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城区公共停车位(场)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3浏览量: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城区公共停车位(场)项目特许经营权已由长沙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沙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金良智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公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县城区公共停车位(场)项目特许经营权
2、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地点主要为长沙县城区(星沙、湘龙、泉塘、梨、长龙5个街道及黄兴镇、黄花镇、安沙镇3个镇),特许经营范围内公共停车位共计35848个。其中,路内泊位20650个,公共停车场停车位15198个。
3、项目地点:长沙县
4、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市场化程度较高,综合考虑公共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因素,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暂定为25年(含建设期1年)。(注:当编制投标文件因电子投标系统格式工期单位为天/日历天时,按9125天/日历天填写)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四、投标保证金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200000元。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五、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行政监督
九、其他
2.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国有资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有资产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