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上海市商业学校,从今天起,你们将在这里接受中职阶段的学习,塑造自己的价值、培养职业能力、学习专业知识。在中职校,好学生不仅是把已有知识熟记于心,更要培养独立思考,发现问题的能力,用娴熟的专业技能来解决问题。
同学们,在我们校园里,许许多多关心你、爱护你的老师和同学就在你们身边。商业学校的师长们,愿意做你们未来之路的规划者,我迫切地想带领你们认识他们,愿你们携手共同描绘自己的精彩人生。
同学们,“和雅”文化是我校的校园文化,“和而不同,雅而有致”是“和雅”校园文化的精髓,是学校的精神,学校活动、学校秩序和学校环境的集中体现,对于你们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着力优化育人环境,努力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校园,是为了你们的全面发展。
中职阶段是人生最重要的成长转变,同学们刚刚初中毕业,年龄小,思想尚未成熟,不能全面地了解自己,是非判断难以保证。为此我校的教育,除了教会你们学会学习,还专门开设德育课程,帮助你们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
最后,希望你们在未来的中职生涯中,有积极主动的态度,有包容和欣赏的心态,有主动服务、奉献的精神。
校长:王云玺
2019年9月1日
目录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4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5
学生一日行为规范7
上海市商业学校学生纪律处分条例9
先进称号评定办法17
学生德育操行分评定办法18
教室管理规定29
校园一卡通充值和补卡流程33
电子班牌使用说明44
学生就餐规则23
住宿须知24
团委、学生会工作职责70
学生入团须知73
青年业余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选拔办法79
上海市商业学校学生干部管理条例81
学生志愿者活动方案86
上海市商业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90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1.爱祖国,有梦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志存高远,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2.爱学习,有专长。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学苦练,精益求精;不会就学,不懂就问。
3.爱劳动,图自强。尊重劳动,勇于创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从我做起,脚踏实地。
4.讲文明,重修养。尊师孝亲,友善待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见贤思齐。
5.遵法纪,守规章。遵守法律,依法做事;遵守校纪,依纪行为;遵守行规,依规行事。
6.辨美丑,立形象。情趣健康,向善向美;仪容整洁,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落落大方。
7.强体魄,保健康。按时作息,坚持锻炼;讲究卫生,保持清洁;珍爱生命,注意安全。
8.树自信,勇担当。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珍惜青春,不怕挫折;敬业乐群,勇担责任。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行为规范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
第一条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
第二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
第三条尊敬国旗、国徽。升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第四条维护国家、学校和集体的利益和荣誉,不做有损于国格和人格的事,对错误的言行敢于批评斗争。树立和增强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
(二)敬业爱岗提高综合素质
第五条培养创新思维,增强创业能力,树立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好学风。
第六条热爱所学专业,上课专心听讲,独立完成作业,坚持专业技能训练,虚心求教,努力提高实践操作能力。
第七条认真上好体育课和形体训练课,按时参加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动作认真、规范。积极参与课余体育活动,努力达到《国家体锻标准》。
第八条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学习和掌握一定的艺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艺术欣赏能力。树立、培养健康高尚的审美观和审美情趣。
第九条积极参加红十字活动,主动参与校园环境美化,增强环保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进身心健康。
(三)遵守纪律注重公德
第十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遵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提高自身修养,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吸烟、不逃夜、不看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进营业性舞厅酒吧,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敢于和伪科学作斗争。
(四)文明礼貌尊师爱友
第十二条遵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考试不作弊。在学期间不谈恋爱。
第十三条尊敬教师,尊重学校其他工作人员。经常同教师沟通思想,增进感情交流。见面主动问候,上下课起立致敬,回答教师问话和接受递送的物品时要起立,态度恭敬。
第十四条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说话和气待人有礼;男女交往举止得体;敬老爱幼乐于助人。
第十五条尊重他人的人格及权益。未经同意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拆看他人信件、日记,尊重少数民族同学的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
(五)勤劳俭朴爱护公物
第十六条增强劳动观念,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服务。
第十七条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生活俭朴,不乱花钱、不烫发、不化妆、不戴首饰,学会料理个人生活,主动承担部分家务。
第十八条爱护公共财务,保护公共设施,珍惜教学科研设备。不浪费水、电、粮食损坏公物要赔偿。
学生一日行为规范
一、到校、出操
1、按时到校,自行车等进校要下车推行,迟到时应主动出示学生证;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请假。
2、穿戴要清洁整齐,朴素大方;不涂指甲油;不染、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金银首饰和挂件;学生要佩戴校徽和胸卡,团员要佩戴团徽。
3、车辆要锁好并在指定地点停放整齐,不能在校园内随便停放车辆。自行车等出入校门应领取、交出停车牌。
4、准时出操,不无故缺旷操;升国旗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唱国歌时声音整齐,宏亮。
二、上课
5、两分钟预备铃响时,做好上课准备工作,端坐静候。迟到者应站立教室门口,经任课老师允许后方能入座。上课开始时,由班长发口令,全班学生起立,向老师问好,老师答礼后方可坐下。
6、上课坐姿端正,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笔记,不做任何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7、测验、考试、回答问题要诚实,实事求是,不作弊。
8、校、班会要安静听讲做好记录,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9、眼保健操要认真,穴位准确,节拍到位。
10、基本功训练要保时保质保量不擅自缺席。
三、课间
11、下课后值日生要关灯,擦黑板,同学要走出教室轻微活动。
12、保持教室环境卫生,做到室内外无废纸、果壳、痰迹,室内无积灰。
13、礼貌待人,见到老师要问好;右行礼让,遇到同学要打招呼。
14、不在走廊追逐打闹,不大声叫喊,不讲粗话脏话,教学大楼内要保持安静。教学楼内禁止学生打牌、拍球等。
四、用餐
16、购买饭菜点心时要排队并保持良好就餐秩序。
17、文明就餐不浪费饭菜不乱倒残羹剩渣。
五、课后、放学
18、积极参加各项课余活动,遵守学校各部门(如门卫、电脑房、电脑房、球类馆、乒乓室、图书馆、阅览室等)的规章制度。
19、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乱涂乱画,不乱张贴,爱护绿化,不攀折花木。
20、积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保持校园良好环境。
21、值日生要把教室打扫干净,离开教室前关好门窗、电扇、中控讲台等电子设备。
22、放学后在操场运动要注意安全,根据学校情况大小操场一律禁止踢足球。严禁各种危险活动。
23、放学后学生应及时回家。放学每天下午4:30对各教室清场。学生应听从劝阻,不得无故滞留在校。学生如确有活动需留在学校,应事先征得班主任、教学部同意,并及时向家长报告。
上海市商业学校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总则
为维护正常的学校纪律,营造健康和谐的“和·雅”校园文化环境。我校依据《上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行为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以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学生给予严肃处理。
坚持德育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应以事实为依据、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为标准。处理慎重而恰当,处理结论同学生本人及家长见面,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学校负责进行复查,作出结论。
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对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必须进行耐心细致、行之有效的思想教育,培养明辨是非、自我控制的能力,督促和帮助其认错悔改,促使他们朝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方向发展。
本条例适用于职前学生。
纪律处分
学生纪律处分的种类: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责令退学
开除学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一天或累计旷课达8学时;
打架负次要责任;
抽烟、喝酒;
看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等;
出入营业性舞厅、出入游戏机房、酒吧等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
集体活动起哄、闹事,并引起一定影响;
无故深夜返校或彻夜不归;(无故深夜返校或彻夜不归及不能按时参加晚自修并履行请假制度按退宿处理并进行相应处分);
在办公室无理取闹影响教职工正常工作;
严重影响课堂纪律(包括自修、实习、实验等)及就寝、就餐纪律等;
测验作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三天(累计旷课达24学时);
打架负主要责任,情节较为严重;
抽烟、酗酒不听劝阻;
在学生中传阅淫秽书刊或传播淫秽音像制品;
擅自下海游泳嬉戏;(在学校集体活动期间不听从学校统一安排,擅自行动者);
在集体环境中违纪,知情不报或妨碍调查、嫁祸于人;
欺负弱小同学;
破坏公物,情节严重;
同学间交往异常。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5天;(累计旷课达40学时);
打架负主要责任或提供凶器;
抽烟、酗酒情节严重;
有偷窃行为、价值在200元以下(含200元);
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场所;
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警告、罚款等处罚;
挑拨同学关系、制造事端;
对教职员工态度恶劣或不服从值勤人员的管理且态度恶劣;
考试第一次作弊。
10、校内私放鞭炮、烟火、点蜡烛,私接电源(或违章使用其他电器设备);在寝室内一经发现,进行退宿处理并进行相应处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10天(累计旷课80学时);
打架殴斗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屡犯;
抽烟、酗酒造成严重后果;
4、偷窃数额价值在200元以上;
5、赌博为首、赌资较大;
6、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拘留处罚;
唆使他人打群架;
敲诈骗取他人钱物;
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考试第二次作弊。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责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1、一学期连续旷课10天或累计超过15天,或在校期间旷课累计超过20天(累计旷课达到160课时);
3、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情节严重;
4、破坏公共财产或偷盗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
5、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
6、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
7、参与组织赌博(数额巨大)、并从事组织卖淫、贩毒、吸毒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十一条对违反其他纪律行为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分。
第十二条凡受到留校察看极其以下处分者。在处分期间无悔改表现且继续违反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加重处分直至责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第十三条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干部,撤销其职务。
第十四条受处分的学生,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可以提前撤消处分。
第十五条凡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享受奖学金。不得参加各项个人荣誉称号的评比。
第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轻或免予处分:
(一)主动承认错误,如实陈述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
(二)主动提供他人违法违纪情况并经查证属实者;
(三)受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说明情况,认错态度较好者;
(四)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者;
(五)其它应予从轻、减轻处分或免于处分的情形。
第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从重处分:
(二)对批评人、检举人、证人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者;
(三)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纪或群体违纪行为中的组织、策划者或骨干分子;
(四)伙同校外人员违纪者;
(五)在校期间同种违纪行为再犯者。
处分审批
第十八条对学生的处分,由班主任提出处理意见,经学生处讨论通过,逐级上报审批。
第十九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由班主任申报、学生处审核。
第二十条学生工作例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一条责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按程序逐级审批,最后由校长办公室会议决定,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处分申诉
第二十二条学生纪律处分决定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
第二十三条受处分学生对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向校长办公室提出申诉。校办受理后,组织复议,并将最后的复查结论通知学生本人。
处分撤销
第二十四条受处分的学生,每月必须向班主任提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1、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满三个月后,方可提出处分撤消申请;
2、受记过处分的学生,满一年期后,方可提出处分撤销申请。
3、受留校察看处分及以上的学生,满一学年后,方可提出处分撤销申请。经教育帮助仍无明显转变,到毕业时处分未撤销者,不予毕业,处分决定放入本人档案。
附则
第二十六条责令退学的学生可发给学习成绩证明;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给学习成绩证明。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
先进称号评定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教育、激励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整体素质,建立团结、文明、勤奋、进取的班级集体。根据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及学分考核办法,制定本条例。
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班级),按照学分考核(班级考核)的结果由高到低排列,名列前茅者(班级),学校分别授予个人、集体、单项等荣誉称号。奖励原则上以精神奖励为主,适当给予物质奖励。以大会形式进行表彰,每学年进行一次。
鼓励先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设立奖学金,以学分考核成绩为依据,并按学分考核等级比例发放,每学年分二次进行。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平时积极宣传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政策,熟悉和了解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正确的政治思想观点,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积极抵制和批评不正确的思想和言行。
2、道德品质:广泛团结同学,乐为集体工作,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人处事公道正直;模范遵守《中专学生行为规范》,在尊敬师长、爱护公物、生活节俭,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和文明修养。
3、学业技艺: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自学习惯;平时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注重实践,有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或一技之长,各门学科成绩均为优良。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认真刻苦地参加体育锻炼和军政训练,体育成绩优良或专项突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感,顽强勇敢的意志,自尊自爱,惜时守信,谦虚谨慎,不骄不傲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团员除应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积极履行团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地承担和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模范地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或参加团的各项教育活动,为加强基层团支部的建设出力献策。
3、积极靠拢党组织,认真参加党课学习;积极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思想工作作风堪为学生的楷模。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改革,为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工作,努力做好学校党政领导和团组织助手,积极沟通师生之间的联系,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及时地反映学生思想倾向、动态和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积极主动地开展社会工作,认真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或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并取得显著的成绩。
3、民主作风较好,能正确地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师生中获得一致好评。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还应具备优秀团员的三项条件。
先进班级集体评选条件
一、班级集体能按照《中专德育大纲》开展工作。全体同学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关心国际国内时事政治。在军政训练、社会考察、公益劳动、社会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中,大多数同学收获较大,并获得社会各方面的好评。
二、班级集体认真贯彻执行《中专生行为规范》。在关心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勤奋学习、热爱劳动、遵纪守法等方面有突出的事例,并形成积极进取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班级集体学习气氛浓厚,学习目的端正,能积极开展智力、培养能力、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活动,积极开展各学科课外科技活动且取得成绩。
四、班级集体能开展或参加健康有益、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文艺、教育、娱乐活动,在各项活动中取得成绩。大多数同学体质不断增强,体锻达标率须达到及格70%、良好30%、优秀5%。
学生德育操行分评定办法
一、德育评定的基本内容参见《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文件另发)和学生行为规范的规定。
二、德育评定的办法
(一)、每人每学期基本分为80分。
(二)、每班成立由5—7人组成的德育评定小组,由学生任组长,班主任任副组长,名单上报教学部、学生处备案。
(三)、德育评定小组每月评定一次,评定前应主动征求有关部门老师的意见,了解情况。评定时应各抒己见,充分发表意见,评定后向全班宣布加减分的情况。
(四)、每月定期公布一次。
三、德育分数加分或减分基本原则:
(一)、加分
1、每月全勤及无违纪行为每月加1分。
2、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学期加1—4分。
3、积极参加班级、社会活动,全面完成任务,学期加1--4分。
4、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加1-4分。
5、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被社团指导老师评分合格的,每学期加分2分,优良以上的加3分。
(二)、减分
1、服、饰、发违反学校规定的,每天各扣1分。
2、抽烟、酗酒、赌博等违纪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教育,同时每次每项扣5分。
3、打架、斗殴、帮派等违法行为之一,给予校纪处分的,该学期操行分不及格(执行公安机关处置)。
4、不参加市教委、学校组织的军训、社会考察、国防教育、文明礼仪、德育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的,本学期操行分最高59分,待补参加后,视表现给予评分。
5、其他违反校纪校规者,由班主任及操行评定小组共同评定,每次扣1—3分。
7、德育分30分---50分之间的,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组织特需培训班,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8、德育分低于30分的,请家长到校,共商教育方案。
(三)德育分登记换算及运用
1、60分以下为不及格,不得参加奖学金等荣誉称号评定,毕业时按结业处理,不予推荐工作。
2、60—69分为及格;70—79分为中;80---89分为良;90—100分为优;最高分为100分。
3、评优比例:一年级班级人数15%;二年级班级人数20%;三年级班级人数25%。
教室管理规定
(一)教室使用
1、各班级教室由学校统一安排。各班级应服从安排,不得随意变动。
2、各班级负责对本班教室的使用与管理,钥匙分别由班主任、班干部保管;学生处由专人保存备用钥匙。各班级每天放学后或上体育课等要注意关闭电灯、电扇、电视机、关窗锁门。
3、教室是学习场所,学生不得在教室内打牌、打球,不在教室内喧哗嬉闹。学生进入教室必须仪表整洁,不得在教室穿背心、拖鞋、赤膊等。
4、学生课桌内不要放存物品过夜,学生对个人物品要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不要带,以防遗失。如若遗失,后果自负。
(二)教室卫生
1、教室布置规范化,前黑板两侧布告栏内可张贴课表及其他宣传品,后黑板两侧可布置班级学习园地、班内记事栏或班级公约等。
2、课桌要排放整齐,前后左右对齐,放球鞋的袋子吊挂在椅子下面。课桌内只能放学习用品,桌面上不能放茶杯及其他物品。
3、教室必须保持地面清洁,窗户明亮,不乱涂黑板,不乱丢纸屑、杂物、教室内各类物品均需放妥当。
4、玻璃窗上不粘贴纸张,窗帘按标准挂整齐,讲台台面、抽屉内只能放教学用品。
5、班级卫生工具均放在教室后门卫生工具区内,簸箕和铅桶不准存放垃圾。
6、教室的中控讲台、智慧黑板、电子班牌由班主任老师指定人员保管。
(二)阶梯教室使用规则
1、进入阶梯教室,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带与教学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内不准吃零食、饮料、茶水等。
2、进入阶梯教室,必须认真听课,课间休息时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保持教室安静。
3、不准擅自摆弄教室内的教学设备,不准在桌面、墙面上涂写。
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100元的罚款,直至行政处分。
(三)语言实验室使用规则
1、进入语言实验室必须换穿拖鞋,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带非教学物品进入,教室内不准吃零食、喝饮料茶水。
2、进入语言实验室必须对学号入座,认真听讲。课间休息时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不准私带与课程无关的录音磁带、收录机等。
3、不准私自拔下课桌的电源、控制线、耳机插头。不准在桌面、墙面上涂写。
(四)计算机房管理制度
1、进入机房学生不准带非教学用品进机房,机房内不准吃零食、喝饮料茶水。
2、进入机房必须对学号入座,检查鼠标、键盘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座位,否则后果自负。
3、认真上机操作,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不得玩游戏、听耳机,做与课堂无关的事,不得擅自摆弄机房内的电源及设备。
4、非上机班级的学生,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5、上机时,机器发生故障,应及时与机房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联系,切勿自己动手,否则后果自负。
6、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取消上机资格。
学生食堂就餐规则
1、学生就餐应自觉遵守纪律,按秩序排队购买饭菜。不准插队,不准委托已经排在窗口前的同学代买饭菜。
2、就餐时注意保持桌面、地面卫生整洁,不准乱吐乱扔,不慎弄脏桌面、地面的,应主动清理干净,以免影响他人用餐。餐盘必须自己带回接收处,不要留在原来位置。
3、自觉服从值勤老师、值日同学的管理,不准无理取闹,对食堂工作人员要有礼貌,有意见应通过正常途径反映,不准当面顶撞。
4、要勤俭节约、不准浪费粮食。吃剩的饭菜等杂物应到指定位置根据垃圾分类要求进行投放。不准倒在饭桌、水槽内。
5、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在校外摊档就餐,不吃不洁零食。
住宿须知
1、自觉遵守和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每周日至周四在校住宿(外省市学生:周一至周日在校住宿,节假日走亲访友需家长同意并提前交同意书,经过班主任签字后送留宿管会阿姨处,未履行正常程序的均按照违规处理);
2、双休日(包括节假日)本市学生不得在校住宿,特殊情况以填留宿单为准,未填留宿单者或留单者或填单未批准的视同回家,未履行规定的后果自负;
3、住宿生必须在20:30前进入寝室(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离开寝室,生病买药,提供注明日期的发票,看病提供医院病历,病情严重的由值班老师及时通知家长并派人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班主任汇报学校总值班);
4、住宿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房间、床位(与柜号一致)住宿,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调换,宿舍内不留外人住宿(包括家属),擅自留宿他人者属于严重违规将严肃处理;
5、宿舍内不准私拉电线,不准私自维修电器、电路,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不得将电线缠绕在床架上,不得在墙上敲钉子(暗线),人为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者属于严重违规将严肃处理并赔偿;自然损坏者发现及时汇报宿管会阿姨,会有总务处及时修缮。住宿学生使用插座应注意磨损防潮以免发生意外;
6、室内生活用具、设备妥善保管,不准随意搬进搬出,不准挪位;
9、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寝室,家属来访须经宿管员同意方可进去;
10、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个人财产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宿舍内,不得玩弄消防用品,严禁翻越围墙,严禁翻越阳台;
11、学生进宿舍后,领钥匙等设备需交押金,离校时须交还、退回押金;不得向窗外(阳台外)扔垃圾或倒水,违者按违纪处理,严禁使用灭蚊片、插座、违者没收有关电器,同时后果自负;
12、晚自修请假、迟到、旷课(早退)及迟于20:30进入寝室或迟于7:30离开寝室或值日生工作个人卫生不合格者、学期结束时按统一计数,统一扣“操行分”(5-30分);
13、不得在宿舍内抽烟、酗酒、赌博、抢劫、敲诈勒索、打架斗殴,违者按校纪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住宿资格,并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14、未列入本须知的均按照校纪校规和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增加)
15、上海市商业学校学生住宿安全协议另发。
团委、学生会工作职责
团委
组织部
一、根据校党委、校团委工作安排,开展各类思政活动,组织同学进行各类政治学习。
二、负责团支部组织建设工作,如:团员证年度注册,团员证的补办,新老生团关系的转接等工作以及负责团的奖励、处分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
四、负责评优表彰工作,并对团员干部进行考核。(如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等)
五、研究和制定团员队伍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指导发展新团员、团员教育和团员管理工作。
六、负责青年业余党校的开展。
七、领导好各班级团支书开展组织生活、团日活动等。
八、按照学校上级领导指示,完成各项学生活动及有关工作。
宣传部
一、充分把握正确的政治舆论导向进行宣传工作,把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地传递给广大师生,贯彻执行团委的有关决定,对学生各项活动进行宣传,使宣传真正成为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喉舌。
二、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及学生团体开展各项活动,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三、组织校团委宣传部的有关工作会议,及时向团委书记汇报有关宣传情况。
社团部
一、负责新成立社团的登记、注册,组织和协调学生社团的活动,对学生社团的日常活动进行宏观管理,对社团的工作进行指导。
二、定期组织召开社长会议,指导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听取、反映和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负责布置、安排、监督我校的社团活动,定期检查社团考勤表以及活动情况表。
三、负责对各类学生社团考核评比,评选优秀学生社团,促进社团工作朝着正常、有序的方向发展。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生社团作出适当处理,并有权解散严重管理不当或有严重违纪、违反章程的社团。
四、积极有效地与文艺部合作开展社团汇演活动,承担学生会分配的其它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有特色的活动。
社会实践部(志愿者队)
一、负责所有参与志愿者活动同学的综合素质评价学时录入。
二、与外界联络适合学生参与的志愿者基地,并在校级以上的活动项目招募志愿者开展活动。
三、号召、引导全体同学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为公益事业、社会发展贡献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
四、开展志愿者工作培训,鼓励每位志愿者养成坚守自己工作岗位并积极主动工作的良好意识。
五、做好优秀志愿者的评选工作。
记者团
一、负责记者团日常管理、建设工作。组织主持召开记者团成员例会。
二、统筹安排记者团各项工作,负责制定记者团日常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
三、策划记者团业务培训,提高记者团成员业务能力,加强记者团内部交流与团结,处理涉外事务。
四、协助各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并及时进行报道。
学生会
学习部
一、学习委员定期检查各种学习情况,每周一由学习部收集并及时向老师反馈,协助解决存在问题。
二、定期组织学习委员会议,协助教务处安排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排座事宜。
三、每学期选出优秀作业,进行收集交教务处展示。
四、负责文明风采、时政大赛、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类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和材料申报工作。
五、按照学校上级领导指示,完成各项学生活动及有关工作。
权益部
二、定期并组织好开展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们对学校建设的意见。
文艺部
一、计划、组织、协调各级学生组织的文艺和文化娱乐活动。
二、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系部的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三、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活动的各项文艺演出节目,并做好活动总结。
四、按照学校上级领导指示,完成各项学生活动及有关工作。
体育部
一、负责课间操入场秩序,检查出操期间的学生仪容,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协助学校开展大型体育节和运动会,积极动员学生参加各类体育活动。
三、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各项学生活动及有关工作。
生活部
一、负责收取每周的眼保健操表和每月卫生角的表格,学期结束前会评比优秀卫生角的班级来进行表彰。
二、协助卫生室老师完成每年的体检工作。
三、负责帮助同学兑换损坏的校徽。
四、负责下发各类报刊书籍。
劳动部
一、负责监督所有教室的卫生情况,并定期进行评比。
二、协助我校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规章制度。
三、组织和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卫生活动。
四、协助其他部门搞好各项活动的卫生。
纪律部
一、负责校园文明的常规监督和检查,学校重大活动的秩序维护、管理。
二、做好每天早晨学生进校的文明礼仪检查和纠正。
三、负责每天检查升旗仪式、广播操出勤情况。
四、做好每月的服饰发、校徽检查,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新媒体工作部
一、工作室在组织活动时,每位成员都要通力合作。成员在每次活动时要提前准备详细的活动计划和策划实施方案。
二、负责校内各类活动视频剪辑,海报、易拉宝设计,活动背景,文案撰写等工作。
三、按照学校上级领导指示,完成各项学生活动及有关工作。
一、运用多种宣传形式,传达校内举办的各项活动信息。
二、负责海报宣传橱窗的内容规划和管理。
三、负责校内各班级黑板报的评比与存档。
国旗队
一、负责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护旗、升旗),以及每天的升旗、收旗程序。
二、通知每周的光荣升旗手选拔、简介等。
三、负责国旗队队员培养和日常训练。
宿管部
一、协助宿管老师对学生宿舍进行管理,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负责管理晚自习的纪律情况,做好学生请假记录。
三、负责搞好宿舍的文化建设,开展各种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为学生创建一个积极健康文明的文化氛围。
广播部
一、负责升旗仪式、课间出操、入学教育、临时通知、午间音乐等播放工作。
二、定期维护好广播设备及广播室卫生情况。
三、协助老师处理广播室各项事务。
外联部
一、负责与外校联系,把外校的成功的管理经验和优秀的活动引进,为其他各职能部门提供信息支持。通过联谊、交流等形式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的联系,增强社会各界对我校的了解。
二、加强与其他兄弟学校的交流与沟通,回复各兄弟学校的往来信函。建立有关的信息档案,广泛从社会上搜集资料,为其他部门的对外联系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三、负责我校活动的对外宣传,加强与社会的接触,与媒体的联系,争取为我校各种大型活动拉赞助。在对外拉赞助时,必须佩带工作证,在和商家的交谈中,要礼貌用语,举止得当,态度诚恳。
四、负责大型活动的对外联系工作,包括联系嘉宾,制作,发送,请柬,安排礼仪接待等工作。
学生入团须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
一、入团
1、入团的基本条件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对青年人入团基本条件作了如下规定:“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承认团章,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团的决议,按期交纳团费。”凡是符合以上要求的中国青年都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入团的基本程序
(1)撰写入团申请书(文字,不少于600字)
入团申请书是向团组织陈述入团的要求和愿望,是入团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写入团申请书应当写明本人的基本情况和履历,阐明自己对共青团组织的认识和入团的动机,表明为共产主义奋斗的决心,自觉接受团组织的考验。
例文:
入团申请书
某某团支部:
在五四青年节来临的时候,我郑重地向团组织提出申请,要求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
共青团是党的忠实助手,是一所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大学校。在这座共产主义的大熔炉里,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先进青年、伟大祖国的建设者、捍卫者,铸造了一代又一代共产主义战士。
加入共青团是我的夙愿。以前,我一直想加入共青团,但我将自己同那些优秀共青团员比较时,就感到自己缺点很多,相差甚远,因而没有勇气提出要求。近年来由于团支部的热情帮助,我逐渐认识到了自己身上存在的缺点:缺乏坚忍不拔的毅力、经不起批评、受不起委屈等,并开始有所进步。我衷心感谢团组织对我的关怀和帮助。
我决心在加入团组织以后,以共青团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优秀共青团员为榜样,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与知识水平,争取做一个合格的共青团员。
最后,我再一次请求团组织接受我的入团申请,我决不会辜负团组织的期望。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成为入团积极分子,填写《入团预审表》
从递交入团申请书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经过班级同学推选,团支书、班主任审核签名确认,向团组织递交入团积极分子民主推选名单;团组织下发《入团预审表》,入团积极分子填写并上交至团委,由团委进行审核。
参加团课培训
各班入团积极分子经过各班推选若干名入团积极分子,经过团委统一组织团课学习。
培养联系人培养教育
各班团支书、团员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端正入团思想,定期汇报思想。
填写《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由团委下发《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团积极分子认真填写,并由团委审核。
确定为团的发展对象
各班民主推选若干名入团积极分子,团委核对了解是否具有发展资格,最终确定为发展对象
(7)填写《入团志愿书》
确定发展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培养联系人填写谈话记录,入团积极分子认真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入团志愿书》。
(8)团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9)报送上级团组织审批。
(10)入团仪式(入团宣誓并颁发团员证、团徽)。
3、入团仪式程序
新团员入团时,要举行入团仪式,并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宣誓的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的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先,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入团宣誓仪式可以与支部或总支的其他活动合并举行,例如,举行纪念“五四”青年节团日活动。在仪式开始后,程序如下:
(1)全体起立;(2)唱国歌;(3)宣布新团员名单;(4)授予团员标志,佩戴团徽;(5)入团宣誓(由优秀团员代表领誓);(6)新团员代表发言;(7)师长寄语;(8)奏团歌;(9)仪式结束。
4、必须佩戴团徽的场合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团员大会、举行新团员宣誓仪式。
在校及团日活动期间。
关于上海市商业学校青年业余党校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的
选拔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整体素质,真正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使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实际,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选拔条件、程序等制订本办法。
一、选拔条件
1、政治态度鲜明,热爱党、拥护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三个月以上,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和其他党团活动,并积极递交思想汇报。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近一学期综合考核名次列班级前50%,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3、遵纪守法,弘扬正气,无违纪违规行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乐于奉献,谦虚诚信,有正确的是非观,在同学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勇于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社会活动能力充足,积极参加文化、技能、体育、志愿服务活动,对于此项有特殊贡献者,综合考核名次可适当放宽,在征得支部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可予以确定。
二、选拔程序
1、经团员个人申请、团支部推荐、班主任同意、青年业余党校审核批准后,方有资格参加青年业余党校培训班学习。
党校学习是严肃而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请各团支部要求学员们认真对待,严守纪律,讲求学习实效。未经党校集中培训教育的学员一般不能发展入党,校党校将严格执行考核机制。同时,考核结果将成为学员是否可以被确定为“优秀学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上海市商业学校青年业余党校
2019年5月
上海市商业学校志愿者服务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提升学生志愿者服务的培训制、管理制、评选表彰制,推动我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高效落实,学生处团委特制定此志愿服务工作管理规定。
志愿活动的意义与宗旨
志愿服务精神是对中华民族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尊师重教等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发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和体现。在中职学习生涯中,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能够培养学生无私奉献的精神、增强学生的服务意识和劳动素质以及促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以倡导“互助友爱、传递温暖”的社会风气,传播志愿公益理念,促进我校学生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为宗旨,充分展现“和·雅”校园文化的培育成果。
工作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支队各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商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
(二)、志愿者服务工作实行队长负责制,副队长及各队员密切配合、分工完善各项任务。
(三)、严格按照上级所下达的每一项工作任务,管理“商校青年”志愿服务队每位队员。
“商校青年”志愿服务队队长具体工作:
全面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带领“商校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每次活动。
做好与共建单位的沟通,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做好与服务单位报备和沟通工作。
做好队里成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做好队员奖惩的评选工作。
做好各班社会实践课程中(公益劳动)学时录入工作。
做好“商校青年”志愿者(公益活动)学时录入工作。
做好每次活动志愿者照片收集工作并进行整理。
10、准时登记、仔细观察每学期服务队队员参加活动出勤率并根据此活动出勤率做出相应处理方案。
(四)、“商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员职责:积极配合队内活动,及时、主动地向队长、副队长提出对服务队的建议、想法和意向,进一步完善“商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建设。
“商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员具体工作:
1.参加活动时,准时准点、服装穿着统一,到达工作岗位
2.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按照要求拍摄至少两张照片交至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处。
三、例会制度
(一)、每学期召开一次“商校青年”志愿者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二)、会议由队长或副队长主持,传达支队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商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重大问题;总结、布置、安排“商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
(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四)、“商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四、培训制度
(一)、全体青年志愿者原则上每月集中组织培训学习一次。
(三)、青年志愿者之间要加强工作、生活、活动中的学习交流,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考勤制度
(一)、在参加“商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志愿活动以及“商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统一组织的例会、学习、活动中,志愿者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果必须请假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则必须告知队长,事后补写请假条,并及时了解学习内容、会议要求或活动情况。
(三)、全体志愿者参加的活动考勤由“商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副部长记录存档,并做为奖惩先进的考核项目。
六、活动制度
(一)、全体志愿者,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发扬“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活动宗旨。
(二)、全体青年志愿者应服从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遣,自觉服从“商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安排,确保志愿者队伍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
(三)、青年志愿者也可结合自身条件,发挥个人专长,积极主动地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志愿公益活动。
七、奖惩制度
(一)、志愿者必须按时参加“商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服务工作,无故2次迟到或1次不到者,批评警告1次,取消每学年评选“优秀志愿者”资格;无故3次迟到或2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商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处理。
(二)、奖励:
1、每次活动课时记录到学生综合评价系统,没有缺勤现象的,工作认真积极表现者,优先考虑评选“优秀志愿者”。
2、对在服务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队员,报团委学生会,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或通报表扬。
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学生社团是我校“和·雅”校园文化特色的展现,是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开展的重要阵地,是素质教育拓展的重要途径,为了加强对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和引导,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的作用,繁荣校园文化,活跃学习气氛,促进素质教育,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及我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学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办学理念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学生社团是本校学生为丰富课余生活,提高自身技能和素质,开辟第二课堂,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发展需要自愿组织的校内群众性团体。
第二条学校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德育等活动。
第三条学生社团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体制,学生社团必须有名称、组织机构、指导老师、成员花名册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学生社团的成立和开展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学生可按照自己的兴趣选择参加社团活动,需按时按点到指定的活动教室参加社团活动。(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学生需向指导教师说明情况,并和社长保持联系)。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同学综合素质;
(二)围绕学校的工作中心和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的工作计划,组织同学开展各种活动,发挥自我教育主体的作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引导学生们全面发展;
(三)发挥作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社团活动,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先进文化在校园的传播和承传。
第二章成立
第七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比较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固定的社团指导老师、有固定的主管部门(指学校团组织、校委会)。
第三章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本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九条学生社团负责任违反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社团部检举或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十一条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指导老师的选定坚持自愿申报和学校总体协调相结合的原则,尽量安排本校教工担任,部分特殊专业可聘请校外人员,指导老师应该熟悉该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
第十三条校委会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
(二)对社团实施定期检查;
(三)对学生违反社团管理规定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学校校委会每学期对各社团工作进行评议,评选该年度“文明社团”、“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会员”、统一发给荣誉证书或奖状,成绩特别突出的,可由校团委报请学校批准,给于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