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特许经营权合同
授予方(甲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接受方(乙方):
第一条特许经营内容及有效期限
1、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的城市公共交通线路为。(详见本合同附件:特许经营线路范围示意图)。
2、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期限为(8—10)年,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前一年,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延长特许经营权期限。
3、乙方在被授予线路特许经营权后,其享有在该线路上独家从事公共交通营运业务以获取合法利润的权利。
4、甲方保证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及地方政府制订的各种城市公交行业扶持政策和如下优惠政策:
(1)税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2)公共财政补贴政策主要包括:
(3)公共财政补偿政策主要包括:
(4)其他优惠政策。
第二条特许经营服务的质量标准、安全管理、行业规范
1、服务质量标准(由甲方根据城市公交的具体情况确定)
2、安全管理(由甲方根据有关安全运营规范确定)
3、行业规范(由甲方根据城市公交行业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条服务价格的确定方法、标准以及调整程序
1、乙方向乘客收取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应经***市物价部门核定;
2、乙方有权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市市民的消费增长水平、物价指数,在合理的期限内向****市公交事业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服务价格的申请,申请提交后,由****市公交事业主管部门会同长沙市物价管理部门予以制定或调整;
3、乙方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标准应遵循的原则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根据行业平均成本并兼顾企业合理利润、节约资源、促进发展及社会的承受能力。
4、乙方通过合法经营获得的合理回报甲方应给予保障。若乙方为满足社会公众利益需要,其服务定价低于成本,或为完成政府公益性目标而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甲方应保证乙方能获得政府的相应补贴。
第四条公用设施的管理、维护、建设和更新改造
2、乙方有权共享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并保证在正常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该公用基础设施。
第五条甲方的职责
2、监督乙方履行法定义务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3、对乙方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4、受理公众对乙方的投诉;
5、向政府提交年度特许经营监督检查报告;
6、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况下,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
7、制定城市公交行业的市场规则,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8、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公交服务市场行为;
9、对市场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不达标的企业进行处罚;
10、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11、甲方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12、甲方应当坚持合理规划布局,有效配置线路资源,以保障乙方线路独家经营具有现实性。
第六条乙方应当履行的责任
1、在政府公共资源配置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制定企业年度生产、供应计划;
2、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安全生产;
3、为社会提供足量的、符合标准的优质服务;
4、接受主管部门对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6、加强对营运车辆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确保车辆、设施完好并符合城市公交发展要求。
7、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合理的服务建议。
第七条乙方的服务承诺及承担的社会义务承诺
1、乙方的服务承诺:
2、乙方承担社会义务的承诺:
(1)离休干部、七十周岁以上老人和盲人凭证享受免费乘车;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在法定假日及双休日(不包括兑休日)享受免费乘车;
(2)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优惠乘车政策。
第八条甲方派出董事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有权向乙方的项目法人董事会派出董事一名,该董事不享受乙方及其项目法人的工资、津贴及任何福利待遇,该董事不得干涉乙方项目法人正常合法的经营自主权,但该董事对于董事会决议中涉及公共义务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