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全日制高职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按学年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
1.预缴学费标准为:
体育类、外语类、理科类专业7000元/生.学年;
工科类专业7500元/生.学年;
备注:2015年以后新增的专业按上述收费标准收费,2015年前新增的专业按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2.住宿费标准为:
非公寓式宿舍6人间:1200-1350元/生.学年;
套间式公寓8人间:1000-115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以上标准包含按照楼栋房型条件,配套安装空调,加收80-150元/生.学年。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2.代收费:军训服装费120元/套、体检费62元/人(2023学年招标采购单价,仅供参考,按实际进价收取服装费);超定额水电费,按照南宁市水电价格收取;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三)内地与港澳地区合作办学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业代码:530501H):该专业与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在内地学校学习期间费用按学年收取,7500元人民币/生/学年。每年安排部分课程在香港完成,香港学费由港方学校收取:第一学年3500港元、第二学年12000港元;第三学年14000港元。其余费用自理。香港住宿费实际收费按当年香港职业训练局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收取。
3.艺术设计(专业代码:550101H):该专业与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在内地学校学习期间费用按学年收取,8000元人民币/生/学年。每年安排部分课程在香港完成,香港学费由港方学校收取:第一学年3500港元、第二学年12000港元;第三学年14000港元。其余费用自理。香港住宿费实际收费按当年香港职业训练局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收取。
四、部分专业要求
五、录取规则
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大学志愿,进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一)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普通类专业的录取
按进档的第一专业,从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进档的第二专业,从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对于投档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位次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六、新生入学
七、学生待遇
九、其他
(一)2024年我校招生按本章程规定执行。如教育部、教育厅出台新的政策,则按教育部、教育厅新的规定执行。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不组织任何考前辅导班。
(四)本章程由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