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

104、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设置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有著作权人享有的其它权利。

105、哪些人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06、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其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107、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期是怎样规定的?

(一)著作权的保护期规定如下:

(1)《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及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及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及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期:

(1)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板式设计享有的专有使用权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2)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表演者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享有的广播电视组织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108、哪些作品可申请登记?哪些作品不能申请登记?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留、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不能申请登记的作品: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109、所有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都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不是。《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以下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另有规定。

110、某学校委托一作者写了该学校校歌,双方没有约定校歌的著作权归属,请问?校歌的著作权属于谁?

著作权应归于作者。因为,《著作权法》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双方约定来确定。如果没有约定,则著作权归创作者所有。因此,在委托其他人创作作品时,双方应签订合同,明确著作权的归属。

111、授课、演讲能产生著作权吗?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口述作品,老师的授课、领导的演说、律师在法庭上的代理意见、辩论意见、词等都属于口述作品,均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112、商场、宾馆、店、乐场所等经营场所播放背最音乐要向作者支付报酬吗?

113、能否将购买的正版软件重复安装在多台电脑上使用?

114、在互联网上发表的作品有著作权吗?

115、持有作品原件就能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吗?

不能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因为,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让并不能代表著作权的转让,如作品原件持有人要对作品进行复制传播,仍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116、公民取得著作权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吗?著作权人将作品进行登记有什么好处?

作品登记的好处是:

(1)在发生著作权争议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证明享有权利的较有利的证据,可以方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行使著作权或者进行著作权贸易时,如许可他人出版或者转让著作权等,使用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117、著作权都可以转让给其他人吗?

不行。著作权人可以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转让给他人,但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原则上不能转让。

118、公民的著作权能继承吗?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其财产权在保护期内才能继承。《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限为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119、什么是著作权许可使用?许可使用有哪些类型?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

120、著作权的登记部门有哪些?

在我国,著作权登记的部门有:

121、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一)我国《著作权》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分别做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解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粗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他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二)《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他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122、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侵犯著作权的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3)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3、我国保护著作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我国保护著作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方法》、《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等。

124、什么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需支付报酬?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人员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室、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125、什么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支付报酬?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和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126、软件著作权怎么记?需要提交的材料?需缴纳的费用和保护期限?

(1)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软件的鉴别材料,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次件。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次件。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127、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一)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行为;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行为;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行为;

(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行为;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行为;

(6)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二)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

(1)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2)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3)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4)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5)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若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128、哪些人可以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人?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件著作权的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这一规定,并非只有原始著作权人才能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他的继承人,或者受让他的著作权的个人或者单位,都可以作为申请人来申请。对于那些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129、软件受著作权保护的基本条件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依法受到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独立创作,即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创作,任何复制、抄袭他人的、并非自己开发的软件不能获得著作权;

(2)可被感知,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是固定在载体上作者创作思想的一种实际表达;

(3)逻辑合理,计算机运行过程实际上是按照预先安排不断对信息随机进行的逻辑判断智能化过程,逻辑判断功能是计算机系统的基本功能。

130、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1)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2)文档:是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定、开发情况、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等;

(3)计算机软件,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成者数学概念等。

131、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怎么归属?

(1)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

(2)如果共同完成开发的软件开发者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

(3)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132、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怎么归属?

(1)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属于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3)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规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4)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享有:

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若自然的结果;

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答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成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133、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意义?

(1)作为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现在有的地方更规定软件可以作价100%以技术出资的规定。不过一般都要求软件著作权应当取得登记;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科学技术部关于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避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祖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逐明。”这里的登记可以理解为著作权的登记,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以软件申请技术成果应当递交软件登记证书。

134、软件的初始版本已经登记,升级版本还要再登记吗?

不同版本是不同的软件作品,软件功能和性能发生重大变化的升级软件,申请人如有需要,还应再登记。

135、什么是著作权集体管理?我国有哪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1)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合同);

(2)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3)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4)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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