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我区酒店总体规模,推动酒店快速聚集,有力推动我区酒店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泉州市中心市区高端酒店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2023〕25号)。
三、政策内容
本措施共有4部分内容,共计4条政策。
第一部分为推动新建酒店投入运营,对2024年1月1日起新投入运营(含试运营)的酒店,按照酒店房间数不同给予的补助1条政策。
第二部分为推动酒店入库纳统,对2024年1月1日起新入库的酒店业企业给予的补助1条政策。
第三部分为推动酒店改扩建,鼓励已纳统的酒店进行改扩建,对改扩建投入运营后酒店新增客房数在50(含)间以上的给予的补助1条政策。
四、注意事项
1.对区内独立供地的酒店项目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泉州市中心市区高端酒店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2023〕25号)执行,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
2.本措施中涉及的优惠政策与泉州台商投资区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类同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本措施自2024年7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由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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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联合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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