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主持人杜海涛、吴昕创立的火锅品牌“辣斗辣”出事儿了:其位于合肥的加盟店因食品加工操作区设置不规范、蝇虫防消不到位等问题,被当地市场监管所责令停业整改。
看似红火的明星火锅店,“翻车”事件却频频发生。
今年4月,陈赫、朱桢等人合伙投资成立的火锅品牌“贤合庄”一门店天花板突然掉落,砸伤消费者;2020年,薛之谦的“上上谦”火锅店餐具两次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检出含有大肠菌群;2017年3月,包贝尔参与投资的“辣莊”和“苏公公”被查出用牛血假冒鸭血……
明星合伙只当“招财猫”“扩张奇迹”或因高额加盟费
记者调查发现,明星进军餐饮行业已经从单纯的明星自己开店或代言,逐渐向“明星效应+组合营销+成熟餐饮公司操盘”的商业模式演变。许多消费者到店后发现,自己的“爱豆”只是一个招牌而已。
天眼查APP显示,“斗鎏火锅”品牌合伙人杨颖,“辣叁成”火锅品牌合伙人沙溢,“辣斗辣”的“掌门人”杜海涛均不是其火锅店所属公司的股东。
“贤合庄”背后的经营团队则实为四川至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据了解,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罗毅。另外,四川至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了一共六家公司,其中一家已注销。除“贤合庄”外,黄晓明的“烧江南”烤肉店也是由该公司负责经营。
部分明星火锅店经营现状,据公开资料整理。人民网财经制图
资本运作下,成熟的操盘手们利用明星光环上演了一幕幕“扩张奇迹”。2015年5月,“贤合庄”开业,如今,其全国门店已超800家。2020年10月,“火凤祥”火锅开出第一家店,短短2个月内,加盟店数量就已扩张到50家之多。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对于这些火锅店老板们而言,赚菜价的毛利太低,高昂加盟费才是盈利大头。
加盟商们或许不知道,这样的“加盟”存在风险。
《条例》规定,如果不满足基本条件,或者不进行备案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不满足“两店一年”的基本条件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不进行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记者查询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平台发现,“火凤祥”“辣斗辣”“辣莊”等开放加盟的明星火锅品牌均无备案信息。一位业内从业人员向记者表示,有的店铺为规避这一点,会在合同上隐去“加盟”字样,改称“品牌合作”,“加盟费”也改换名称为“技术培训费”。
然而,记者在网上搜索“明星火锅店加盟”的时候,写有“加盟”字样的招商海报依然很多。以“火凤祥”为例,打开火凤祥官方网站,写有“加盟”字样的海报十分显眼。
火凤祥官网内写有“加盟”字样的海报。人民网财经制图
吃过、看过就不需要进行备案吗?向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只是为了约束没有实体店的品牌吗?
对此,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任张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论有没有实体店,都需要进行备案。备案要求和是否实体店没有关系。”
涉“网红品牌”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不断加盟入局需谨慎
近年来,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屡见不鲜。
今年3月25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通报称,两年来,该院在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餐饮服务行业占比最高,达到73%。
涉“网红品牌”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为何多发?
西城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刘丰提醒投资者,不要轻信“网红品牌”铺天盖地的宣传。在加盟前,要认真考察“网红品牌”的真实市场行情,详细了解特许经营者的经营资质、经营资源、品牌信息、服务能力等,认真研究特许经营合同条款,树立理性的创业观,理性投资、理性维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火锅行业相对缺乏壁垒,明星火锅店通过引入加盟商的方式获利。但是,加盟商普遍处于亏损状态,尤其是当这些火锅店明星效应减弱、流量不再之后,问题就更为凸显。
“流量思维和产品思维都要有,任何一个零售品牌在谋求长期发展的时候,都要考虑产品、服务的品质,也要考虑运营的成本效益,不能造‘空中楼阁’。以短期流量来收取高额费用,是不可持续的连锁加盟方式。”盘和林认为。(贾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