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朱又生、张丁、陈琦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通过审阅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估国信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公司认为:
国信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质。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国信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经营情况良好,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朱又生、张丁、陈琦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同意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法治工作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同意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任期及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处新能源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机遇期,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用以满足公司新项目投资开发建设、项目运营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7,851,879.61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1,475,8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3,721,38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8.31%。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368,729.66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33,721,382.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8.31%,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二)公司发展现状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在新能源行业已深耕近二十年,目前控股发电总装机约166万千瓦,已运营项目覆盖了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发电供热等多种业务类型。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将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和资本平台,抓住“双碳”目标下的行业发展机遇,立足江苏,布局全国,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并购等多种方式,加快新项目投资布局,推动公司规模不断发展壮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5,835,334.12元,同比下降1.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368,729.66元,同比下降0.77%,同时,因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结算滞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下滑。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16%,资本结构稳健,偿债能力较强。当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项目建设、日常生产经营等方面尚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将立足长远发展战略规划,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新项目开发建设和日常经营,公司将积极争取优质项目资源,为公司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
(五)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并制定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确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发展,不断提升公司装机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努力提升经营质效,积极回报股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2023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播放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2023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三)会议召开方式:视频播放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朱又生先生,董事、总经理陈华先生,独立董事蔡建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颖女士,证券事务代表董一红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证券代码:603693证券简称:江苏新能公告编号:2024-013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5楼吉祥厅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0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兆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7人,实际参会监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5人,监事仓卫兵、顾宏武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主席韩兆海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603693证券简称:江苏新能公告编号:2024-01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1996年5月。1999年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7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2月2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苏亚金诚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首席合伙人为詹从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共有合伙人49人,注册会计师3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7人。
苏亚金诚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的收入总额为43,648.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483.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298.63万元。
苏亚金诚2023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7家,审计收费总额为7,886.61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一一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制造业一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制造业一一金属制品业,制造业一一专用设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一一零售业。2023年度,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涉及人员4名。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玉生,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98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在事务所外兼职,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7家,挂牌公司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桐,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1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在事务所外兼职,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挂牌公司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96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在事务所外兼职,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15家,挂牌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苏亚金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3693证券简称:江苏新能公告编号:2024-016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朱又生、张丁、陈琦文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亦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
2023年5月22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的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的期末余额(不含未到期应收利息),下同。
2、2023年度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2023年度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说明如下: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注:(1)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之间,额度可以进行互相调剂。
(2)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继续有效。
(3)2024年度,公司在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除按上表中预计额度执行外,同时遵守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关于每日最高存款限额、授信限额、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等约定。
2、2024年度预计金额与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2024年度预计金额与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说明如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35724800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董梁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2月22日
控股股东:江苏省人民政府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245.66亿元,净资产1,122.29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5.63亿元,净利润62.31亿元。(未经审计)
2、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6685112X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24楼
法定代表人:张书璟
注册资本:17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59.63亿元,所有者权益22.97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7亿元(扣除利息支出前),净利润1.24亿元。(经审计)
3、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51352N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8号-28五、八、十、十一、十五层
法定代表人:高旭
注册资本:26613.439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03月08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43.10亿元,净资产6.18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08亿元,净利润0.82亿元。(经审计)
4、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67357892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玄武区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陈浩杰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5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0.20亿元,净资产0.05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31亿元,净利润0.0037亿元。(经审计)
5、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140148699L
住所:射阳县临港工业区沿河东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吴江
注册资本:17830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0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80.81亿元,净资产14.37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35亿元,净利润1.86亿元。(经审计)
6、江苏国信淮安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淮安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3564259667D
住所:淮安市淮安区石塘镇建淮村
法定代表人:邵文蓬
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15日
控股股东: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6.21亿元,净资产2.46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9亿元,净利润-0.70亿元。(经审计)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MA1MGMRG9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建南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刘庆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23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4.99亿元,净资产-1.73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9亿元,净利润-0.0057亿元。(经审计)
8、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MAC2WHKB9G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二期物联大厦6楼606室
法定代表人:李保洋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04日
主要财务数据: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未开展实际经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44亿元,净资产1.02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0.00亿元。(经审计)
9、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20584585F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22号-29幢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9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5日
控股股东: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6.58亿元,净资产-7.02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44亿元,净利润-0.81亿元。(经审计)
10、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MADA9EPR76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8号和泰大厦11层
成立日期:2024年02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提醒通知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02月09日注册成立,暂无财务数据。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依据历年来交易经验和合理判断,上述关联方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发生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关联方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采购医疗商品等;向关联方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其提供的信息化运维等服务;向关联方江苏国信淮安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蒸汽;向关联方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售电;向关联方国信集团提供股权托管服务,向关联方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等劳务服务;接受关联方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等国信集团控股酒店提供的餐饮、物业、住宿、会务等服务;在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收取存款利息;向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借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借款、以借款人自有资产提供抵押/质押等方式借款)、支付借款利息及手续费;向关联方国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租赁办公楼、土地及屋顶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在交易方式和定价政策等方面,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该类交易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年5月,公司与国信集团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所涉交易和服务中,双方应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保证这类交易和服务以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保证不因大股东的控制而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这类交易和服务中受到损害。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2023年5月,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约定,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价格要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所提供的同种类金融服务的价格,否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权选择其他第三方提供金融服务。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上述两项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证券代码:603693证券简称:江苏新能公告编号:2024-017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4楼广益厅B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4年5月17日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二)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013室;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账户;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013室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