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反恐应急无人机反制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参数要求(详细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1固定(可车载)无人机侦测反制系统2套14000002800000
??2手持式无人机干扰仪16部1350002160000
??合计4960000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6万元(大写:肆佰玖拾陆万元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报名须提供的资质: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5、投标单位须提供2018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投标单位须提供连续近三个月(2019年5月1日至今)的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七、供应商报名: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帐不予认可。
??2、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五楼,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叉路口汽车大世界对面)。
??代理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鑫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