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在商业流通领域中是一种常见的组织形式,它通过将若干同业店铺联结起来,实现服务标准化、经营专业化和管理规范化,从而共享规模效益。
根据联结方式的不同,连锁经营可以分为三种主要类型:
1.直营连锁(或正规连锁,简称RC),这种类型中,所有的店铺都是由同一经营实体——总公司所有。
总公司对各个店铺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并负责统一管理和运营。
2.自愿连锁(或自由连锁,简称VC),这种类型中,各店铺资本所有权独立,但采用共同进货和协议定价的方式,形成商业横向联合。
1.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都是商业流通领域中的组织形式,但它们在结构和运营上存在一些差异。
(1)直营连锁中,各店铺的所有权归同一民事主体——总公司所有,各店铺与总公司之间形成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2)特许经营中,加盟店的所有权归各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加盟商所有,各加盟商与特许人之间形成合同关系。
2.从本质属性上看有差异。
(1)连锁经营的核心在于同业店铺之间的横向联合,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
特许经营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具有独特的激励机制和效益。
1.在人力资源和激励机制方面,特许经营体系中的加盟店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这使得受许人(加盟商)为了获得高回报,会积极投入经营,努力学习并改进。
这种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单店的人力资源激励问题。
2.特许经营还能为特许人带来多方面的间接效益。
(1)例在建立和发展特许经营体系的过程中,特许人的自主知识产权得到了开发和利用,这有助于提升特许人的经营管理水平。
这些效益使得特许经营成为许多企业实现规模扩张和国际化战略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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