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乙双方同意于年月日提前解除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及其附件,双方权利、义务(但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关于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保密及后续解约环节的约定)自此终止,无其他纠葛;
2、合同解除后,双方未结清款项的结算应在年月日前办理完毕,自此双方财务结算清楚,无纠葛;
5、双方均不因合同终止而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或损失赔偿等法律责任。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梵雅瑜伽会馆(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就乙方加盟甲方连锁分馆,建立加盟连锁关系,开展瑜伽舞蹈培训,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加盟的意义
1、梵雅瑜伽会馆是专业从事瑜伽舞蹈培训,为开展全国市场,发展瑜伽文化,特此面向全国诚招加盟分馆,以达到共拓市场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合作的目的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服务模式,为学员提供严谨、实用、丰富的瑜伽舞蹈课程,提高甲、乙双方社会地位,促进中国瑜伽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对“梵雅瑜伽会馆”品牌使用及其分支机构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商业秘密拥有专有权;
(2)对加盟者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标准和规范运行;
(3)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及时汇报学馆情况;
2、甲方的义务
(1)免费提供“梵雅瑜伽会馆”的品牌及适合乙方发展的经营管理规范给乙方使用;
(2)可协助乙方完成连锁分馆建设,并向乙方从业人员提供“梵雅瑜伽员工”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训练;
(4)向乙方提供适合乙方的专业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方案、指导与咨询;
(5)及时为乙方提供最新的信息服务;
3、乙方的权利
(1)有权免费使用“梵雅”品牌及梵雅瑜伽的管理、规范等;
(3)获得甲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性培训服务;
(4)在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分馆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对分馆拥有经营管理权;
(5)有权向甲方要求给予技术上的支持;
(6)有权向甲方要求给予师资上的帮助;
(7)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但在甲方未做统一调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4、乙方的义务
(1)遵守甲方有关加盟分馆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
(2)确保分馆教学场地、教师及其资金等条件的稳定与持续;
(3)保护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救济和协助;
(4)未经许可,不得将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规范,用于除加盟分馆以外的其它任何场所、行业或提供给第三方;
(6)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会馆招生情况及其它市场信息;
(7)在加盟甲方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再加盟其它相同或类似的组织;
(8)如开展相同、类似或再设立分馆等业务,可经甲方批准或获得甲方支持与帮助。
四、交费标准及方式
(一)交费标准
1、加盟费
乙方加盟甲方,应交纳一次性加盟费叁万元整。
(二)交费方式
1、加盟费叁万元,自加盟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
五、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月年日止,为期五年,如合作期满需要续签合同,无须再交加盟费。
2、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有关规定去乙方考察,如考察与乙方汇报的情况不相符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
3、合作期满后,如有一方不愿继续合作,可提前告知对方。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仲裁或诉讼地点在嘉兴。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或需要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主体注销;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并要求赔偿;
(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并经甲方同意;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
(1)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已经被第三方控制而丧失实际经营权时;
(3)乙方不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及管理费时;
4、单方终止本协议时,如一方有异议,应在收到终止本协议的通知或者应当知道本协议被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仲裁,逾期视为放弃异议权。
5、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有关附件的规定依法清理债权债务。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不随本协议终止而消灭,一方仍然有权向对方追索欠款,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6、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梵雅瑜伽会馆”名义开展培训,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1、甲、乙双方同意于年月日提前解除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及其附件,双方权利、义务(但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关于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保密及后续解约环节的约定)自此终止,无其他纠葛;
2、合同解除后,双方未结清款项的结算应在年月日前办理完毕,自此双方财务结算清楚,无纠葛;
5、双方均不因合同终止而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或损失赔偿等法律责任。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认同甲方主导的连锁理念,并申请联营合作。经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联
营合作甲方“连锁便民店”连锁经营项目,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许权使用
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
A、乙方所提供的经营场地(店铺)的营业设备、商品及辅助材料由甲方负责统一提供,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B、乙方所提供的经营场地(店铺)的内外装修、装饰及店招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完全统一,乙方使用的各种营业设备、道具符合甲方要求,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C、乙方所提供的经营场地(店铺)的基础装修由甲方统一负责施工或者由甲方提供装修、装饰设计方案,乙方负责施工,当要接受甲方的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营使用;乙方承担上述的相应费用;
4、使用“连锁便民店”徽记进行营业,享受““连锁便民店””的知名度和信用。有关““连锁便民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规定如下:
b、所有乙方要使用甲方的商标,只是限本合同约定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约定以外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乙方可以直接采用联营合作,真正实现“轻松做老板”的事业梦想!联营合作就是直接成为甲方的营业经营部门(门店),担当营业部门(门店)的经营责任人,享受甲方的低风险经营政策,若未达到双方约定的利润目标,甲方会协助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甚至终止合作,货品折让退还甲方。同时享受12项确实保障。连锁便民店的出现给中小投资者带来了轻松如意、稳定经营的买卖。
1、联营合作制属于连锁便民店的主要运营手段之一,乙方作为甲方直属营业部门(门店)存在。
2、甲方和乙方共同寻找合适店面,或者由乙方直接寻找店面,甲方进行评估。甲方为乙方提供店铺商圈的评估分析建议、店铺营运成本的预算建议、店铺装潢设计、全程经营指导、节假日促销指导、新产品信息、开业宣传方案。
3、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技术的教育培训:甲方拥有一套成熟并证明高效率的管理方法,这无疑是事业成功的基础。乙方可以立即得到甲方的管理技巧、经营诀窍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店铺经营理念与实务培训、人员开业操作技能的培训、后续经营技能的提升培训。
5、甲方为乙方提供协助经营:提供商业字号/店面形象设计和CIS系统/国际标准店面效果图供乙方使用;提供各类经营筹备指导、商品配供、各类标准技术规范、统一的经营技术及规范管理模式、开放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甲方不定期到乙方门店所在地进行全面市场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时调整产品结构,适时推出应季新产品,扩大市场份额。
7、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动配货、自动补货、自动结报、自动付款,集物流、商品流、信息流、资金流于一体的商业自动化操作系统,建立网络商品展示与订购平台,轻松查询与浏览商品,并能迅速下单。
9、直接享受甲方独创的直接打码以及自动补货、自动配货、自动核算、自动结款流程,摆脱日常繁重的细节工作。甲方负责把所有货物直接送到店面,乙方只需提前报货,物流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10、按本合同第九项双方《终结合同的约定》,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交退出请求,来去自由,真正做到低风险的投资。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自愿加入甲方加运营体系。乙方向甲方支付约定金额的信用保证金
元。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无债权债务关系信用保证金予以全部退还(不计
利息)。乙方向甲方交纳联营合作费元,双方解除合约后,该款项
甲方不再退还乙方。
2、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操作规范、工作规范、管理技术规范
结构。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在日常经营上,乙方应接受甲方统一管理,违反甲方经营制度应接受相应处罚。
3、乙方不准在本联营合作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施与甲方制度相同或类似
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公司的事业。
4、乙方寻找的经营场所,保证至少连续10年的使用期限,营业面积为30-200m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对乙方进行直接管理和规范要求的权利;
2、对乙方违反甲方规定操作处罚的权利;
3、对乙方违反甲方要求,或者经营中存在重大违规,甲方有解除联营合作的权利;
4、对乙方的其它约定权利。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做甲方联营合作分店.并为乙方的门店进行规划设计,并负责对门头进行所有投资装潢,提供统一的“连锁便民店店”形象标志,以保证联营合作店从外部形象上符合桃花源联营合作店的要求。
2、对于乙方自带正在经营的店面联营合作,现有的物品经甲方人员验收合格的部分可按商品进货价,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给予回购,其余部分可自行处理,但不得在联营合作店内销售或以联营合作店的名义出售。
3、甲方为乙方培训销售人员并进行技术指导和经营策略交流。甲方将负责对乙方所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甲方集训时就餐、住宿由甲方统一安排。
5、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直接为乙方办理并承担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费用。
1、费用含联营合作品牌使用费(联营合作费)和信用保证金;
2、不同商圈和不同店面费用有所调整;
3、其它关于费用的规定。
一旦签定联营合作合同,联营合作费一律不予退还。信用保证金在乙方书面提出退出联营合作后,按甲方规定程序,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费用标准均为甲方规划好的统一收费标准,对特殊位置、特殊店面、需要开发特殊业态的费用双方协商。
4、乙方联营合作的所有费用
以上乙方共向甲方支付联营合作费元;信用保证金元;合计元。
五、各项奖罚规定
甲方为了更好的、更全面的为整体乙方服务,维护所有乙方共同的利益,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所以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及各项奖罚规定。同时,甲方根据乙方的投诉,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请乙方和员工无条件遵守。
六、商品的提供与结算
1、开店前所有商品甲方直接配送完毕,按不同店面的大小决定配送商品结构与数量;
2、乙方必须在第二天把第一天的所有营业款项直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只有结算完前一天的帐务,甲方方可安排物流;
4、甲方商品实行循环配货制度;
5、其它结算以甲方制度为准。
七、禁止事项
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的承认。
1、向其它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私自复制复印甲方文件;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
锁关系;
4、以联营合作店面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或者把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债权进行转移等;
5、其它由甲方禁止的事项。
八、更改劝告
当乙方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甲方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乙方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甲方要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劝告更改。乙方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九、终结合同的约定
1、乙方的解除权:
乙方在正常营业两个季度后,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出合作申请。
2、甲方的解除权,当乙方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甲方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甲方的指导与
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交易时;
(3)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负担金以及其它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甲方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甲方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联营合作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乙方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甲方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甲方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甲方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甲方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乙方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甲方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终结合同的处理
1、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乙方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
2、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连锁便民店”的徽记以及由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它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甲方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甲方审定;
(5)立即清算对甲方及其它关系者的债务。
3、当乙方未撤掉“连锁便民店店”的徽记及标志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4、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连锁便民店店”不利的言行。
十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间以房屋的租赁期限为合作期限,如果是自有房屋或者房屋租赁合同达到10年的,则经营期限为10年。以后在合同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十二、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因自然灾害、其它不可抗力、房屋拆迁及其它没有任何争议的情况下,给商品进货及其它甲方承诺事项造成障碍时,乙方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十三、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甲方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十四、指定银行:
乙方的货款必须存入以下银行,具体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身份证号码:
信用保证金金额:元
乙方的连带保证人:住址:
姓名:
盖章:
连带保证限度金额:(追加连带保证人栏)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发挥_________国家注册商标的品牌效益,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多方论证,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
甲方:乙方:(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的有关事宜。双方已详细了解根据合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双方均认为本合同已经反映其真实的意思。...
特许加盟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合作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入甲方“特许加盟店”体系,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发展的合作态度,订立下述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加盟权...
服装加盟合同书乙方经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服装加盟等多方位考察并表示认同接受,同时结合自身条件、可发展空间以及消费市场状况等各方面的商业环境,自愿加入服装批发体系,经甲乙双方本着充分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
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加盟乙方的项目达成以下协议一、项目名称“网络眼睛监控系统”(以下称“监控系统”)在学生“网络成瘾”方面的应用。二、加盟区域甲方所在行政区域为。...
美容院加盟合同书甲方:广州卓智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共同推广健康美容高科技产品的共识,双方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合作协议如下:一、经销产品及期限。...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通过甲乙双方的接触与了解,乙方对甲方拥有的“______”服装品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条款,并签署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洽商,就合作经营FILA品牌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委任乙方设置专卖店或专柜,在有效日期内负责销售甲方所供应的____商品(专业比赛系列货品除外)。...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少儿外语培训教学是很有发展潜力的教育模式,对学生的未来英语学习有显著地作用,甲乙双方本着优势共享、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普及和推广少儿外语校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