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属各股室(办、站、所)、各中小学、区市场监管局旧州分局、各村(居):
《安顺市旧州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子方案》已经主要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4月25日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子方案
按照《安顺市关于采取项目化管理举措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及《西秀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报送<安顺市关于采取项目化管理举措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子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巩固提升我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全国文明村镇巩固成果,更加有序、有效推进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形成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子方案。
一、工作任务
根据《安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测评标准》和《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操作手册(乡镇)》实地考察测评标准,镇各股室(办、站、所)及驻镇单位要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测评标准对标对表加强安顺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巩固旧州镇级浪塘村全国文明村镇创建成果。
二、组织领导小组
为有效推进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成立以旧州镇党委书记李佩昆同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金桥同志为总责任人的旧州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佩昆镇党委书记
赵金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颜松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副组长:詹克志镇人大主席
任虹静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李林海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玉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王锡七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贺梦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何兴竹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金辉镇副镇长
牟光忠镇副镇长
朱波涛财政分局局长
袁铭镇人大副主席
杨丽镇人大副主席
朱庆国镇副科级干部
张光飞旧州镇派出所所长
成员:石雪镇党政办负责人
梅华镇督查办负责人
熊文静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侯海平镇创建办负责人
汪文勋镇科宣中心负责人
游滨镇城管中队负责人
李发军镇水务站负责人
谢朝红镇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负责人
汪时胜镇农服中心负责人
伍宗元镇卫计办、疫情防控办负责人
熊健镇安监站负责人
王俊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刘礼林镇村建站负责人
黄甜镇财政分局副局长
刘涛镇征拆办负责人
林显才镇平安办负责人
林显兰镇退役军人事务办负责人
龚洪昱镇经发办负责人
严勇镇平台公司董事长
汪朝景镇卫生院院长
周立镇国土所负责人
张清镇交管站负责人
上官紫薇镇人社中心负责人
叶守燕镇政务服务大厅负责人
张清镇交管站站长
刘春春区市场监管局旧州分局局长
各村(居)支书、主任
各中小学校长、各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创建办,颜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石雪、侯海平、汪文勋、游滨、刘礼林、李发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党政办、创建办、科宣中心、城管中队、水务站、村建站人员组成,负责全镇2023年创文工作指导、协调、调度、宣传,领导小组下设21个责任组,负责旧州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全国文明村镇巩固提升工作,对标对点对实地考察点位提升打造。
乡镇政府周边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领导:胡玉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责任人:石雪镇党政办负责人
(二)主要道路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
责任单位:镇村建站、交管站
责任领导:颜松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责任人:刘礼林镇村建站负责人
侯海平镇创建负责人
张清交管站站长
(三)建筑围挡及基础设施
牵头单位:镇村建站
责任领导:贺梦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四)碧波广场
牵头单位:镇城管中队、镇安监站
责任单位:镇科宣中心、镇创建办、镇平安办、镇派出所
任虹静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责任人:汪文勋镇科宣中心负责人
(五)旧州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牵头单位:创建办
责任单位:镇科宣中心、镇创建办、政府服务中心
王锡七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叶守燕镇便民服务大厅负责人
(六)志愿服务站点
牵头单位:科宣中心
责任单位:镇科宣中心、镇创建办、政府服务中心,卫生院
班洪华镇卫生院副院长
测评标准:1.有明显标识标牌;2.有志愿服务项目介绍和活动安排等;3.有人值守,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七)饭馆、餐厅、酒店等餐饮场所
责任单位:镇科宣中心
责任领导:王锡七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责任人:汪文勋、翟永琼、黄睿
测评标准:1.张贴有文明餐桌、光盘行动、节约粮食等文明提示语;2.餐桌上主动提供公筷、公勺;3.无明显餐饮浪费现象。
(八)乡村学校少年宫、乡村“复兴少年宫”
牵头单位:旧州中心小学
陈小潘旧州中心小学校长
龙海生旧州中心小学副校长
测评标准:1.有明显标识标牌;2.有活动项目介绍;3.有开展活动的场地和设施设备;4.有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名单。
(九)公路铁路沿线及坑塘、河塘、沟渠、滩涂湿地等
牵头单位:镇水务站
责任单位:交管站
责任人:刘涛镇水务站负责人
测评标准:1.无黑臭水体;2.无垃圾漂浮物;3.无岸滩垃圾等;4.公路沿线无杂草丛生,公路标志标牌脏污破损等。
(十)垃圾收运设施
牵头单位:镇城管中队
责任人:游滨镇城管中队队长
鲍方镇城管中队垃圾处理站工作员
测评标准:1.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2.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十一)乡镇卫生院
牵头单位:旧州卫生院
责任领导:朱庆国镇副科级干部
责任人:汪朝景镇卫生院院长
(十二)敬老院、幸福院
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
责任单位:浩栩安养院
责任领导:詹克志镇人大主席
责任人:熊文静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测评标准:1.有单独院落或房屋;2.有活动区域、住宿区域、餐饮区域等划分;3.出入口、门厅设置坡道,对扶手、走道等进行无障碍改造;4.地面做防滑处理;5.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材,有行业标准展示;5.显眼处至少有一处核心价值观。
(十三)乡镇政务大厅
牵头单位:镇便民服务大厅
责任人:叶守燕便民服务大厅负责人
(十四)乡镇综合文化站、文体广场、农家书屋、儿童之家等
测评标准:1.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2.规章制度上墙;3.基本设施维护良好;4.有服务人员值守,服务规范礼貌;5.具备办公议事、活动组织、教育宣传、文化娱乐、便民服务等功能。
(十五)商店、超市
牵头单位:镇经发办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旧州分局
责任人:龚洪昱镇经发办负责人
测评标准:1.环境干净整洁;2.服务礼貌周到、无欺诈行为;3.有诚信宣传氛围;4.无过期食品售卖。
(十六)农贸集市
牵头单位:镇农服中心
王金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责任人:汪时胜镇农服中心主任
(十七)公共停车场(位)
责任单位:交警二大队四中队
任虹静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测评标准: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2.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
(十八)客运站点
牵头单位:镇交管站
责任领导:任虹静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责任人:张清镇交管站负责人
(十九)景区、景点、游客接待中心
牵头单位:镇科宣中心
责任领导:王锡七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二十)浪塘村
牵头单位:浪塘村
责任单位:镇人社中心、平台公司
责任领导:赵金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责任人:陈平荣浪塘村支书
上官紫薇人社中心负责人
严勇平台公司负责人
(二十一)各村(居)创文责任组
牵头单位:各村(居)
责任单位:各村(居)包村股室
责任领导:各村(居)包村领导
责任人员:各村(居)支书、包村股室负责人
测评标准:1.在显著位置展示村规民约;村内有关于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宣传展示;2.村内有2处以上“讲文明树新风”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各牵头单位要积极对接责任单位,即日起及时排查涉及场所存在的问题,并经责任领导签字后报送至镇创建办,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于2023年5月中旬将整改图片报送至镇创建办。
(二)加强督查督办,强化问题整改。镇纪委、镇督查办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查,督促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如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提请党委联系会议研究处理。