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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邪和黎簇其实正好是完全相反的家庭环境。

一个从小被爱浇灌,父母幸福、长辈宠爱,家庭教育环境也非常良好,一个在冲突与暴力中长大,逼自己学会毫无波澜地撒谎、学会快速地思考解决问题。

很神奇的是,这两个人竟然长成了相似的样子,他们都有敏锐的观察力,灵活多变的思维模式,在突然其来的阴谋中能快速分析、理解并推进。

吴邪是由于家里优秀的教育,他的教养者全都具有丰富的智慧,能把一切有益的东西注入他的灵魂,他充分了解各种领域的知识,也具有开阔的眼界和对应的心态。

相比之下,黎簇就显得很可怜,他的家庭教育一塌糊涂,他是在无时无刻的争吵和打砸中成长起来的,他的敏锐和随机应变,是恶劣环境里不得不自我培养的......

相比之下,黎簇就显得很可怜,他的家庭教育一塌糊涂,他是在无时无刻的争吵和打砸中成长起来的,他的敏锐和随机应变,是恶劣环境里不得不自我培养的生存之道。

他不爱学习,也没有人教他各种各样的知识,他唯一拥有的就是在恶劣环境扎根,以浑身尖刺应对风暴的能力。

在庞大的阴谋中,早期的吴邪总显得好奇、兴致勃勃,他的成长里,有无数次成功解决问题的经验,所以他自信且对外界充满信任,以做题、探究的心态去破解未知。

黎簇就不一样了,他遇到忽然落在自己身上的这些东西,本能反应是誓不合作的抗拒,因为他从来没有过“我能很好地解决问题”的正循环经历,只有“我完全无法改变世界”的糟糕潜意识。

糟糕的经历会让他不断受挫,为了自我保护,他只能给自己套一层尖锐的外壳,冲着全世界叫嚣“不是我失败,而是我根本不想进入你们的体系,我不在乎你们的世界”。

如果拉黎簇入局的是别的随便什么人,黎簇基本都会玉石俱焚,因为他整个人的内核都是痛苦压抑的,表面刺头少年,心境其实非常灰暗,外界的急促逼迫只会让他彻底崩塌。

但偏偏是吴邪,我之前在谈七指的时候,讲吴邪快速获取他人信任的能力,以唐宋为例,吴邪可以飞快把人拉入一个宛如教堂忏悔室一般的环境中,他在武力上对敌人的攻击相当有限,但在这上面,可以轻易瓦解对方的战斗力。

这不止源于他的智商,更源于他的爱与包容,或许他自己都意识不到,但他的的确确是在拿从前家人对待自己的方式去对待别人。

哪怕是明摆着他想去算计别人,也依然会本能地以真诚的态度,“我的确想利用你达成我的目的,但是,我也希望你过得好,我会保护你、包容你的一切,我们一起去面对问题,好么?”

从亲密关系上来讲,有一个经典的案例,就是吵架时“不要试图解决对方”,而是要“和对方一起解决问题”,有着健康的爱与被爱经历的吴邪非常下意识地使用了这种思路,他从不把人放在对立面,而选择轻轻地将人抱住,告诉对方,现在我们一起去解决问题吧。

这种极端温柔又真诚的态度,基本能绝杀所有缺过爱、缺过照顾的小孩,都说如果童年在某方面没有得到好的对待,之后一辈子在这方面都不会长大,所以吴邪基本就等于一个漂亮温柔的幼儿园老师对着懵懂小孩降维打击。

回头看阿宁、唐宋、黎簇,你会发现他们在面对吴邪时,都有状态非常相似的时刻,他们应对危险环境的攻击性,在面对吴邪时,会显出一些无所适从。

再说明白一点,就是幼儿园里那个大喊大叫脸都气红了,泪水盈眶要哭不哭,还坚持对所有人呲牙咧嘴的小朋友,忽然被幼儿园最好看、最温和的年轻老师捏了捏手,老师蹲下来很轻地说了一句:“怎么啦,受什么委屈了。”

基本上接下来十分钟这个小孩都会抱着老师大哭特哭不松手了。

黎簇刚面对汪家人,被眼前难题困境逼近时,本能地还是想要逃离,想要直接摆烂,但费洛蒙中的吴邪沉静地为他分离课题——你是为了自己的生命去生存的,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别人的错而去生存的。

而且这里原文用词一下子印证了,“这是吴邪给他设下的心理教堂”,这种随时随地开教堂当神父的能力,其实真的从七指篇就有了。

于是黎簇成功被安抚,他机敏、冷静、决绝的性格,终于不再用于和世界对撞,头破血流,他开始试着为了一些正面的、向往的东西努力。他即将踏入吴邪为他准备的正向循环。

他会在吴邪的辅助下,进行“遇见问题、解决问题”的正反馈,然后一步步忘记从前那些痛苦的无能为力。

黎簇在过程中自己也慢慢察觉到了这一点,他渐渐地发现,看起来有一点阴郁,总是戏弄他、逼迫他的吴邪,竟然每一步都在保护他,为他准备好护身符和武器,教他如何对付这群凶恶的敌人。

这是黎簇的人生中,第一次,在全力的支持中去探索世界、面对困难。

对于不缺爱的孩子而言,这件事早在小的时候,被父母完成了千千万万次了,在今后的人生里,父母会是他们永远的精神港湾与屏障。

对于黎簇而言,迟来的吴邪为他补上了这一环节。他阴雨蒙蒙的人生,历经十七年,终于在天的尽头掀开一抹晴光。

请看预警

没有问题往下看

在那次奇妙的交锋后几个礼拜,夏洛克没再见过威廉。或许那位狡猾的教授先生又在秘密策划某件犯罪行动,但夏洛克已有信心在他下一次作案时抓住他。

就算是神明也会犯错,更何况是在另一个比肩神明的天才大脑面前。

他就不信逮不住这只狐狸。

就在他神游的时候,有人按响了门铃,但不是夏洛克以为的委托人,而是一位邮差:“您好,福尔摩斯先生吗?”得到肯定后他递上一封信,“有人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任务完成后,他向夏洛克敬了个礼就离开了。

夏洛克瞥了他一眼,一边拆信一边漫不经心地推理邮差从前的职业,这是他个人的小小爱好。

这种敬...

这种敬礼的方式……原来如此,是退役海军啊。

等到他展开信,看到内容的那一瞬间,他的眼神突然变得锐利如刀,好像要刺破信纸去窥探送信人的险恶用心。

那上面只有一句话:请于今晚九点光临寒舍,我将告知您有关“犯罪卿”的真实身份。

署名用奢华的烫金字体印上了一个夏洛克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绝对出乎他意料的名字——

查尔斯·奥卡斯塔·米尔沃顿。

夜已深,夏洛克带上枪去应约。

米尔沃顿的住宅在城市边缘处的悬崖上,崖下是一条湍急凶险的河流。

夏洛克定了定神,悄无声息地进入屋内。

客厅空无一人,但夏洛克能明显感到有其他的气息存在,米尔沃顿的打手应该埋伏起来了,但不见得会现在出手。

米尔沃顿在哪里?似乎没有任何提示。

以米尔沃顿的性格,既然是要公布这样一个惊天的秘密,他必然会感到无比自得,只有选择一个居高临下、可以一览全局的地方才符合他傲慢又眼高于顶的为人。

于是面朝悬崖、阳台上还有一扇可开合式的玻璃落地窗的书房无疑是最佳去处。

夏洛克摸出枪进了书房,站在窗前背对着他的正是“威胁王”本尊。他关上门的那一刻,屋中站在阴影处的第三人举起枪对准他。

夏洛克下意识举枪对峙。

米尔沃顿打破了僵持的气氛:“感谢两位赏脸光临寒舍,你们应该都意识到这是怎样一个伟大的时刻了。”他转过身,陶醉般张开双臂,仿佛在面对观众演讲一样兴奋,“今天,伦敦的‘光明'与‘黑暗'齐聚于此!”

“由我隆重地介绍一下,”他向夏洛克伸出一只手,“这一位,是近来大火的流行推理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他因无双的头脑和超强正义感①而被人们称为‘伦敦正义的象征'。”他又转向神秘人,“而这一位,则是本月中连续杀害fork的凶手,被人们视作恐怖的象征,也就是传说中所谓‘犯罪卿'的真实身份——”他拉长声调。

此时天边传来沉闷的雷声,随即一道苍白的闪电撕碎了夜幕。夏洛克看清了对手的面孔。

“——威廉·詹姆士·莫里亚蒂。”米尔沃顿讥讽般抖落了罪犯的真名。

窗外又沉默地划过几道闪电,树枝开始焦躁不安的左右摆动,树叶来回碰撞到彼此,喧闹的杂音像一瞬间爆发的窃窃私语。

起风了。

屋内的两人仍保持着原来的动作,冷漠的神情如一张面具僵在脸上。

或许是暴风雨将至的缘故,夏洛克觉得屋子里的气压让人难以呼吸。

现在场上的情况十分明了了:威胁王、侦探和犯罪卿。

有人自以为是,有人不动声色,有人心知肚明。

各怀鬼胎。

“在前天,我的人意外搜寻到了犯罪卿真实身份的铁证。”米尔沃顿似乎将这里当作了属于他的舞台,“人人避之不及的犯罪卿竟是达勒姆大学的知名教授,这实在是个爆炸性新闻。你们知道的,我手下有一家专门和贵族打交道的报社,贵族的社会狼多肉少,少一个竞争对手对谁都好,我想他们会很乐意知道这个情报的。”

没人吭声,米尔沃顿也不在意:“今天毕竟是要和两位大人物打交道,我多少做了点准备工作。”他说,“如果我今天不能活着走出这里,我的手下就会直接公布这份证据。”这是直接堵死了杀人灭口的路。

“你现在明白了,”米尔沃顿朝夏洛克抬了抬手,“我是站在你这边的。”他虚情假意道,“我知道你心中的正义不允许你放任这样的人存在,今天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机会:杀了他,给伦敦带来光明,你做得到吧?”

“但是与此同时,为了公平,我也不得不提醒犯罪卿先生。”米尔沃顿假笑,“如果你能够完成反杀,你的秘密就不会暴露,当然还可以继续过你现在舒适的生活。”

这一番话算是图穷匕见了。

夏洛克为民除害会杀了威廉,威廉为了身份不暴露会想杀了夏洛克,同时还要保证米尔沃顿的人身安全。

两个人今天总要拼个你死我活,最后得利的只会是米尔沃顿这个渔翁——他会捡起败者的枪让重伤的胜者立刻去见上帝。

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让这两个人活着回去,因为他们对他都有威胁。他借着犯罪卿的名头杀了克里坦丁,威廉不可能没察觉到。斯图里奇家人的尸首被发现,以夏洛克的名气,本来也就不可能瞒多久,不过是有没有证据的问题。

全杀了才是最保险的,把这两人叫到这来不过想占着最舒适的观众席看困兽犹斗的戏码。

这是阳谋,但那又怎样?

米尔沃顿得意地大笑起来:一切都如他所料。

“喂,我说你啊,”夏洛克突然嗤笑一声,“简直自大得让人反胃。”他转过身,将枪口对准米尔沃顿。

米尔沃顿睁大眼睛,像被一双无形的手扼住了喉咙,笑声戛然而止。

威廉没有动,枪口仍对着夏洛克,夏洛克却全不在意:“即使早就猜到了,可没有证据果然还是觉得‘不完美';即使早就确定了,可没有你的承认果然还是觉得‘不安心'。但是现在,我终于可以放心了。”夏洛克的声音逐渐染上笑意,“我没说错吧?廉!”

侦探满不在乎地喊出了罪犯的昵称:“说实在的,如果不是你我还不愿意呢。我希望是你,必须是你,也只能是你。所以今天在这里见到你,我真的很高兴。”

怎么会……这两个人怎么会认识……他们应该全无交集才对啊?

现在发生的事情完全不在米尔沃顿的预料之内:夏洛克·福尔摩斯,不应该是“绝对正义”的吗?

“你是听说了那本推理小说吧?”夏洛克冷不丁开口,像看穿了米尔沃顿心中所想,“约翰这家伙写的小说虽然都是基于现实,但其中一些地方——尤其是我本人的形象——都有所修改,换言之,他把我写的多少有点感性了。所谓‘绝对的正义'、‘伦敦的光明'实在言过其实,我倒是很好奇这是从哪里来的言论,约翰应该不会在小说里写这种东西才对。”夏洛克瞥了一眼威廉,“实话实说,莫名其妙地出了名这点让我十分意外,这些天我并未听到什么风声。”再说他也不认为米尔沃顿高明到能找出威廉的把柄,毕竟连他都是连推带猜才大致看出事情的真相。

“我已找到终结罪孽的最优解,一切都将迎来落幕。”“我相信,当你最终抓到犯罪卿的时候,你一定能活着回来的,夏洛克。”上回临行前威廉的话突然在夏洛克脑中一闪而过,他心下一沉:

廉,你想干什么?

浓雾聚拢又渐渐消散,夏洛克知道自己已经一脚踏进了威廉的圈套,但此刻他来不及思考这么多:“廉,”他换了一种口吻,“我的选择很明确了,你要怎么做呢?即便身份暴露也无所谓吗?”

威廉沉默了片刻,然后转身,将枪口对准米尔沃顿。

这就是最好的回答了。

外面总算下起了暴雨。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米尔沃顿还在思考自己的计划究竟出了什么差错。他试着发出声响吸引自己布置下的打手,但并无回应,想也知道是被人干掉了。

他料错了这两人的关系,更低估了他们的力量。

雨珠砸在窗上奏响沉闷而急促的处刑曲,惊醒了米尔沃顿。他紧紧咬着后槽牙,这是他紧张时的习惯,他瞥了一眼窗外的狂风骤雨。

窗靠悬崖,没记错的话悬崖下有条很深的河。这个天气或许有些危险,不,堪称九死一生,但除此以外别无他法了。

米尔沃顿不动声色地后退,背部触及到落地窗的瞬间,他猛然转身一把推开窗户冲上阳台,借着助跑的力量翻过围栏向下跳。

想逃?威廉眯了眯眼睛,对准米尔沃顿的心脏,缓缓扣动扳机。

鲜血四溅,刺鼻的火药味随着一枚子弹在房间中溢开。

有人开枪了,但不是威廉。

威廉僵硬地转过头,他看见夏洛克的枪口中冒出一股白烟。

不……怎么、怎么回事,为什么会……?

威廉的大脑彻底当机。

夏洛克却没有任何的犹豫,一枪,一枪,又一枪……弹夹总共只有六发子弹的容量。

而他一共开了六枪。

米尔沃顿的后背被鲜血染红,逃跑的希望被一点点碾碎,他的身体一下失去了重心,像个破烂的布娃娃般无力地载下去,坠入了黑暗湍急的河中,不知所踪。

绝不可能有生还的机会了。

窗户没关,狂风席卷,吹起夏洛克的额发,他的表情冷淡而平静,不像是刚杀了个人,倒像做了什么稀疏平常的事。

他把枪随手丢出窗外,回首,对准他的是威廉的枪口。

“……你杀人了。”威廉喃喃地开口。

“啊,对啊。”夏洛克坦然地回答道,他划了一根火柴点燃窗帘,“廉,你对我还是不够了解。”他转过身面对空洞的枪口,却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仿佛认定了威廉不会对他开枪,“米尔沃顿这种人,是不能够用法律去制裁的,因为我们的法律对他束手无策,他有一万种办法洗脱罪名,只要他想,他有本事把自己说得比新生的羊羔都清白。而法官会对他的话深信不疑,陪审团则会从他们那像水龙头一样永不停息的眼睛里挤出眼泪来——你别不信,他们的两只眼睛上都放着沉甸甸的钱币,什么也看不见。到头来一切只能不了了之,他手上的人命债是你的不知道多少倍,怀利特议员不过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个。”

火焰在沉默地燃烧着,不一会儿就蔓延到墙上,高温融化了昂贵的金箔,空气在升温,炽热的浓烟滚滚。

“……你只不过是苏格兰场的刑侦顾问,”威廉攥紧了枪,“你不是法官,也不是警察,你——你没有私自处决犯人的权力。”

真是奇怪,这一刻犯罪卿和侦探的身份似乎对调了,但他们没有人提出疑问。

“你的罪行会被发现,”威廉的声音颤抖,“你将受到审判。”

“不,我不会。”夏洛克深深地看着威廉,“这个天气,这样湍急的河流,米尔沃顿的尸体不会被发现。而现在,”他张开双臂,火焰像深红的幕布悬挂在他的身后,“我将烧掉这里,一切的证据都会被销毁,从血迹到足迹。今晚没有人知道我来这里,只除了你,可你不会说出去。廉,你应该再了解不过了,没有证据的、无法被指认的、无法被定罪的犯罪叫作什么。”

“完美犯罪和钱权一样,是法律无可奈何的东西。”

火势越来越大了,火蛇以极快的速度向门的方向攀爬。

“接下来就是终焉了,”夏洛克一步步走向门外,他打开了房门,突然间回头看着威廉,神情中闪过一抹恍然大悟,“原来如此,这就是你的目的……我明白了。”他的手一瞬间攥紧又松开,“那么我的答复依旧。”

迷雾散了。

“我绝对会抓住你,哪怕是拼上性命。”他一字一顿,注视着火光中静默的赤瞳道,“我很乐意与你同归于尽。”

威廉无声地笑起来。

“Catchmeifyoucan,"威廉缓慢地后退了两步,这一下他几乎要站进火中。火苗跃动之间,夏洛克仿佛看见了被绑在十字架上的耶和华。这一次没有蒸汽机的轰鸣声,浓烟滚滚也挡不住清晰的口型和声音:

“Shylock."

——终焉的乐章,即将奏响。

①:这是在莫里亚蒂家刻意引导下媒体的夸张宣传,用这种方式扩大夏洛克的影响力,为接下来的计划做准备

恭喜伦敦第一红娘杀青【抹泪】

小教授没有想到夏洛克会杀人哦~被狠狠震惊了呢

毕竟在他的心中夏洛克是“干净”的才对

是光芒万丈的名侦探,是一轮夺目的太阳,双手应该是干干净净的,不应当沾上一条沉重的生命,哪怕是罪人的生命一样。

他本来是准备自己动手的,却被抢了先。

他计划中理应背负的罪孽少了一条,但他宁愿开枪的是自己。

……

下一章过几天更新

微瓶邪向,建议慎入

一款很东亚的帅哥。其性格特征有一点很像我经常在日漫里跳出来吐槽的,那就是对自己的过分自谦,这让很多人被我们小吴骗了,真以为他没什么用了,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首先,让我们抛开盗墓笔记不谈,先讨论一下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吴邪。浙江大学建筑系高材生,众所周知,吴邪考上大学的时候是九十年代,所以他是一个金贵的九十年代985大学生。(我朋友说1988年提出的,我瑞平为吴邪的到来让浙大熠熠生辉)(我真该死啊)

......

这个学历就已经证明了他的优秀了,当然也许你会说吴邪他是个小说人物,学历不就凭作者一张嘴,那我就只能拿出浙大官博为吴邪庆生的鬼事了。就,反正浙大承认他的学历了。

然后我们再来看吴邪个人的性格,在本传里他就是一个很鸡贼的小老板,但是因为家里比较富裕,所以有种矛盾感。没有穷鬼的窘迫,反而气质很出众。(胖子称其为清新脱俗小郎君)

然后从后面一系列的故事我们也能看出来吴邪除了在建筑学上面颇有建树,在分辨古文上面那更是远超常人。基本上小吴在本传里就是翻译器和古代史讲学。(苍天啊,他是理科生啊!)

但是如果我们仅仅只把吴邪当成一个柔弱无助的细狗,那我只能说首先吴邪一米八一,其次他能在山里负重爬一天,又上又下,中途还要攀岩和游泳,我身边绝大多数的人类肯定是做不到的。

这就是吴邪很东亚的一点了,他的第一视角把自己讲的没什么用,他的所有能力都很自然而然,就好像默认大家都知道一样,于是就有很多可爱的小蠢货真以为自己知道了,可以了。

但是,扪心自问一下,真的吗,大家真的可以每天上山下海吗,可以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吗?所以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了,吴邪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他实在是有一些超出常人的能力。

而且还有一个很厉害的地方在于吴邪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以他的视角来看每个人都很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而小吴同学却忘记了对自己的优点进行夸赞(很好,很自谦)

吴邪在本传的时候有种很淡泊的感觉,就是他默认自己不行,因为他确实初出茅庐,但是他所展现出来的能力是不能被否认的。

其次,我们要讲到吴邪很重要的一个性格特色,那就是重情重义。吴邪能在沙海了得到那么多的帮助本身就是因为他的这个性格。他其实做很多事都不是为了自己,要么是追着张起灵要么是在找三叔,再不然就是在沙海里为了整个九门(也就是吴邪重要的朋友们。)

吴邪会在蛇沼里背着胖子徒步数十公里,救下胖子的命,也会在陨玉前等张起灵七天七夜,就是他做的太平常了,他说我要救胖子就救了,说我一定要带张起灵回家就等了。言出必行,而且可以做到,就这一点就已经超出很多人了。

而从本传到藏海花吴邪最大的改变就是他开始隐藏自己,虽然内心深处仍然是一个吐槽役,但面上装的很好了,这种伪装在沙海里变得更深了。

而藏海花在我看来最重要的就是吴邪感情上的变化,如果让我来说来说吴邪是什么时候明白自己爱上张起灵的,我会毫不犹豫的说藏海花。

在这里,吴邪知道了张起灵的过往,了解了他悲惨的童年。真真切切开始心疼,心疼男人倒霉一辈子。同时,吴邪这个时候开始了解一些旧事,开始逐渐向沙海邪转变。

从正常人到深井冰,吴邪其实也挺痛苦的。

我们再来看一下吴邪性格除了重情重义以外的部分,那就是好奇心。小吴同学这个人就是很好奇,一开始好奇盗墓这件事,然后好奇三叔的去向,接着好奇张起灵的人生,最后是九门的命运。

因为好奇盗墓,他参与这件事,然后差点死了。因为好奇三叔跑到了蛇沼,看着阿宁死去。因为好奇张起灵从云顶天宫到张家古楼,再到西藏喇嘛庙,就像他自己说的一样,他追着张起灵跑了大半辈子。

这些都是吴邪可以接受,可以承受的好奇。直到他在追寻张起灵的过往时他又看到了九门的命运,他又开始好奇了(这也是他对自己命运的好奇)(这么好奇你是千反田吗?)

这就是我觉得吴邪跟很多冒险文男主不同的一点,他不好奇世界的终极,他只好奇他身边的人,很好很顾家。但是正是一个这样的真的算不上心有大志的人做成了大事,这是他想要的吗,没有人在意。我经常会看到很多人说张起灵做了很多,但是希望所有人正视吴邪的努力,不能因为他在第一人称里弱化自己,在第三人称(沙海)里像个神经病我们就忽视他的付出。

吴邪想知道张起灵的前半生,想知道九门的宿命所以他放弃了嗅觉去吸食费洛蒙,去背负整个九门百来年的宿命和张家近千年的苦难。这些苦难不是属于他的,也不是需要他去承担的,他只要回头就可以做回他的小老板。但吴邪因为情意和自己的好奇心就非要走到这一步。甚至到这一步的时候已经不由他好不好奇来决定了,他回不了头了。

吴邪最深重的苦难从来不来自于自己,永远来自于旁人,真是奇怪,他居然没有报复社会,只是去进行复仇(甚至这个复仇都不是为了自己),所以我一直觉得吴邪这个人很有趣,他带着一点悲天悯人的神性,但是只对自己身边的人,甚至还排了三六九等,这就是很典型的人性了。比如金万堂死的时候小吴就给他念了经,而吴邪以为胖子和张起灵死了之后想的是死了算了(很好,保持住)。

最极端的就是发现再待下去张起灵会被天授(被取走一段记忆),吴邪马上就崩溃了,小花不救了,瞎子不救了,马上就要回去。很好,很双标很帅。

在沙海里面吴邪其实做了很多坏事,他不为此觉得后悔,只能说确实道德观念不怎么正确,所以我没办法说吴邪善良,只能说吴邪在意身边的人(朴素道德观?)

仇恨,人格分裂,过度自我隐藏,偏激,这些东西组成了沙海吴邪。而这样的吴邪所做的事情,是复仇也只是复仇。而在这场复仇里所有人都被吴邪利用着,包括吴邪自己,除了他的安全词。(和上面的双标联系起来了)

吴邪做了很多,其实我理解不了为什么有人不喜欢他,任何一个人从盗墓笔记看到沙海再到万山极夜再到雨村笔记,ta一定会喜欢上吴邪,除非ta有病。

我喜欢雨村笔记,就是喜欢吴邪尘埃落定之后的生活,那么多人再说张起灵很累了,吴邪带他休息一下吧,而我要说吴邪已经很累了,好好休息一下吧。做无聊的事情,做没有意义的事情,开开心心的看着你觉得重要的人,就这样生活下去吧,好好休息吧。

一直想写一个哥视角爱上吴邪的故事,当年本传看完意难平了很久很久,回坑以后终于可以填上自己的脑洞了!

在我心里小狗之所以对哥而言是独一无二的,一定有他的理由。张起灵是有好恶的,他不是因为小狗的执念而爱上他,而是因为吴邪一开始就是吸引他的人。吴邪身上的特质是不可替代的,只是哥一开始不明白那种感情意味着什么,而小狗在这方面比哥更加木头。所以本传两个人是无意识的双向奔赴,但哥还是在走之前领悟了。

白玛送给了他一颗会想的心,而小狗在无知无觉间教会他爱。无论怎样,哥还是幸运的,他并没有变成一块石头。因为爱与被爱,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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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邪一直都不知道他有多好。

第一次下斗的时候张起灵就注意到了吴邪。下斗之前他在想,这个毫无身手可言的年轻人应该是出不来了。

但事情出乎他的预料。这世上出乎他预料的事情已经不多了,吴邪算一个。他不仅爬出了这个斗,还一路跋山涉水地下了无数的斗,这个人的胆子很大,智识很高,身手却差得出奇。更神奇的是,即使他是最能惹麻烦上身的那个,却让人丝毫讨厌不起来。

后来吴邪非常志得意满地和他说,这是小三爷的人格魅力。

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动心的。他想,比吴邪想得要早,甚至比他自己以为的都要早。

他的脑子很好用。墓室对他来说是极度凶险陌生的环境,一般人可能已经被吓到屁滚尿流,而吴邪居然在屁滚尿流的同时还能分心出来分析局势,这让张起灵觉得很新奇。吴老狗家的孙子,和那些冒牌货总是不一样的。

可是他又很弱,弱到张起灵觉得他分分钟会死掉。于是他总是习惯顺手救他。后来慢慢地,每一次有他,或者没有他的旅途,张起灵总会下意识地想,吴邪在哪里,有没有遇上什么难以应付的情况。

吴邪其实帮了他不少忙。在过去那些被天授折磨的日夜里,他独自在黑暗中行走,一年又一年。自己的过去是一团巨大的迷雾,他无数次走进这团迷雾,把记忆的碎片一次次串联起来。他花费大把的时光去做这样荒谬的努力,好在命运给了他漫长的人生,长到他放弃去追问这些安排的意义。对他来说,这个世界上本就不存在什么意义。

然而吴邪的加入,让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张起灵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能对另一个人的秘密如此热忱。他看着吴邪在昏暗的墓道里,在年复一年的追寻里,把一个又一个谜题串了起来,渐渐编织出故事本身的样子。真是聪明。张起灵不由得在心里赞叹。

可吴邪好像不满足于只做这些。他不仅忙前忙后地帮张起灵解谜,还很不同意他坦然接受这样的命运。你怎么管这么多呢。张起灵想,但又完全生不出讨厌的感觉。

那时他什么都不明白。他只会本能地让吴邪远离危险,这里面的水,不是他能蹚的。

但吴邪似乎对此很不满意。我帮你找到过去,就是为了让你离开我吗?他气呼呼地质问。

蛇沼的星空下,吴邪的鼻尖发红。张起灵突然升起异样的情绪,事实上他很少有情绪,但那一刻他非常想告诉吴邪,我不想惹你生气。

他尝试隐晦地让吴邪明白,他和张家的任务无关,他不是一个应该牵扯进这些宏大叙事里的人。他的人生轨迹,应该是在西湖边好好料理他的铺子,做个锦绣堆里的生意人,用人情世故经营人间烟火。

只是他忘了,吴邪和他是截然不同的人。张起灵不会做多余之事,吴邪最喜欢做的就是多余之事。

比如在斗里和胖子插科打诨,比如尽力粘合队伍中众人的关系,从来不愿意丢下伙伴,以及执着地追寻张起灵的过去和未来。

他像人间最好的瑰宝,闪闪发光的模样让他觉得,这世界也不是完全一无是处。

在上雪山之前,张起灵又一次感受到了情绪。

上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是在墨脱。

此时他尚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只是觉得,在走向终极之前必须去见一个人。

那人是他和世界唯一的联系。

他坐在楼外楼的饭桌前食不知味。那一桌的好菜和吴邪不停开合的嘴唇一起,化成最扎实的人间烟火气,仿佛能抚慰世间一切的伤痕。

那是他从来没有体会过的生活。他从小就知道这样的生活自己没有资格过,于是顺从地接受了命运的一切安排,像是从未生出任何期待。但那一刻他忽然觉得,自己的离开是一件无可挽回的事情,心中的雪山像是活了过来,扬起千年风雪在胸腔肆虐。

吴邪显然要比他激动地多。他不仅没和他告别,还骂骂咧咧地跟着他一路上了山,那时候他真的觉得,吴老狗的名字没起错,生出的孙子居然也像条狗。

他是很不赞同吴邪和他一起上山的。这种地方对于普通人来说,实在是太过超出能力范围了。吴邪不应该为了他以身犯险,他应该在二道白河就把他捏晕。张起灵很纳闷,为什么自己当时没有下手,好像只要对方是吴邪,他就可以不断地让步。

因此他也毫不犹豫地从悬崖上跳下去。他不明白吴邪为什么心疼,他想,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在最后的山洞中,他再次试图劝返吴邪。他看向吴邪那张清秀的脸,瞳孔中的热望让他移不开视线。

可是他没有选择。他必须选择这个结局。

就算是为了你。他在心里默默地想。墨脱熟悉的痛苦再次袭来,他觉得心被什么东西捏紧,绞碎,他看到吴邪的眼圈红了,他盯着自己看,眼中跳动的火焰是陌生的情绪,并不存在于朋友和同伴之间。

他没法拒绝这样的眼神。篝火映照中,吴邪向他凑过去,那一瞬间他似乎觉得,下一刻吴邪就会不管不顾地吻上来,就像他心中隐秘期待着的那样。

但终究他只是朝吴邪伸开了手臂。他们紧紧地拥抱。张起灵想,对不起。

吴邪,对不起。

他凝视昏过去的吴邪良久,想在脑海中刻下他的模样。他的皮肤白皙,眉眼温润,一身的书卷气,如同杭州城外重叠的远山。

在那一瞬间,他终于明白了一直以来那种情绪的缘由。他在遮蔽群山的大雪中坐了下来,蜷缩成了一团。

祝黑爷生日快乐,在一堆正经文跟画里创飞稻米,没有小花但我私心黑花

同样是一身红衣出席葬礼,不过结局一个大喜,一个大悲

*OOC预警。

*私设如山,来点民国老九门男团。

正文

齐八没想到丁医生会这样问,愣了一愣,副官倒很从容,反问:

“这也是诊治的一部分吗?”

“请别误会,我并不是想打探病人的隐私,”丁医生一皱眉道,“我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不久前,我听一位老先生提起,曾在许多年前接诊过另一位症状相似的病人。”

事情大约发生在半年前,那时,丁医生刚从维也纳回国,坐火车赴任的途中,偶遇了一位老人,穿着枣红色缎子夹袍,套着天青缎子马褂,头上戴着一顶红顶瓜皮帽子,中间钉了一块长方形的绿...

事情大约发生在半年前,那时,丁医生刚从维也纳回国,坐火车赴任的途中,偶遇了一位老人,穿着枣红色缎子夹袍,套着天青缎子马褂,头上戴着一顶红顶瓜皮帽子,中间钉了一块长方形的绿玉,手上捧着一管水烟袋,烟袋下,夹着一根纸煤,大有名士遗老风范。闲聊之下,丁医生得知,此人竟是一位有名的中医,须发皓白,脸上的气色,却是很好,实为逸老中的才子,名流中的狂儒,丁医生虽是顶括括的新派人士,然而对传统医学十分敬重,一来二去,两人引为忘年之交。

听说二人同为医者,老人讲述起多年前遇到的一个奇怪的病人:道光二十九年,他只有十来岁,由于自幼家境贫寒,早早就拜了串铃医为师,自谋生路,而所谓串铃医,就是百姓口中常称的走方郎中,这些郎中平日里游走四方,行医卖药,只因手中常常摇着一串铃铛,所以就得了个串铃医的名号。当他们来到东北一带时,名声已愈传愈广,一行人找到他们,请求诊治一名病人。

其师父祖上世代行医,出过好几位太医,到了他师父这一辈,走南闯北多年,已经手无数疑难杂症,祖传加经验,可谓见多识广,可当真正见到那位病人,诊治的结果却令他们大为吃惊——原因无他,经过切脉,病人脉在皮肤,似有似无,宛如鱼游于水.面头不动而尾缓摇之貌,分明是三阴寒极,亡阳于外,虚阳浮越的征象,其又血气虚,脉不通,真邪相攻,乱而相引,恐命不久矣。

可单从外表来看,病人除面色苍白,体温过低之外,居然丝毫看不出将死之态,反倒神智清醒,言谈如常。

一番诊治下来,其师父如丈二和尚,全然摸不着头脑,连病因都不知,谈何救治,顿觉学艺不精,万分惭愧,好在对方也没有多说什么,诊金照付,客客气气的将他们师徒二人送走了。

“那后来呢?后来呢?”

齐八不自觉坐直,向前探着身子,急不可耐地追问道,丁医生看他一眼,又说:

“之后几日,老先生的恩师仍记挂着病人,忍不住再次寻访,不料那几人连同病人,竟如人间蒸发一样,不知去向,这事也就成了他们师徒二人的一块心病,久久难以忘怀。”

话已至此,三人目光已不约而同投向那年青人,后者浑然不觉,自顾自拿着副官的手翻过来看掌心的纹路,又伸出手来,拨弄副官军装上的铜纽扣。副官捏住他的手,不叫他继续作乱,他倒也不挣扎,须臾,便阖上眼沉沉的睡去了。

暂时没有人开口。一个颇僵的沉默。

“不论怎样,送到医院里去,自然比在家里好得多,检查也更全面一些,还请贵府考虑考虑,我就先告辞了。”

说着,丁医生拎包起身,齐八瞟了年青人一眼,正犹疑要不要代副官送客,副官已习惯性站了起来。他放手动作不算小,然而年青人丝毫没被惊动,睫毛簇成两排黑线,依旧微侧着身子而睡,他顿了一顿,旋即微笑了一笑,仿佛什么也没发生,客气的引着丁医生出去了。

阳光下,年青人没有血色的脸几近透明,他呆呆望了一阵,脑膜上掠过许多不很分明的意念,也不知怎么想的,伸手轻轻碰了碰年青人的睫毛,很细,然而很分明。从指尖上起来一点轻微的麻痒又扩散到他胸前,他禁不住心跳了。

忽然,年青人翻了个身,齐八仿佛被烫了一下,猛地缩回手,同时听见楼梯上的脚步声。副官上来,他已经坐下。见他作出沉吟不定的样子,副官不敢打扰,等了有大半个钟头之久,仍一点响动也没有,于是副官忍不住开口:

“八爷,您在想什么?”

齐八坐在椅子上,也不多说,两只手肘撑了两个膝盖,右手一个食指,却在左手掌心里,只管画着字。副官看到他那种出神的样子,定定望了他那脸。他在手里乱画了一顿,眼皮一抬,突然站起身来,飞也似的奔下楼梯。

副官一看他那神情,很是诧异,以为他有了头绪,连忙跟着来到一楼。只见他伏在大客厅的茶几上,手上拿了毛笔,只管在那里写。他仿佛听到身后有点响动,猛然回头一看,见是副官来了,好像是吃了一惊。连忙将毛笔一放,就把桌上的纸张,用手一卷,一齐卷到怀里。

副官又惊又奇:“八爷,您这是做什么?”

齐八抽出手绢,包起毛笔头塞进袖子里,一边口里含糊道“不好说,不好说”,一边朝门口快步走去。见状,副官一闪身子,左堵右拦,愣是没让齐八找到空隙溜出门去。

“您先别急着走,好歹透个口风,让我好跟佛爷交代呀。”

两人拉扯了几个来回,齐八见实在躲不过,叹气连连,将脚一顿道:

“哎呀,张副官,你怎么就这么死心眼呢!你也不想想,这事八字还没一撇呢,能告诉佛爷吗,万一说错了,误了他老人家的大事,到时候他还不得把我的小香堂拆了。”

说着就从旁边挤了过去,副官跟着也出去了。但是走到门口阶前,齐八站定踌躇片刻,招着副官到一边附耳轻声说:

“那个丁医生,前两天我还碰见他和解九爷在一起——”

副官笑了一笑,代替回答。齐八一怔,恍然大悟,冲副官拱了拱手,钻进汽车离开了。

齐八走后,最后的一抹阳光也已经去了,满园子苍苍茫茫,夜色正从树丛中爬出来,向外扩张。那大客厅,小客厅,大餐间,二楼,各处的窗洞,全都亮出了电灯光。副官才转过身,忽然听得汽车的喇叭声从大门外直叫进来,接着又看见一辆汽车在花园里柏油路上停住了,当差抢前去开了车门,一只漆黑油亮的高统军靴从汽车里迈了出来,接着青烟色的披袍从车门缝里一闪,张启山出现了。

他径直向大客厅走去,挥袂生风,两个随身马弁停在台阶之下,分站甬道两侧。副官快步迎上去,“佛爷”两个字还没出口,便见从疲劳中透露出来的不虞,很明白地摆在他的脸上,副官立刻识相住嘴,亦步亦趋。

“佛爷,您已经两天没睡了,待会吃点东西,早点休息吧。”

副官放下托盘,忍不住劝他,他却藐然摇了一下头,埋身在沙发里,架起了腿,淡淡道:

“今天医生说什么了?”

副官将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讲了,张启山好像什么也没听,闭了眼睛在那里养神,直到副官提到丁医生称,几十年前,曾有人在东北遇到过一位情况类似的病人时,才倏然睁眼。

“确定是东北?”

“丁医生是这样说的。”

张启山抬起一边的手肘撑在沙发扶手上,稍稍用手掩住唇鼻,浸入了深思中。半天的工夫,彼此都不作声,副官犹豫了一下,轻声说:

“这事要不要通知本家一声?”

张启山脸色突然变了,对副官看了一眼,副官看着心跳,觉得他这一眼比喝骂还厉害些,小心补充道:

“佛爷,他背后的纹身,很明显和张家有关,您看……”

张启山不耐烦地把手一摆,摇头不开口,副官只得暗叹一口气,姑且按下不表。

TBC

本人在看到睫毛神功那段的时候想:张海客是不是种过睫毛…然后发现瞎子和大伯微博语c官号(?)竟然是有互动的于是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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