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持续多年的“虚假新闻研究报告”本次并入“传媒伦理研究报告”的原因:虚假新闻本属传媒伦理问题的重要方面,2021年搜集到的案例比较少,对于“虚假新闻”概念有效性学术界有较多不同意见。
●虚假新闻及传媒伦理典型案例较少的关键原因:管理部门进行了有效治理,形成专业媒体内容生产的闭环生态,平台媒体、自媒体初步形成清朗空间。
●目前存在的主要伦理问题的类型:专业媒体被社交媒体发布的内容误导,直接拿来作为“新闻”发布;个别主流媒体短视频内容生产缺少有效把关,涉嫌造谣;为了抢发即时报道反而失误,自损媒体公信力;灾难事件中缺乏人文关怀引发二次伤害;主持人前台后台行为失当造成舆情;以“正能量”为名传播虚假新闻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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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鉴于“虚假新闻报道愈演愈烈,令人难以容忍”(吕怡然,2011:314),《新闻记者》编辑部推出“年度十大假新闻”的专题策划,从每年诸多虚假新闻报道中选取“最典型、影响最广、性质最恶劣”的10个案例,加以梳理和剖析(陈斌,贾亦凡,2002)。“年度十大假新闻”评选持续10年,在学界业界都产生较大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出版了《拷问传媒公信力——新闻打假十年实录》一书。2011年起,改为“年度虚假新闻研究报告”的形式,仍以典型案例分析为主,同时更加强调对作为一种传播现象的虚假新闻问题的理论研究(年度虚假新闻研究课题组,2012)。2013年,在“虚假新闻研究报告”基础上,《新闻记者》杂志又推出“传媒伦理问题研究报告”,同样以传媒伦理失范典型案例为中心展开剖析研讨,与“虚假新闻研究报告”形成姊妹篇。
需要说明的是,随着网络技术发展带来的社会媒介化与媒介社会化,传媒伦理已不仅仅是一种职业伦理、专业伦理,而成为一种泛在的渗透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调节原则。有学者提出应该以“符合伦理的传播”(ethicalcommunication)来代替“传媒伦理”(mediaethics)概念(Fourie,2017)。在本文中我们仍使用传媒伦理概念,但是讨论相对集中于涉及新近事实的传播活动,以及“从事新闻采编发布活动的专业新闻媒体”(简称“专业媒体”)。
一、2021年传媒伦理的主要特点
重大社会危机期间,信息秩序混乱,而媒体需要帮助人们了解和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在巨大压力下往往出现传播失序。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虚假新闻等传媒伦理失范问题一度猛增(年度虚假新闻研究课题组,2021)。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专业媒体运行逐步重回正轨。
(一)专业媒体新闻生产基本形成闭环生态
数字时代,大众传播不再是专业媒体专属权利,新闻生产、机构、技术和实践等都呈现多元混杂的特点,大大增强了信息流的不确定性。政治传播学者Chadwick(2013)将这种去中心化、流动性的传播生态称为混杂媒介系统(thehybridmediasystem)。针对这种境况,近年来,我国管理部门采取统一标准、分类施策、压实主体责任等措施,基本实现专业媒体新闻生产的闭环生态。
其次,大幅扩容“白名单”,形成庞大的优质内容池。数字媒体永远在线、滚动发布的特点,造成对新闻内容的极大需求,仅靠专业媒体机构自采自编内容无法支撑,必然要通过转载、抓取其他媒体内容等方式扩大内容池。2021年10月20日,国家网信办公布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俗称“白名单”),名单涵盖中央新闻网站、中央新闻单位、行业媒体、地方新闻网站、地方新闻单位和政务发布平台等共1358家稿源单位,与上一版名单相比总量增加近4倍,不但包括专业媒体机构,而且将一批理论网站、政务发布平台、县级融媒体中心等纳入其中,形成庞大的优质内容池,大大丰富了媒体内容资源。
第三,不断压实媒体把关责任,建立专业媒体与自媒体、用户生产内容(UGC)的“隔离墙”。从单向传播到互动传播,从单一媒介生产发布到融合媒介生产发布,数字技术颠覆了传统媒体组织形态和出版流程。为此,管理部门一方面大力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同时针对转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强调专业媒体履行把关责任:对社交媒体内容必须采访核实发布、严格新闻转载白名单制度、检查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深入推进打击虚假新闻,等等。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建立了一个专业媒体内容生产与自媒体、用户生产内容的隔离墙、防错网、警戒线。
通过上述三方面的管理措施,基本形成一个完整有序、生态闭环的专业新闻生产系统。
(二)全方位规范网络传播秩序,自媒体、平台媒体成为治理重点
2021年,针对网络传播中的突出问题,为遏制网络传播乱象,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网信办等7部门《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见》等文件相继出台;中央有关部门部署开展网络“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净网”行动,有的放矢,抓住重点,重拳出击,持续全年;各平台媒体也积极履行责任,规范运营,处理违规账号。
“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中,在内容生产发布领域,特别强调大力整治:
——假冒仿冒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组织机构名称、标识以假乱真误导公众的账号,不具备经济、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专业资质仍从事专业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账号。
——商业网站平台和“自媒体”违规采编发布财经类信息,充当“黑嘴”、敲诈勒索的“自媒体”账号。
——PUSH弹窗推送新闻信息中存在的稿源失序、内容失当、价值失范、滥用算法推荐、违规推送新闻信息等突出问题。
网络传播秩序治理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特点,使网络传播生态出现明显变化。
(三)行为失范、信息失序个案时有发生,反映出一些趋势性问题
传媒道德建设具有长期性、持续性,新闻生产又是在时效压力下易犯错误的工作,各种失范、失序事件因此时有发生,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也反映出媒体操作中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二、2021年传媒伦理问题主要案例及分析
我们搜集了2021年若干比较典型的传媒失范事件,分为六种类型进行梳理和剖析(文中未注明的日期,均为2021年)
(一)专业媒体报道被社交媒体带偏节奏误导受众
【案例一】2021年4月13日,两岁时被拐的广西男子覃江涛与失散30年的家人重聚。大河报旗下“豫视频”等报道,由于覃江涛喜欢吃辣和螺蛳粉,饮食习惯和当地人不一样,怀疑自己的身世,于是在2017年做了血样采集,真相浮出水面。此后,又有多家媒体报道《男子因喜欢吃辣和螺蛳粉饮食习惯和当地人不一样采血找到失散亲人》。
4月17日,广西南国今报采访警方后报道:覃是在公安机关开展的“团圆”行动中,通过全国公安机关查找打拐/失踪儿童系统中DNA信息对比找到亲人的。覃称自己七八岁上小学时,就有同学告诉他是从广西来的。
【案例二】6月9日,全国少工委新媒体工作平台未来网旗下微博账号“燃新闻”发布短视频称,内蒙古赤峰市一位高考考生准考证被弟弟藏了起来,最终在交警的帮助下去幼儿园接回弟弟,找回了准考证,得以按时参加考试。这条视频配以诙谐搞笑的背景音乐,很快在网络上“火”了起来,很多网友表示哭笑不得,应该把熊孩子打一顿。
7月9日,潇湘晨报以《宝马占车位被路虎堵160天路虎车主在车内放145万花瓶》为题,报道了这一网络热点事件,除了指出不少网友支持吨姐的做法,同时提及了“但也有不少网友质疑吨姐是不是在自导自演”。
【案例四】11月18日,一则“儿子牺牲6年后婆婆送儿媳出嫁”的短视频登上热搜,包括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报道”等百余家媒体转发报道。几秒钟的画面配文称:“6年前,儿子意外离世,留下了当时已经怀孕的儿媳。儿媳坚持生下了孙子,而6年后,儿媳再婚,婆婆亲自送儿媳出嫁。网友:人间温暖!”
随后,微博网友“阜阳王鹏”贴出一组截图,质疑:“#儿子牺牲6年后婆婆送儿媳出嫁#有哪一家媒体采访了当事人?看看抖音吧,几个月前,相同剧本的段子满天飞!媒体把段子当成新闻去报道,不辨真伪,自损公信!”
点评
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新闻可以不借助专业媒体而闯入公众意识,专业媒体反而可能因为某件事已经通过其他途径闯入公众意识,结果只好报道它了(舍基,2012:54)。上述北京日报客户端等媒体对移动支付新政策的报道,就源于“‘2022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及‘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消息近日刷屏网络”,但是记者据此解读央行新政时出了差错。
韩国学者Kim和Lee(2006)将这种公众在网络中设置议程并影响专业媒体议程的现象称为反向议程设置(thereverseagenda-setting)。新媒体环境下,社交媒体用户和专业媒体交织互动,形成了活跃而富有生机的信息场。
但需要注意的是,社交媒体用户内容生产往往采取“公民见证”(citizenwitnessing)的报道方式,是在危机、事故、悲剧或灾难事件发生时,普通个人碰巧出现在现场,自发地参与到新闻生产和传播中来(Allan,2016)。也有一些属于当事人自述的“主观和自白式新闻”(subjectivejournalism)(Coward,2013)。
“有闻必录”是在通讯条件受限情况下,中国早期新闻业处理新闻真实性原则的一种方法,同时也是作为避免社会纠纷的护身符、挡箭牌而精心设计出来的策略,虽然曾经具有争取新闻自由的价值,但从总体上看,并不符合新闻真实性的要求,是中国新闻业幼稚时期的产物(宁树藩,1986)。随着新闻生产环境与新闻工作理念的进步,“有闻必录”的合法性基础被消解,受到邵飘萍和徐宝璜为代表的新闻人的根本否定(操瑞青,2015)。如徐宝璜在《新闻学纲要》中提出:“报纸有闻必录”,此吾国报纸之一极普通之口头禅,且常引为护身符者也,其实绝无意义。因若信一二人之传说,而不详加调查,证其确否,迳视为事实而登载之,将致常登以讹传讹之消息,且有时于不知不觉成为他人播谣之机械。此亦为以伪乱真,又乌乎可(徐宝璜,1931:13-14)?
我们党的新闻事业一直坚决反对客观主义的“有闻必录”报道方式。新的传播环境下,管理部门一再强调专业媒体的核实责任。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规范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的通知》要求:刊发新闻报道必须履行采访核实和审核签发程序,确保新闻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刊发,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新闻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
(二)主流媒体短视频账号移花接木肆意造谣
尽管这个案例与上述一组案例情况有些类似,但已不能用专业媒体被误导来解释。“大眼看世界”随意截取网络照片移花接木,制造无辜女生的谣言,突破了新闻伦理底线,更是涉嫌诽谤的违法行为。
“大眼看世界”栏目组在道歉信里称,因“编辑失误”将女生照片放入了视频,这个解释没有指出真正问题所在。短视频“海王中的女霸王”中所有信息只是对几张网络图片的拼凑,以模糊不清的网友“控诉信”为据,宣称女生“恋爱一年花费男友20万”,“在异地期间与上百位男生开房”,完全没有采访与核实,其真实性十分可疑。为了显得有根有据,将网络上的个人肖像“扒”下来就用,更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短视频中“女海王”、“跟上百位男生开房”等突出信息,暴露出随意拼凑“新闻”,以低俗内容收获流量的意图。
在新的传播环境下,专业媒体正在艰难转型。如果秉承唯流量论,完全不顾专业规范和操守,将会本末倒置,偏离媒体融合转型的初衷,甚至被驱逐出传播链条。“大眼看世界”账号的永久关停对此提出了警示。
(三)“抢发”即时新闻失误自损公信力
【案例一】1月20日23点09分,澎湃新闻发布消息称“上海新增2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虽然很快就发布更正,表示此内容系公众号“上海发布”于2020年11月20日发布的旧闻,因编辑操作失误发布,但在这期间已经央视新闻等媒体转发,被广泛传播。
【案例二】5月22日11点左右,中国国际电视台官方微博“CGTN”发帖称,“杂交水稻之父”、中国工程院院士、“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袁隆平因病医治无效,于2021年5月22日上午在长沙逝世。消息一出便引爆网络,网友表达悲痛的同时纷纷转发。
11时41分,“人民日报”微博发布《多方证实:袁隆平院士去世消息不实》称,记者从湖南省委宣传部、中国工程院和袁隆平院士秘书等多个渠道证实,网上关于袁隆平逝世的消息是假消息,袁隆平院士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澎湃新闻也从袁隆平院士秘书杨耀松处获悉,网上关于袁隆平逝世的消息是假消息。袁隆平目前在医院,身体状况不太好。“我们目前正在医院”。
当天下午,新华社等先后发布新闻:袁隆平院士于13点07分在湖南长沙去世,享年91岁。
(四)灾难事件报道忽视人文关怀导致二次伤害
【案例一】1月15日,长沙广电旗下智慧长沙客户端发布视频,报道河北石家庄新发疫情状况,标题为《可恨!26岁石家庄女子确诊前6天下班兼职》,引发舆论质疑。
次日,“智慧长沙资讯”微博公开道歉,承认“标题导向极为错误”,“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严重伤害,同时寒了广大网友的心”,并对编、审人员做出开除、撤职和记过处分。
【案例二】5月22日,由白银市委市政府主办的第四届黄河石林山地马拉松百公里越野赛在白银市景泰县黄河石林大景区举行,比赛进行约四小时后出现极端天气,发生公共安全责任事件,造成21名参赛选手死亡,8人受伤。
这场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发生第二天,白银电视台重播了22日早上的越野赛开幕式,会场一片祥和、喜庆的氛围。网友对此提出批评,“这对受害者家属也是二次伤害”。
上述两例报道之所以引发诟病,都是忽视了人文关怀的基本原则。所谓人文关怀,简单说就是同情心、恻隐之心,用休谟的话说,“同情是我们对一切人为道德表示尊重的根源”,是道德的根源和动力(李泽厚,2016:114-115)。媒体报道,应秉持对人的生命、价值、命运和尊严的关怀的原则,对其不幸表示关切,否则,不但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也是对广大受众的冒犯。
那位确诊新冠肺炎的石家庄女子下班兼职时,显然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感染,并非有意传播扩散病毒。一位年轻人8小时工作后还要再去兼职,让人感到生活的艰难和打拼的勇气,对她染病,无论媒体还是其他人,都应该表示关心和同情。但是,新冠疫情大流行以来,无论国内外,无论媒体还是个人,对感染者抱有蔑视乃至敌视甚至攻击态度的情况并不鲜见。
刘海龙认为,人们往往把新冠疫情看作一场战争,这种非友即敌的冲突隐喻所包含的思维方式下,每个人都可能被视作病毒的媒介,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与暴力冲突就会层出不穷(澎湃新闻,2020-07-07)。王明珂(2021)发现,因新冠肺炎而产生的许多人群间的恐惧与猜疑,以及各种政治、区域社群间的相互指责、攻讦与暴力,与中世纪欧洲的“猎巫风潮”颇有类似——通过寻找“女巫”并对其施以仪式化暴力,以纾解集体恐慌。不断发生的对染病患者的人肉搜索、攻击辱骂,乃至对所谓疫情源头地的污名化,都属于“猎巫危机”的再现。改变这种蒙昧状态,对灾难、疫情保持人文省思,媒体应当起到积极引领作用。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两起事件都发生在周末。智慧长沙在致歉信中特别强调“这些周末上班的编审人员”也是“打拼大军中的一员”。媒体人加班工作的确不容易,但这正是新闻工作的特点。对辛苦加班的新闻人,无论管理者还是普通受众,应有更多“共情”,加以关怀和理解;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休息日容易成为采编流程中“跑冒滴漏”的环节,管理上有必要特别加以重视。
(五)主持人“前台”、“后台”行为失当累及媒体形象
【案例一】11月12日,天津交通广播“红绿灯”节目中,男主播白羊在讨论城市美食话题时与女主播意见不合,情绪失控,发火大吼,继而摔门而出。在短暂音乐后,女主播单人继续主持节目。
【案例二】4月,上海广播电视台6名主持人违规参加不久前刑满释放的企业主周某某生日宴并发表不当言论,引发舆论批评,暴露出主持人政治意识薄弱、职业道德缺失的问题。上海广播电视台对此进行了严肃处理。
广播电视主持人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持人的职业角色就是一种媒介角色,媒介的传播广泛性使其生活角色与职业角色都具有相当的公众性与公示性(张曼缔,2013)。
戈夫曼将人在不同场景下的角色扮演分为前台和后台。所谓前台,是“个体表演中以一般的和固定的方式有规律地为观察者定义情境的那一部分”,是“个体在表演期间有意无意使用的、标准的表达性装备”(戈夫曼,2008:19)。主持人在节目中的行为,当然属于“前台”表演的范畴,通过与受众的“隔离”,可以塑造理性化、神秘化的个人形象。在“红绿灯”节目直播过程中,虽然看似两个主持人随意聊天,但必须按照写定的“脚本”,一丝不苟地完成。主持人在节目中当然可以凸显自身的风格、个性,“越自然越真实”,但仍不能忘记这是面对无数听众的职业行为,任何个性的彰显、自然状态的流露,都是在悉心研究节目主题、认真准备素材、准确把握节奏、正确引领导向的前提下完成的,需要更加高超的节目主持艺术。此外,按照戈夫曼的说法,对“前台”越重视,表演者的行为就会越谨慎。从天津交通广播的直播事故来看,节目整体比较随意散漫,话题缺乏明显的公共价值,主持人对职业、对听众的敬畏之心不够,恐怕才是导致此次播出事故的根源所在。
职业行为之外的私人活动一般属于戈夫曼所谓“后台”行动。“后台”是表演者“确信观众不会突然闯入的地方”,是实施“那些被竭力抑制”、“可能有损于它所要造成的印象的”行动的地方,而且参与者之间亲密合作、互相保守秘密,气氛更加轻松自如。但是梅洛维茨(2002:87)在《消失的地域》中指出,电子媒介“将原来私下的场景融合进原来公共的场景”,使公开和私下行为模糊化。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合为一体,更是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打通。作为公众人物的主持人,形象辨识度高,前互联网时代也许无伤大雅的举动,今天可能转眼就成为社交媒体上公众热议的话题。对于媒体从业者来说,在私人生活中的一言一行更需谨慎。
9月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其中专门要求“规范主持人参加社会活动和网络信息发布……自觉抵制名利诱惑,不得利用职业身份和个人知名度谋取不当利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社会公德的示范者、正能量的建设者”。无论“前台”、“后台”,行为不当都会引起“表演崩塌”。而主持人言行不当不但使自身形象设定“崩塌”,更重要的是同时影响到所属媒体的形象。
(六)以“正能量”为名传播虚假信息弄巧成拙
6月12日,中国驻意大利大使馆发布“提醒”:“近日,国内一些自媒体发文称,据意大利广播电视公司报道,意政府领导人承认新冠肺炎在意流行早于中国半年等内容。不少网民及媒体就此向我馆求证。我馆经认真核实提醒如下:意方领导人未做过此类表态,意广播电视公司亦未有类似报道。相信广大网民不会误信、误传此类虚假消息。”
6月13日,“新岭南观察”因“涉嫌发布不实信息”账号被封。
9月28日,央视网发表《拉闸限电里没那么多“大棋”》指出,所谓“大棋论”遮蔽了电煤供给短缺的基本事实,营造了“为了限产而限电”和“用电紧张纯属人为设限”的错位认知,不啻为用反智论调去刺激社会情绪。在乱带节奏中产生了不小的“低级红”、“高级黑”的效果。对此,我们应“尊崇常识”对此类“大棋论”直接果断地说“不”。
从“咪蒙”到“青年大院”(年度传媒伦理研究课题组,2020;年度传媒伦理研究课题组,2021)再到“新岭南观察”、“大碗楼市”等,自媒体营销号的基本操作模式没有改变,都是通过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信息,煽动受众情绪,拉动流量,从而获得利润;但是在具体操作手法上,也出现一些变化:
首先,保证“政治正确”。比如打着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旗号,批判西方政治、资本集团等。像“新岭南观察”发表的《基辛格:美国“窃听门”丑闻,将使拜登“联欧遏华”政策破产》、《昨天,G7峰会首日,美英两国就为中国吵得不可开交》等都属此类,一方面可以避免触碰监管底线,另一方面也有效调用了网民朴素的爱国热情及道德感情。
冠冕堂皇打着“爱国”的旗号,实则收割人们情感赚取流量的做法,无疑是对爱国情感的亵渎(共青团中央,2021)。对这类“低级红、高级黑”现象,不能仅从传播道德角度来考察,还需要在政治—经济框架内来剖析,并加以有效治理。
三、传媒伦理研究的热点和趋势
(一)聚焦“信息失序”
无论是行动者的多元化和海量化,还是传播生态系统的混杂性和流动性,都大大加剧了虚假信息的生产和流通。西方民粹主义的泛滥、计算宣传技术的滥用,更加剧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尽管假新闻概念可以追溯到15世纪,而且当前仍是学术研究和日常生活中的常用词,但在不同语境下,对于何谓“假新闻”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UNESCO报告认为,假新闻(fakenews)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因为“新闻”就意味着关涉公共利益的可核实的信息,不符合这个标准,就不应该被称为“新闻”。随着新闻生产社会化,“新闻”的边界也日益模糊,为此,《科学》(Science)发表的研究(Vosoughi,Roy,Aral,2018)采用可证伪的“错误”(false)新闻的说法,对新闻的定义也宽泛地理解为任何包含某种断言的叙事或言论(anystoryorclaimwithanassertioninit)。除了学术上的争议,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后,更是随心所欲将针对自己的负面报道污名化为“假新闻”。鉴于假新闻一词定义模糊,而且“权威主义政客将该词作为钳制言论的工具,攻击令权力不悦的报道和媒体,将媒体控制合理化”。2018年10月,英国政府正式禁止在政策文件和政府公文中使用“假新闻”概念(刘海龙,于瀛,2021)。
学术概念不仅使事物产生意义,也打开和创造感知空间,重构世界。而假新闻概念使用的混乱,加剧了危机时期公共话语的混乱和撕裂(刘海龙,于瀛,2021)。为此,西方学术界倾向于用“虚假信息”(disinformation)指称那些精心策划、明知虚假而故意传播的假信息,用“误导信息”(misinformation)指称那些并非故意生产或传播的存在错误的信息(UNESCO,2018)。国内外也有些学者认为,有必要以“信息失序”(informationdisorder)来涵括数字技术下事实性信息传播中的各种错误以及失误,认为这一术语比“假新闻”更适合捕捉媒体格局的变化,可以更精确地捕捉从“歪曲的叙述”到“完全捏造的误导性故事”的完整光谱,有助于更好理解新闻生态恶化的复杂构面(杨洸,郭中实,2021)。
近二十年来,我们的研究一直将“虚假新闻”传播主体限定于专业媒体,因为传统媒体时代专业媒体的报道是建构受众外部世界印象的依赖性渠道。而在当前的数字技术下,“新闻不是在数字和物理空间中毫不费力地动态移动,而是被各种行为者、活动家和感兴趣的新闻当事人‘推’出来的(好像是自动在新闻生态系统中滑行)”(克里斯·安德森,何仁忆,2021)。新新闻生态中,专业媒体往往不再是热点社会话题传播的源头,甚至也不是转发中的关键节点,因此,比追踪具体哪家媒体犯错更重要的,是如何准确把握这种“生态性”的“信息失序”问题。未来的研究中,我们也会更多地将自媒体、平台媒体等纳入考察范畴。
(二)重思规范理论
新闻理论诞生于现代新闻业出现时,一开始就是一套旨在衡量和指导媒体表现、责任和质量的规范。随着媒体格局发生深刻变化,近年来,学术界对规范性媒介理论中的西方中心主义以及忽略历史性和情境性等问题,从多方面展开反思:
●有关媒体质量和表现的概念应受到质疑。须承认,在一套规范性理念和价值观的背景下判断媒体的表现和质量是西方资本主义以“公共利益”为名的知情政治权力行为。在重新思考规范媒体理论时,应该结束这种文化家长主义(culturalpedagogicpaternalism)。
●应该彻底打破对媒体力量的强效果论(似乎媒体本身是强大的,并在所有人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使规范性媒介理论和媒介管制合法化。
●关于媒体的社会责任和质量的现代主义思维通过强调二分法,对包括管制与开放市场、文化与经济的首要地位、以人为本与以市场为中心、质量对数量、公共对私人、理性对主体性和情感、事实对虚构、严肃对娱乐、知识对流行文化、公民对消费者等问题,以不容争辩的姿态拒绝讨论。
●尽管正在努力模糊、合并或弥合主流研究和批判性研究之间的鸿沟,规范性媒介理论研究仍以过时的大众传播模式(理论)为指导,其基础是过时的假设,即有限的供给、同质的内容和被动的受众。这些假设深深植根于传播研究的社会科学传统中,线性传播成为典范,但显然已不足以描述当前的后现代媒介情境。
简言之,在数字化、媒体融合和用户通过互动、互联发挥积极作用所创造的新媒介格局中,单一的规范性理论(或一套规范性理念)不再能够作为媒体实践和表现的坚实道德和规范性指导。“新”的规范性理论(在新媒介格局中)的关键应该是承认多样性,并在媒介的传播过程中及媒体的交流中认可具有普遍性的道德准则(universalhumanvirtue)(Fourie,2017)。
除了技术革命带来的传媒变局,西方社会保守主义、民粹主义的盛行,也对建筑在新自由主义、精英主义基础上的规范理论提出挑战。作为新闻专业主义核心的客观性理念的失效,甚至被认为是造成假新闻横行的根源(Winston&Winston,2021)。作为“真相探寻事业”立足之基的西方新闻业,更是深陷“后真相”症候难以自拔,甚至产生“真相虚无主义”。在这一变革时代,立足中西比较与对话而展开的中国特色传媒规范理论的研究成果也不断涌现(杨奇光,王润泽,2021),并为范式调整甚至革命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建设全球传媒伦理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阻碍了世界的流动,更重要的是,不同国家、社会体制间的经济、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冲突日益严峻,从新冠病毒阴谋论到“新疆棉”谎言,从专业媒体到网络舆论场的中西对抗事件频频发生。这种环境下,一群学者为建设“全球传媒伦理”而进行的不懈努力就更应受到重视并值得珍视。
斯蒂芬·沃德、克里福德·克里斯琴斯等学者多年来致力于推动的全球传媒伦理研究,既是一种理论探索,也是一种实践倡导,它承续上述对西方传媒规范理论的批判,针对全球化、特别是全球范围内人们之间的相互联系日益增加,而国内和国外问题之间的区别却变得模糊,银行业危机、全球新自由主义的蔓延、恐怖主义、犯罪、能源、农业和气候变化等问题都需要媒体做出反应的局面(Ward&Wasserman,2015),试图“为全球新闻媒体时代的新闻实践制定一套全面的原则和标准”(单波,叶琼,2021)。2021年,由沃德主编、包括中国学者在内的世界多位著名学者合作完成的《全球传媒伦理手册》(HandbookofGlobalMediaEthics)由斯普林格出版社出版,是全球传媒伦理建设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全球传媒伦理研究反对欧洲中心论及西方化的“普世价值”观,认为与其将全球伦理视为所有人寻求的一个绝对的原则体系,不如将其视为持续发展的、寻求共同点的一系列多重对话,或者是对价值差异和所涉及问题的更好的理解(单波,2021)。倡导对话—倾听、开放—参与,是这一理论的突出特点。
“沟通始于倾听,而非诉说”。对话不仅仅是一种“说”的形式,更重要的是对对方的尊重和认真倾听。一味地表达自己,那是“独白”而非对话。倾听并不意味着回避与对话者的分歧和对抗,以达成肤浅的共识为目的;倾听也不意味着声音的“洗牌”,从一种精英主义到另一种精英主义;倾听意味着承认全球社会存在深刻的不平等,历史冲突产生的相互不信任,文化、社会和经济差异以及沟通渠道的不对称;倾听的目的是跨越这些交流鸿沟,想象自己处于另一方的立场来倾听,实现对关系性存在及互相依存的理解(Ward&Wasserman,2015)。
倾听的对象不但包括那些理性思考的声音,也包括那些表达愤怒和抗议情绪的声音。这也意味着全球传媒伦理反对作为媒体职业伦理的封闭性话语形式,而转变为面向所有公民的开放伦理。由此,全球传媒伦理也成为每一个身处全球化传播场域公民的责任,没有人是局外人,仅仅指责和批评毫无意义,用符合道德的方式参与对话,增进理解,制定辩论规则,一起来做(doingethicstogether),才是更重要的(Ward&Wasserman,2015)。
即便全球传媒伦理的倡导者们也清楚,这只是一个松散的学术联合体,从理论研究落实到实践规范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但是,传媒事业的公共价值,不正是建筑在人类美好理想追求的基础上的吗?对理想化应然的传媒生态的追求,不正是我们每年推出这份研究报告的初衷和动力吗?
在报告结尾,我们愿意引用媒介环境学家波兹曼在第一届MEA大会主题演讲《媒体生态的人文主义》中,曾提出的四个“终极之问”:媒体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理性思维的应用和发展?媒体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民主进程的发展?新媒体能在多大程度上成为有意义信息的入口?新媒体在多大程度上增强或削弱了我们的道德感和善意(转引自Strate,2019)?面对更加复杂的社会和传播环境,在不断的自我反思中创新前行,是建设更加美好的未来新闻业的必经之路。
(本文系缩编版,原文《2021年传媒伦理研究报告——暨2021年虚假新闻研究报告》刊登于《新闻记者》2022年第1期,引用请使用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