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检测/检验报告的封面上带有3个标识:CMA、CAL、CNAS。其中,CMA和CAL就是资质认定的标识。有CMA/CAL标识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贸易交易等方面,具有法律效力,是仲裁和司法机构采信的依据。
1.计量认证
CMA是ChinaMetrologyAccreditation的缩写,中文含义为“中国计量认证”。它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一条,198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将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具体来说,CMA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目前就是指原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局)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这种认证对象是所有对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其他各类实验室,如各种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环境检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对于计量认证,有3点必须明确:
(1)只有检测/检验机构才需要进行计量认证,校准机构不需要进行计量认证。
(2)企业内部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数据仅用于内部质量监控,不需要通过计量认证。
(3)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检测/检验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才能开展工作。
2.审查认可
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认可是指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这里的“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是指认监委,“认可机构”是指认可委,即CNAS。
任何实验室都可以申请认可,不论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实验室,企业甚至个人实验室等,只要具备相应的检测/校准能力和管理水平,通过认可就可以发证。取得认可的机构应当在取得认可的范围内使用认可证书和认可标志。通过认可对实验室的好处表现在以下方面:
(1)表明实验室具备了按有关国际认可准则开展检测和(或)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
(2)增强了实验室的市场竞争能力,赢得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信任。
(3)获得与CNAS签署互认协议的国家与地区实验室认可机构的承认。
(4)参与国际间实验室认可双边、多边合作,促进工业、技术、商贸的发展。
(5)列入《国家认可实验室名录》,提高了实验室的知名度。
需要说明的是,实验室的地位不因其是否被认可发生变化,不能错误地认为通过认可后即成为“国家级实验室”或“国家级质检中心”。
三
就其实质而言,二者都属于对质检机构、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的评审,且都是以ISO/IEC17025(GB/T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作为基本条件,不管其是等同采用还是参照执行,其评审的要素大同小异。不同的是前者是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行为,后者是采用国际通行做法(详细区别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