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84年的南宁职业大学,是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1984年8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南宁职业大学成立。1998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南宁职业大学、南宁市教育学院和南宁市广播电视大学合并成立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6月,南宁市建设技工学校并入;2006年6月,南宁市师范学校并入。2009年12月,学校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2019年7月,学校被认定为国家优质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12月,学校入选全国56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
学校获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资源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中国高新区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一带一路”国家技术技能人才实训中心、“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入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获评“自治区文明校园”“广西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全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等称号,建成3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办学成果丰硕。
学校占地1725.41亩,建筑面积57.33万平方米,下设13个二级学院,61个专业,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7000多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3000多人。
学校建成一支以国家优秀教学团队为领军、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截至目前,我校拥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拥有市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510多人次,含国家教学、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各类人才23人次,自治区教学、广西高层次人才、广西技术能手等自治区各类人才55人次,南宁市特聘专家、南宁市首席技师等市各类人才430多人次。拥有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南宁市人才小高地1个。获批教育部首批校长培训培育基地、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多个人才培训培育基地项目。
学校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新一代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一带一路’数字东盟跨境电商综合运营协同创新中心”3个平台建设。对接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建筑及房地产、现代服务等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点支柱产业及新兴产业群、产业链,布局和调整构建专业体系,以建筑室内设计、软件技术两大国家高水平专业群为龙头,布局电子与信息、装备制造、土木建筑、财经商贸、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交通运输、旅游、新闻传播、轻工纺织等10个专业大类,带动建筑室内设计、软件技术、智能制造、酒店管理、现代物流、智慧财经、文化传媒、创意设计、国际服务、新能源汽车等10个专业群建设,拥有教学成果奖4项、国家精品专业1个、国家示范重点建设专业6个、精品课程9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7门,实施现代学徒制培养改革专业11个,打造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
学校积极探索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2014年,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作为首批试点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_联合举办材料成型与控制高端应用型本科专业。2016年起,学院先后和广西科技大学、南宁师范大学、桂林旅游学院等6所本科院校实施6个产教融合本科专业探索。
学校与华为、京东物流、中联集团、阿里巴巴、李宁体育等世界知名企业和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等南宁龙头企业融合发展,建成装配式建筑产业学院、南职ICT产业学院、RCEP跨境电商产业学院、宝德人工智能现代产业学院、元宇宙产业学院、李宁时尚产业学院、中国—东盟数字新文创产业学院、中国—东盟智慧物流产业学院、智慧财经产业学院、广西桂华智能制造产业学院等10个特色产业学院,建成广西人工智能职教集团、广西民族技艺职教集团、广西餐饮职教集团、南宁职教集团等4个职业教育集团。
发展至今,学校建有56个校内实训基地、281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设备总值3.85亿元。建立六大自治区“千万工程”专业项目,拥有GE智能平台自动化系统应用实训室、西南地区首个ABB工业机器人创新应用中心等一批先进实训中心。
2018年12月,西南地区大、总投资10亿元的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落户学校,新增现代控制、现代电子信息、现代制造、现代服务与民族工艺、食品工程与生物医药等五大先进实训中心,拓展学校办学空间。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以建设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为契机,主动融入“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建设”,与东盟国家10所高校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与区内外256家优质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成立“中央统_战部港澳台青少年文化交流与创新创业基地”,促进职业教育区域交流与合作。
办学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邮政编码:530008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品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二、招生人数
2024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分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等形式,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新生9000人。我校统考招生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的专业、人数、学费标准等,请参阅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
三、收费标准
(一)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新标准执行,全日制高职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按学年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
1.预缴学费标准为:
文科类专业(不含外语和体育专业)6500元/生.学年;
体育类、外语类、理科类专业7000元/生.学年;
工科类专业75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8500元/生.学年。
备注:2015年以后新增的专业按上述收费标准收费,2015年前新增的专业按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2.住宿费标准为:
标准化公寓式宿舍4人间:1400-1550元/生.学年;
非公寓式宿舍6人间:1200-1350元/生.学年;
套间式公寓8人间:1000-115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以上标准包含按照楼栋房型条件,配套安装空调,加收80-150元/生.学年。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2.代收费:军训服装费120元/套、体检费62元/人(2023学年招标采购单价,仅供参考,按实际进价收取服装费);超定额水电费,按照南宁市水电价格收取;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专业代码:540106H):该专业与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在内地学校学习期间费用按学年收取,7000元人民币/生/学年。每年安排部分课程在香港完成,香港学费由港方学校收取:第一学年3500港元、第二学12000港元;第三学年14000港元。其余费用自理。香港住宿费实际收费按当年香港职业训练局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收取。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业代码:530501H):该专业与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在内地学校学习期间费用按学年收取,7500元人民币/生/学年。每年安排部分课程在香港完成,香港学费由港方学校收取:第一学年3500港元、第二学12000港元;第三学年14000港元。其余费用自理。香港住宿费实际收费按当年香港职业训练局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收取。
3.艺术设计(专业代码:550101H):该专业与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在内地学校学习期间费用按学年收取,8000元人民币/生/学年。每年安排部分课程在香港完成,香港学费由港方学校收取:第一学年3500港元、第二学12000港元;第三学年14000港元。其余费用自理。香港住宿费实际收费按当年香港职业训练局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收取。
四、部分专业要求
(一)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行业特点,报读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等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二)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专业代码:540106H)、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业代码:530501H)和艺术设计(专业代码:550101H)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学生注册入学后,除无法抗拒因素外,一律不能申请转专业。
五、录取规则
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进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一)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情况下,按进档的第一专业,从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满的,按进档的第二专业,从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对于投档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位次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普通类专业的录取
按进档的第一专业,从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进档的第二专业,从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对于投档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位次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六、新生入学
七、学生待遇
八、学生就业
学校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华为、比亚迪等企业每年向学生提供高质量就业岗位约2.5万个,连续十多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学校以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为使命,与地方龙头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每年近70%的毕业生留桂就业,其中超50%留邕就业;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总体满意率及工作称职率超过90%。学校获评“自治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广西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广西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等,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
九、其他
(一)2024年我校招生按本章程规定执行。如教育部、教育厅出台新的政策,则按教育部、教育厅新的规定执行。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不组织任何考前辅导班。
(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对考生2024年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因更改信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无法入学报到、无法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