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业主称不知道规定改造了厕所,愿意改正。记者孔轩摄
市民秦女士是光谷康桥小区3栋的业主。她告诉记者,从2009年入住以来,她在这里居住一直很愉快,但前几天突然发现自家厨房里经常传来恶臭。秦女士拆掉吊顶后发现,天花板上出现大面积渗水。
将情况反映给物业后,秦女士被告知,楼上的住户在原来厨房的位置新建了一个厕所,由于地面防水设施不到位,加上管道渗漏,才出现了漏水的情况。
昨天上午,记者在秦女士家的厨房里看到,天花板上有明显的水渍,墙皮也有剥落的情况。“上面就是厕所,让人在下面怎么做饭啊?”之后,秦女士与楼上住户进行过沟通,双方还曾发生过口角,但并未达成一致。
通过物业公司联系上楼上的业主熊女士后,记者在其带领下进入室内。熊女士将原本103平米的房间隔成了两间,并在厨房一角又新建了一个卫生间。她坦承,由于房间要租给两户人,她特地请工人新修了一个厕所。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户不得将不具备防水条件的房间改为卫生间,也不得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书房或者厨房的上方。如有违反,受影响的业主可向房管、建委等部门反映。房产部门将对类似行为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的罚款。(记者杨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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