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博爱特校校长涉嫌性侵案”在湖北随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案由为强奸罪。经过一上午的庭审后,封面新闻记者从一名受害学生的亲属处了解到,法院未当庭宣判。
此前,受害者亲属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从法院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本次是以漏罪的名义,以涉嫌强奸罪对刘爱业进行起诉。
此前,随县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至2022年5月期间,被告人刘爱业多次在校长办公室及学生寝室,对未成年学生陈某某(化姓)进行猥亵。2021年下半年,刘爱业在校长办公室对学生王某某及裴某某进行猥亵。经随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陈某某内衣左侧内面布料中检出混合基因型,包含刘爱业、陈某某的DNA分型。
2022年12月,随县人民法院判决,刘爱业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禁止刘爱业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判决书也显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曾提出,被害人多次陈述刘爱业存在强奸行为,根据规定可以认定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并且其行为属于在“公众场合当众”犯罪,应当对其从重处罚。
但上述意见未被法院认定,随县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在案证据无法证实被告人存在强奸事实。刘爱业在寝室实施猥亵行为时无证据证实当时有其他人在场,不应当认定为“公共场所当众”实施。
此前,受害者亲属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此次开庭未涉及另外两名受害者周某某和裴某某。9月3日,周某某的亲属告诉封面新闻记者,8月31日,县公安曾带孩子去检察院做笔录,他们暂未收到其他通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