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296号北区2号教学楼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及《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复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21〕9号)要求,学校定于即日起至7月5日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现将校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大赛内容
1.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1、2),增设产业命题赛道(赛道方案另行发布)。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附件2)。
3.同期活动。举行大赛启动仪式,举办大赛培训营等。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北文理学院
承办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孔明学院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学校党委副书记王为一担任大赛组委会主任,教务处、学工处·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孔明学院及各学院负责人作为大赛组委会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孔明学院,办公室主任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孔明学院院长兼任,成员由各学院分管领导、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有关负责人组成,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比赛的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指导、评审工作。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院初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辅导和推荐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六、赛制及安排
校赛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复赛两级赛制。院级初赛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校级复赛由学校组委会负责组织。
2.院级初赛。各学院须在6月28日前完成院级初赛,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院自行决定。
3.校级复赛。学校于7月5日前完成校级复赛,遴选参加省赛的候选项目。
评审规则
八、奖项设置
学校对评选出的优秀参赛作品、对组织得力、作品较多的二级学院统一申报进行表彰奖励。
1.单项奖
对参赛的各类作品经评审后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团体奖
根据各学院学生参赛组织情况及校赛评审情况评选团体奖获奖单位。
九、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比赛有关要求,加强大赛宣传,广泛发动,扩大参与面。各学院报名参加大赛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15%,网上报名的项目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5%,具体指标分解见附件4。
联系方式
附件:1.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湖北文理学院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计划书模板
4.各学院参赛人数及项目数量指标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湖北省复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大赛设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
(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附件2
湖北省复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将继续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如下。
活动主题
青春领航乡村振兴红色筑梦创业人生
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安排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本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创业组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附件3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计划书
参赛赛道
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赛组别
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公益组/创业组
项目名称
负责人
所属学院
项目成员
指导教师
(“参赛赛道”和“参赛组别”请选择后,删除其它项。)
项目简介
(请控制在一页以内)
团队基本资料
一、团队负责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身年月
入学年份
身份证号码
所在学校
专业
学历
二、团队信息
团队人数:人
团队核心成员
(可添加)
团队职务
手机号
三、指导教师信息(可添加)
导师一
单位
职称
研究方向
导师二
目录(主赛道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青红赛道创业组选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