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2年9月8日10时至2022年9月9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666号和信.孔雀城三期商铺7套
起拍价(保留价):1155.1176万元
保证金:115.5万元
加价幅度:5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权证号
/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成都赛博特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2)川01执2355号
所占土地规划用途
商业、住宅用地
实际用途
商业用房
产权证登记面积(㎡)
面积合计为1525.34
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其间误差由买受人自负,以此悔拍本院不予支持。
房屋户型
所在楼栋建筑物总层数
所在楼层及层高
温江区南江路696号、698号、700号、704号所在楼层为1-2层,层高为1层均约为5.6米,2层均约为3.9米。
南江路666号4栋1层1号、3号所在楼层为1-2层,层高均约为4米。
温江区南江路666号4栋1层5号所在楼层为1层,层高均约为4.5米。
朝向
装修
简装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部分出租,部分空置,已张贴腾退公告
优先购买权人
备注
1、详见附件处置财产清单。
2、本次拍卖为带租赁关系拍卖。
3、未办理产权证,为在建工程抵押。
4、位于温江区南江路666号2栋1层1、3、4、5号,实勘地址为温江区南江路696号、698号、700号、704号1-2层。温江区南江路4栋1层1号、3号、5号实勘地址为温江区柳林路305、301、297号1-2层。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本院已委托四川宏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屋进行评估,上述房屋的评估总价为2062.71万元。该公司出具的宏东房估(一)(2022)第1001号估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2年9月13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账号:6232813800003998286(一案一账号)】。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2年9月28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