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研究制定了《泉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意见》,细化10个方面的优惠措施,计划在2014年-2017年,全市引领300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5月13日,广东省共青团省委发布《广东青年创业就业蓝皮书2015》。根据报告显示,大学生创业方面,广东大学生有创业意愿的人数比例相当高,本科、专科分别为50.1%和72.0%,但是真正自主创业的比例不足1%,明显低于全国2%的平均水平。与此同时一,南京大学生创业现状调查发现,有7成创业者在校就学当老板。93年出生的女大学女生——房兆玲——3年穷游227城——毕业后创业开旅游公司。不论是在创业意愿,创业政策还是资金方面,这都说明我们当代大学生具有很强的创业意愿和创业行动。但不可否认他们在创业的过程中会遭遇许多困难和麻烦。而最重要的就是资金及法律风险问题。
按照原来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万元(且须一次性到位),一人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法修改之前,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这次新公司法的修订,废除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的货币出资比例,且无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说白了就是“零首付”,也被称为“先上车,后买票”。而之前在各大论坛上网友戏说的“1元注册公司”,现在也可变成现实。
其次,公司注册资金虽然不体现在工商营业执照上,但在工商内档公开的系统中仍然可以查阅到;
创业本身就带有极大的风险性,一旦涉及对外债务无法清偿,公司股东在认缴的出资范围内,仍需对外承担债务,故一味提高注册资本数额,表面上看起来风光,实则隐藏了巨大的法律隐患,因为公司实缴资本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随着全社会对公司企业、个人信用的日渐重视,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或个人一旦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将对今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首先是加强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设,招聘员工不仅仅签署劳动合同这样简单,在明确主营方向和业务流程之后,需要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内部岗位管理制度或员工管理手册,使得管理有依据、行为有准则。
其次在创新成果的保护方面需要强化法律意识,因为创新性企业唯一的发展动力就是知识产权、技术研发成果,对于没有厂房、土地、大型设备的“轻资产”创业公司而言,要及时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切勿先推广使用之后,面对市场模仿竞争者来想起来要申请保护,就为时已晚了。
再者在业务合同的签署过程中,不能简单认为自己是创业企业有订单就不错了,客户想怎么写就怎么签,因为一份不平等或者苛刻条款的商业合同是缺乏可操作性的,也把自己放在了缺乏法律保障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无疑是加大了创业的风险,一旦无法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约定的条款,就可能面临违约赔偿的法律责任,拿不到产品或服务酬劳事小,反过来要承担高额违约金就得不偿失。
创业总是会有风险的,但大学生正处在最好的年龄阶段。即使创业不成,也不会失去什么,相反你所能学到的东西将是你以后一笔不小的财富。最后,借用前总理温家宝的话寄语想创业或正在创业的大学生们:我们特别希望大学生能够自主创业,我们给大学生就业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譬如说,个体经营的,金融部门要给大学生最低5万元的贷款,这种贷款还是小额担保贷款。如果是合伙经营的,贷款数量还要增加。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我们还要按照规定给予贴息贷款。对于需要培训以后再进行就业的,国家还要补贴培训费用。所有这些就是希望大学毕业生们能很快有个职业。我常讲,一个人能有工作,不仅解决生存问题,也能体现一个人的尊严。大学生是有知识的劳动者,政府始终把大学生就业摆在重要位置。(责任编辑:袁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