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湖南湘西,一名女童突然遭到过路恶犬扑咬,女孩妈妈上前驱赶也被咬伤。知情人士称这只狗之前就咬伤过路人。
近年来全国养犬数量大幅上升,文明养犬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文明养犬的意识并未得到显著提升,遛狗不拴绳、散养犬只现象屡禁不止,甚至有些地方养犬管理条例明令禁养的烈性犬也堂而皇之地游荡在公共场所,恶犬咬人伤人的新闻屡屡占据热搜。
恶犬伤人事件频发,不仅仅是狗的问题,更是人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狗的主人未尽到看管义务,比如未拴狗绳甚至未办狗证。对此,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狗的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否则饲养人或管理人不能免责。特别是对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文明养犬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文明养犬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通过严格执法,强化犬只管理,让违法伤人的犬主付出沉重代价,倒逼文明养犬意识的形成和提升。说到底,文明养犬、根治恶犬伤人,需要多管齐下,合力减少乃至消除狗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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