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出境游人数逐年增多随着出境游人数逐年增多,全球酒店预定平台也随之受到国内消费者青睐,但是据记者调查发现,全球酒店预定平台尚存法律监管空白,消费者一旦遇到服务纠纷,无处说理,维权艰难。所以提醒大家,在全球酒店预定平台上预定酒店前需要谨慎考虑。
春节将至,打算春节出游的江苏南京消费者王先生(化名)在1月18号就通过滨客网站订好了酒店。1月20号,他在打印预订单时发现酒店入住人数填写错误,便马上联系滨客网站的中文客服,当时客服给出的答复是两个人改四个人,价格可能要翻一倍,而王先生记的别墅式客房可以住4个人,不用加价。在缤客网客服和酒店确认价格的过程中,王先生自己查找到了酒店官网,确认不需加价后,他开始修改人数,就在这时他意外发现,酒店官网房价比滨客网价格低很多,换算后,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多花了4000多元人民币。
记者:国内的游客能直接预订吗?
王先生:可以的,它酒店官网是对外的,只要你有信用卡就可以预订。
王先生感觉受到欺骗,当即要求缤客网返还差价,缤客网则无故推诿,迟迟不愿退还。直到1月27号,缤客网客服最终答复王先生,投诉时效已过,没法受理。
王先生说,最令他感到气愤的是,缤客网客服在和他沟通的过程中,还多次强调,“中国的法律管不了我们”。王先生后来查到缤客网的大中华区总部设立在上海,便向上海市工商局,物价局等部门举报投诉,投诉后他无奈发现,果真,没有部门能够受理他的投诉。
王先生:booking上面有自我的宣传,是说,他给所有的客户提供最低价和最优惠的价。我查了一下消费者的价格欺诈,不调查不知道,我这两天正在磨这个问题的时候,突然发现一个问题,正常的比如携程,它在国内如果有网站的话,必须有个工商总局网站的许可证,有红色的标记,但是booking这个网站根本就没有,也就是说它很有可能不是在国内正规营运的一个网站。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投诉到国内的政府部门是根本没有用的,我也很无奈,所以只有投诉到媒体了。
缤客网站是一家全球酒店预订网站,网站首页上清楚的写着,确保低价。从消费者发来的订单及酒店官网截图来看,消费者是1月18号定的酒店,记者查询过,1月18号到1月26号汇率波动幅度不大,可能存在差价,但差价不可能高达4000多元人民币。那现在差价为什么这么大?
客服:这边之前订的是印度尼西亚的酒店,然后因为这边之前找到了比较便宜的价格是吧?
记者:酒店官网的价格比在booking预订的价格要低4000元人民币。
客服:这个已经在返还中,我们这边有收到收据了。
记者:已经在返还中了是吗?
记者:行,您帮我确认一下可以吗?
记者:为什么会在booking预定的价格比在酒店官网显示的价格高呢?
客服:booking上面的价格,就是说是酒店他们在后台那边去录的,我们booking是提供了一个平台,可以放酒店的房间上去给到客人,所以我们也需要跟他们问一下,您再稍微等一下,因为我们这边也就是还在进行中,因为这边我们也需要问出酒店一个答案,才能给到您一个明确的答复。
记者:已经两天了,酒店那边还不能给出一个答复。
客服:喂,你好。
记者:你好,我这边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我是《天天315》节目的记者。
客服:好,小姐您请等我一下好吗,我需要询问一下我的上头,您先稍微等我一下。你好,小姐,因为我们是没有办法可以跟记者说话的,如果说有关客人的问题,就是订单,要请客人自己来联系我们,让他跟我们交涉。
记者:您能帮我转到可以跟媒体交涉的部门吗?
客服:您可以在我们的官网上寻找,因为我这里是客服,没有权利去找寻这些,我们可以回答客人的预定号,订单的问题。您是哪一个国家,因为我不是中国的部门。您是从哪个国家致电过来吗?
记者:您那边没有显示吗?
客服:恩,对,我这里没有显示。
记者:您在哪个国家?
客服:我这里是?
记者:对,您是哪个国家?
王先生昨晚联系记者说,缤客网已经修改了订单信息,将价格改为1万3千多元,但王先生表示,他对处理结果不太满意,他认为缤客网的做法涉嫌价格欺诈。
邵桐:对。首先企业的投诉期是它内部的规章制度。这个内部的规章制度在合同当中,如果没有明确告知另一方,这个规章制度对合同相对方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我认为它是以一个内部的规章制度来限制甚至剥夺消费者的权益,那这种规定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也不会受到法律的支持的。对于别的国家来说,只要你没有告知,没有约定在合同里面,到哪也一样。
经济之声:现在我们的消费者王先生认为这个缤客网的做法涉嫌价格欺诈,为什么这样说,因为缤客网给他的这个酒店的报价是1万6千多,他自己在酒店的官网发现这个酒店同样的房型,报价是一万两千多,所以他认为缤客网的做法属于涉嫌价格欺诈的,同时他要求除了退还差价之外,应该有三倍的赔偿。请教一下邵桐律师,从法律上来说,是否支持王先生的这个诉求?
邵桐:首先从一个正常的消费者的理解上来看,这个价格相差还是比较悬殊的,这与缤客网本身上宣传的最低价、最优惠的价格肯定相悖。因此我认为这种宣传确实是一种虚假宣传。但是这里面经营者同样采取了一种玩文字游戏的方式,就是所承诺的最优惠、最低价,它有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我认为经营者可能在这里面会钻一个空子。也就是说我给你的最低价到底是国内的最低价,还是我给你预订的酒店在国外它的最低价,这个都没有说清楚,经营者可能在这里面玩了文字游戏。所以我认为第一,它肯定存在一种消费欺诈的情形,但是又不能以一个绝对的标准来衡量,它到底欺诈了多少,或者作出了怎样不诚信的承诺。
李斌:缤客网承诺的所谓的保证低价,我们通常意义上理解为,他所提供的价格第一应当和酒店的标准价格相比较,所以如果酒店实际提供的价格要低于缤客网提供的价格,那么如果超出了正常的汇率波动,这个时候差额比较高,我有理由认为缤客网涉嫌价格欺诈。但是同时也要注意到,它所谓的价格比酒店要高,到底价格是标错了,还是有意的错标,这是不一样的,如果确实存在着一种系统错误,这个时候它在主观上没有欺诈消费者的故意。如果说它是有意标错了,那很显然就是一个价格欺诈行为。根据中国的消保法第55条规定,有权利要求它退一赔三。但问题是就在于,目前你说你系统标错了,你必须有一个证据证明它是标错了,必须作出一个合理解释。所以我们觉得消费者有理由要求它提供退一赔三这样的赔偿,这是没有问题的。
经济之声:可是现在我们看到我们的缤客网给出的消费者解释是,我们的系统出现了错误,所以客人在网站上看到自己预订的那个房价莫名其妙又从1万6降到了1万3了,并且没有给出任何的解释。像现在这样的情况,消费者还有权可以提出来说退一赔三这样的一个要求吗?
李斌:它的总部在荷兰,公司在全世界各地都有很多分支机构,因为他所面对的客户,他提供的服务是全球化、国际化、跨国的服务,因此如果按照总部所在地的考量,他的说法,说我的总部在荷兰,你要到荷兰去投诉我,去起诉我,但问题在于,你在中国提供的服务,你面对中国消费者避忌了合同,无论是根据合同的履行地还是和合同的订立地,还是说如果构成侵权,我的固有利益受到了侵害,你的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侵权结构损失地如果都在中国,很显然中国的法律有权利来约束和归置缤客网这样的国际化运营商的违约或者是侵权行为。只不过我们在维权的过程中,因为它在中国并没有特别的实体,所以整个进程会非常复杂,程序非常长,可能难度也会很大。这也是他们有恃无恐的一种客观原因。但既然它是为中国消费者服务的,就必须要尊重中国消费者,要保护中国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更得遵守中国的订下的法律,这是一个跨国企业所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
经济之声:但是现在我们也看到,问题就在于,这样一个酒店的预订平台,确实在工商还有物价等这些部门投诉的时候,别人给这位消费者的回复好像是不能受理。现在像这样的全球预订平台,从法律上来说,它到底应该怎么办,还有到底按照哪国的法律来评判它到底是否出现了相应的失误?
邵桐:如果缤客网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在履行合同或者从事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过程当中,侵犯了所在国的公民的合法权利,首先它肯定是要受到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不是像他所说的,不在它的本部,它就不受到中国法律的规范。
经济之声:出境游如果遇到酒店预订的问题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办,尤其是人在国外的时候到底应该怎么办?
李斌:第一位是怎么解决目前的尴尬境地,如果这个店确实由于所谓的订单,提供商没有给我处理好,造成我没有预订成功客房,你只能另行解决,能不能到其他的酒店需入住,这是当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至于你和酒店预订商之间的消费纠纷,还是要在平时的订单中就要留存各种证据,事后再向它主张权利。
经济之声:李律师谈到,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确实维权起来相对难度会比较大一些,意味着我们在预订酒店之前,消费者应该要更加谨慎一些,哪些方面消费者应该更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