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2015年节能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落实。
2016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2015年度节能工作
责任目标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节能工作责任,确保完成我市“十二五”节能工作目标。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12〕25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节能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2012〕138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5年节能工作计划的通知》(三府办〔2015〕86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中央和省、市政府确定的各项节能减排政策,按照目标明确、职责明确、奖惩明确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确保节能降耗工作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二、考核对象
(一)各区政府
天涯区政府、吉阳区政府、海棠区政府、崖州区政府。
(二)政府职能部门、公共机构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园林环卫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水务局、市科工委。
(三)26家省重点用能单位
三、考核内容
2015年度节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四、考核组成员
为加强对2015年度节能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组长由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刘冲局长兼任。考核组成员从市应对气候及节能减排办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一)各区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公共机构:2016年1月26日―28日。
(二)26家省重点用能单位:2016年3月22日―26日。
六、考核方式和程序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考核工作领导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一)自我评价。被考核单位根据2015年度节能计划及节能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总结,2016年1月25日前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办公室。
(三)反馈意见。考核组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后,向被考核单位进行反馈。
七、考核结果
考核计分,采用100分制。根据考核得分情况,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95分及以上为超额完成,80-94分为完成,60-79分为基本完成,60分以下为未完成。
八、奖惩措施
对有关部门的评价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组织部门作为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根据考核情况和实绩,实行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责任。并在考核结果公布一个月内,要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重点用能单位未完成任务的,按规定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据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努力做好节能管理工作,是各单位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实现全市“十二五”节能责任目标,确保全市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体现,必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接考核的准备工作。
(二)客观公正。各被考核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实事求是地提供本单位节能工作责任目标的真实完成情况,积极支持和配合考核组完成考核工作。考核组要坚持原则、交叉考核,严格执行标准,认真负责地对所考核单位节能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总结提高。各单位要通过考核,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吸取教训,努力改进工作,谋划“十三五”节能工作,推进2016年节能工作责任目标的有效落实和节能工作的不断深入的开展。
(四)未列入本办法考核对象的单位,要积极抓好本部门、本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重视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宣传、贯彻执行节能的政策,加强节能降耗管理,落实有效措施。
附件:1.考核组成员分组
2.考核日程安排
3.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1
考核组成员分组
第一考核组
组长: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刘冲局长
组员:市委办、市交通局、市旅游委、市卫生局各1人。
第二考核组
组长: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杜先文副局长
组员:市政府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各1人。
第三考核组
组员: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1人、市节能监察中心2人。
第四考核组
组长: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许国珍副调研员
组员: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节能减排办、市节能监察中心各1人。
附件2
考核日程安排
(各区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公共机构)
被考核单位
2016年1月26日上午
崖州区政府
海棠区政府
2016年1月26日下午
天涯区政府
吉阳区政府
2016年1月27日上午
市政府办
2016年1月27上午
市委办
市教育局
市交通局
2016年1月27日下午
市园林局
市文体局
市水务局
市卫生局
2016年1月28日上午
市科工信局
市海洋局
市商务局
市旅游委
市国资委
市科工委
2016年1月28日下午
市住建局
市农业局
(省重点用能单位)
所属区域
3月22日
上午
三亚东方海景大酒店
市区
下午
三亚华盛水泥粉磨有限公司
荔枝沟
3月23日
三亚阳光大酒店、三亚亚太国际会议中心
三亚湾
三亚国光豪生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3月24日
三亚豪威麒麟度假酒店、三亚豪威海景度假酒店
市内
三亚明珠广场
3月25日
琼州学院
三亚华宇旅业有限公司亚龙湾华宇度假酒店
亚龙湾
3月26日
三亚喜来登度假酒店、三亚亚龙湾红树林度假酒店
金茂(三亚)希尔顿大酒店
三亚度假村、三亚海韵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三亚坤泰建材有限公司
三亚君澜度假酒店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山电厂
崖城
三亚湘投银泰度假酒店、三亚海虹大酒店
海南新佳和实业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
大东海
三亚家化万豪度假酒店、金茂三亚丽思卡尔顿酒店
三亚天域实业有限公司天域度假酒店
三亚亚龙湾假日度假酒店(亚龙湾海景国际酒店)
三亚学院
附件3
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各区政府)
被考核区政府: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专项
合计
节能管理
50分
组织领导
领导重视节能工作;
设立节能组织机构。
15
没有组织机构不得分;设立节能组织机构5分;有部门负责得5分;节能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得到实际运作得5分。
节能目标责任制
制定了节能计划,分解节能目标,节能目标执行情况。
10
节能目标完成5分;制订年度节能计划并实施3分;有年度分解落实内容2分。
制度建设
制定了节能工作管理制度;建立目标责任制;以及其他节能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国家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制订节能工作管理制度的5分;建立目标责任制或考评制5分;每多一项其它节能管理制度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
加强节能管理
组织开展节能管理工作。
5
定期研究部署本区节能工作3分;建立健全公共机构和行业系统单位节能约束机制2分。
节能措施
公共机构节能
组织辖区内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
4
1.组织辖区公共机构节约用能、用水、用公车、用办公用品等得3分。
2.组织辖区内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等改造得1分。
建筑节能
推进“禁实限粘”,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1.加强“禁实限粘”工作,所辖区域未发现实心粘土砖厂的得2分。大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辖区报批的建筑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如有发现的扣2分;
2.推动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得2分;
3.所辖区域建筑有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加2分。
交通节能
1.组织天然气汽车、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得2分。
2.配合市里组织淘汰辖区老旧交通工具、黄标车辆的得2分。
节能资金支持
节能资金落实情况。
8
安排资金用于行业系统节能项目改造每项得2分;安排资金用于公共机构节能项目改造、奖励得3分;安排资金用于行业系统节能奖励等其他工作每项得3分。
宣传教育
将节能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利用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培训;配合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查阅文件、记录,节能学习教育计划5分;组织学习或培训5分;组织节能宣传得5分。
检查督查
建立了日常检查、督查制度。
建立节能检查督查制度5分,实施检查督促5分。
技术进步
组织节能技术进步工作情况。
100
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职能部门、公共机构)
被考核单位名称:
没有组织机构不得分;设立节能组织机构5分;有专门科室负责得3分;有专人负责节能监管得2分;节能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得到实际运作得5分。
20
节能目标完成10分;制订年度节能计划并实施5分,有年度分解落实内容5分。(公共机构部门的节能目标按上报的能耗统计数据计算)
制订公共机构和行业系统节能工作管理制度得5分;建立公共机构和行业系统目标责任制或考评制5分;每多一项其它节能管理制度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
定期研究部署公共机构和行业系统单位节能工作5分;建立健全公共机构和行业系统单位节能约束机制5分。
安排资金用于行业系统节能项目改造每项得2分;安排资金用于公共机构节能项目改造、奖励得2分;安排资金用于行业系统节能奖励等其他工作每项得2分。
将节能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利用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培训。
查阅文件、记录,节能学习教育计划5分;组织学习宣传或培训5分。
建立了日常检查、督查制度,并进行考评。
建立公共机构和行业系统节能检查督查制度并实施5分;进行行业系统节能考评5分。
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工业企业)
序号
评分标准
节能目标(40分)
1
“十二五”节能量进度
40
完成节能量进度目标,40分。
节能量进度目标按照每年完成“十二五”节能量目标的20%计算,即第一年实际完成节能量不低于“十二五”节能量目标的20%,第二年累计不低于40%,第三年累计不低于60%,第四年累计不低于80%,第五年累计不低于100%。根据节能主管部门掌握的能耗数据,核算当年实际完成节能量,达到节能量进度目标的,得40分,未达到的不得分。每超过进度目标10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2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未完成的不得分,并且直接考核为未完成等级。
节能措施(60分)
2
6
1.建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2分。
2.设立专门能源管理岗位,3分。
3.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具备能源管理师资格,1分。
开展能源管理师试点地区的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取得节能主管部门颁发的能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得1分。非试点地区,本项不扣分。查看能源管理师证书。
3
1.分解节能目标,2分。
2.定期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考评,2分。
3.落实节能考核奖惩制度,2分。
25
1.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体系,5分。
2.组织参加能源管理师培训考试,1分。
有1人以上取得节能主管部门认可的能源管理师资格,得1分。核查参加培训的文件、能源管理师资格证书等。非试点地区,本项不扣分。
3.配备和管理能源计量器具,2分。
4.实现能耗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加1分。
建设完成系统,加0.5分;系统正常运行,加0.5分。现场核查系统运行情况。
5.建立并运行能源管控中心,加1分。
建立能源管控中心,加0.5分;正常运行,加0.5分。现场核查能源管控中心情况。
6.加强能源统计分析,3分。
7.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3分。
安排专人填写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按时上报,得1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符合要求,得2分。根据节能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和现场核查结果确定。
8.开展能源审计,2分。
9.编制实施“十二五”节能规划和年度计划,2分。
10.开展能效对标活动,2分。
11.建立健全节能激励约束机制,2分。
12.开展节能宣传教育,1分。
13.开展节能培训,2分。
定期组织对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和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节能培训,得1分;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经过培训上岗,得1分。核查企业节能培训计划、考试记录、培训证书等材料。
节能技术进步
1.安排专门资金用于节能技术进步等工作,3分。
2.制定实施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计划,4分。
制定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计划,得2分;按时完成节能技术改造计划,得2分。核查企业技改计划等有关资料和项目实施情况。
3.研发和应用节能技术、产品和工艺,4分。
4.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用能设备、生产工艺,4分。
5.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加1分。
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标准
1.执行节能法律法规,2分。
2.执行产品能耗限额标准,2分。
3.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4分。
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宾馆饭店)
28
5.加强能源统计分析,2分。
6.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3分。
7.开展能源审计,2分。
8.编制实施“十二五”节能规划和年度计划,2分。
9.加强用能设备维护管理,2分。
定期对空调、供热、照明、热开水器、电梯、冷藏等用能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得1分;开展大型耗能设备节能测试,得1分。核查维护日志和测试报告等材料。
10.落实室内空调温控制度,1分。
11.开展能效对标活动,2分。
12.建立健全节能激励约束机制,2分。
14.引导节能绿色消费,1分。
15.开展节能宣传教育,1分。
12
1.安排专门资金用于节能技术进步等工作,4分。
实施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等重点耗能设备节能改造,得2分;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得2分;核查技改计划等有关资料和实施项目情况。
3.淘汰落后用能设备,4分。
按规定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得4分。没有落后用能设备,不扣分。根据节能主管部门核查情况确定。
4.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加1分。
5.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加1分;实施冰蓄冷集中供冷,加1分。
安装应用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或装备,加1分;实施冰蓄冷集中供冷,加1分。核查文件或实地查看。
1.执行节能法律法规,3分。
2.执行国家或地方关于减少一次性日用品的有关规定和标准,3分。
3.落实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改、扩建项目按节能设计规范和能耗标准建设,2分。
总计
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商贸企业)
4.实现能耗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加1分;
5.加强能源统计分析,3分。
14.开展节能宣传教育,1分。
定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编制员工节能手册,在公共区域设置节能提示标识,得1分。核查有关证明材料或实地查看。
2.执行国家或地方限制过度包装等有关规定和标准,3分。
在经营销售过程中存在过度包装行为不得分。根据节能主管部门核查情况确定。
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学校)
3.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具备能源管理师资格,1分。
开展能源管理师试点地区的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取得节能主管部门颁发的能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得1分。非试点地区,本项不扣分。查看能源管理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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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单位能源管理体系,5分。
8.编制实施“十二五”节约型单位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3分。
定期组织对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和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节能培训,得1分;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经过培训上岗,得1分。核查单位节能培训计划、考试记录、培训证书等材料。
14.加强节能宣传教育,3分。
15.开展节能志愿者活动,2分。
1.安排专门资金用于节能技术进步等工作,2分。
实施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等重点耗能设备节能改造,得2分;推广应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得2分;核查技改计划等有关资料和实施项目情况。
2.落实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改、扩建项目按节能设计规范和能耗标准建设,3分。
主办: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