLA或ILAC-MRA国际互认标志和CNAS徽标共同组成的图形,包括IAF-MLA/CNAS徽标和ILAC-MRA/CNAS徽标。
1.6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属于CNAS认可标识的特殊形式,由国际互认标志和CNAS认可标识共同组成的图形,包括IAF-MLA/CNAS标识和ILAC-MRA/CNAS标识。
1.9CNAS认可标识章:将CNAS认可标识刻制在特定的材料上,供获准认可的实验室或检验机构在认可范围内出具的报告/证书上加盖的印章。
1.10校准标签:校准实验室在被校准的器具上加贴的标明校准状态的标识。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2.1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2.2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2.3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2.4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2.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3.实验室报告中使用的检验检测专用章或公章。
从印章的加盖方式上也分为传统人员盖章和电子印章或电子版打印的方式。
四、金鉴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附件:
寄样地址:广东金鉴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香山大道2号金鉴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