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纪念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

4月18日是浦东开发的纪念日。今年的4月18日迎来浦东开发开放28周年。那么作为纪念日的4月18日是怎么确定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要回到1990年春节。

1990年邓小平又来上海过年。在这之前,他已经连续两次来上海过年了。实际上,从1988年到1992年,邓小平连续5次在上海过春节。1993年因为身体原因没有来,但1994年的春节他还是来了。这最后一次来上海也是他最后一次离开北京。之后再也没有公开露面,1997年2月19日邓小平在北京逝世,享年93岁。

1990年1月20日,邓小平离开北京前往上海。这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他的首次外出视察。大年初一的上午,时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市长的朱镕基来给邓小平拜年。两人的话题很快落到了浦东的开发建设上。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深圳的经济改革如火如荼,上海却一直举步不前。朱镕基等市委主要领导认为,上海目前的选择只有一个,就是搞深圳的经济特区。但此前,由于种种原因,上海一直不敢跟中央提像深圳一样搞改革开放。这一次,朱镕基也是委婉地跟邓小平说,浦东开发建设的报告不理想,不敢报。邓小平的回答是,应该赶快给中央报,“不用怕,报嘛”。

过完春节后,朱镕基再一次得到邓小平的鼓励:“我一贯主张胆子要放大,这十年以来,我就是一直在那里鼓吹要开放,要胆子大一点,没什么可怕的,没什么了不起。因此,我是赞成你们浦东开发的。”邓小平又说:“你们要多向江泽民同志吹风。”当时,江泽民已由上海市委书记升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朱镕基接棒成为上海市委书记兼市长,不过,也正因为这层关系,让上海向中央要政策不太好意思,怕兄弟省份有意见。

邓小平决定亲自去做工作。1990年2月17日,他回到北京后,对政治局的领导说:“我已经退下来了,但还有一件事要说一下,那就是上海的浦东开发,你们要多关心。”“江泽民同志是从上海来的,他不好说话。我本来是不管事的,我现在要说话,上海要开放。”

朱镕基果然当晚就改好了报告,第二天就送给何椿霖。此后,朱镕基向中央领导不断游说:“我们现在希望增强中央下决心的力量,批准我们这个报告。”他还代表上海保证,会为全局做贡献,“让上海真正在全国一盘棋中做出他应有的贡献,我们有这个决心。”

1990年3月3日,邓小平再次找到江泽民、李鹏等中央负责同志:“要用宏观战略的眼光分析问题,拿出具体措施。机会要抓住,决定要及时。”“比如抓上海,就算一个大措施。上海是我们的王牌,把上海搞起来是一条捷径!”

就这样,在邓小平的敦促之下,1990年4月10日,中共中央终于召开了政治局会议,通过了浦东开发开放的决定。4月18日李鹏总理亲自飞到上海宣布这一决定,中央同意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从而4月18日就成为了浦东开发的纪念日。

1990年5月3日下午,在浦东的浦东大道14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浦东开发办公室和浦东开发规划研究设计院正式挂牌,时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上海市市长的朱镕基出席挂牌仪式。

开发浦东的缘起

浦东是指上海黄浦江以东地区,南临杭州湾,东北抵长江口,西靠黄浦江,总面积约2,000平方公里。在租界时期的上海,浦东显然是被遗忘的地区。但是,有意思的是,伟大的革命先驱孙中山与浦东有着不解之缘。除了其夫人宋庆龄出生在浦东并在浦东长大之外,根据唐国良主编的《辛亥革命中的浦东人》,由孙中山先生1905年创建的中国革命同盟会中就有浦东新场的叶汉丞,周浦的夏允麟和王一亭,有浦东川沙的黄炎培,高行的叶惠钧、曹成甫以及高桥的李平书等。

1919年,孙中山在其《实业计划》一书的第二计划第一章中提出设想,应该在长江口附近的浦东地区建设东方大港,改造上海旧港,使上海成为面向世界的航运中心。非常难得的是,在文中,孙中山还制作了一幅用中英文注释的《计划图》,图中还有“高桥”、“浦东”等字眼。因此,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浦东开发早在一百年前就被孙中山设想过了。

另外,在1981年上海市政协五届三次全体会议上,政协委员、城建专家、同济大学教授殷体扬提交了《建议筹设开发浦东建设和规划机构》的提案,同时,政协委员陆子芬、俞颖生提出了《请积极准备建立浦东新区,建设成为新型国际城市楷模》的提案,还有政协委员李立侠、姜庆湘等的提案《引进外资建设浦东发展上海经济》。

1983年,上海社科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陈敏之领衔的“上海经济发展战略研究”被列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六五”规划重点项目,该课题提出开发浦东应当提到上海城市发展战略的议事日程上来,并且应当占有重要地位。设想将浦东建设成上海的政治中心,同时辅之以文化中心、教育中心、科技中心和信息中心,而不仅将浦东视为市区的延伸辅助地带。即使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也是相当超前和大胆的想法。

不可否认,民间关于开发浦东的呼声之所以频频出现,并不是因为这些研究者站在了国家战略的层面来考虑,而主要是从解决上海面临的实际困难出发的。当时的上海在基础设施,特别是老百姓的居住条件上面临非常困难的局面,其中最为糟糕,也是最为出名的是居民的住房与生活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记者朱镕基在1988年走上市长岗位时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他说作为市长现在一天要收到100多封人民来信,都是讲粪便横溢、垃圾成堆、交通拥挤和住房紧张的。这就是那个时候上海的这座大城市的现状。针对这个状况,老市长汪道涵也说过很坦诚的话,作为市长,他说是对得起朝廷(中央)的,因为上海为全国贡献了六分之一的税收,但是却对不起上海的百姓,因为实在没有钱来改善居住条件。

在这个背景下,1984年,上海市政府终于在制订的《上海经济发展战略汇报提纲》中首次正式提出开发浦东的想法。1987年5月,多次呼吁开发浦东的美籍华裔建筑学家林同炎专程访华,受到中央领导接见。6月,在中央领导的建议下,成立由中外专家组成的开发浦东联合研究咨询小组,也称6人小组。中方组组长上海市副市长倪天增,外方组组长林同炎,总顾问是汪道涵。小组在规划、融资、土地及综合发展方面组织研究力量开展研究,提供思路和规划,并最终在1988年4月形成了《上海浦东新区总体规划》的研究报告。

林同炎的照片

1988年5月2号,上海市政府在西郊宾馆召开了著名的“开发浦东新区国际研讨会”听取国内外专家学者的意见与建议。江泽民和朱镕基都出席了会议。会上很多中外专家都无一例外提出要将浦东的建设和规模放到更高层次。例如,美籍华裔桥梁和建筑专家林同炎的团队提出,浦东从陆家嘴10平方公里开发建设起步需要5亿美金左右。

我前面提到了,1990年春节在邓小平的强烈建议和鼓励下,1990年2月26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正式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开发浦东的请示》。

1991年2月18日,农历大年初四,邓小平一家登上了上海的新锦江大酒店41层的旋转餐厅眺望上海市区的面貌,回头跟身旁的朱镕基说:“我们说上海开发晚了,要努力干啊!”朱镕基向邓小平讲了浦东“金融先行”的一些想法和做法。邓小平回应说:“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上海过去是金融中心,是货币自由兑换的地方,今后也要这样搞。中国在金融方面取得国际地位,首先要靠上海。那要好多年以后,但现在就要做起。”也就是在这个场合,邓小平说了那个著名的“三个一点”的话:希望上海人民思想更解放一点,胆子更大一点,步子更快一点。

朱镕基后来在全市干部会议上传达了邓小平的这次讲话精神,并在会上明确提出开发开放浦东是首要任务,为此需要推进上海的各项改革。他甚至借用曹操的话说:“何以解忧,唯有改革”,称1991年是上海的“改革年”。

(1991年2月6日,朱镕基陪同邓小平在上海考察。前排左二为邓小平夫人卓琳,前排右二为邓小平女儿邓榕。)

早期的特惠政策和浦东的组织架构

1990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举行了关于浦东开发的新闻发布会,会上朱镕基市长宣布了开发浦东的十项优惠政策和措施。这些政策大大概要点如下:

1、区内生产性的“三资”企业,其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征;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三年减半征收。

2、在浦东开发区内,进口必要的建设用机器设备、车辆、建材,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区内的“三资”企业进口生产用的设备、原辅材料、运输车辆、自用办公用品及外商安家用品、交通工具,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凡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出口,免征出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3、外商在区内投资的生产性项目,应以产品出口为主;对部分替代进口产品,在经主管部门批准,补交关税和工商统一税后,可以在国内市场销售。

4、允许外商在区内投资兴建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项目,从获利年度起,对其所得税实行前五年免征,后五年减半征收。

5、允许外商在区内兴办第三产业,对现行规定不准或限制外商投资经营的金融和商品零售等行业,经批准,可以在浦东新区内试办。

6、允许外商在上海,包括在浦东新区增设外资银行,先批准开办财务公司,再根据开发浦东实际需要,允许若干家外国银行设立分行。同时适当降低外资银行的所得税率,并按不同业务实行差别税率。为保证外资银行的正常营运,上海将尽快颁布有关法规。

7、在浦东新区的保税区内,允许外商贸易机构从事转口贸易,以及为区内外商投资企业代理本企业生产用原材料、零配件进口和产品出口业务。对保税区内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可办理多次出入境护照,提供出入境的方便。

8、对区内中资企业,包括国内其它地区的投资企业,将根据浦东新区的产业政策,实行区别对待的方针。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浦东开发与开放的企业,也可酌情给予减免所得税的优惠。

9、在区内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政策,使用权限50年至70年,外商可成片承包进行开发。

10、为加快浦东新区建设,提供开发、投资的必要基础设施,浦东新区新增财政收入,将用于新区的进一步开发。

除了这10项政策之外,1992年3月10日,市长黄菊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务院又给浦东新区新增五项优惠政策,扩大五类项目审批权限,增加五个方面的资金筹措渠道(简称“52111”),据说,从1992年到1995年,每年可增加40亿元左右的资金。

除了中央给予晒浦东的优惠政策之外,上海也出台了浦东开发开放的地方法规。1990年9月10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上海市政府向中外记者宣布了《上海外资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关于上海浦东新区鼓励外商投资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规定》等九个法规文件。1991年9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又公布了三个新的行政法规,即《鼓励外地投资浦东新区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外高桥保税区进出海关和外汇管理的两个《施行细则》。

顺便说一下,今天我们所说的浦东新区其实是在1992年成立的。在中央宣布浦东开发的时候,浦东还不是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实际上,1990年4月30日上海市政府宣布成立的还只是上海市浦东开发领导小组,挂牌设立的是浦东开发办公室和浦东开发规划研究设计院,还不是新区政府。

随后,在1990年9月11日,开发浦东的三个主力的开发公司,也就是外高桥保税区开发公司、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公司和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公司组建完毕,正式挂牌成立。1992年3月10日,浦东的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也正式成立了。也就是说,从1990年至1992年,从组织架构来看,浦东开发是由浦东开发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的,三大开发公司为主力,浦东开发办负责协调有关区县政府和市政府的各委办局。这个组织架构显然是过渡性的,不可长期维持,需要尽快组建更高级别的政府机构才能适应浦东开发的规模和力度。最终在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在上海原杨浦、黄浦、南市区浦东部分,川沙县以及上海县部分地区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了浦东新区。1993年1月1日,浦东新区党工委、浦东新区管委会挂牌成立,作为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对浦东新区的区域管理。

还回到政策层面的问题。尽管国务院同意了浦东可以实行以上的优惠政策,可是这些政策如何做得好对浦东来说并不容易。好在深圳和南方的特区已经先走了一步,上海可以学习其它特区的经验。这所谓上海的“后发优势”吧。我前面提到过,邓小平先生1991年在上海过年时就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意思是上海虽然开发晚了,但也有好处,可以学习和吸取深圳的经验与教训。

1991年2月14日,邓小平和国家主席杨尚昆向上海党政军负责人祝贺新年,上海市委书记、市长朱镕基陪同

1990年的5月下旬,时任上海市副市长、浦东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的黄菊带着一批人赴南方考察取经。据时任浦东开发办政策研究室主任、上海市陆家嘴集团公司(开发公司)总经理的王安德先生回忆,考察组主要有五个方面的成员:周有道负责财政税收,王祖康负责对外经贸,朱小华负责金融证券,蔡来兴负责整体计划和综合经济,而王安德负责房地产和区域开发。他回忆说:“从5月25日到6月7日,我们跑遍广东、福建两省里面的全部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有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及七个沿海开放城市,工厂企业35家。这些沿海城市有很多好的经验,我们白天访问、参观、听介绍,晚上所有人到黄菊的房间开会。针对白天的内容,每个人要发表自己的意见,哪些东西是值得借鉴的、哪些东西是可以复制的、哪些不行,上海可以做什么。每天晚上都是如此,非常紧张。在最终形成的考察报告中,专门有一部分提出了需要深入研究的几个问题,也就是在浦东开发过程中,需要浦东借鉴和解决的问题。事实上,日后的一些政策雏形相当一部分是出自这里。”

南方的考察对于上海更好地把握开发浦东的政策力度和操作方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比如,浦东和上海怎么样用优惠政策发展外向型经济,对接全球产业链,考察带来的启示帮助浦东在政策上决定实行所谓的“三为主”的政策,也就是以三资企业为主、以出口为主、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为主的”。

另外,基于南方考察的经验和认识,上海意识到必须培育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包括证券、资金、技术、房地产、劳务、生产资料等要素市场,要使要素在浦东能够聚集,产生巨大的市场能量。

把金融做大是关系到浦东开发能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浦东开发的资金需求量很大,如何解决融资的问题非常现实。考察让上海认识到,建立更多的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对投资进行融资,同时要允许和鼓励各商业银行在浦东设立分行,把金融做大,当然至关重要。

1995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由浦西迁入浦东陆家嘴

这个问题最初应该是来自于开发早期政策上对内资和外资待遇的讨论,这个也是深圳等南方特区曾经面临的比较困惑的问题。深圳的早期开发好时机上也不得不依靠“内资”的支持。这个早期的现象甚至引发了诸多批评。但是吸引外资流入在特区或开发区的早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一开始就要面对对内资的政策问题。

土地批租在上海的起源

浦东的开发,土地批租当然立下汗马功劳。但土地批租并非始于浦东开发。实际上,土地批租的试验早于浦东开发,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而且被认为是上海的创新之举。

对上海而言,在土地批租上的突破纯属财政困难倒逼出来的。在上世纪80年代初,上海依然把85%的财政收入上缴了中央,占了全国财政收入的六分之一。以1983年来说,上海的财政收入是156亿元,上缴中央131亿元,上海没有财力来改善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居民的生活空间。这个问题困扰了上海的汪道涵等主要领导。而那个时候,在广东,不仅上缴中央财政相对较少,而且由于开放政策先行一步,财政收入获得较快增长,相比之下,上海自己可以支配的财力实在捉襟见肘,远远无法满足经济发展和城市改造的巨大资金需求。

在这里,复旦大学经济系的老系主任张薰华教授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张薰华教授1921年出生于江西九江,今年已经97岁高龄了。我进入复旦大学经济系读书时,张教授是系主任。张教授是地下党,在上海解放时参加了解放军接管复旦大学的工作。复旦大学校史馆还保留着1949年7月29日由陈毅和粟裕签署的授予张薰华等同志复旦大学“校务委员并兼常务委员”的“委任状”。

2018年5月张军教授陪同复旦大学党委书记焦扬在医院看望97岁高龄的张薰华教授

委任状

张薰华教授毕生研究马克思的《资本论》,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有创造性的贡献。著有《〈资本论〉提要》(三册)、《〈资本论〉中的再生产理论》、《〈资本论〉脉络》、《〈资本论〉中的数量分析》、《生产力与经济规律》、《土地经济学》、《交通经济学》等10部。其中三卷本《〈资本论〉提要》已发行数万册。《〈资本论〉脉络》和《生产力与经济规律》在我读大学的年代就在我们学生当中十分流行,深得学生们喜爱。至今仍为很多高校经济学科的必读教材。张薰华教授对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所做的开创性研究催生了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土地批租”政策,为中国土地批租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理论依据。

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推动土地批租的试点,上海不仅率先把土地管理与房屋管理的职能分开,成立了土地管理局,而且还成立了批租办公室。上海的市、区两级土地管理机构开始对组织城乡土地普查、勘丈、确权、登记和发放土地证的工作,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地籍档案和规范的地籍管理系统,成为上海开展土地批租试点及大规模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

另外为了更好地学习香港土地批租的经验,1986年8月,上海派出由11人组成的考察团赴香港考察,进一步了解香港土地批租的特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经验教训、上海试行土地批租需要具备的条件以及听取香港方面关于如何吸引外商来上海租地经营的建议等。后来上海还聘请了梁振英、简福饴、刘绍钧、罗康瑞等7位香港专业人士担任上海土地批租的咨询顾问。

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编辑的一部关于上海土地批租试点的口述史《破冰:上海土地批租试点亲历者说》收录了当年参与土地批租的研究与试点工作的有关人士的回忆录,提供了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上海进行土地批租试验的非常宝贵的历史资料。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到上海在土地批租试点方面做了大量创新的工作。除了理论上的研究之外,上海在土地批租试点的方向上提出以向国际出让为主要方向,以国际招标为试点起步方式,出让金收取外汇,尽可能参照国际惯例进行试点。在政策实施步骤上大胆提出先搞综合性行政规章作为试点的起步,以后再陆续出台配套制度。由点开始,点、片、面结合,有计划分期试行土地批租。在试点地块的选择上,明确提出从熟地入手的原则,通过对遴选出的21个地块进行比对,选择规划较为成熟、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前期垫付资金比较容易解决的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26号地块)作为起步试点区。这些做法使得上海的土地批租试点一举成功。1988年8月8日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26号地块)通过国际招标,以2805万美元的中标价成功转让使用权50年,在海内外引起剧烈反响,拉开了中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之后很快就把土地批租试点扩大到了虹桥28-C地块和协议出让了第一块工业用地,即漕河泾齐来工业城。

如何破译马克思的地租理论?

非常幸运的是,《破冰:上海土地批租试点亲历者说》收录了张薰华教授1985年的那篇经典论文,使得我们可以看到张教授当时是如何试图破解马克思的级差地租理论以及这个理论是否可为上海的土地批租所用这一难题的。

张薰华教授的论证一如他讲解马克思的《资本论》一样,抽丝剥茧,逻辑非常严密。根据张教授的看法,首先,土地的差别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由此产生的生产率不同也是客观的,即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也还是存在,跟社会制度没有关系,他文中写道:“土壤的肥沃不同,或者矿山的富集不等,或港口的水深差别或者地理位置的好坏等等原因,会使不同等级的土地(耕地、矿山或港口)之间具有不同的生产力,即土地之间具有级差的生产力。例如,在三块等面积的但土质不同的土地上投人等量劳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产品分别为300斤、500公斤、700公斤,这三个数字表示了这三块不同等级的土地的劳动生产力。又如在不同水深的泊位码头上投人等量劳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可以容纳不同吨位的轮船吞吐不等数量的货物,这又表示了不同泊位的劳动生产力。总之,不管社会形式如何,土地总会有差别的,因此,即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这种以使用级差土地为条件的的级差劳动生产率也仍然存在。”

然后他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来论证级差生产力会转换为超额利润。他说“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的需要使劣级土地开发成为必要,投入劣级土地的劳动就应该得到补偿,于是在劣级土地生产的产品的个别价值调节市场价值,并表现为个别生产价格,调节社会生产价格,就是说,也要得到平均利润。优级土地有较高的生产率,等量土地等量投资会生产较多产品,按同一单价出售,得到比最劣地经营者较多的利润,即得到了超额利润。更优等级的土地有更高等级的生产力,还会得到更多的超额利润,所以,超额利润也是按照土地的级差而不相等的。这种级差超额利润不仅存在于土地产品的价格构成中,而且渗透在加工产品的价格构成中。因为土地产品(煤炭、石油、矿砂、棉花……)会作为生产资料(原材料)进入产品成本,又会作为生活资料(衣食主要来自土地产品,住行都要依托于土地)通过工资间接进入成本;另一方面,加工工业本身,它的厂地多在市区或近郊,土地的地理位置使它节约运输费用和其他费用,也会取得级差的超额利润。”

他进一步论证:“如果土地产品的价格合理地调整,最劣土地的商品经营者得到了合理报酬,那么,问题就转到较优土地的商品经营者方面。他们会因此取得超额利润,但这项超额利润是虚假的社会价值,即不是由他们的劳动创造的价值,而是社会对土地产品的过多的支付。他们虽然通过产品的出售首先占有这项超额利润,但不应是最后占有者,否则便是不劳而获!我们过去由于财政上统收统支,这个问题不突出,现在企业自主权扩大,并且自负盈亏,这个问题就非解决不可。只有在价格体系合理、土地有偿使用(支付相当高的地租)和资金有偿使用(支付相当高的利息)的条件下,加工工业的劳动者工资才可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不然的话,就不仅使国家失去巨大财源,而且使占有优级土地、矿山、油田的经营者以及加工工业不劳而获这项超额利润,并转化为社会消费基金,冲击市场。这项超额利润应该归谁所有呢?显然,谁是土地所有者就归谁所有。简单地说,这是由土地所有权决定的。”

张教授认为级差地租是级差超额利润的转化形式,这种转化又以土地所有权为条件。我们反对的只有土地私有权而不是一般的所有权,只是反对地租为私人所占有而不是一般地反对地租。我们现在不收地租,实质上等于放弃土地公有权,并且失去巨大财源,又使占有土地的企业、集体和个人不劳而获这份超额利润。而土地价格可以看作是按利息率计算的地租价格,实际上是土地经营权的出售价格。地租是一项定期收入,类似利息。一个投资者将一笔资金购买土地所带来的地租,相当于将这笔钱存入银行获得的利息。因此

土地价格=地租/利息率

张教授在论文中谈到,香港的土地制度基本上沿袭了英国的土地法。这期间,港英当局拥有香港土地的最终产权,所谓“卖地”也只是出卖一幅土地在一定年限内的经营权。年限到期后买地者就要将土地连同上面的建筑物一并交还给港英当局。

香港的“卖地”有三种期限。一是999年,基本是永久占用。另外两种分别是75年和99年。租约又分为可续的和不可续的。但不管哪种形式,在租约内,买地者可以转手倒卖,只是租约到期仍要按原始租约条款归还土地给港英当局。根据张薰华教授给出的数据,香港用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办法所增加的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在一些年份可以高达30%以上(见下表)

(注释:据张薰华教授在论文中提及,这个数据来自于港澳经济研究中心的有关论文。)

基于以上分析,张薰华教授提出:“上述英国从而港英的土地租赁法,如果撇去其资本主义性质,有些可以为我们所用。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但又保存商品经济。我们不能出卖土地所有权,但事实上已经出让经营权,对经营(使用)土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收取地租。并且,作为地租的实体的超额利润是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决定了地租只应由国家来收取。在这些条件下,我们也可采用港英的租地办法。可以将租期订为例如20年、30年、40年、50年等等,按地段好坏定出地租级差标准,再按租期长短的利息率计出地价;并且,在租约中明文规定,必须按城市规划兴建某种建筑物(在市中心处运用高地价杠杆使建筑物迫向高层发展),在租约满期后,也必须将地面建筑物完好地连同土地一起交给市房地产局。引进外资兴建宾馆、高速公路、码头等都可用这种办地。”

最后,张薰华教授为上海尝试土地批租提供了建议。他说,“上海是全国的经济中心,它的每一块土地上即使是郊区土地,相对于全国来讲,都处于优越的位置。因此,经营上海的每平方米土地都应该取得超额利润,也就是每块土地都应该收取地租。任何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各部各省下属驻沪单位)、任何个人占用土地都必须有偿使用,即必须支付地租并根据地段好坏,拉开地租的级差幅度。建议市府机关带头迁出外滩,将外滩以高地租租给外资、外贸、金融等单位,并运用地租引导南京东路成为经营高档商品的一条街。可以防止一些部门挤占土地,推动一切企、事业加强经济核算,土地的级差效益就被发掘出来,我们的财政收人会猛增起来。

一些不宜设在市中心区的单位和居民(包括外来单位和人口)会因地租从而房租的日益高昂而迁出。一些用地较多,运量较大的中重型工业,在能源和原材料价格继续上调之后,将负担不起市区高昂地租而迁往郊区或转迁内地,从而使生产力布局趋向合理。”

张教授进一步对港口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上海港的深水泊位所在码头也是最宝贵的地段,必须收取高额地租迫使与港口无关的单位和居民外迁,并迫使各个泊位提高利率。同时,改善浦东浦西之间交通,大力开展浦东深水岸线。这样,较之在罗泾、金山铺新摊子,可以节约七、八十亿元投资,而且收效较快。

至于空运,张教授认为,机场虽然也要占用土地,但是场址是可以搬迁的,不像泊位那样带有固定性。随着交通结构的变化,上海空运势必迅猛发展,浦西土地昂贵,虹桥机场扩展受限,在浦东围海造地另建国际大型机场比较理想。此外,浦西的军用机场在不影响国防的前提下,如能迁往郊县,也能增加市区的土地资源。一旦浦东机场建成,它的用地面积将大大超过虹桥机场,在开始时,地租的级差小于虹桥,随着浦东的开发和机场自身营运的发达,地租也将日益上升。这些建议在当时非常重要,而且事后证明这些建议和推测是正确的。

最后,张薰华教授还提出,郊区土地宜种蔬菜、植水果、饲禽畜、养鱼虾,不宜以种粮为主。如果副食品舍近求远,既不能保鲜,又要付出巨额流通费用,必须造成浪费。反之,粮、棉、油非易耗物品,较之鲜货易于远道运输。随着浦东机场的建立,浦东农村还可大量经营鲜活产品空运日本等地外销。这样,郊区农民将迅速富起来。但这种富起来的原因除农民自身的勤劳外,还包含着因郊区土地的优越位置所带来的级差超额利润,这是不劳而占有的部分,原则上应作为级差地租处理。也就是说,农民富起来只应该是劳动致富的部分,因经营优级土地而得来的超额利润部分原则上应上缴国家。

结束语

浦东宣布开发已经28年了。这28年也是上海这个昔日的远东大都会和计划经济时期的制造业重镇华丽转身的28年。今天,上海不仅产出了将近3万亿人民币GDP的经济总量,而且毫无疑问已经成为中国最具国际化的超级大都市。正是由于浦东的开发和上海经济的转型,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地区才得以成为中国与全球生产链紧密衔接的制造业中心,与南方的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相形益彰。据统计显示,1979-2016年,接近四分之三的外资集中中国的沿海地区,尤其以长三角和珠江三角洲为主。这当然并不奇怪。一方面加工出口需要有接近港口的便利,也由于在出口加工和深度开放上中国采取了分步走的发展战略,允许靠近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广东福建先行一步,并在90年代决定开发浦东和开放上海,带动长三角地区制造业的全球化。

浦东开发是个大手笔。浦东的开发和上海的开放使得中国经济更快速地融入了世界经济。这印证了邓小平先生1990年春节在上海说过的一句话“上海是我们的王牌,把上海搞起来是一条捷径”。以浦东开发和上海开放为契机,中国在改革和开放上进入前所未有的阶段,也赢得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和支持,不仅为之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也为中国最终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奠定了基础。

今天这一切似乎都已顺理成章。但是回想30年前邓小平表达对推迟开放上海的遗憾和对敦促中央尽快开发浦东的紧迫心情,回顾上海的领导人和社会各界就开发浦东所做的基础研究以及前期在土地批租问题上进行的充分理论准备,这一切无不让人感慨万千。改革再次成为能让更多人参与其中的试验过程、试错过程和社会过程。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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