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6证券简称:致尚科技公告编号:2023-001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潮先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修订后的《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虹桥支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301486证券简称:致尚科技公告编号:2023-002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鹏臻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301486证券简称:致尚科技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三、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486证券简称:致尚科技公告编号:2023-004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资金使用安排具备合理性。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期限为一年以内的结构性存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六)信息披露
(七)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期限为一年以内的结构性存款),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2、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486证券简称:致尚科技公告编号:2023-005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489.77万元向浙江春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生电子”)增资,并以春生电子作为募投项目“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中4,000万元计入春生电子注册资本,21,489.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三、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春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生电子”)。为便于该项目有效推进,拟使用募集资金25,489.77万元向春生电子增资,其中4,000万元计入春生电子注册资本,21,489.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489.77万元向春生电子增资,并以春生电子作为募投项目“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中4,000万元计入春生电子注册资本,21,489.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489.77万元向春生电子增资,并以春生电子作为募投项目“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中4,000万元计入春生电子注册资本,21,489.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486证券简称:致尚科技公告编号:2023-006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9,247,430.68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尚未支付和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发行上市费用等)。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以下合称“乙方”)
丙方: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注释:协议甲方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法人主体,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上市公司直接实施,则上市公司为协议甲方,如果由子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则子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协议甲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产项目、5G零部件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超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等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浙江春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甲方”)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虹桥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乙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6、甲方二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等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虹桥支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证券代码:301486证券简称:致尚科技公告编号:2023-007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3年8月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A栋一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00、3.00、4.00、5.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A栋一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邮编:518106
联系人:陈丽玉
传真:0755-82026366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2、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表决下打“√”)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486
2、投票简称:致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附件三: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486证券简称:致尚科技公告编号:2023-008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变更工商登记的公告
一、变更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17.03万股,并于2023年7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96,510,695股变更为128,680,995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96,510,695元变更为128,680,995元。
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