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一、租期和租金: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以每月(自然月)______元租住甲方______房;日租雅房______元每天,套房______元每天,如住满1个月可转为月租费率计算。
二、房租包括的免费服务:
(2)提供基本的炊具和餐具(除提供的,有其他用品需要请自备)。
三、需额外支付费用的项目:
1、陪客(不论大人小孩)每人每天______元。首位陪客免费入住,婴儿作为陪客参照上则计算。
四、其他约定:
1、个人卫生洗涤用品(厕纸、洗衣粉、洗洁精、洗头水、沐浴露等)请自备。
2、房间押金______元及第一个月房租于入住第一天交给甲方,并于每月的起住日期交当月的月租。押金在搬离时退还,但必须在租住范围内所有物品都没有被人为损坏的情况下,如果有损坏物品、墙上涂画或污损地毯和床垫的,修复费用按照实际价格赔偿,损坏公用物品也包括在内。
3、签订合同后,如需在约定租住期满前搬离,乙方必须提前______天通知甲方,否则押金不退。甲方如需在约定租住期满前要求乙方搬离,需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五、文明约定:
2、如天气情况需要开中央空调或冷气,请保持在______摄氏度左右...
06-21
03-08
所谓战略合作,就是要从整体出发,考虑相互之间的利益,使整体的利益最大化。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战略合作协议书”,更多内容请访问出国留学网。
甲方:______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专业学校(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建立学生实习基地、就业安置等问题,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订立如下协议内容:
一、合作方式:
本着理论联系实际,为社会培养、输送适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办学宗旨,促进学、工结合,甲方通过在乙方设立“实习基地”等方式,委托乙方培养企业所需人才。乙方作为甲方定点人才培训学校,甲方作为乙方在校学生的定点实习及就业安置基地。具体操作包括:
1、中途实习
甲方根据需要,乙方随时派送学生中途实习,在实践中学习工作技能。
2、就业安置
就业前实习及就业的学生,根据甲方需要,优先给予学生就业实习与安置。
二、助学费用:
1、甲方为乙方提供赞助费、实习设备等资助。
赞助费:
按实际学生到达人数,每人500元,学生到达15天后,付30%,一个月后付40%,合同履行满后付清。
2、甲方各项赞助费,准时打入乙方提供的银行帐户、帐号:
银行开户行:
银行户名:银行帐号:
三、协议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月。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5、如由于学生自身原因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工伤事故,甲方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处理;甲方并负责乙方学生的意外保险,否则出现意外伤害由甲方全权负责等。
7、如属于中途实习的学生,从乙方主动退学要求留在企业上班的,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一律不得收留。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将组织的学生的身份证等资料原件,以及男女人数、比例及年龄(要求16周岁以上)等信息,提交给甲方进行备案。
2、乙方有义务对派送学生实施跟踪管理,甲方有管理等需求的,乙方应予以配合。
3、如为中途实习的学生,根据人数及甲方需要,...
04-28
《东莞合同协议书》是由出国留学网合作协议栏目小编精心为大家准备的,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合作投资设立东莞市xx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丙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收购东莞市xx评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三、职务和分工:
甲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长,主管决定合作公司的经营项目和内部事务;
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财务总监,负责公司经营财务收支事宜;
四、利润分配方式:
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均按照甲方占%、乙方占%、丙方占%的比例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五、经营资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资的情况,则该股东视为自动放弃部分股权,三方股份则实际出资重新相应调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该以董事长和至少一名其他股东同意为准。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内不得退出股份。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出资退回,其他股东对退出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合作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合作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七、因一方违约,给合作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给赔偿并支付没股东5万元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乙方签字:证件号码:
丙方签字:证件号码:
年月日
01-09
篇一:
甲方: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一、为促进商务服务的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二、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成为系统的特约医院。双方合作期限为年(自始至终)。
三、甲方责任:
1、积极为乙方发展就医人员。
2、在"易马系统"公布乙方名称,发布乙方信息。
3、指定会员在乙方进行保险公司大病保险检查诊断。(暂定)
4、帮助乙方申请中国健康扶贫工程定点医院。
5、参照扶贫价格为乙方推荐医疗器械和药品。
6、协议签署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易马系统"标志。
7、在合作过程中,甲方对其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四、乙方责任:
1、为甲方会员提供折扣优惠,优惠项目和折扣率见附表:
2、为甲方会员建立健康档案。
3、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健康科普和慈善等公益活动。
4、乙方在为甲方会员(应出示会员卡)看病检查时,应做好记录
6、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对其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五、甲方义务:
1.在甲方网站上设立乙方网站(或链接);
2.在甲方"名医名院"栏目中推荐;
3.在甲方商家名录中突出位置放置乙方信息;
4.每月为乙方发送健康短信500条;
5.在"网上医院"频道中开设乙方"门诊室"。
六、乙方的优惠折扣若有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除药品价格外,其它价格应保持相对稳定;所有变化,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甲方: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08-06
住址:
身份证号: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一、投资人个人信息和投资金额
1、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2、姓名:身份证号:
02-2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