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山东省收养评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结束了公示期。根据《暂行办法》,山东省将建立儿童收养信息系统,有收养意愿的家庭可通过网络选择收养儿童。今后,办理收养登记前,要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进行评估,评估工作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
想领养子女上网就能得到信息
根据《暂行办法》,可送养儿童信息将录入山东省儿童收养信息系统,据了解,根据初步设想,在系统中,会详细列出可被收养儿童的性别、年龄、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目前,我省部分儿童福利院已经开始对在院儿童进行筛查和体检,为开展收养工作做准备。
目前我省有很多家庭想领养儿童,却得不到可被领养孩子的信息。
此外,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修订草案)》,打拐被救儿童在一年内未能找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能被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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