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财政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审批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于2024年11月29日作出准予深圳市金米穗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9TJJ69)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深圳市金米穗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9TJJ69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44030720240211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郭晓芬
六、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布澜路76号东久创新科技园一期2栋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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