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我校结合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严肃责任追究为重点,稳步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1、党委高度重视,行政实施有力。校党委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确定了“强化责任,完善制度,积极参与,源头控制”的工作思路,始终把正确解决和处理好“三重一大”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常抓不懈。校行政按照《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校长工作规则(试行)》、《安徽医专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在党委领导下有条不紊地具体落实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运行。
2、领导干部支持,职工广泛知晓。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三重一大”事项的若干规定,深入领会“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实际工作中,主动、自觉地支持学校“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的实施。广大教职工通过会议、校园网、文件、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和渠道,能够及时地了解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一系列“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形成了公开、透明,和谐、向上的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校园氛围。
二、规范程序,贯彻落实
按照《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校长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出台了《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的议事规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切实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方向。
1、重大事项决策情况。20xx年,学校共召开了13次党委会(含党政联席会议),1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了涉及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年度工作计划与财务预算方案制订、示范高职院校与质量工程建设、岗位设置方案、招生、公开招聘与校内转聘、图书馆建设工程等98项议题,有力地保证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完善系部运行机制,出台系部党总支工作任务,建立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系部党总支与系行政共同研究和制定本系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重要事项,努力构建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的工作体系,切实维护了稳定团结的和谐局面。
2、重要干部任免情况。校党委严格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等文件精神贯穿和体现在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在制定选拔方案、确定考察对象、拟定任职人选、试用任职等四个重点环节上,均通过党委会议集体讨论研究,不搞临时动议,始终做到履行程序一步不缺、一步不错。20xx年以来,按照规定的程序,我校共选拔任用了8名副处级干部,14名科级干部,完成了15名副处级干部轮岗和6名辅导员享受副科级行政级别待遇工作,建立了后备干部储备库。整个实施过程中,没有人民来信来访反映,没有出现违反“十不准”纪律的行为,也没有出现干部带病上岗现象。
3、重大项目安排情况。凡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均要求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如图书馆建设是我校的重点标志性工程,总建筑面积19911.8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030万元,设备及其他投资等约2500万元。图书馆主体工程已于20xx年11月9日封顶,并被评为“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项目建设前,我们先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多次研究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报请省卫生厅批准,并报省发改委批准立项。项目的所有工程、服务严格执行了招投标制度,在工程签证及工程进度款的审批程序等重大问题上,都严格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4、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大额度资金的管理,学校先后出台了《财务管理若干规定》,《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内部审计实施办法》等与财务管理和责任追究有关的制度,规定凡一次开支在五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均经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学校重点加强了图书馆建设等重大项目资金的监管,成立了专门机构从引入工程监理和跟踪审计、严格执行签证及工程进度款的审批程序等方面入手,先后制定了《图书馆工程施工签证管理暂行规定》、《图书馆建设工程款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等两项规定,加强工程施工中的经济签证和工程款支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了图书馆工程资金的科学、合法、合理使用。
三、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民主集中制,力求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1、努力在“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体现科学发展观
2、努力在“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体现民主集中制
校党委坚持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来处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现党对学校事业发展的领导。我们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原则,在研究学校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能以学校事业发展为重,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坚持分管的工作经常碰头,交叉的工作经常协商,有问题经常探讨研究,决策问题前主动磋商,把片面的看法逐渐全面起来,把不清楚的问题逐渐明白起来,把有分歧的意见逐渐统一起来,把历史与现状、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求同存异,形成共识,努力使决策体现集体的意志。
3、大力推进党务、校务公开,提高“三重一大”工作透明度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重点对涉及到招生、财务收费、年度评优、职称晋升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基建招标、图书等大宗物品采购等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除需要保密的外,都限度地进行了公开,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和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干部提拔、人员招聘、评优评先、招投标、物资采购、招生、教育收费、小金库核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了重要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四、存在问题与努力方向
我校“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的总体情况来看,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还有待于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努力。
一是在制度的框架下,进一步处理好科学决策与工作效率的关系。
二是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高领导班子整体决策水平。
三是结合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大制度的执行力。
为了进一步落实十六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进一步强化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教育党工委关于强化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更好地调动教职工参与学校建设的积极性,特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如下:
“三重”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一大”是指: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
1、学校任何重大决策事项,均必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酝酿提出,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交教工代表大会票决通过方可执行。
4、学校2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及5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均需由校校务委员会集体研究提出,经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报上级领导审批;学校要定期将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使用过程中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之后收到的效益等向全体教职工宣讲,并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使学校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人人知晓。
5、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三重一大”会议决定事项,必须明确实施部门和负责人,并由实施部门和负责人组织实施。
7、“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都要以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资料,并存档备查。
三、“三重一大”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的轻重,依法、依纪追究应承担的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而个人擅自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其它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为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三重一大”指重大决定、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
二、本制度所指的“集体决策”是指公司党组织会、总经理办公会和党政联席会做出决定。
三、由公司集体决定的“三重一大”具体事项主要有:
1、公司制定的发展规划;
2、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含人事聘用制度、分配制度、各种管理制度、奖励制度等。
1、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的聘任;
2、下属企业副总经理以上干部的聘任。
2、公司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
3、公司人员聘用、人员调动及工作调配等;
4、公司分配方案的制定与调整;
5、公司的大型活动安排;
6、其他需要公司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一)公司本部资金管理权限。
1、公司本部各类支出使用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审批。
2、5000元(含)~元的支出,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会同总经理讨论决定并签字审批。
3、20000元(含)~50万元的支出,由公司办公会集体审议决定,并由董事长签字审批。
5、5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公司对下属企业资金管理权限。
(1)所有预算内支出及预算外5000元以下支出,由各下属企业根据自身资金管理权限签字审批。
(2)预算外5000元(含)~10万元支出,由公司总经理会同下属企业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签字审批。
(3)预算外10万元(含)~100万元的支出,由公司办公会会同下属企业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审批。
(4)预算外10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七、本制度由**公司党组织负责解释和监督,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2号文件)精神以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工作要求,我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民主决策,狠抓工作落实,实时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制度的重要性,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党委高度重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了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意义,集体决策有利于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有利于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有利于对决策者的监督。镇党委根据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跳马镇党委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作为党委政府人大班子民主决策的工作要求。
二、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决策的实施
一是对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民主决策。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涉及全局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经济发展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镇土地规划,人事变动,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事故处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财政预算等,召开党政人班子成员会议或者扩大会议,进行集体决策。
三是会议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班子成员能够充分发表意见,主要领导人能够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集体表决,形成决议,不搞一言堂,不搞帮派,班子之间既能团结干事,工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能做到相互配合,互相支持。
四是加强决策的实施。我镇上半年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重点突出,年初通过调研、务虚会等形式明确了年度工作计划,通过述职评议、竞岗和双向选择进行了干部分工调整,项目拆迁工作进展迅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各项社会事业进展顺利。
三、实时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镇党委担负起本镇落实“三重一大”集体事项决策制度工作的责任人,坚持党务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事项外,将“三重一大”事项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公示栏、政府门户网站、阳光三农网等载体进行公示。明确了党政人班子成员贯彻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决策执行情况,作为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要求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汇报。单位还明确了对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视情节追究直接责任人直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根据枝江市纪委《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x纪文〔20xx〕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局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组织原则,坚持局党组的集体领导,维护党组集体领导班子的集中统一,认真贯彻局党组作出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坚持定期召开局务会和局工作例会,坚持人事安排、重大收支和重大项目等重大决策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讨论制度,对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处理由案审委员会集中讨论进行把关,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努力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真诚待人,坦诚听取意见。工作中,班子成员之间做到了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使得我局领导班子始终能够保持浓厚的团结氛围。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情况
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局领导班子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性原则,坚定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组织人事纪律方面,局领导班子始终把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出发点,一是监督严格执行用人原则和标准情况,看用人导向是否端正。二是监督严格把握用人资格和条件情况,看用人把关是否严格。是否存在着降格以求、“破格”变“出格”等问题。三是监督严格履行用人程序和步骤情况,看用人程序是否合规。着重看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是否存在着搞变通、作选择、走形式。四是监督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看用人风气是否清正。
三、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今年,我局继续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为动力,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为目的,全面贯彻省、宜昌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着力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安全监管“网格化”试点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监察执法常态化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推进依法治安,深化专项整顿,强化基层安全基础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
在重大事项方面,我局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其他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干部任用程序,坚持在群众民主推荐、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在重要项目安排方面,涉及大宗物品采购、基础建设等均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安排,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一次性经费开支0.5万元(含)以上由局长办公会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按照《枝江市政府采购规定》规范操作。
五、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对个人婚姻、个人收入情况、子女情况、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等一些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报告,主动接受监督,并把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述廉的内容,自觉接受党组织、社会和媒体的监督。每年按要求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由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外出报备制度,及时向市委办公室上报《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表》,确保人员动向明了。
六、遵守《中共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保持职务行为廉洁性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以《廉政准则》要求为准绳,坚持做到并时刻保持廉洁奉公,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始终保持廉洁的作风和清醒的头脑,保持了一名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在日常工作中自警自勉,并能管好自己的家人,自己与家庭成员均未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个人重大事项也能按规定进行申报。多年来,从未利用手中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也未接受别人赠送的礼金、物品。在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对干部的监督力度,经常组织机关干部工作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并强调任何人不准以权谋私,做到身正、言正,树立了安监部门良好形象。
一、学习情况
关于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关文件,种植业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学习,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种植业制定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安排意见》。意见分三个阶段:集中学习、对照自查、整改总结。
利用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了《意见》精神。认真传达了“三重一大”事项的若干规定,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的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下一步贯彻执行好“三重一大”工作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热烈地讨论,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为了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种植业中心党政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机制;强化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也为实现种植业中心发展目标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证。大家认识到只有严格执行种植业中心议事制度和规范执行民主决策程序,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
《廉政简报》刊发了“三重一大”主要范围,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三重一大”内容。
二、种植业中心“三重一大”决策现状及落实情况
2、制定了《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的范围,集体讨论的基本形式、基本程序、基本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凡涉及到“三重一大”的项目均按照严格的程序执行,都经过了民主酝酿,集体讨论;所有“三重一大”事务及其处理都符合国家政策,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对需要通报的,都及时向有关部门或员工进行了通报;对需要职代会审议的事项都提请职代会审议。
三、存在的不足
经过认真检查分析,种植业中心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方面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2、“三重一大”涉及事项决策前还要进一步充分酝酿论证。
四、整改措施
我们针对存在的不足,在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的基础上,从以下方面认真进行整改。
1、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3、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种植业中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取得的效果
通过自查,一是意识进一步深化;二是所有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都严格按制度规定进行;三是“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质量和效果都取得明显提高。
根据省邮政局《关于对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监察函〔〕4号)文件要求,我局在4月份进行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对防范和规避决策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提高我局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在自查工作中,工作小组对我局重要材料和会议记录进行了认真检查,紧紧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是否建立、决策范围是否明确、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有效、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是否有力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按照省局文件附件内《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的主要内容》分类进行检查,包括会议纪要是否齐全、资料是否完整、程序是否符合等,对我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提高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
2、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我局科学化管理水平。
3、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确保新会邮政“三重一大”决策规范化、科学化。
按照《中共XX的通知》要求,我公司对20xx年上半年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
我公司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和机制保障。近年来,结合公司实际,先后制定《党委议事规则》《会议管理办法》《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这些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做了具体规定,使企业在“三重一大”事项上有章可循,为提高决策水平、预防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
公司对“三重一大”项目在作出正式决策前,始终坚持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并安排各有关部门做好会议决策前的准备工作,其中XX部负责对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做好前期调研、资料整理工作;XX部负责对涉及固定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做好前期调研、资料整理工作;XX部负责做好重要人事任免的推荐、考察工作;XX办公室负责对党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好前期调研、资料整理工作,并做好有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工作;工会负责组织做好对有关事项的职代会审议工作;纪委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进行问责。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互相协作,有效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三、坚持民主决策。
公司领导班子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集体研究决定。纪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全程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公司基建工程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研判。在公司内部形成作风民主、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
四、规范权力运行。
近年来,公司在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改建搬迁、成立建设新店、对外合作、业务招标、基层党组织设置、评选年度先进、审议工作报告以及选拔、任用、调整、免职中层干部等工作中,均通过会议集体研究后作出决策。特别是在组织实施投资购地、拆迁搬迁、改造开发等重大项目过程中,公司领导班子坚守对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态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组织职代会审议,并及时向省厅报告工作进展,确保决策过程合法合规,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我公司在此次自查中未发现任何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工作责任感。二是进一步充实完善与“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的决策制度,明确、细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优化决策程序。三是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管控,自觉接受厅党组、驻厅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公司纪委和干部职工的监督,扎实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积极探索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对于防范国有企业决策风险,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从近年来国有企业腐败案件发生的趋势看,工程建设领域属腐败案件发生的高危区,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工程领域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笔者就广西红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以下报告.
决策制度执行相对比较规范.红都公司不仅普遍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而且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主和集体智慧,问计于员工,采纳员工合理化建议,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集体决策、依法决策,不搞“一言堂”,不搞形式主义,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到实处.
纪委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逐步加强.一是工程变更方面.自7月19日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对工程设计变更等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以后,公司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督作用,对单项工程设计变更金额超过10万元的,尤其是隐蔽工程,派员到现场核查率近70%.这在其它项目是难以做到的.对重大工程变更,纪委全过程参与监督,包括业主、监理、设代及承包人四方现场会(变更意向)、变更方案的二次评审会、变更审批手续的核查等.对单项工程变更超过150万元的,纪委书记亲自到现场核查.二是用人选人方面.对干部任命考核,严格按照公司有关程序,加强对民主测评、公示和廉政纪律方面的过程监督.避免用人的不正之风,排除个人说了算.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公司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成效是显著的,但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公司既无纪检监察部门,也无专职人员.受部门设置及人员编制限制,项目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由综合部同志兼任,一方面,综合部承担了行政、后勤、人力、党群、宣传、纪检监察、工会等多项业务,在纪检监察工作方面可投入精力的确十分有限.另一方面,项目公司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工作方法和监督效能有待改进,尤其是在工程变更方面,缺乏专业素养,客观上制约了监督作用的发挥.
(二)项目处于大石山区,地质地貌复杂多变,桥隧比高,加上项目勘探设计深度不够,变更方案众多,尤其各固隧道、那圩隧道等,频频出现塌方、岩层不稳定等现象,虽然是同一分工程的连续变更,但为保证工程进度,很难以大里程报批,不得不以10米一个单位实行小里程变更,每次变更都需要到现场核实,一个隧道就长达3公里以上,纪委参与全过程监督的工作量非常大.以项目公司目前的人力状况,不可能保证监督的深度.
(三)项目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监督程序认识模糊,集团公司对“三重一大”监督的范围有了明确的规定,但对项目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实施监督,尤其是在工程设计变更方面应该走什么程序,对不符合规范的变更有多大的中止权限并没有明确的界定,项目公司纪委如何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等.
(一)广泛宣传,加大学习,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工作的深入开展找好切入点.“三重一大”是公司管理的敏感问题,同时也是公司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领导班子的核心凝聚力和战斗力.把此项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就将事半功倍.对此,确定了“强化意识,完善机制,积极参与”的'工作思路,把正确解决和处理好“三重一大”制度规定作为我公司深入开展好工作的切入点;并坚持从自身做起,从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做起,对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让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实现对“三重一大”制度规定落实的全过程监督.在“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过程中,我们充分体现出民主管理的特色,要让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凡是在“三重一大”范围内的问题必须要召开党委会、董事会,严格按照议事规程逐一决策,充分听取意见,必要时有员工代表参加并进行审议.
3.具体工作落实方向.包括:建立与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与执行情况的决策议题的台账、考核评价和后评估机制、决策失误纠错改正要求与工作整改机制、决策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
2.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采用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箱和举报箱,自觉接受员工群众监督,充分调动各部门、各从业单位增强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树立起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长效机制.
2.各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及建议,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博采员工群众的智慧,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程序规范.
(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纳入惩防体系重要内容,确保有章可循.
(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融入现代企业管理中,确保科学决策.
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充分融入现代企业管理中,做到四个“化”.
一是内容要规范化.比如在大额资金使用上,多少数额由班子成员集体决策,多少数额由主要领导决策,多少数额由分管领导决策等,都要认真准确地加以规范,防止小数额上会决策,大数额个人“拍板”的现象发生.
三是方式要民主化.集体讨论“三重一大”问题,应根据不同内容,不同情况选择各种会议决策.对关系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问题的决策,坚持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在决策时要实行向职代会“报告制”、“票决制”、“署名制”等.
四是过程要科学化.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失误是难免的,再高明的领导者,也有失误的可能.由于外部情况的急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表明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修正.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确保决策的正确与科学性,削减风险,达到集体决策的最终目的.
(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坚持集体领导决策,确保职权明确.
要保证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正常运行,从管理的各个方面为决策制度的正常运行搭建平台.一是要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交叉任职,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作用的组织领导体制,加强“四好班子”建设,为企业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意识.建立领导人员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要敢于担担子,善于谋大事、抓大事、成大事,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基层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彻底消除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矛盾“往上交”,遇到任务“踢皮球”的不负责现象.三是提升集体民主决策能力.班子主要负责人要经常与成员“沟通”,坦诚相见,说真话、说实话,真正做到坦诚相见;要带头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谅解、相互支持;要尊重副职,副职要维护正职,做到有事无事常往来,大事小事多商量,努力形成风清气正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落实个人分工负责制.坚决纠正个人凌驾组织之上的做法,牢固树立班子成员相互平等的观念,充分发挥每位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对班子成员的权限、责任作明确的界定,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总之,积极探索项目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关键在于摸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完整的监督体系,并使运行体系与“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本身并行不悖,才能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应有效应.
一、积极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对“三重一大”工作的认识
《关于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下发后,我场及时组织召开党委会、全体管理干部大,认真学习传达了“三重一大”事项的若干规定,深入领会“三重一大”的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下一步贯彻执行好“三重一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重一大”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关于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我场紧密结合实际,在充分征求广大党员干部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形成了一系列制度,下发到各村、场直各单位贯彻执行。方案根据我场职能,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的议事规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切实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方向。
三、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工作内容
四、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近年来,我场在涉及“三重一大”工作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上,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不搞一个人说了算、一支笔审批。
在干部的任免上,我们在选拔副股级以上干部时,严格按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党委会议研究任命的程序进行,充分体现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意愿。
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上,都是经过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报请上级领导机关批准。所有工程严格执行了招投标制度,并且工作每进展一步,资金每支出一笔,场党委都要提前在全体职工会议上进行通报,增强工作透明度,让所有职工明明白白。此外,在高速铁路征地拆迁、横岭林场改制、村干部事业编考试加分等事项上都充分体现了场党委政府决策的民主与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