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看陈小波女士发的一段文字,说女性摄影家事,略有所感。想起一篇旧作来,也说这事儿。看来男人看女人,与女人看女性,终有不同。今发在此处,以示呼应。
这一点是七、八十年代世界范围内的女权主义运动一直特别强调和倡导的东西。这种努力的目标主要集中于对所谓父权制文化的颠覆和解构,即对男性中心主义强权一直书写的女性——被歪曲的女性角色进行纠正。此时的女权主义者们认为,人类的历史一直是男性主宰的历史,女性从未获得过与男性平等对话的地位和身份。女性在历史与文化中的角色一直是由男性站在自身需要的功利角度来给定和确认的。而现在,女性则应自觉地意识到自身这种生存状态,并且通过女人自身的努力来确认自己的身份和角色,进而以这种自觉的姿态进入人类整个文化进程中去,自己来书写自己的历史。
如果从这种意义上的关于女性摄影的认定角度,或者用这种标准来看中国女摄影家的摄影活动及其作品,我们可能会相当失望。因为我们在那些中国女摄影家的作品中,看不出有多少源于女性的那种特殊的灵性和秉赋,也看不出他们通过自身的摄影活动所展现出来的那种女性的自觉。我们在中国女性摄影工作者的作品中看到的只不过是一些毫无性别的,却又是由女性摄影者拍摄的照片而已。我想很多以西方女性摄影家的工作与业绩为参照的批评家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些一直研究女性群体的女性理论家和艺术批评家言语之间也透出这种失望和无奈,大有一种恨中国女性同胞不大争气的怨愤和无奈。
但是,在我看来,这种说法未免太简单了,因为仅从这一个角度只能看到问题的一面。如果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这种在自己的摄影活动及作品中,充分体现出女性的性别差异和文化差异的女摄影家,即使在西方也仅限于那些从事艺术活动的摄影家,特别是一些具有较强实验性的女性摄影艺术家。她们在进行这些作品的创作时,其自身的角色、摄影的行为和最后形成的作品之间很难严格的区分开来。摄影者、摄影过程和最后的照片构成一个整体,这个整体本身并不是供人观看的,而是供人思想的。它不再将我们单纯引向最后的那些视觉化的图像,而是把我们引向对摄影活动所传达的观念和思想。
显然,同样是女性摄影家,辛蒂·舍曼们和多萝西娅·兰格们是两班人马。对她们的评价无法使用同一种标准,而只能在两个完全不同的,甚至是有些相互抵触的价值系统中分别进行评价。
我们因此会对兰格们感到失望吗我们会把当年怀特们的工作,和今天中国这些女摄影记者们的工作,看作是上了男性中心主义或父权文化的当吗我们会把她们这种失去女性标准而只遵从摄影形态自身的标准,看作是失去了女性的身份和自觉吗显然不能这样简单地下一断语了事。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舍曼们的努力与兰格们的工作不是谁是谁非、谁高谁下的判断,而是不同的两元。如果我们仅仅落入一种是非判断,将那些舍曼式的摄影试验看作是女性摄影的自觉状态,而将兰格式的摄影看作是非女性摄影,并进而否定或者是贬低它的价值,那么我们又会落入一种女权主义者们制造的文化专制主义的陷阱里,其结果便是走向另一个极端,使中国女性摄影家的作品呈现出一种全新的但却可能是单调无味的一统格局之中。这大概会是另一种形式的女性摄影灾难。
因此,不管是中国的女性摄影还是西方的女性摄影,都存在着一个“通过摄影来思考女性命运和建构女性自己的文化与历史”的“女性摄影”;还存在着一个“女性作为人类的一员通过摄影为社会而工作”的“女性摄影”。我想至少有这两种女性摄影的形态或者更多的女性摄影形态处于一种同时并存的状态。这会使我们上述的关于女性摄影实质的界定显得十分单薄和失之简单。我们没有理由只取其一而不及其它。
说到这里,我们会觉得“女性摄影”这个提法本身就是一个尴尬。提倡的好处,是有可能促使中国出现更多的前一种“女性摄影”的实验,以使由女性摄影家参与的摄影呈现出多元丰富的局面;提倡的毛病是这一概念本身不能完整地涵盖所有的由女性参与的摄影活动和作品评判,也不能在不同的摄影功能领域(如新闻摄影与艺术摄影)中起规范性作用。站在不同的角度来看中国的女性摄影,自然会得出不同的反应。关键一点,我以为这不是个“是”和“非”的问题,而只是一个“有”和“无”的问题。
当然,按照舍曼们的女性摄影的观点来说,以我男性的身份就不配在此谈女性摄影,或许还会有人认为我在此正是表达了一种男性中心主义的姿态或“父权文化策略”也未可知。因此,在说了这许多之后,我还是就此打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