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太高,我在家都不敢开空调。”近日,家住布吉杓麻岭百合苑的刘先生苦恼而又无奈地向本报反映情况。
刘先生讲,他居住的百合苑小区从2006年开发售房至今,31栋住宅楼的1000多户居民用电收费一直是1.25元/度,让他更加不理解的是,电费收取竟不通过供电局,直接由百合苑管理处人员每月5日定时收取。
居住在此的业主一致向管理处抱怨电费昂贵,双方也多次对电费过高问题进行交涉,其间争执不断,而管理处人员均以百合苑小区的变压器等供电设备是管理处自己投资购买为由,正大光明地收着电费,并声称,如果用户不按时缴纳电费就马上对小区所有住宅楼停止供电。
管理处称居民用的是商业电
对于用户所说的1.25元/度的电费收缴,管理处拒不承认,并表示很可能是包括了小区住户缴纳的公摊费用,在百合苑小区,所谓的公摊电费实际上就是总的电费减去各家使用电费之和后剩下的部分摊到各家各户头上。
供电局称供电设备没有移交
物价局称查实后可处罚
昨日上午当记者把布吉杓麻岭百合苑居民的用电收费情况向市物价局反映后该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这样收费标准确实不合理,深圳市住宅区的居民用电一直是根据国家电力管理部门严格规定的居民生活用电标准来收取费用的,即0.68元/度,即便是杓麻岭百合苑管理处所谓的违法建筑,也不存在将居民生活用电变成商业用电,这是很不合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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