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叶马线靠山镇至马鞍山镇段公路改扩建项目施工监理。
2.2项目规模: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路线总长16.742公里,修建桥梁4座,修建涵洞10道。
2.3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西北部。
2.4招标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6施工标段计划工期:2020年4月27日-2020年11月26日,共计213日历天。
监理标段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最终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具有一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投标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网页截图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评审时将进行网上核实,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查询最短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之日。
3.6本次招标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9本次施工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监理标段和中心试验室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不予受理。
5.5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四标段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收款单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大街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0710729011015200007405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2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