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二中院对近5年来该院审结的因老年人旅游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案件进行的专题调研显示,老年人旅游发生人身损害案件造成的后果相对较重。一些旅行社以低价吸引老年人成团,降低了旅游品质,增加了安全隐患。
老年人出游,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张静/采访整理
低价老人团,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刘洋(北京市二中院民六庭副庭长)
日前,北京市二中院对近5年来该院审结的因老年人旅游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案件进行专题调研。据统计,2014年至2018年,市二中院审理老年人旅游人身损害案件共27件,约占整个侵权类案件数的0.8%。虽然整体数量不大,但损害后果相对较重,其中两个案件造成老年旅游者死亡后果,7件造成残疾。
对老年旅游者造成损害结果的因素多样,如机械碰撞、交通事故、失足滑倒、动物致伤、游乐设备故障等。该类案件存在众多的侵权主体,旅行社、地接社、租车公司等均需按比例担责。部分老年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害,需要自行承担一定责任。
一些老年人参加登山、骑行、徒步、海钓等项目,因远离城市和人群,遇到险情后救助难度大,容易失去黄金抢救时机。
旅行社采取低价策略吸引老年人成团,压缩成本,降低品质,增加了安全隐患。“夕阳团”“银发团”的团员为老年夫妻或独行老年人,而旅行社仅一至两个领队或导游陪伴,很难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保障。
旅行社拒收老年人怎么破
陈思(律师)
老年人已经成为旅游消费生力军,全国老龄委调查数据显示,当前老年旅游人数已占据旅游总人数20%以上。然而,老年人跟团旅行往往遭遇各种限制,年龄超过75岁,旅行社一般不接单,老年人还会被要求提供各类体检健康证明,被要求有亲属陪同,还要承诺自行承担意外风险。
老人参团猝死,旅行社能不能免责
方志平(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
途中,吕某提出身体不适要求休息,但导游要求必须下车进店,后老人在广州到桂林的火车上猝死。家属认为,吕某出现身体不适要求休息,导游还要求其必须下车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旅行社却表示:旅游宣传资料中有特别说明,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等易突发疾病及传染病患者谢绝参加,因此对游客因心脏病猝死不承担责任。
旅行社与团员签了免责条款,且老人确有高血压和脑梗病史,这种情况下旅行社是不是可免责?要从三个层面分析:
吕某的案件还未有结果,此前法院对于另一起老年游客猝死案例的判决可以参考,法院认为,旅行社虽提供了游客本人签名的含有免责条款和安全须知的协议,但旅行社在旅游前未要求旅游者提供健康证明,也未组织旅游者进行体检,未能针对老年游客存在的旅游风险尽到充分告知的警示义务,酌情确定旅行社承担游客猝死事件25%的赔偿责任。
一定要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
马爱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系教授)
旅行过程对于游客来说是“无缝连接”的整体,但其实涉及到很多环节、机构。对旅行社来说,从产品设计、风险预案到与国外合作商的对接,包括发生意外后的理赔流程等,每个部分都要管理好。
旅行社要有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在风险控制方面,要建立数据库,列出消费者可能会涉及到的风险以及遇到某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跟谁衔接、涉及哪些责任方等,建立面对突发情况的应急机制。
随着中国老龄人口,特别是中高收入老年人群的增加,预计老年人旅游市场未来将愈发庞大,因此针对老年人旅游的专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也要尽快形成。监管部门应出台针对老年游客群体的特殊服务要求,在指导国家A级景区、度假区建设中注重对老年游客的人性化关怀。
老年游客要注意,参团时一定要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是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及法院处理旅游纠纷的重要依据,一旦旅行社发生违约,合同就是有力的证据。即使参加一日游,也要索取正式发票和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对方所盖公章,清楚自己到底与哪家旅行社存在法律关系,投诉受理机构会根据合同中所盖旅行社公章向旅行社下达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并对投诉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