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6日讯(记者张洋子)通过网络预订酒店,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但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长沙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市旅游质监所”)近日发布的第一季度的投诉情况显示,线上预定机票、酒店等退款问题引发的众多“投诉”直线上升,近期更有多名消费者对网络预订平台上的“不可取消”规则提出质疑和投诉。酒店与网络平台的退改政策的不一致,导致酒店与网络平台互相“甩锅”,让消费者有苦难言、维权艰难。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长沙市旅游质监所提醒游客,警惕线上旅游退费存在“霸王条款”。
五一假期临近,长沙市旅游质监所提醒消费者,平台“不可取消”规则是否侵权,主要在于消费者下单时,究竟是与平台还是酒店签订的合同。如果消费者是与平台签订的合同,酒店主张可以退改无效,但消费者可以认为合同规定“不可退改”不合理或者违约赔偿过高。但如果消费者是与酒店签订的合同,酒店主张能够退改,那么平台表示“不可退改”就涉嫌欺诈消费者。
“‘不可取消’的规则,实际上排除了消费者解除和变更合同的权利。”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认为,代理商将提前采购的经营风险让消费者承担,是不合理的;若经营方有能力销售或对市场作出预判,可进行提前采购;同时,提前采购、售卖不出的经营风险应当由经营方承担,而非把经营风险当作实际损失让消费者承担。“遇到上述纠纷时,应优先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非合同法,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特别法,而合同法是普通法。”市旅游质监所同样认为,平台和供应商用格式合同条款排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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